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處長說:前期,地區偵緝處成立了我負責的專案組,大規模排查五個縣的孕婦死亡情況,查找掘墳盜尸人。除了彭州抓獲了秋長安以外,其他四個縣只排查出被掘墳盜尸的孕婦情況,沒有發現掘墳盜尸的任何嫌疑線索。剛才,耕二娃的分析非常客觀、正確,我完全同意他的意見。我補充一點,雖然石洲的掘墳盜尸案件的作案手法、盛裝胎尸的器具、豢養胎尸的地方與酉州、秀洲、黔州完全不同,但是,畢竟都是由向掌官的還有鬼嬰引起的,其中一定有某種關系,說不定與酉州、秀洲、黔州的案子有某種牽連。現在,我代表地區偵緝處,決定將酉州、秀洲、黔州、石洲四個縣的案件并案偵查,但主要是將酉州、秀洲、黔州三地的案子并案偵查。再次抽調地區偵緝處和酉州、秀洲、黔州、石洲的精干偵緝人員,加強原專案組力量,進行新一輪排查。我負總責,耕二娃協助我,四地偵緝局長分別負責本轄區工作,挖地三尺,也要將掘墳盜尸的嫌疑人刨出來!
我提出,我是川河蓋土生土長的人,對川河蓋人熟地熟情況熟,最先發現這里的鬼嬰,可以先加入黔州這個專案組,看能否打開缺口。
江處長、孫副局長當即同意了我的請求。江處長要求我在排查川河蓋掘墳盜尸人時,每天還要協助他匯總研判專案情況。
川河蓋專案組有二十個偵緝隊員,由官晉隊長負責。這幾天,他們逐家清查川河蓋兩個村的住戶,與村民逐人見面,調查走訪資料堆起來有兩米多高。一千六百四十二個村民中,一千六百三十個見了面。另外十二人中,有六人在廣東省、福建省或者黔州一帶鄉鎮打工,有六人還未查清下落。但是,沒有發現一條嫌疑線索。
我試探著問官晉隊長:領導,亂葬崗的六個盛放胎尸的壇子查到來源沒有?
官晉隊長說:每家每戶有幾個壇子我們都作了登記,壇子原來擺放的位置都仔細查看了,仍然沒有發現半點可疑線索。
我真想給官晉隊長一拳頭,我走的時候給他們說得非常清楚,亂葬崗的壇子我仔細檢查了,此前都不是裝泡菜用的,而是裝豆子、面粉等干貨用的。泡菜壇子放在那里多年不挪動地方,地上有明顯的圓形痕跡。裝干貨的壇子經常挪動,一般都放在柜子、箱子等硬物上,肯定查不出原先存放位置的痕跡。
看來,我們一方面還要繼續用正規的偵緝手段排查,一方面還要立即結合端公手段排查。
我向官晉隊長提出,先讓我查看六位孕婦的墳墓現場照片、尸檢照片。如果現場照片、尸檢照片看不出問題,晚上再到六個被害孕婦的墳墓前查看。
官晉隊長將孕婦的墳墓照片和尸檢照片給我,從照片來看,六位孕婦的墳墓從外面看都完好無損,但刨開泥土后,情況就出現了異常。
一是六副棺材的棺蓋都沒有完全蓋好。因為我們川河蓋棺材的棺蓋和棺身是分毫不差的“公母榫”,即棺蓋是陰槽,棺身是陽榫,一個棺蓋重約兩百斤左右,憑一個人的力量很難甚至不可能將棺蓋嚴絲合縫地蓋在棺身之上。掘墳盜尸人一定沒有將棺蓋全部搬離棺身,而是將棺蓋稍微挪開到能夠伸手盜取胎尸的位置。掘墳之人掘墳盜尸之后將墳墓的泥土掩回,肯定是為了制造墳墓沒有被盜掘的假象,自然也要將棺蓋蓋好,才不至于讓泥土掉進棺材里,還要到附近挖掘新鮮泥土補充,說明掘墳的人極有可能是一個人。
二是棺材前部的泥土中或多或少有一些紙錢燒過后留下的黑灰,有少許紙錢還沒有燃盡。按照川河蓋的風俗,埋葬死人時不可能在棺材前部燒錢,應該是掘墳人挖開墳墓泥土后,為了求得墓主原諒,先焚燒紙錢,再開棺取尸。這也是盜墓人、盜尸人常用的手法,說明掘墳人極有可能有倒斗、販尸前科。
三是盜取胎尸的創口大同小異。六位孕婦的尸體都是在腹部劃了一個“十”字形刀口后,或者一個“X”字形刀口后,再取走胎尸,然后將孕婦的壽衣完好地遮蓋在創口上,多少照顧了一點死者的尊嚴,說明掘墳人懂一些陰陽八卦知識。
我問官晉隊長:排查中是否發現有倒斗、販尸前科的人,或者從事陰陽先生一類職業的人,或者粗銅陰陽八卦知識的人?
