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恤的問題一提出來,會議室中很快就由剛才的平靜變得唇槍舌劍起來。
在此次戰役中損失了數百將士的王鎮惡不太愿意說話,最新加入黎民軍的庾仄、郭銓和孟龍符倒是拭目以待,甘純、劉穆之、冉小賤等人則積極地參與了發言。
經過一番討論之后,范二也微笑著發言,“列位剛才說得都很不錯,但我提議將犧牲的將士們的撫恤金從三十貫提高到五十貫;若犧牲的將士是家中獨子的,我們負責給他的老人送終,并將他最小的孩子撫養到十六歲.......”
范二的話音方落,眾人便面面相覷起來,心中都不由想到,“主公這是不當家不知柴米貴啊,單是每人增加近一倍的撫恤金,就得多支出多少錢?還有贍養老人和撫養孩子,官府是不是做得太多了?”
甘純對這個提議也有些不以為然,卻劍走偏鋒地笑道,“這是否意味著,咱們以后招兵要規避獨子?”
范二沒好氣地反駁道,“咱們現在招上來的兵,都是出于自愿的吧?既然人家相信咱們,咱們難道不應該給他們負責嗎?”
對于范二的這兩個反問,眾人立時就陷入了尷尬中。
就兵員而言,分為府兵和募兵。
府兵就是法律意義上的軍戶,他們平時一邊屯田,一邊輪流戍守城池、要隘等。
他們不但不用給朝廷交稅,還會享受到朝廷發下來的一些福利,比如分配媳婦兒什么的;所以打仗是他們的職業,他們有義務去戰死。
募兵就是朝廷在遇到突發戰爭時,臨時招募上來的兵員,這些人的數量要遠遠多出府兵,因為其中的絕大部分輔兵都是募兵,像庾仄、孟龍符以及劉穆之最后帶入戰場來的,基本都是募兵。
募兵,就是范二所謂的“招募上來的兵”,這些人當然也有自愿的,但更多的人卻是因為活不下了才參與進來的。
更因為如此,范二認為自己有義務給他們安排好后路。
問題是,這個時代上流社會的人有幾個會有這樣的想法?
在座的甘純、王鎮惡、庾仄等人,無不恪守著“一將功成萬骨枯”的理念,盡管這七個字尚未出現在這個時代中。
給死去的將士以高撫恤,這原本沒有任何問題,關鍵是,地主家也沒有余糧了啊!
江州和荊州的府庫,夠范二幾天折騰的?
眾人不再說話,范二則繼續道,“咱們這次犧牲了近千將士,就算每人多給二十貫,也就兩萬貫而已。另外,我提議在城外規劃處幾百畝地出來,咱們需要建立一個烈士公墓,還要建一座忠烈祠,烈士們下葬時我會參加。”
忠烈祠與后世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忠烈祠在此時出現卻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二百多年后,唐太宗在征伐高麗之后,在幽州建立了憫忠寺。
有了忠烈祠,有了人民英雄紀念碑,烈士們就將名存千古。
這是多么激勵士氣的壯舉啊?
甘純等人都可以想象,有了這忠烈祠之后,百姓們一定更加踴躍地參與到軍隊中來,以后招兵就更加輕松了。
討論完撫恤問題之后,下一個議題就說到了荊州。
直到目前為止,除了江陵以西數郡和武陵以西幾個郡外,荊州下轄的郡基本上都已易旗,收復這幾個郡也只是一句話的事了。
按照范二的意思,江州、荊州、雍州如今皆已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接下來他要做的就是變法圖強了。
改變人們的觀念,將“士農工商”中排在最末一位的商人重視起來,加大力度對商業的投入及制定相關的法律對交易進行保護,是極有必要的。
黎民軍的強勢崛起,便是以商業為基礎的。
他曾經想過像后世一樣免除農業稅的問題,但就在現在而言,這個想法是不現實的。
商品的流通依賴于交通,可由于經常發生戰爭的緣故,這個時代的交通問題實在說不上發達,每年的商稅總額僅僅是農稅的一個零頭而已。
最重要的是,如果不像農夫收稅,國家在他們心中也就沒有任何分量了。
事實上,商業只能實現國富的目標,想要民強還是得靠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因為農業才是國家的根基。
用鐵制犁頭代替現在流行的木犁,進一步推廣深耕技術,推廣安南如今種植的二季稻、研究純種稻、雜交水稻技術,推廣大棚蔬菜的模式,將營養杯技術用于農業.......
