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識人辯物的動物其實很常見。
但競日孤鳴會特意提起這一點,那就不常見了。
雖然也說不定是三人成虎,但多少還是有些期待。
不過競日孤鳴不急,幾乎是一步一頓的向最裡面走著,仍是貫徹他萬年不變的悠閒原則,說是商人較少時間很多,總之,要有耐心。
而史豔文也算是個有耐心的人,更別說也沒什麼可急的,即便競日孤鳴的速度慢的過分,他也再不會有任何微詞。
慢悠悠的找了個空木樁栓了駱駝,慢悠悠的感嘆烈陽黃沙,慢悠悠的介紹一些新奇古怪的小玩意——像是刻著奇珍異獸的玉玦,香醇誘人的葡萄酒,手製泥裝的陶瓷,還有據說是中原儒俠史豔文用過的武器,等等等等。
最後慢悠悠的靠著滿是木雕的小帳篷一旁坐下。
姿勢勉強算得上瀟灑,神色很是愜意,甚至還安逸的長舒了口氣。
但位置不是很合適。
左右都是攤位不說,背後也沒有東西擋著,一身上好的絲綢風衣,在一羣背靠矮牆麻衣雜貨攤裡十分扎眼!不是商人,也不同於匆忙採購的顧客,倒像兩個走累的觀光客,但這行商走貨的貧瘠之地有什麼好觀光的?
史豔文坐下的時候還有些恍惚,面前有人來往交錯,一旁的灘主只露出了一雙眼睛詫異的看著他們,深褐色的眼中滿是看到奇葩的愕然。
而他的的腦子裡此刻卻被方纔看到所謂“史豔文用過的武器”鎮住了——從摺扇到大鐵錘,峨眉刺乃至釵環針簪無一不全,生意還挺好,史豔文越想越覺得尷尬無比又哭笑不得,反倒沒有察覺到一旁的奇怪視線。
不過幸好是武器,若是其他什麼東西,比如鞋子衣裳什麼的……
史豔文不禁打了個冷戰,那畫面對他來說實在驚悚。
競日孤鳴微擡了帽檐,眉眼含笑。
那小商販他見過幾次,佔了自己來自中原的便利時常弄些“中原特產”誆騙衆人,當初他第一次見到攤上“來自正氣山莊主人的書畫”還有所側目,雖然一眼就看出了畫面之虛浮下筆之粗糙還不如他七歲畫出來的酒旗戲鼓。
但想來正經主人看了感受應該別有不同。
“唉……”
好沉悶的一口氣,看來的確很複雜。
“炎云何故嘆息?”競日孤鳴故作不解,“可是在下有招待不週之處?”
史豔文又一聲暗歎,他現在終於明白競日孤鳴當日說的聲名在外究竟何意了,“先生洞悉無遺,明見萬里,自然慮無不周,面面俱到。”
瞧這話說的,沒有一個詞是不好的,聽起來還真像夸人的。
競日孤鳴對此倒是極爲謙虛,“誒,在下不過盡力而爲罷了。”
“……這樣說來先生還是費力不少。”
“哪裡,只是驕陽似火海天雲蒸的,在下身寒氣弱尚可忍受,炎雲大病初癒,若是覺得心中煩熱鬱悶,直言便是,切不可憋在心裡纔是。”
“……”史豔文側過頭,視線不偏不倚地落在競日孤鳴嘴角上升的弧度上,沉默半晌,倏然從懷裡掏出一樣東西遞給他,“要麼?”
鼻尖隱隱有桂花的香氣,競日孤鳴看著他手裡的東西一時無語,“……你帶了多少?”
“只有五個了。”史豔文頗爲不捨的又拿了一個出來,翻開競日孤鳴的手放的慎重,“先生慢用,小心別噎著了。”
競日孤鳴拿著糕點,默默壓下了心底奇怪的情緒:“……謝謝。”
其實漠市是不缺吃食的,比如他們右前方的拐角就有一個常駐賣各種乾果和麪饃的小食攤,雖然它遠不如手中的糕點,無論從哪方面來看。
競日孤鳴立下決定忽視它,至少現在不提。
史豔文鬆了口氣,正準備再拿出一塊糕點自己食用,卻見一道黑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沙地裡衝出,直向兩人攻來,史豔文霎時握緊了彎刀,卻被帶起的一溜風沙不慎迷了眼。
一旁的小販莫名打了個寒戰,奇怪的看了看四周後,又繼續擺弄他的木雕。
等風沙散去,小小的黑影已經消失不見,一旁競日孤鳴手上空無一物,很是可惜的嘖了一聲,與史豔文面面相覷,道:“……真可惜,我還沒吃就不見了蹤影,看來在下是沒口福了。”
史豔文無奈的又遞給他一塊,“剛剛那是什麼東西?”
