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私鹽
鄭賜留下這句話,便快速出了西花廳,而陳瑛、馬京等人則繼續喝茶。
李慶也是聰明人,他見狀也趕忙站了起來,向眾人道:“我去房間取點東西。”
他說完,竟是頭也不回,匆匆離去,也不知道是真去刑部自己的房間取東西了,還是溜了。
眾人皆是傻眼,誰都沒料到,李慶居然也跑了!
不過鄭賜和李慶的離席并未影響三法司的工作。
李慶追著鄭賜一路小跑,來到府衙后院僻靜處,兩人關上門。
剛一碰面,李慶便問道:“部堂為何缺席?陛下那里恐怕不好交代。”
李慶追上鄭賜,本就是對他行為不解,鄭賜卻苦笑著對著李慶道:“現在事情麻煩了,我得仔細想想,才尋個僻靜處,你跟來作甚。”
李慶是典型的專業官僚,腦子里想的都是司法的事情,此時還沒看透:“部堂,大不了把李至剛輕判或者直接判無罪就是了,有什么麻煩的?”
“現在不光是判不判,怎么判的事情。”
鄭賜蹙眉道:“我本想拿捏一下李至剛的,不說搓圓捏扁,也得讓他過的不那么容易,畢竟之前陛下也是這個意思.但今日國師作為欽差出現,我卻總感覺有些不對勁。”
“哪里不對勁?是因為國師在幫李至剛脫罪嗎?”
“不。”
鄭賜最擅長揣摩皇帝的心意,此時已經敏銳地察覺出來,怕是皇帝讓三法司統一意見后,可能又發生了些他所不知道的變故,而這種變故,極有可能是國師帶來的。
同時,新建審法寺的消息,也被嚴格保密了,此時尚未透漏出來。
鄭賜捋了捋思路,對李慶說道:“我問你,讓李至剛脫罪,需要國師親自來嗎?”
李慶愣了下,只道:“自然是不需要的。”
是的,如果只是讓李至剛脫罪的話,根本不用姜星火親自來操辦,給陳瑛和虞謙說一聲就好了。
“所以國師既然來了,而且準備這么充分,就一定是有其他目的的,那你再想想,國師不為李至剛的事情來,他為什么來?他要通過李至剛的案子,達成什么目的?”
鄭賜明面上是在問李慶,實際上都是在問自己。
“《大明律》的漏洞!”李慶忽然低聲驚呼道。
李慶急急說道:“別的不說,光是休妻這件事,便是《大明律》極大的漏洞了,雖然現在王公貴族和高官的親屬經營商業根本就是公開的秘密,王駙馬的兒子,曹國公的弟弟.但無論如何,這是不合法的,一旦李至剛這個案子公之于眾,怕是以后人人都這么做,在自己家里準備一紙休書,到時候《大明律》便是形同虛設了。”
此前說過,姜星火卡BUG的方式,就是利用休妻這件事確實不需要通過官府,只要有休書,兩人便不算夫妻了,其中一方的親屬再經營商業,自然是不違背《大明律》的。
而這種事情,只要有一個人做了,自然會有無數人效仿。
事實上,姜星火這是在拿著圣旨來公然踐踏《大明律》。
姜星火想干嘛?
——自然是要改《大明律》!
李慶不敢想象,如果姜星火這種幾百年都不見得出一個的絕世之才,把全部心思都用在鉆研《大明律》的漏洞上,基于《大明律》的整個現行法律體系會被攻破成什么樣子。
而且最關鍵的是,他們對姜星火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顯然,這是姜星火的反擊。
既然刑部不同意修改鹽法、茶法等《大明律》現行法律體系下的規定,那么姜星火干脆借著李至剛的案子,展現了他能把整個《大明律》體系打爛的能力。
李慶想了想,又開口道:“國師此舉的意圖,我覺得還是想要推動《大明律》的修正,借此來改鹽法。”
“不錯。”
鄭賜苦笑道:“這是項莊舞劍,意在沛公!”