官晉隊長說:排查的人員中,沒有發現有倒斗、販尸前科的人。所有村民中,除了小孩以外,都敬仰鬼神,幫忙給村民紅白喜事擇期、選穴、做道場的三個老頭都是七十多、八十歲的人了,也沒有什么真本事,擇期還要翻黃歷,做道場念經還要翻經書,他們自己都說沒有什么真本事,無非混口飯吃而已,無非是村民需要而自己稍微懂一點這方面的知識而已。
這三個老頭我都認識,梅師級別都算不上,確實是為了混口飯吃,或者照顧村民風俗的需要。再說,就讓這三個老頭一起使力,也不一定能夠完成掘墳盜尸,特別是挖墳土、掀棺蓋這些重體力工作,他們無論如何也是完成不了的。
調查訪問、重點排查、現場勘查都沒有發現嫌疑線索后,我決定當晚到六個孕婦的墓地去,問問她們的魂魄,應該能查出什么人在什么時間采取什么方式盜取了她們腹中的胎尸。
六個孕婦的墳墓中,我家所在的村有四座,鄰村有兩座。
午夜時分,我和官晉隊長來到第一座墳墓前,她是從鄰村嫁到我們村的月蘭,死亡時才二十六歲,腹中的孩子有七個多月了。此前在廣東打工,因為接近臨盆,遂回到家中養胎,回來沒有幾天的一個晚上在家中突然腹痛、大出血死亡。
我定睛一看,月蘭墳墓里面以及墳墓周圍九丈以內都沒有她的魂魄,當即驚出一聲冷汗驚。因為月蘭死亡才十八天,按照陰界規定,人死后兩魂五魄要到隨黑白無常到陰界報到,但必須有人魂和七魄中的任意兩魄在尸身上守候,待兩魂五魄被陰界安頓妥當后,守尸的一魂兩魄再去匯合喝“孟婆湯”,否則就不能投胎轉世。魂魄的匯合時間從死亡之日起算,最長不超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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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疑守尸的一魂兩魄因貪玩或怨氣暫時離開尸體,但也應該在附近活動,立即燃起“請鬼符”、念起“請鬼咒”,月蘭的守尸魂魄還是沒有來報到!
守尸的人魂和其他魄擅自離開肉身,我還是第一次遇到。
我再次念起“請鬼咒”,月蘭的守尸魂魄仍然沒有出現,倒是出現了四個老弱病殘的孤魂野鬼,男女各二。
我給它們服用“壯鬼大力丸”后,向它們打聽月蘭魂魄的去向。它們異口同聲地說:大師,我們也很驚奇,月蘭從埋葬在這里的時候起,我們從來就沒有看見過她的魂魄。大師,我們斗膽問一句,月蘭未必是沒有魂魄的外星人?
我說:幾位老前輩,你們多慮了,月蘭就是川河蓋一位普普通通的女孩,并不是什么外星人。因為身懷六甲,死亡前幾日才從外地打工回家養胎。幾位老前輩,我想問的是,月蘭住進來以后,你們看到什么人,或者什么鬼怪來挖掘過她的墳墓沒有?
四個老鬼說:月蘭埋進來的第二天晚上,一個比較胖的家伙就來盜墓,先是挖開月蘭的墳墓,燃了一些紙錢后,掀開棺材蓋;后是從墓中取出了一坨寶貝,將棺材蓋蓋回棺身之上;再是將挖開的泥土覆回去,恢復墳墓原狀,最后抱著寶貝,興高采烈地離開了。
我問:你們看清楚盜墓的人沒有?
四個老鬼一致說盜墓者比較胖,身上好像有一股莫名的法力,它們想靠近查看,但被這股力道推擋,始終靠近不了。有的說盜墓者是人,有的說盜墓者是鬼;有的說是男人在盜墓,有的說是女人在盜墓。
從幾個老鬼的證實,我可以肯定一點,是一個比較胖的人或者鬼在掘墳盜尸。
此后的五座墳墓都和月蘭的情況一模一樣,墓地都沒有死者的魂魄。
我冥思苦想,認為守尸魂魄離體只有一種可能,六位孕婦死亡至埋進墳墓這段時間之中,三魂七魄同時被某人或某個鬼怪抓走,在死亡時被抓走的可能性最大。而亡魂被抓走,要么是黑白無常例行公事,要么是別有用心的人或鬼趁黑白無常沒有到來時抓走。
我一邊讓專案組一個弟兄到鎮上打電話,向江處長報告川河蓋孕婦尸體守尸魂魄全部離開肉身的情況,一邊決定連夜到陰界查證六位孕婦的魂魄是否前去報到。如果她們的魂魄沒有到陰界去,一定被“攝魂大法”拘禁了。如果酉州、秀洲的孕婦尸體也出現守尸魂魄離開肉身、魂魄不到陰界報到的情況,說明酉州、秀洲、黔州的掘墳盜尸一定是一人所為,不僅是掘墳盜尸,還禁錮魂魄為他用,涉嫌陰界其他嚴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