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交手
菲兒的眉毛一立,抽出腰間的長劍便要上前與對方比試,卻被雷霆伸手攔住。以菲兒對脾氣來看,肯定不會手下留情的。雖說這百十名山賊,並不能對他們二人造成什麼**煩,但是也沒有必要將他們斬盡殺絕。生逢亂世,想要活下來本身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馬槊通常長一丈(三米左右),頂部爲長一尺五寸、寬約三指槍尖,槍尖的下面是一節長寬與槍尖相同,類似狼牙棒的部分,再往下則是六尺五寸長的槍桿。馬槊的槍桿製作非常的講究,通常都是用柘木剝製成細篾,然後用桐油反覆泡製一年,然後再取出在陰涼處晾乾。晾乾後將這些篾條用膠漆膠合到一起,外層再裹上一層同樣是桐油泡過的麻繩,等到麻繩幹了以後,再塗以生漆,生漆的外面還要裹上葛布。幹一層裹一層,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桿能夠發出金屬的聲音,卻不斷不裂這纔算合格。
這樣一支馬槊,前後要經歷三年的時間才能夠製作完成,並且成功率只有四成左右,因此上價格貴得驚人,通常只有那些個世家出身的將領纔有資格和財力使用這種兵器。這個寨主能夠使用馬槊就說明他絕非是什麼普通的山賊,一定是有什麼不得已的苦衷纔會做出這等選擇,否則的話世家出身之人是不會輕易落草爲寇的,這也是雷霆爲什麼不想讓菲兒出手的一個主要原因。
雷霆上前兩步,將背後的戰斧拿在手中,說道:“馬槊乃馬上戰將慣用兵器,步戰之時必將受到很大影響,你爲何不騎在馬上與我對戰,莫非你認爲我不配與你在上馬交戰不成?”
那大漢的臉色一變,說道:“要戰便戰,何來那許多話!”說完之後將手中馬槊舉起耍了個槍花。
雷霆見狀也就不再廢話,倒提著雙刃戰斧緩緩地向對方走去,在雙方還有五步距離的時候,突然間一個跨步竄向對方,緊接著倒提在手中的戰斧快如閃電般的向前揮出,八十多斤重戰斧就如同沒有重量一般,在陽光的映射下帶著一道耀眼的殘影向著對方橫掃過去。
他的這一擊看似快如閃電,實際上就是想給對方一個下馬威,並非真的要置對方於死地。如果對方來不及反應的話,他完全有能力讓戰斧停留在對方腰間,而不傷及對方性命。
但是,他顯然小瞧了對方的能力,面對著自己這寬達兩尺以上的斧刃,對方不但沒有選擇躲避,反倒是揮舞著手中的馬槊,衝上前去與他的雙面戰斧正面硬憾。俗話說錘斧棍將不可力敵,也就是說使用這三種兵器之人,都是勢大力猛之人,與之硬憾實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馬槊雖然也算是重兵器,但畢竟要劃歸到長槍的行列當中,屬於技巧類的兵器。如今對方既然敢主動與雷霆硬憾,就至少說明對方也是膂力驚人之輩。
說是硬憾,那名壯漢在選擇兵器相交的位置上,實際上也是有技巧的,如果實打實的與雷霆的雙刃戰斧的斧刃部位相交,他手中的馬槊在對方巨大的慣力下,也難保不會被砍斷。所以他選擇的相交部位是戰斧的把柄中央部位,這樣一來就在無形中化解了對方的巨大慣性。一聲清脆的金屬撞擊聲過後,雷霆的戰斧被他馬槊擋在身外。
雷霆也沒有指望一斧分出勝負,兵器相交後順勢向上一挑,直奔對方脖頸而去。對方的反應也不慢於他,不但沒有自救,反倒是把手中馬槊向上一挑,馬槊的槍尖直奔雷霆的咽喉而去,大有兩敗俱傷的架勢。
那大漢會做出這等選擇,也是大有講究的。首先在兵器的重量上他就吃虧,一旦讓對方的戰斧徹底的舞動起來,他就只有被動挨打的餘地。所以他纔會不惜拼個兩敗俱傷,也要迫使對方回防。重武器雖然舞動起來威力驚人,但是防守的時候速度就會慢上許多,俗話說百密還有一疏,只要逼得對方採取防守態勢,自己的勝利將唾手可得。
顯然他被雷霆的外表給迷惑了,他怎麼也不會想到,這個外表上看起來只有十七八歲的年輕人,實際上是個已經活了三百多年的老怪物,他的那點戰鬥經驗和對方比起來,簡直是不值得一提,他的一舉一動都不可能瞞得過對方。
但是即便是雷霆也不得不佩服對方的戰鬥天賦,兩個人交手已經二十幾招,除非是自己用身體硬抗對方一招,或者將其擊傷,否則的話很難將之戰敗。但是這兩個選擇都不是他想要的結果。