競日孤鳴想了想,“好像是……老鼠。”
“老鼠?”他還以爲是蝙蝠,“速度好快。”
“動作還很敏捷。”
“好特別的老鼠……”
“的確少見,”競日孤鳴吃了東西,“剛剛我若是不鬆手的話,那小傢伙估計就要咬在下手指了。”
“哦?看來它膽子不小啊,”看來自己的眼力的確下降許多,史豔文又問,“那先生有看清它長什麼樣嗎?”
“挺可愛的,其背棕黃,腹下雪白,體型雖小,尾巴倒很長,眼睛嘛……挺像丫頭的。”
史豔文一笑,“丫頭若是聽見,恐怕又要鬧了。”
“呵,”競日孤鳴閉了一下眼睛,嘆息道:“即便沒有聽見,此刻怕也指不定如何爲難琉璃。”
說話間,卻見一個跛腳的商人急急忙忙的跑了過來,似在四處找些什麼,看到史豔文兩人時停了一下,又往遠處找去了。
背上還用麻繩捆了好些小籠子,裡面都是些雀鳥、幼兔等小動物。
史豔文突然靈光一閃,挑眉看向競日孤鳴,那人顯然和他想到一塊去了,他只好嘆息,“看來我們此次是無緣得見了。”
書中記載,子午鼠,生於沙海,藏於叢草之下,行於夜間,喜淨好懶,少有冬眠。
但天生萬物,總有不同。
白天活動的子午鼠,倒是和先前競日孤鳴打聽的那隻相同,本爲一鰥夫所養,因生計所迫不得已將其出賣,聰明機警,因其辨人識途爲人喜愛,甚至有傳言它能穿梭於鬼漠深處,就是吃得多。主人換了幾個,養了幾天尋個稀奇,平時也無大用,又不想浪費糧食便再度被倒賣出去。
自己都吃不起飯了,還養只寵物做什麼呢?
至於爲何到現在還沒有人將他宰了,估計是覺得賣出的價錢比幾根骨頭價值大多了吧。
怎麼現在突然跑出來了呢?
“餓了。”競日孤鳴道。
史豔文一怔,伸手就要再拿出剩下的糕點,競日孤鳴卻按住了他的肩膀,另一隻手指了指十幾步遠的沙堆,“託君天運,我們也遇見一回‘守株待兔’了。”
史豔文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拱起的小小沙包裡,一對豆子眼正目不轉睛的盯著史豔文,打量了會,又扇了扇耳朵,慢慢的移向了競日孤鳴。
盯著不動。
史豔文正覺奇怪,那小傢伙倏然跳了起來,小爪子抓住了他的手指,尾巴靈巧的繞著指頭纏了五六圈,利齒在陽光下發出一閃而逝的白光。
“……”
“老鼠居然還能跳這麼遠啊,真厲害。”
“牙齒也挺利的。”
“眼睛確實像丫頭。”
“你不怕丫頭生氣了?”
“怕啊,但先生總不會特意說給她聽吧,”史豔文看它齜牙咧嘴的痛苦樣,小傢伙尾巴都抽直了,實在沒忍住,“它的耳朵快斷了。”
“哦,”競日孤鳴換手提了尾巴,到吊著,眼皮微垂,語帶威脅,“忘恩負義的小東西,想咬我?”
小傢伙似是被嚇到了,突然停了動作,兩隻爪子縮著,鬍鬚垂著,眼睛也閉上了,嘴巴倒是張的很大。
“……”史豔文呆了一瞬,啞然失笑,用胳膊肘碰了碰競日孤鳴,“這小傢伙挺有靈性。”
競日孤鳴笑著看他一眼,史豔文身體微微向前,手指不停的戳著小耗子胖滾滾的肚皮,眼睛像寶石一樣閃耀,“炎雲。”
“恩?”史豔文轉過頭。
“再拿塊糕點出來吧。”
“恩,豔文知曉。”史豔文將糕點掐了一塊給他,自己也留了一小塊,“小傢伙跟先前的那個大漢有點像,雖然有點胖,動作倒如閃電。”
競日孤鳴晃了晃手指,輕笑道:“就是不太會裝死。”
“哈。”
不過小傢伙還挺堅定的,史豔文手上的東西都在鼻子邊上轉了幾圈,最多也只見它抖了抖鬍鬚,一副雷打不動的樣子。競日孤鳴低笑一聲,直接把東西放到嘴巴里,然後收回手不再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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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爲到嘴邊的食物應該足夠打動它纔對,但它仍是毫無動作,那小塊糕點就像兩顆尖牙一樣穩穩的鑲嵌在裡面,不進不退。
史豔文一邊感嘆它的堅持一邊用糕點戳它雪白的肚皮,“真不吃啦,肚子不餓了嗎……啊!”
