我愣了幾秒,連忙從口袋拿出香菸,抽出一根叼著,就著手指上的火焰點燃了香菸,跟拿著火柴似得甩了甩,把火焰熄滅。
淡藍色的煙霧在肺裡轉了一圈,微辛微燥的菸草讓我清醒了不少,沁涼的夜風吹過,我搖搖頭,重新回到車內。
大概是因爲我的精神力比原來強大了很多,所以指尖那點火焰,並沒有消耗我多少精神力。
我多試了幾次就明白了,初級魔力掌控卡片還真是給我強化出一定的能力了,DNF應該是有魔法卡的,到時候刷個覺醒技能,或者大絕招。
麻痹誰敢惹我,老子直接就是一人形核彈啊,學著遊戲裡蘿莉正太法師,隨便放幾個技能,在現實不知道有多強。
DNF涉及的職業面實在太廣博了,想要什麼能力沒有,鬼劍士法師槍手格鬥家刺客,細分起來不知道有多少職業,甚至還有怪物的能力。
不過我要是選擇競技模式,應該就只有職業的能力,比如說初級魔力掌控,肯定是法師的專屬卡片。
現實裡,我還沒有那麼變態,初級魔力掌控給我的唯一能力,就是能讓我變成一個魔術師,有殺傷力的魔法……
沒有卡片的情況,還是不用多像了。
打響指是屬於一種心理暗示,類似打火機啪的那一聲響,沒有心理暗示我也可以凝聚出火焰,不過沒有這麼快……
當然,其他心理暗示我也試過,比如說……大喊一聲:地獄火!
關鍵還是原來小時候玩過的奇蹟給自己的影響太深刻,沒事就會想到魔法師那個技能,這個暗示有點傻……還是打響指比較好。
喊上一句地獄火,結果面前的火焰剛好夠自己點根菸。
好吧,起碼以後沒帶打火機也可以抽菸了,省我買打火機的錢,再怎麼高檔具有收藏價值的打火機也不如我隨手打個響指就能點菸帥。
這種能力就算被人看見,也頂多以爲你是玩魔術的,不會以爲你真是什麼異能者。
人最大的缺點就是不會相信在自己認知水平之外的東西,不論新聞上報導了多麼奇異靈異的事件,總有磚家在人類認知範圍內爲它們解釋。
這個缺點在年齡越大的人身上體現的越明顯,要是三百年前的人穿越到現在,看見大街上到處有人拿著平板帶著耳機,手裡清晰的智能手機,街上全是各式各樣的轎車跑車,有人在飛昇(外接電梯),不論男女都打扮怪異,那他也一定以爲自己到了外星球。
想象力出衆的反而都是孩子,越成熟知道越多的人想象力便越匱乏。
就按現在的科技發展速度,幾百年後,人人都有異能,那我真是一點兒也不奇怪。
其實就算我明白這一點,剛開始進入輪迴網吧的時候都不是很相信,要不是洛麗出現,我還能召喚哥布林,我是真不會相信世界上還有輪迴網吧這麼奇異的地方。
閒話到此結束。
總之強化了T病毒意念卡後,我就跟拿了新玩具一樣,不停的用精神力拿這個拿那個,沒過多久就有些眩暈感了。
我明白,這大概是自己的精神力不夠用了,我連忙看了一下輪迴之書,上面顯示我的精神力強度只有兩百左右了,比普通人好上一點。
輪迴之書這個精神力強度的顯示相當古怪,數字越高,實際上的精神力是按照平方加成的,比如說,兩百精神力強度,起碼是一百精神力強度的四五倍,這個數字越高,加成就越厲害。
想想當初自己兩百多精神力,居然能扛住卡特跟我用精神力對衝,而且事後我沒有一點兒不良反應,也沒變成白癡,就覺得自己的運氣真是狂踩狗屎的節奏。
看了看時間,已經五點多了,差不多可以回去了,還得送林若蘭上班,當然我自己也得上班。
好吧,我上班根本就沒看那臺辦公電腦裡任何工作方面的東西,老闆估計也明白我是來打醬油的,居然還貼心的給我安裝了不少遊戲。
跟林若蘭去上班,其實就是去打遊戲的,話說最近我玩DNF越來越熟練了,版本可能有點不大一樣,美服的更新速度已經超過輪迴網吧的版本了。
不過大體上沒有很大的區別,只是有些職業變化比較大,反正我拿著個機械號在美服競技場虐天虐地,每天上班都在跟人PK。
開車到公寓樓下的時候已經六點多了,上去洗簌一下,便打電話給林若蘭叫她下來。
李少白那邊,咱跟他玩了一次生化危機,就沒有再約定時間繼續,總得來說,還得跟林若蘭混個十來天,再去找七七。
這段時間還是得抽空去輪迴網吧玩玩鬼泣4,打把武器,或者玩點別的,就像七七說的,學習一下槍械方面的技能也好。
林若蘭迷迷糊糊接了我的電話,讓我在樓下等著她。
我隨便洗簌一下,下樓開車等著林大小姐,這段時間基本都是這樣,剛開始我兩不熟悉的時候,我特麼跟著她跟尾行狂人似得。
詹姆斯那邊太鬧了,交給我這麼個奇葩任務,保護人還絲毫不知情,老得悄悄跟著她一路上班下班,幸好這兩天發生的事情有點多,讓這位大小姐對我親密了一些。
看看時間還有點多,我又去附近的快餐店買了早餐,林若蘭一般醒來後,至少要準備四十分鐘才能下來,也不知道女人爲什麼老要這麼久的時間打扮。
“你好像對我有想法!”林若蘭清清爽爽穿著OL裝下來,上車看見我遞給她早餐三明治和牛奶,沒有感謝我,反而警惕的看著我,“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快說,爲什麼忽然對我這麼好?”
“哪的話,等會兒去公司路上我也得開車帶你去買,還不如自己買早餐的時候順便帶一份,你做這個表情幹嘛?”我哭笑不得道。
“其實你承認一下,主動追求我,我是不會有意見的。”林若蘭好像不怎麼相信我的話,接過早餐笑嘻嘻道。
“別鬧了,你不覺得你這種要求太勉爲其難了嗎。”我沒理她的話,擰動鑰匙,發動汽車。
“你居然說這種話!太傷我心了!”林若蘭氣鼓鼓道,“早餐錢多少,我給你!”
“一百美刀!”我頭也沒回。
“太坑了,送我上下班多少錢一次,全都記上,到時候全部給你。”
“那就比較貴了,你明白的,像我這樣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人物……”
“一秒幾億纔對吧?”
“噗……不要開這種低級趣味的玩笑,我在開車……”
……
這一天照常過去,林若蘭沒忙的時候就會過來跟我聊天,相對來說,我給她安排的工作,她都可以完成,雖然我不瞭解工作內容,但是還是能看出來,她們大部分做的都是一些事務性工作,沒有什麼股票投資選擇之類的事情。
我還是比較敬佩林若蘭的,要是放在我身上,有個這麼有錢的爹,那肯定是整天不務正業,吃喝玩樂,到處敗家。
還來做這種工作,家裡那麼多錢,不去揮霍簡直說不過去,要是不敗家,那不是浪費父母賺錢的天賦了嗎?
呃……林若蘭其實也還像個富二代,她的衣服都是好幾千一件的,這還要感謝杳杳和鍾明華兩人帶著我體驗過上層人物的生活,林若蘭用的包包手機都屬於奢侈品。
從她開的車就能看出,家境不普通,大美利堅確實人人都有車,那也要看是什麼檔次,林若蘭開的凱迪拉克,還一點兒不心疼撞了樊爺的破雅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