這還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一點就是,通過交手,他的愛才之心又被激發出來。如果能夠將之降伏,心甘情願的認自己做大哥,自己完全有信心,經過一番悉心**,將之培養成一名叱吒風雲的人物。當然,這種人要想讓他心甘情願的降服與自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至少要擁有讓他信服的本事。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只有將之戰敗,而且乾淨利落的戰敗,纔有這個可能。
於是,雷霆收起試探之心,開始把精力投入到作戰之中。隨著他態度的轉變,手底下的力量也隨之加強。原本已經快如閃電般的動作,此刻變得越發的迅疾起來。
如果說剛纔的交手,那名大漢還能輕鬆的應對,但是隨著雷霆認真起來,給他的感覺立刻便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漫天的斧影令他根本就無法辨明真僞,而對方身上突然之間迸發出來的氣勢,更令他感覺到如同一座大山迎面壓來一般,令他的動作都顯得極其呆滯。勉強的應對了三招,他便知道眼前的這位不到二十歲的年輕人,根本就不是自己所能夠戰勝的,甚至連抗衡的資格都沒有。之所以先前能夠交手近二十招,只不過是對方並未認真,亦或者說對方一直是在戲耍自己罷了。想到這裡不由得一陣心灰意冷,也就再也提不起興趣繼續比下去。尋得個機會跳出圈外,將手中馬槊插在地上,雙手抱拳道:“多謝這位小哥兒手下留情,在下自愧不如。今日之事就此作罷,兩位請便吧。”
雷霆在他跳出戰圈之外的那一瞬間,便收回了戰斧,並且將戰斧重新背於後背之上,然後走到他的身邊,在他充滿茫然的目光之中,拿起馬槊舞動起來。
他所使出的招數,正是剛纔那名大漢在與他交手過程中所使用過的招數。一開始,那名大漢還有些摸不著頭腦,但是很快就意識到同樣的招數,兩個人使出之後卻有著微妙的不同。至於不同在那裡,那名大漢一時之間卻又說不出來,這種感覺就好比隔靴搔癢一般,明明是非常地用力,卻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就在這時,雷霆停了下來,並且將手中馬槊扔還給他。說道:“看出其中有何不同沒有?”
就在這一剎那,那大漢彷彿又回到了少年時,跟隨在師傅身邊練武時的情景,那時候,自己的師傅也會在練過之後這樣的問自己。於是,下意識的說道:“是的,心中略有所感,但是一時之間有難以把握住其中的訣竅。”
“那就拿起兵器把自己的感悟表達出來吧。”
“是。”那名大漢向常思文施了一禮以後,將馬槊拿在手中,然後按照剛纔的感悟舞動起來,就在按照對方的使用方法,將那些招數在手中使用出來以後,突然間發現原來這其中那細微的變化,居然能夠帶來如此巨大的不同。
當下將手中馬槊扔到一旁,翻身跪倒在地,說道:“感謝先生不吝指導。如果先生不嫌弟子愚鈍,弟子薛平願追隨於先生左右。”
常思文微微笑了笑,指了指他的身後,問道:“你如果就這麼跟我走了,那他們又該怎麼辦?”
看了一眼身後的人,薛平咬了咬牙說道:“當初我也是經過這裡之時,打敗了他們的大首領,當時也是無處容身才成爲大首領的。這兩年來也算得上對得起他們了,如蒙先生不棄,薛平自當跟隨先生。”
雷霆知道,像薛平這種豪門大族出身之人,是從骨子裡看不起那些個平民百姓的,如果不是實在沒有辦法,他也不會選擇落草爲寇的。現在認識了自己,雖說算不上什麼機會,但是他還是義無反顧的選擇了離開。於是,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說道:“好啦,就別在地上跪著了。既然你有此心,我也就答應你了。不過你也不必拜我爲師,暫且就當做我的隨從吧。不過你儘管放心,只要是我知道的,自當毫無保留的傳授於你。”
薛平起來以後,回到屬下身邊大聲的說道:“自今日起,我便跟隨我家主人離去,希望你們能夠好自爲之。”說完以後也不管手下們的苦苦挽留,毅然決然的走向雷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