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承認嗎?如何證明你是李天之子的方法很簡單,只要派人前往你遠親家中將人請過來,你的身份立馬便會被識破!”
面對司馬未央的連番指控,陳經義終於忍不住了,似乎是被他說中心中的痛處,陳經義猛的擡頭看向司馬未央,嘴角甚至有著一絲獰笑浮現。
看著完全不同於以往的陳經義,司馬未央卻沒有絲毫不適,他反而覺得這個時候的陳經義才更加自然,這個樣子的他,纔是真正的他!
“好!我承認,我就是李天之子,我的真名的確叫李義!”此時,“陳經義”不再隱藏,爽快的撕下僞裝已久的面具,大膽的承認了自己的真實身份。
臉上帶著一絲獰笑,李義緩緩轉過頭去,笑問道:“可是那又怎麼樣呢?就算我的真名叫李義,我是李天的兒子,那又怎麼樣?我只是怕有人會因爲八年前的事情對我另眼相看,所以我才一直沒有對其他人透露過我的真實身份,難道這樣也有錯嗎?”
“難道就因爲我是李天的兒子,你就可以把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在我身上?”李義嗤笑道,“凡事都要講究證據的,司馬未央,你哪知眼睛看到我殺人了?”
司馬未央冷冷的看著對方,一句話也不說。
見此,李義更加囂張道:“就算沒有人證,你也要有物證吧?有嗎?”
司馬未央還是不說話,趙雄看了他一眼,眉頭微皺,不知其心中到底在想些什麼。
“就算這一切你說的都合情合理,我是李天的兒子,我有殺死方泰的理由,可是證據呢?你如何證明是我殺了方泰?”
“你終於不再隱藏了,終於不再擺出那一副僞裝的好人臉孔,這樣也好,如此一來我心裡的負擔也可以減輕一點。”司馬未央長呼一口道,“你要證據,好,我給你!”
突然,李義臉色一變,似乎是想起什麼,眼神不由自主的飄向雙腿上的包裹。
“啪啪!”司馬未央冷笑一聲,用力拍了拍手掌。
掌聲剛落,只見先前的裁縫店中年老闆應聲推門而入,一看到李義,他就立刻來了精神,伸出手指著後者喊道:“就是他,官爺就是他,就是他從我這裡定做了一件藍色碎花上衣,我絕對不會認錯!”
李義雙手一瞇,心中懊悔萬分,沒想到自己千算萬算,還是算漏一招。
見李義沒有任何反駁,司馬未央冷笑道:“不用藏了,我想那件衣服,此時此刻就在你手中的包裹裡!”說著便對趙雄使了個眼色。
趙雄會意,當即上前一步,一把奪過李義手中包裹,從裡面掏出一件女藍色碎花上衣。
“陳兄……哦,不,應該是李兄。”司馬未央接過趙雄遞過來的衣服,扔在桌子上,看著李義說道,“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李義臉色一變,狡辯道:“一件衣服而已,怎麼了?這是我定做給遠方表妹的,不行嗎?這樣也犯法了嗎?”
李義在進行最後的掙扎,他希望司馬未央還沒有猜出所有的事情。
趙雄揮揮手,示裁縫店的中年老闆先行退下,司馬未央接道:“可以,當然可以!不過我卻更願意相信,這就是你用來將方泰引誘至小梨園,讓他在奔跑中被鋼絲割掉腦袋的道具。”
“你知道方泰一直迷戀陶婉凝,在陶婉凝死後更是心懷愧疚,而恰好陶婉凝生前最喜歡的衣服就是這件藍色碎花上衣,並且李班主也提過,她死的那天,穿的就是這件衣服。”
“你先是在無意中將婉凝留下的線索破解出來,然後派人送給方泰,告訴他自己已經知道當年的事情,約他天晚上在小梨園附近見面。時間一到,你就穿著這件衣服,喬裝打扮成死去的陶婉凝,一直跑進被你打開大門的小梨園,讓方泰在不知不覺間走入你早已佈置好的死亡陷阱,我說的對不對?”
