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傑的呼吸再次急促起來,各種想法和猜測如紛至沓來的腳步向他襲來。
看了一眼時間。五點十五分,已經過去十五分鐘了。要抓緊時間了。
他站在原地,開始梳理思緒,進門那一刻所有見到的東西浮現在他的腦海裡。思考著接下來的對策。他必須快速作出決定,時間不等人,若是晚了。他做的決定將付之東流。自己還會陷入麻煩當中。可是,踏出這一步,他將沒有回頭的餘地,這需要勇氣。
踱步來到客廳,緩過神的李一傑冷靜下來。
牀在臥室,但是客廳也被塞得滿滿的,吃飯接客的實木四角桌,冰箱,衣櫃,配套的電腦桌,小型的沙發,還有書架,梳妝檯在臥室發現的,甚至還有開放式廚房。生活品一應俱全。
既然下定決心,就不能再拖下去了。開始勘察周圍的蛛絲馬跡。首先拿起那個半杯水的玻璃杯,放在日光燈下,查看是否有指紋,不出所料。指紋的痕跡在日光燈下顯現出來。李一傑將水杯放回原味。眼神看向其他處。
垃圾桶是一個重要的檢查物證,破案過程中,垃圾很多時候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裡面的東西不多,一個欣百達的空盒子,還有兩張空藥包,還有一個橡木塞。
稍微猶豫了一下,李一傑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拿起其中一個藥包,疊好,找到一個透明的塑料袋,放進去。
考慮到警察也許不會讓他知道藥的成分,並且既然做了決定,就應該把一些東西調查清楚。
隨後他開始回憶進屋之後有沒有留下什麼蛛絲馬跡會讓警方察覺。他的行動絕對不能讓警方知道!
指紋應該沒有,他全程帶著手套。
思索間,一個東西引起了他的注意。
林雪喜歡看書,著李一傑是非常清楚的。那時候倆人很多時光都在學校圖書館度過,倒也沒什麼不好的。
林雪是一個稍微有些強迫癥的人,所以,即使房間裡東西非常多。卻一點也讓人感覺不出來亂。
物品都非常有規律地擺放。用完的東西都會很馬上放回原位,這是一種很好的生活習慣。
李一傑小心翼翼地來到書架前,書架不大。整整齊齊地放著四排書。在電腦桌的旁邊。
在最上面那排,一本《傲慢與偏見》不同其他書一樣夾在書架中,而是橫放在書的上面。
打開書稍微檢查了一下是否有標記的地方。
沒有標記,可是李一傑敏銳地發現靠中間位置的一張紙被撕掉了。
李一傑看了一眼頁碼,把書放回了原來的位置。儘量和剛纔拿的時候的位置不偏不倚地放置。
然後是電腦桌,林雪的電腦不是臺式電腦,而是筆記本電腦,也許是工作有時候會需要用到電腦,方便攜帶吧。
事實上,這並不是一個電腦桌,只是放著電腦罷了。更像是一個書桌的樣子。東西不多,放著一臺電腦,一個卡通貓的筆筒。正中央的位置有一本《百年孤獨》。除此之外,別無他物。
李一傑摸了摸鼻子,打開抽屜。筆記本,賬目表,白紙,一把鑰匙。東西也是少的可憐。
他拿起鑰匙看了看,這應該是房門的備用鑰匙。把鑰匙放進了口袋。
李一傑這也是不得已而爲之,總之,他覺得以後還會再來到這個地方的。如果拿著林雪的鑰匙拿出去複製一把,被人注意到的話,風險就太大了。
廚房是開放式的,和房間連在一起。李一傑可是受過這種設計的苦頭,一開始感覺相當不錯。方便實用還不佔空間。久而久之,用得多了。發現其實是非常難受的,油煙什麼的都往屋裡飄。你又無能爲力。
