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前后的“國退民進”中,很多地方政府在出售企業的時候,選擇了“寧予外客,不予家人”的策略。其原因有3個:一是擔心經營層上下聯手,難以控制;二是為了避嫌,害怕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三是利益糾纏,難以均衡,索性賣給外來客。健力寶的產權變革便是很典型的一例。自始至終,三水市政府并沒有搞垮健力寶的意圖,它試圖秉持的也是讓企業平穩過渡的原則。然而在策略的選擇上,由于缺乏經驗,則出現了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其搖擺反復也最終成為一家大好企業被折騰至衰亡險境的原因之一
策略一:“先天”性不信任創業團隊。
對李經緯團隊的先天性不信任,是健力寶危機的起點。或許因為有所顧忌等原因,三水市政府與李經緯從來沒有就這種“不信任”進行過坦誠的對話。這種“心照不宣”的內心對抗,漸漸彌漫成了一股很不正常的氛圍,最終影響到了雙方的所有決策和舉措
策略二:過分輕信張海。
三水市政府與張海素昧平生,卻在極短的時間內就簽訂了出售協議,而且跟李經緯毫無商量,這其中已頗有賭氣的成分在內。正如《財經》雜志在后來的調查中所發現的:“如此巨額資產出讓,政府一方既未請財務顧問提供中介服務,亦未對買家的資信進行調查。交易過程更是暗箱操作,長期秘而不宣。”
策略三:在對大股東的支持上搖擺不定。
在張海被撤職之后,三水區政府的立場搖擺在張海和祝維沙之間,時而傾向前者,時而支持后者,造成新聞輿論上的疑惑和決策層的分裂、動蕩
策略四:在戰略投資商的引進上優柔寡斷。
自張海之后,從商業利益和資源整合的角度來看,讓統一集團收購健力寶無疑是比較合適的一個選擇。然而,面對經銷商的激烈反彈,三水區政府無法進行理性地說服,畏而退之,喪失了一個適時拯救健力寶的機會
策略五:以小股東身份驅逐大股東。
在“一朝被蛇咬”之后,三水區政府對外來的民間資本再也不信任了。當張海團隊與李志達達成股權轉讓協議后,三水區政府以8.9%的小股東強勢抵制后者的進入,并不惜動用公權力,查封公司賬戶,將李志達一系人馬“禮送出境”。此舉,在國內輿論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很大的震動,被指為無視大股東的權益,在合法性上頗有可議之處。中國政法大學李曙光教授評論說:“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政府直接介入都是不合法的,這種介入不僅破壞了第一次交易的合法性,而且使政府主導下的第二次交易不合法。”
策略六:難以自圓的“體外循環”。
在驅逐李志達后,為了盡快恢復生產,心急如焚的三水區政府以小股東身份接管健力寶,并且成立了一家注冊資本只有100萬元的國有獨資貿易公司——公司法人還是三水區的區長,全面承擔企業的銷售任務,將營銷利潤都留存在該公司。這種“體外循環”的方式,很容易讓人產生不良聯想,且不利于健力寶的正常運營
策略七:對李經緯的處理曖昧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