就在方泰死的那天晚上,曾經有人看見過女鬼,而且還是一個穿著藍色碎花衣的女鬼。
這是他們一起在酒樓吃飯時聽見旁邊食客提起的,起初司馬未央也沒在意,完全沒有把這件事和方泰的死聯繫到一起。
不過那天,他獨自一人去找老大娘時,老大娘和他說了很多話,其中就包括陶婉凝生前最喜歡穿的衣服,就是一件藍色碎花上衣。
當時司馬未央只是微微一愣,感覺自己好像在哪裡聽過一樣,不過他同樣沒有往心裡去。
直到李樂臨死前,把八年前的事情娓娓道來,其中提到陶婉凝臨死前就是穿著她最喜歡的那件藍色碎花上衣時,司馬未央才終於把這兩件事聯繫到一起。
不過很可惜,還沒等他將腦子中的思路理清楚,急切想要掩蓋事實的李樂就已經自殺了。
但是昨晚,司馬未央來找李義談話時,他曾看到李義慌慌張張的藏起一件衣服,那個時候,而那件衣服赫然便是一件藍色碎花上衣。
司馬未央的推斷讓李義很是震驚,他的眼中充滿震撼之色,不過很快,李義的臉色就再次冷了下去,大聲反駁道:“你胡說,這一切都是你的猜測,你憑什麼說是我,一件衣服而已,算不得證據!”
“那頂針呢?”司馬未央搖了搖頭,再次從包裹中拿出一枚頂針,他指著頂針上那一圈似乎是被什麼東西勒出來的痕跡問道,“我想這一圈痕跡,就是你在佈置殺死方泰的機關時所留下的吧?”
“要想讓一個人在奔跑中被極其細長且堅韌的鋼絲割掉腦袋,那麼這根鋼絲就一定要繃的很緊,鋼絲太細,容易在手上留下傷痕,如果有人發現這個手法,手上的傷痕就會被懷疑。”
“所以你也效仿老大娘的鐵戒鋼絲一樣,用這個頂針做防護,套在手上,這樣就不會傷到手指。”說到這裡,司馬未央眼中閃過一絲痛色。
這一點,司馬未央早就想過,所以他也細心留意過,小梨園內有沒有人慣用的手指受傷,可是卻一無所獲,因爲打一開始他就已經把真正的兇手排除在外了。
直到昨天晚上,經過葉悠柔的提醒,以及後來陳經義主動給他縫衣服,他看到頂針上那一圈細細極爲有規律的新痕時,他才最終將目標鎖定到陳經義身上。
“哈哈,頂針上的痕跡算什麼,難道頂針就一定要是新的嗎?用舊的就要被懷疑殺人嗎?”李義鼻子一哼,繼續反駁道。
“一個證據也許是巧合,但是兩個,三個加起來,那就不是巧合了!”司馬未央知道,李義遲遲不肯承認的原因,因爲他還有著最後的底牌。
李義目光從趙雄臉上掃過,迎著司馬未央的目光道:“司馬未央,不管你拿出多少巧合的證據,可是你不要忘了,方泰死的那天我根本就沒有出門,與你們分開後我就一直在房間內讀書,這一點你可以證明,客棧小二也可以證明,我要怎麼殺人呢?”
沒錯,這就是李義最大的依仗,最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當初李義被方玉胡亂指認爲殺人兇手,正是司馬未央爲其解圍,而此時此刻,司馬未央卻要再次指認李義就是殺人兇手,不得不說,這太戲劇性了!
“你很聰明,這一次真的差點連我也騙了,如果沒有悠柔,恐怕我就真的就要放過一個殺人兇手了!”
司馬未央平靜道:“這就是你最大的依仗,對吧?你精心設計下,所營造出的,最完美的不在場證明!爲此,你還專門找了我這個完美的證人,真的是煞費苦心啊。”
司馬未央的雲淡風輕,讓李義的心中有些恍惚不安,他不禁在心中猜測,莫非司馬未央真的已經找出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當時不在屋內?
“哼,不要裝了,有什麼證據你就拿出來吧!”李義定了定心神,強裝出一副鎮定的模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