水龍頭一滴一滴地滴著水。李一傑發現了異常。
水槽深處有著黑色的灰燼,想必是燒過什麼東西。猶豫了片刻,李一傑決定不去管他。內容是已經根本看不到了,知道是灰燼就可以了。
順著水池看過來,一塊白色的砧板,上面清晰可見一些刀切過的痕跡,李一傑皺著眉頭,他發現砧板中央的位置有一團水跡還沒有消散。
下意識地擡頭看了一眼。
上面是一個儲物板,不大,大約只有一米五的長度,靠著牆。正看著,一滴水從儲物板九十度角的地方低落。
邊緣放置的是一排高腳玻璃杯,整齊排列,李鑑拿下其中兩個。杯子內壁上還有些許水漬,李一傑把目光投向實木桌子,兩個水杯安靜地放置,水紋沒有任何波動,林雪也安靜地趴在桌子上,一動不動。
李一傑用指甲敲了敲水杯,從懷裡拿出一張白布,仔細地把杯中的水漬擦拭乾淨,再把儲物板上的水擦拭乾淨。緊接著把砧板上的水倒入水槽中。同樣地擦拭乾淨。
鬆了一口氣,看了眼時間,五點二十分,必須抓緊了。待得時間越久,警察就越容易懷疑到自己的頭上。
這廚房看著的牆上,有一面窗戶。窗戶開了一點縫,想必剛進門時吹到的冷風便是這道縫使然。
接下來就是冰箱,冰箱出乎意料的高。李一傑深知已經沒有時間了,他迅速打開冰箱門,查看裡面的物品。
牛奶,蘋果,雞蛋,還有一些蔬菜和其他一些食用的東西。倒是沒有什麼異常。
冰箱上面放著一瓶剩餘半瓶的葡萄酒,奇怪的是,酒瓶上面的橡木塞已經不見蹤影了。
李一傑的眼神看向垃圾桶。
這不對勁。
一般喝完紅酒葡萄酒之前,哪裡會把橡木塞之類的東西先丟棄的?
李一傑覺得應該把紅酒倒掉,再把橡木塞帶走。但是他並沒有,他害怕會留下更多的線索把矛頭指向他。
他連酒瓶都沒有碰一下。看了看手上的手錶,已經五點二十五分了。
不能再拖了,他把那張藥包紙放進懷中,拿出相機對他認爲有疑點的地方進行拍照,不過並沒有拍到林雪,他怕不小心被人看到,看出來那是屍體,便會多生事端。
做完這一切之後李一傑慢慢地走出房間。廚房和實木桌中間有一片應該是休閒的地方,放置著沙發還有一塊小桌子。
林雪是一個忍受不了髒亂的人,她有潔癖,並且有些嚴重。
她絕對不會忍受,抱枕四處亂放,坐墊都有些歪七扭八。更別說雜誌,是不可能放在地板上的。
然而,眼前的這幅情節就是林雪忍受不了的場景。
只有一個盆栽,似乎是沒有被糟蹋過的樣子。
就當李一傑走過那片區域腳下的地毯時,他踩到了一枚鈕釦。
李一傑停住了腳步,蹲下身拿起鈕釦。
是一枚白色的鈕釦,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是男士襯衫上的鈕釦。
他微微瞇著眼,在手中把玩了一下鈕釦,考慮著是否要帶走。
這將會成爲一個非常重要有力的證據,問題在於,警察們會不會像自己一樣認真仔細的調查。他心裡也沒譜。
按照慣性思維,查明瞭那白色粉末的成份之後,必定會被認爲是自殺。
連李一傑的第一想法也是如此。
李一傑還是決定將鈕釦帶走,一不做二不休。
做完這一切,李一傑站在門口,環視著客廳。
一切都是那麼安靜,安靜地像是一幅完美的畫卷。
李一傑拿出手機,撥通了報警電話。隨後慢慢地出門。已經差不多五點半的時間了,這棟樓還是靜悄悄的。
李一傑看著樓梯口的那戶人家,突然擔心這段時間會不會有人經過,發現他的不存在。
接下來要做的事,就只能是祈禱了,安靜地等待警察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