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前段時間老媽出差是參加團里文化下鄉的活動,而團里今年搞了不少類似的政績活動,結果評上了先進單位,可以選送兩個節目參與省電視臺元旦晚會的錄制。
像這種機會,肯定有一個節目得是集體節目,例如大型歌舞類型的,讓大部分團里演員都能露露臉。
而另外一個,就是所有人競爭的目標了。
作為一個歌手,對更大舞臺的渴望是正常的,張佳倩也不例外。
她的實力在團里的歌唱演員之中也是拔尖的,但前幾天她忽然聽說,團里另一個年輕女歌唱演員宋歡請動了省里著名的作曲家,音樂大師霍猛出山,幫她寫了一首新民歌。
霍猛的大名全HN省的人都耳熟能詳,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成名至今,他寫出了無數首膾炙人口的民俗歌曲,宋歡能夠請動他出山,幾乎已經鎖定第二個節目的名額了。
張佳倩這些天的壓力很大,便想去老師那里再強化一下唱功。
然而,她有自知之明,到了她這個歲數,唱功、嗓音等條件基本上都已經定型了,想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絕非一夕之功。
而且,論起唱功來,她還是要比宋歡要強出一絲的。
都是科班出身,實力相差不大,如同宋歡是那種天賦絕佳的人,也不會到市歌舞團來。
當兩者硬件實力相近時,軟件實力的差距就很明顯了。
適合放到晚會演出的歌并不算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經典好聽的曲目。但問題是新歌產出太少了,這么多年,大小晚會,幾乎把能唱的歌都唱了一遍,別說觀眾聽著審美疲勞,就連歌手自己都快唱吐了。
這個時候,一首好聽而又有水準的新歌出現,產生的殺傷力是巨大的。
而這個時候,如果她還去唱那些唱了幾百遍的經典曲目,是絕對競爭不過宋歡的。
“跟你說一說,心里舒服多了。”張佳倩摟過曹吾的腦袋,盤了兩把,呵呵笑道:“我也想清楚了,讓她們爭去吧!我要好好陪我的寶貝兒子!”
“哎呀!輕點兒!輕點兒!”曹吾從老媽的魔爪下掙脫,伸手捋了捋頭發。
“嘿!老媽摸摸頭不行啊?”
“我的頭發很寶貴的。”曹吾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再次擁有了一頭秀發,自然珍視無比。
“切!瞎講究!”張佳倩撇撇嘴。
曹吾重又坐回來,看著老媽道:“媽,你想爭這個機會嗎?”
“想倒是想,可也沒用啊!除非我也能找霍大師寫首歌,可那怎么可能?”
曹吾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找我啊!”
“你?”張佳倩瞪圓了眼睛,上下打量了下他,道:“你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哪里像大師?”
“媽,瞧你這話說的!”曹吾不樂意了:“你兒子我現在好歹也是正兒八經的音樂人,寫首歌有什么難的?”
“你那是搖滾,媽媽學的是民族唱法,而且這節目是要上電視的,不能瞎搞,得是民歌才行。”張佳倩解釋了下,隨即不在意的擺擺手說道:“不過沒關系啦!不過是上一次電視罷了,又沒有什么出場費,我才懶得去呢!在家多給你做點好吃的不是更好?”
曹吾若不是看到老媽眼底那一絲黯然,還真以為她不在乎這次機會了!
不行,這輩子老媽頭一次這么渴望一次機會,當兒子的怎么能不幫忙呢?
“媽你等了一下!”
曹吾跳下沙發,跑進臥室里,打開電腦搜索了下后,便抽出樂譜本奮筆疾書起來。
沒一會兒,他便捏著幾頁紙走了出來,遞到了張佳倩面前。
張佳倩有些疑惑,接過五線譜,看著頂端的名字,輕聲念道:“小…河…淌…水…,兒子,你這字真該練練了。”
曹吾一頭黑線:“你先看歌吧!”
張佳倩低頭看著樂譜上的音符,習慣性的哼唱了起來,但是,哼唱了幾句過后,她的表情變得認真起來,并且從頭看了起來。
看到一半,她忽然站起身來,朝大臥室走去。
大臥室里有一架立式鋼琴,是她平時練歌用的。她一手捏著樂譜,一手在鋼琴上尋找著音符,口中則輕唱出聲。
“月亮出來~亮汪汪~亮汪汪~”
“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
“清風吹山坡~吹山坡~”
“哥啊~!哥啊~!哥啊~!”
曹吾倚靠在門框上,看著讀譜的老媽,微笑不語,只是安靜聆聽。
無疑,這是首很美的歌,他抄寫的是龔琳娜的版本,成曲更顯空靈婉轉。
而老媽不愧是專業歌手,只是讀譜吟唱,就已經找到了幾分神韻。
這首歌的曲調并不復雜,但老鑼在編曲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增加了許多變調吟唱,因而在原曲的基礎上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一般歌手還真唱不了這歌。
張佳倩忽然抬起頭來,愣愣的盯著曹吾,半晌才道:“小吾,這首歌,你是怎么寫出來的?”
“呃……”曹吾有些頭疼,但還是解釋道:“你還記得我小學畢業那年你和老爸帶我回老家,去外婆家住過半個月嗎?”
“記得。”
“我坐外公的船進山玩的時候聽到有人唱‘月亮出來亮汪汪’和‘想起我的阿哥在深山’這兩句,就一直記在腦子里。剛才聽你說要唱民歌,我突然想起這兩句,就改編了一下,寫出來了。”
曹吾撓了撓腦袋,他反正是這樣解釋了,就看老媽信不信了。
忽然,張佳倩起身來到曹吾面前,探手就捏住了他的耳朵:“你故意的是吧?”
“疼疼疼!要死要死,我怎么了?”曹吾一邊呼痛,一邊疑問,我怎么就故意了?
張佳倩佯怒松開手,嗔道:“你故意寫這么高的是吧?全程小字d3的音高不說,后面還有兩個八拍,High D的音高,我能唱上去嗎?”
“用頭聲啊!”曹吾揉了揉耳朵,咧嘴道:“不增加技術難度,我怕比不過霍大師的歌,媽我相信你能唱得了。”
“比不過?怎么會比不過……”說到這里,張佳倩忽然停住了嘴,再看向曹吾的眼神變得有些復雜起來。驚愕,欣慰,自豪,疑惑皆有。
她對搖滾樂不是很了解,只是曹吾喜歡聽,她便幫他買卡帶,買專輯。她知道曹吾從小就愛聽搖滾,所以對于他能自己寫搖滾樂并不算太驚訝。
她的專業和搖滾并不是一個圈子,因此她并不了解曹吾寫出的兩首《夢回唐朝》和《別來糾纏我》搖滾在行業里算什么水平,她只是覺得好聽,并且想當然的認為自己的兒子是最棒的。
所以當牛莉三番兩次跟她夸贊曹吾的時候,她只是理所當然的接受,并不覺得奇怪。
然而,曹吾突然拿出這么一首足以震動民歌圈的新歌來時,她才忽然意識到,原來兒子居然已經這么厲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