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男人弄清楚情況,跟我道謝。
當然關于被拋棄的話題,我是拒絕回答的。
我哭得打嗝,已經沒有心情跟他計較:“快點把人送去醫院吧,可能有生命危險。”
男人點頭:“你住哪里,我叫人送你回去。”
我才發現他身后站著一排高大的男人,一個個兇神惡煞。
“不用了。”我搖頭拒絕。
這伙人不知道是什么來頭,我怎么敢跟他們牽扯上關系。
男人看了我好一會,說:“這個時間,你一個人在外面很危險。”
我沒理他,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誰愿意流落街頭。
男人可能是看我心情不好,也沒再多說,留下一個小伙子送我回家。
他態度強硬,甚至都沒等我同意,坐上車就走了,后面幾輛黑色轎車全部跟了上去。
我站在路燈下,沮喪得不行。
房子被林慕和趙思雨霸占了,我已經無家可歸,這會又是深更半夜的,我也不好去打擾同事朋友,估計只能去酒店住一晚。
可隨即我就想起,我的包被林慕搶走了,身上沒有一分錢!
我也不好意思找身邊這個小伙子借,最后只能回醫院休息。
小伙子人挺好,一路送我到大門口才離開。
我也沒打聽他們是做什么的,我知道有些事不是我能窺探的。
這個晚上,是我這輩子最倒霉的一晚。
但或許是因為后來的遭遇太離奇了,我反而沒有想象中的傷心。
當然,林慕帶給我的傷害依然是巨大的,之后幾天,我經常碰到他和趙思雨在一起。
我們三個在同一個科室,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偏偏趙思雨還故意惡心我,每天跟林慕同進同出。
林慕呢,也不避嫌,他甚至都不愿意看我一眼,擺明了要跟我徹底劃清界限。
每天都被這對狗男女折磨,這還不算最嚴重的。
更郁悶的是,那些不明真相的同事,還一個勁問我什么時候和林慕辦婚禮。
他們還不知道我跟林慕分手了,我下意識也不想把真相說
出去,可能是抹不下面子吧,畢竟我是被拋棄的那一個。
有次趙思雨聽到我跟同事的對話,把我堵在休息室:“林慕都不要你了,你還有什么好掩飾的,趕緊跟大家說清楚,就說你跟林慕分手了!”
我不想理她,怕自己一個沒忍住,把她給撕了。
趙思雨卻總是跟我過不去,她擋著我的路,用命令的口氣說:“還有,不許講林慕的壞話,就說是你想悔婚,否則我讓你混不下去!”
我真的覺得很可笑,這個女人,總是這樣頤指氣使,好像全世界都是圍著她轉。
“讓開!”我一把推開她。
趙思雨反手抓住我的頭發:“韓小小,我告訴你,林慕是不可能跟你復合的,你最好弄清楚現實!”
我冷笑:“趙思雨,你還要不要臉,是你搶了我男朋友,被我撞到你們光溜溜滾在一起,你不但沒一點羞恥心,還敢來威脅我,我真沒見過你這么厚臉皮的賤人!”
說句實話,我沒跟大家說林慕的事,是因為不甘心,也害怕大家在背后指指點點。
但我對林慕已經沒感情了,根本就沒有和他復合的意思。
他這種爛人,我又何必留念。
趙思雨哼笑一聲:“你也就只能在嘴巴上罵罵,林慕這兩年都是把你當狗操呢!”
其實林慕一次也沒碰過我,以前我還懷疑過他是不是有問題,不過現在知道了,他是在為趙思雨守身如玉呢!
如今我倒是要感謝他放我一馬。
我沒打算理趙思雨,我算是看清楚了,她就是條瘋狗,做了恬不知恥的事,還以為自己很厲害。
趙思雨見我往外面走,揪住我的衣服:“聽見沒有,我給你兩天時間,澄清你跟林慕的關系,不然你后天也不用來醫院上班了,直接滾蛋!”
我咬牙:“別以為你是副院長的女兒,就能為所欲為!”
趙思雨瞇起眼睛:“我就為所欲為了,你能拿我怎么地!誰叫你沒投個好胎,沒有一個當副院長的爸爸。”
我撥開她的手:“這世界上還是有法律的!”
趙思雨笑了,那是一種譏諷和
蔑視的笑,緊接著,她一巴掌甩在我臉上:“我不光搶你的男朋友,還要打你,怎么樣,你去告啊!去叫警察抓我呀!”
上次她打我的時候,我沒反應過來,被她得逞了,這次我怎么可能再吃虧。
我捏著她的手腕:“你是瘋狗嗎?”
她可能是沒想到我會反抗,怔了幾秒后,怒氣沖沖地甩開我的手,要繼續打我。
不過在她動手之前,我一腳踢在了她肚子上。
她咚地一聲摔在地上,發出尖叫。
“臭婊*子,你竟然敢踢我!”她瘋了似的沖過來,像要把我生吞活剝。
我想也沒想,轉身往外跑。
走廊上有很多同事,還有很多病人,趙思雨雖然囂張,但也不敢追出來找我麻煩。
……
這一次,我贏了趙思雨,可我一點快感也沒有。
在這場爭斗里,我早就輸得體無完膚。
我知道趙思雨是不會罷休的,肯定會來報復我,我不怕她的手段,大不了被開除,大不了回老家。
可是心很累,真的很累。
唯一值得高興的是,這次我悄悄錄了視頻,沒被趙思雨發現,如果到時候趙思雨詆毀我,我也能拿出來做證據。
此時此刻,我已經不害怕分手的事宣揚出去了。
我甚至想早點跟林慕撇清關系。
這兩個人,只讓我感到作嘔和厭惡。
但我不希望自己被污蔑。
明明是林慕出軌,趙思雨卻打算怪到我頭上,我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
直到下班,趙思雨也沒來找事,林慕也不在,估計兩人湊一起商量對策去了。
我也沒放在心上,晚上我值班,有人轉到頂樓的病房,上面叫我去照看。
據說是剛做過手術,還在昏迷中。
我們醫院里有個不成文的規矩,能住進頂樓病房的,身份都不一般。
等看清楚病人的臉,我才發現是那天晚上的男人。
我又翻看了他病歷上的名字。
葉錦東。
沒什么特點,卻足夠叫我記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