李至剛案,只是姜星火手中的劍罷了,若是刑部依舊不肯妥協,不肯退讓,那么即便是李至剛案結案了,恐怕接下來,還要面臨無盡的麻煩。
當想清楚了這一點,鄭賜不禁頭疼了起來。
現在鄭賜的壓力也很大,要知道,如果他是馬京、李慶這樣的侍郎,自然可以把刑部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他是刑部尚書,他要揣摩和順從皇帝的意思,要承受來自帝國最高層的壓力,自然不能跟皇帝對著干,可他也不能完全無視和犧牲本部門的利益,這就造成了如今鄭賜左右為難,被迫開溜的局面。
“那怎么辦?我們要不要同意?是馬上同意還是僵持后同意?若是同意,能否爭取到一些交換條件?若是僵持,能否跟那些人說明我們刑部的難處?”
李慶的一連串問題問的鄭賜頭皮發麻。
所謂的“那些人”,指的自然是在大明勢力龐大無處不在的鹽商們。
開中法實行這么多年,十足十地養出了一堆怪物。
而刑部正是被鹽商們腐蝕的重災區,從上到下哪個沒受過鹽商或是公開或是私下的饋贈?這種饋贈還不一定是物質上的,也有可能是給自家長輩、后生、鄉梓等提供的各種便利,而不是給本人的。
“這些事情再說,先把眼前的案子結了。”
鄭賜心中可謂是一團亂麻,抬手揉了揉額頭說道。
“那部堂示下,李至剛究竟是不是冤枉的。”
鄭賜可以廁遁,但李慶是出來取東西的,他還得回去繼續參加三堂會審,這時候刑部的態度自然得由鄭賜拿主意,他再回去給代替鄭賜負責會審的馬京通氣,李慶是沒法代替鄭賜做這個決定的,他肯定也不會背這個鍋。
鄭賜冷哼一聲:“這還用說嗎?肯定是有人栽贓陷害啊,如果李至剛真的貪污受賄,那還能查無實據嗎?”
看著李慶的眼神,鄭賜捂著肚子沒好氣道:“伱還想讓我給你立個字據不成?放心吧,就這么辦,我不想看李至剛小人得志的樣子,后面我就不參加了,你把我的意思轉告給馬京。”
三堂會審繼續。
這次除了鄭賜,所有人一個不落,倒是都在。
但馬京卻沒坐在主位,反倒是跟陳瑛換了位置。
按理說,他作為鄭賜的副手,級別也高于陳瑛,應該坐在主位,跟陳瑛平起平坐才對,不管怎么講,他也是正三品的大員,可偏偏他就沒有這么做。
顯然,李慶跟馬京通過氣以后,刑部在李至剛案上,已經達成了妥協,不打算繼續糾纏了。
而陳瑛做主,這三堂會審的后半場,其實結果就沒什么波瀾了。
馬京的臉色有些陰沉。
他原本以為,這場會審會非常簡單,他甚至不必費太多唇舌,就能逼著李至剛屈服,最起碼也要輕判,而不是無罪。
這樣的話,也能回應姜星火之前的施壓。
原因很簡單,既然姜星火不愿意以刑部判李至剛無罪為代價,來放棄修改鹽法,那么刑部自然是要在皇帝的容忍范圍內,給李至剛判有罪的。
別管是什么罪,貪污一貫錢也是有罪。
但是直到現在,馬京他才發現,原來自己想的太天真了。
這位國師,并不像表面看起來那么溫文爾雅。
不然,他怎么能這么快準狠地,直接幫助李至剛脫罪,而且擊中了《大明律》的重大漏洞?