……看來還是餓的。
但也正明瞭放鬆警惕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史豔文話還沒說完,小傢伙就迅速的咬了他手上的糕點,臉撐腫了很是辛苦的嚥了下去,末了又繼續裝死。
“噗……”
真的是毫不掩飾啊,史豔文揉了揉手指上的小小牙印,一臉無辜的看著競日孤鳴,看著那一臉的戲謔嘆息一聲,後又看向另一邊笑笑,那邊不知何時來了幾個熟悉商人。
方纔笑的可不止一人。
而他們本就引人注目。
面對陌生人史豔文總是彬彬有禮,柔和的笑容都會收斂三分,保持著平易近人卻不過於親近的距離。周圍人似乎對他很有好感,也笑著回禮,只那幾個商人對他們揮了揮手才離開。
“吱吱吱吱!!!”
其聲音之悲憤可說是刺心切骨了,像是被貓咬掉了尾巴。
但這裡沒有貓,也沒人咬它尾巴,只是有人咬了它的糧食而已。
“……”史豔文一回頭,卻被面前的情景無語的百感交集。
小傢伙也算是怒髮衝冠爲口糧,被人拎著尾巴倒掛,兩隻小爪子不停的往前揮舞,拼盡全力想要解救逐漸消失在競日孤鳴手中的糕點,無奈爪子太短,力量有限,最後只能鼓著豆子眼吱吱控訴。
同時還得忍受某人拿著最後指甲蓋大小的糕點在眼前晃來晃去,這小東西該說是太有靈性,史豔文暗自讚歎,看起來就要委屈哭了似的。
看著挺讓人不忍。
競日孤鳴也挺不忍,所以他還是把指甲蓋給它了,然後又向史豔文伸出了手,顯然是要他貢獻出最後一塊乾糧。
“……”史豔文分了一半給他,自己拿了另一半,口中唸唸有詞:“小胖子,豔文之口糧已分出一半予你,若再咬我,就真是忘恩負義了。”
隨後他又聽見一旁壓抑的低笑。
“放心,”競日孤鳴換手拎著小傢伙的後腦勺,和拎貓一樣的姿勢,小傢伙倒是挺適應這種姿勢,尾巴極快的捲了他手上的半塊糕點,一點一點快速的啃了下去。
競日孤鳴托腮看他,笑的狡黠,隨口道:“在下多年來略有積蓄,家財敗盡之前總不會讓炎雲餓著的。”
但昔日北競王的身家,到底何時會有盡頭呢?
此事先可按下不談。
所謂吃人嘴軟,史豔文不好意思的耳朵一熱,來不及深思這話裡的意思便下意識地說了誤會,又說先生說笑在下並沒有其他意思,最後馬馬虎虎的笑笑,三言兩語輕鬆帶過,便埋頭逗小傢伙吃東西。
可見放鬆警惕的不止史豔文一人,競日孤鳴說的順口,只是玩笑的內容卻讓他自己都覺不妥,笑容微斂,看著子午鼠搖來晃去的尾巴突然道:“叫它小胖子,如何?”
史豔文摸了摸它的肚皮,點頭道:“這名字起的也太隨意了一點,不過倒是挺適合它。”說著,又要餵它。
“吃了將近四塊桂花糕還沒滿意,胃口確實挺大。”
“恩,要不改名叫大胃王?”
“……還是小胖子吧。”
競日孤鳴看看史豔文,突然來了興致,將小傢伙往史豔文方向拿近了些,依舊是談笑自若,卻在史豔文手靠近時又突然拿遠,然後在被偷偷瞟一眼,乍然驚覺失禮之後不好意思地抿脣一笑,競日孤鳴默不作聲地將小傢伙再次提上前來。
如此。
循環。
往復。
全然不顧紅了眼的某隻。
吱!吱吱!
“它很餓。”
“看出來了。”
“……先生,它要咬人了。”
“那就咬吧。”
“……”因爲咬的不是先生嗎。
“同樣的錯誤,炎雲總不可能再犯一次吧?”
“先生。”
“更何況你這麼聰明。”
“先生……”
“餓嗎?”
“……恩。”
“甜的還是辣的?”
“……不要太甜。”
“乾果和糕點?”
“都喜歡。”
……
他們在戈壁灘的遺址古道上坐了幾個時辰,火傘高張,萬里無雲,飛沙揚礫。靜看人來人往,再也沒看見跛腳的商人,偶爾說些不著調的閒事,逗逗不請自來的小寵物,就像兩個普通人。
無所事事。
悠閒自得。
放下生命的遺憾,忘記心事的婉轉。
那是史豔文第一次體會到退隱的可貴。
也是競日孤鳴隱姓埋名後第一次放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