范二每每考慮到這些問題時,都會頭痛無比。
因為百姓們都有著固化是思維,想要推廣先進的農業技術,也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相對而言,改變社會制度倒似乎要首當其沖了。
要在短時間內實現真正的國富民強,最行之有效的方法顯然是要對制度實行變革,而白蓮鄉根據地就是現成的模板。
白蓮鄉根據地現在實行的,正是公社化管理和大鍋飯制度,亦即解放后*時期實行的社會化制度。
這種社會制度有其先進性,同樣也有局限性,人民公社的解體已能說明很多問題了。
范二不會因為要在短期內提升荊州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就做出拔苗助長之舉,因為這個時代的民眾,普遍理解不了這種制度。
若他強行變革,肯定是要出亂子的。
當然,平均地權并對土地的交易明令禁止,還是勢在必行的。
范二隨后提出了,在荊州建立軍事學院和干部進修學院的意見,并強調黎民軍中的各級將領和荊州下轄各郡縣鄉級官員,均需要進入其中一處學院學習,結業后方可上崗。
這也是為了保證,江州、荊州和雍州這三地的郡縣鄉各級官員的治民理念,至少要在大方向上與范二保持一致。
接下來,眾人又討論了全面解放荊州以及對殷仲堪、殷遹等人的處理問題。
三日后,范二在江陵頒布了,由他親自起草的部名為《市易法》的律法。——其中包含了《交易法》《契約法》《反商業欺詐法》《商業賠償法》等內容。
《市易法》的核心內容,可以用“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這一句話來總結。
這也意味著,荊州、江州和雍州下轄的百姓們的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即便某人犯下了殺頭的罪過,也不會被抄家。在《市易法》中同樣有明文規定,“除了每人二畝的自留地外,其余土地皆屬國家所有,土地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至于農業方面的法律,范二承諾荊州、江州和雍州從此以后不再收繳人頭稅,而以十稅一的稅率收取農業稅,并承諾“永不加賦”。
而對土地使用的有關條文中,范二提出了令人眼前一亮的“客民制度”及“墾荒制度”。
客民,也就是那些原本是持白籍的百姓、野人或是其他州、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即將或已入住荊州、江州和雍州的百姓。
在制度中規定,客民一旦在三州落戶,便可領到免費的農具、種子和耕田,而且在未來的三年中,他們種出的糧食完全是免稅的,其后七年則為半稅。
根據十稅一的標準,他們種出一百斤糧食,只需要將其中的五斤繳納給范二!
客民制度的根本目的,為了吸引外來人口和持白籍的人口落戶三州。
而在在“墾荒制度”中,范二鄭重允諾,在兼顧租用國家公田種植的情況下,百姓們開墾出來的田地,將獲得十年的免稅期及十年的半稅期,這些田會在二十年之后,被國家收取并重新分配。
墾荒制度,為的是提高農民的勞動積極性。
相對應的,國家也在二十年后,從勤勞的農手中得到了已經種植了二十年的熟田。
在這個時代中,人口是最重要的資源,沒有之一。
范二除了用“客民制度”來吸引更多的外來人口之外,還提出了“鼓勵生育”政策,亦即“家中有三歲以下的嬰兒者,全家免一半農稅;如果同時有兩個三歲以下的嬰兒,全家免除所有農稅。”
這個制度一出,頓時引來一片嘩然,因為這個政策一出,已經意味著荊州、江州和雍州將迎來一場生育高峰期,同樣也意味著政府的收入微乎其微。
從這個政策中可以預料到的一點是,女人和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會進一步提高,因為他們才是能不能半稅和免稅的關鍵。
政府對人口的投資肯定是穩賺不賠的,因為人口的成長期只有十五六年,但創造價值的時間卻又三四十年,而且他們會在二十年后繁衍出下一代。
政府需要付出的代價,就是這十五六年的等待時間以及他們的成長所耗。
等到十五六年之后,政府就可以坐收人口增長帶來的紅利了。
叔本華曾說,“時間是無限的,而人的生命是有限。人為了用有限的時間去抗衡無限的時間而采取了繁殖這一手段,這讓自己的生命時間得以延續,這也是人類繁殖的本能。”
繁衍是當之無愧的天賦人權,所有禁止生育或是計劃生育的外來干預,都是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