之前馬京就聽說國師到底如何智慧超群,一直未曾領教,因為刑部的業務范圍,確實很少能跟姜星火扯上關系,但如今看來,別的同僚是真沒說錯。
在規則內玩智力,哪怕是他們這些從事律法不知道多少年的資深官僚,都對姜星火無力反擊。
因為這時候的《大明律》,不是他們手中的武器,反而成了束縛他們的牢籠。
馬京想到這里,不禁微微皺眉,心中暗忖道:難道真的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這個念頭冒出后,馬京頓時心慌意亂,腦海之中瞬間涌入許許多多的想法,不斷的沖擊著他的大腦,讓他一陣頭昏腦漲。
與此同時,坐在側面的姜星火,似乎也是有意無意地看向馬京。
李至剛案只是一個開始。
姜星火的目的,是利用這個案子作為修改《大明律》的典型案例。
如果不修改大明律,不僅以后官員親屬經商,都可以效仿姜星火找出的法律漏洞,而且更麻煩的,還在后面。
姜星火要變的法,沒有人能阻止。
隨著一封封文書遞到了三位堂官的手上,李至剛原本平靜下去的心,漸漸變得激動起來。
他感激地看了姜星火一眼。
李至剛很清楚,按照他跟鄭賜和刑部那幾位平常的不對付程度,這些人是一定要搞他的,如果沒有姜星火的幫助,他肯定不可能成功過關。
而只要過了這一關,能明軍擊潰并肢解安南,他就可以走馬上任交趾布政使司的布政使了,到時候天高皇帝遠,那是真真正正的土皇帝級別享受,想怎么享福怎么享福,可比在朝中耗費心神舒服多了。
文書上面寫的內容,跟之前并非一模一樣。 而今天,已經是第二次開堂了,必須要有個結果出來。
其實既然無法通過“親屬經商”給李至剛定罪,那么他們也沒掌握什么李至剛直接受賄濫用職權的罪名,所以眼下并沒有太多爭議。
在三位堂官最后溝通一次過后,開始宣讀。
“本案的核心在于李至剛親屬是否經商,經過錦衣衛提交的證據表明,李至剛與妻子雖因無子而休妻,但多年相伴,感情甚篤,不忍拋棄妻子令其衣食無著,故租住房宅,以灑掃等勞作相抵,并不違背《大明律》相關規定。
另外,李至剛前岳父經商的確存在古董售價過高,經評定后遠超市價的情況,但無證據表明與李至剛有任何聯系,僅以平抑物價勒令其不得以明顯不合理價格出售古董。”
三法司經調查證實,前禮部尚書李至剛并未涉嫌收受賄賂,且在任職期間并無濫用職權證據。此案的證據不足以支撐判處李至剛之前被訴罪名,且鑒于此案牽扯重大,影響廣泛,因此三法司會審結果,將于《明報》刊登。”
宣判結果公布后,姜星火放下手中厚厚的筆記,第一個站起身來說道:“恭喜李大人。”
緊接著很多參與三司會審的中層官員也紛紛恭喜李至剛。
看著刑部的兩位侍郎,姜星火也是笑了笑。
姜星火并不擔心接下改革鹽法,會有什么太大的差池。
因為“李至剛案”的結果,注定會成為大明司法改革的一個里程碑式的事件。
《大明律》的漏洞多的是,如果刑部堅持不改鹽法,那么以后他們要面臨的問題,可就比堅持這件事還要麻煩的多得多,畢竟法律總是有漏洞的,現在還不讓加修正案,而刑部拿著太祖高皇帝祖訓,堅持所有人不能改動,那最后遭罪的,還是自己。
所以,姜星火斷定,李至剛被釋放后,刑部手上沒牌了,主動權現在已經到了他的手中。
自己可以慢慢給刑部施壓,推動大明的司法體系改革。
同時,朱棣那邊用建立審法寺來分權,顯然也早晚會讓刑部放棄抵抗。
一旦推動了《大明律》成為天憲,并且可以定期修改天憲,再加上條例法令的補充,那么后續他做很多改革動作,都有了依據。
畢竟,這都是按照《大明律》體系辦事了。
名不正,則言不順。
姜星火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個“名”給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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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至剛被無罪釋放后,整個南京城都炸鍋了,誰都沒有想到李至剛案竟然結束的這么干脆利落,而且消息靈通的官員,都知道這件事從始至終都是國師在策劃。
說白了,這就是變法派與堅持不變法的刑部之間的廟堂斗爭。
李至剛一開始就是卷入了上一次廟堂斗爭,充其量就是被當靶子打了罷了,可現在他卻正經翻身了。
而姜星火破局的手段顯得非常奇怪,但卻不失聰明,他采取的方式很特別,那就是直接找《大明律》的漏洞,這樣一來,許多官員都自覺地在家里準備了一封休書,以備不時之需。
三法司簡直頭皮都要炸裂了,人人這么搞,以后怎么《大明律》可就被玩壞了。
而且,這還遠不止事件的結束。
緊接著,揚州知府王世杰被商人起訴的案子,也披露了出來。
王世杰是姜星火從常州府同知的位置上,一手提拔起來的,姜星火當然要予以反擊。
而且開中法養出來的怪物一般的各大鹽商集團,正是阻礙變革鹽法的幕后推手,不管是刑部的不配合,還是針對王世杰的起訴,都是表象。
而暴昭余黨,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反而微乎其微。
茅大芳雖然依舊逍遙法外,但在大明帝國的高層看來,不過是早晚會被逮到的跳梁小丑罷了,這次釣魚不成功下次還能釣到。
很快,針對鹽商的清查行動就開始了。
黃淮布政使司和南直隸各地的官府,同時收到了清查販賣私鹽的命令。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不得不說,私鹽這行當,利潤真是高的有些嚇人。
朱棣在知曉金額后勃然大怒,當即命令都察院徹查參與走私的鹽商們的罪證,同時派遣錦衣衛一路追查,一旦發現與販賣私鹽案件有牽扯的官員,立刻捉拿歸案!
這一番雷厲風行的行動下來,短短不到十日的功夫,南直隸和黃淮布政使司,便有近二十名官員落網,其中不乏都轉運鹽使司衙門的核心人物。
按照明代的官制,負責鹽政的主要是都轉運鹽使司,基本都是在沿海地區,也就是兩淮、兩浙、長蘆、河東、山東、福建,而各地的都轉運鹽使司下面又有分司劃片負責各大鹽場,各大鹽場由鹽課大使具體負責鹽的開采等事務。
同時在非沿海地區,也就是內陸的井鹽,設立黑鹽井、白鹽井、安寧井、五井等鹽課提舉司,在遼東設煎鹽提舉司,不管是鹽課提舉司還是煎鹽提舉司,都是換個名字,本質上,職責與都轉運鹽使司并無二致。
而為了監督這些鹽政衙門,中樞又設立了巡鹽御史。
不過從這次行動的落網官員來看,巡鹽御史顯然也被腐蝕的非常厲害,有些不堪用了。
至于鹽政衙門剩余有問題的官員,雖然暫時沒有被揪出來,但也是成了驚弓之鳥,一時間惶惶不安,各地都轉運鹽使司一時間人人自危,不少官員甚至都準備開溜。
對于鹽商來說,這也是晴天霹靂一般的打擊。
此前便說過大明的開中法制度,錦衣衛和都察院抓的販賣私鹽,其實鹽都是從兩淮、兩浙的鹽場里提出來的,都是正經的官鹽,是有鹽引的。
問題就在于,鹽引銷售地區范圍內,是用不了這么多鹽的,而且賣不上太高的價格,所以鹽商為了利潤最大化,必須把這些提出來的官鹽,賣到別的地方。
而這些官鹽一旦離開銷售范圍,那就成了私鹽。
這次被抄沒的私鹽里,其實原本是官鹽性質的鹽占了大半的份額,而這筆錢財不僅僅是鹽政衙門的收入,更是鹽商們維持自身利益的重要資金,鹽政衙門每年能獲利頗豐,鹽商的日子過得滋潤無比,靠的就是這一手官鹽違規跨境運輸。
鹽業是個暴利行業,販賣私鹽更是暴利中的暴利,但卻不是誰都能吃得下,鹽業衙門里,除非像是徽商、晉商這種頂尖的鹽商,否則尋常的鹽商,如果沒有對運輸路線上絕對有把握的關系,經年累月的腐蝕,根本沒法吃下。
甚至淮商作為坐地戶,都只有在兩淮作威作福的能力,一旦離開了老巢,影響力直接下降到二流水平,遠遠比不了徽商、晉商,甚至連陜商和粵商都比不了。
畢竟,鹽政衙門手里每年發放的鹽引,也嚴格控制了鹽商們的提貨量。
但隨著鹽政衙門被抄,原本因為鹽運衙門得勢的鹽商們,幾乎徹底崩潰,許多鹽商都在想辦法逃走暫避風頭,甚至連官場上那些老油條們,也是紛紛卷款潛逃,導致整個鹽政衙門一片哀嚎。
而官員被抄沒,自然會牽扯出一堆的蛀蟲和敗類。
這些人,有的是靠著參與販賣私鹽發財致富,有的則是靠著倒賣鹽引牟利。
鹽政衙門的案子,一經報到南京,立刻引起了朝野震動。
而且,馬上就有了擴大化的趨勢。
紀綱更是親自帶隊抓捕,不過短短兩日功夫,便有七八名官員落網,其中更包含四品、五品的官員。
此舉直接震懾了滿朝文武,也嚇壞了刑部的堂官們。
刑部尚書鄭賜,當晚就召集左侍郎馬京和右侍郎李慶,一起吃飯商議,而商議的內容,自然就是如何善后。
畢竟,刑部其實是跟鹽商牽扯最深的部門,而這次行動,出動的都是都察院的新面孔,以及皇帝直接指揮的親軍錦衣衛,壓根就沒刑部的事情,這無疑是一件極其反常的事情。
按照往常的慣例涉案的官員必須要先押送回刑部大牢待罪,但今年的鹽政衙門這么多官員被抄家,被直接送進了錦衣衛的詔獄,這讓刑部的官員們有些措手不及。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衙門已經被查封,但這里邊卻牽扯到了很多人,若是往常,要處置這些人,肯定需要顧忌,可現在,唉。”
鄭賜悶頭喝著酒。
李至剛沒事了,他有事了。
雖然按照皇帝陛下對他的態度,這次應該能順利過關,但這種忐忑的滋味,總是不好受的。
馬京這時候有些額頭冒汗,他小心翼翼地問道:“咱們是按照慣例辦事,這次問題不算大吧?”
鄭賜和李慶,沒收什么鹽商的錢,最多收了些不能量化的利益相關,但馬京那一屋子,可是洗不干凈的。
李慶蹙眉道:“金幼孜成了審法寺少卿,陛下明顯就是想把《大明律》的立法之權,從刑部手里剝離出來,再加上鹽政的事情,鹽法怕是非改不可了。”
鄭賜放下酒杯,冷聲道:“我算是想明白了,咱們刑部手里權太重,力太弱,就跟稚子攜金一樣,能不引人覬覦嗎?更何況,還是攜金擋者別人的道。”
“尚書的意思是?”
雖然嘴上這么問,可馬京哪還不明白,立法權就是“金”,而鹽法就是“道”。
可馬京還是忍不住問道:“那鹽商那里,又該如何應付?”
“自顧不暇了,還管別人作甚?”李慶不禁有些無語,“既然國師的目標是他們,那就讓他們去死好了,難道你想螳臂當車,擋在道上被碾死嗎?”
“金乖乖地雙手奉上,把人家的道讓開,好好活著不好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