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繼續調查下去還可能給她帶來危險,喬治對查德威克也沒有什麼好隱瞞的,點頭贊同後接著解釋著說:
“你說的沒錯,在分局拘留室內被槍殺的其中一個受害人,叫漢斯·邁爾,生前是王子飯店的服務員。
他到底是因爲接觸了什麼人或者什麼秘密,我還想不明白,但是今天自己觀察後,給我的感覺是,事情的關鍵就在於王子飯店,它是引發一切事情的源頭。
在這一點上,我和李斯特總督察的意見完全一致,都認爲幾個受害者之中,他最有可能是主使者的滅口目標。
今天我沒有去警局,不過我和他在電話中簡單討論後,就已經形成了默契,在這個案件的後續調查中,我們會在互通消息和嚴格保密的基礎上,兵分兩路進行調查。
警方會按照他們破案時的標準程序,走訪詢問受害人的親朋好友,根據各種線索,從正面對所有受害人進行全面調查,最大程度的吸引幕後主使者的注意力。
我們偵探社則在他們調查的基礎之上,秘密的從側面進行調查,鎖定的重點就是漢斯·邁爾,這樣一明一暗的佈置,可以更有效的偵破這個槍擊案件。
相對來說,我們的任務比較隱蔽和安全,但是爲了避免意外的發生,比如警局高層中還有其他的內奸,或者事情最終泄露後,幕後主使者狗急跳牆,該做的安全防範工作,一樣都不能少。”
不是喬治小題大做,面對可能的危險,沒有力量抵抗時也就罷了,只等隨波逐流看運氣好壞。
現在的他,明明擁有強大的武裝力量卻不動用,堅持去逞什麼個人英雄主義,那他就是愚蠢透頂的大傻瓜,喬治信奉以暴制暴的哲學,向來是能上10個人圍毆敵人時,絕對不用5個。
喬治加強安全防範,一方面是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另一方面是擔心,有人會對查德威克這樣的好友不利。
單純從個人角度講,他其實不太害怕有人從正面刺殺他,他以前是一個訓練有素的中國刑警,自信身手不錯,遇到危險時,車上和家裡也有武器可以反抗。
但這不代表他就是無所畏懼了,個人英雄主義要不得,更重要的是還有一句話叫入鄉隨俗,他現在是在西方世界的英國,而不是在槍支和爆炸物管制嚴格的中國了。
喬治有些話沒有對查德威克說,託福他的強大記憶力,思想的閘門一旦打開,他就已經不自覺的放飛自我超越現實了,兩世記憶交叉影響下,讓他想得太多太遠了。
他發現輕易幹掉自己的方法實在太多了,彷彿是得了被迫害恐懼癥。
比如不明不白的坐土飛機,就像前世衆多的美國警匪劇上一樣,明明是警察和FBI探員重重保護下的關鍵證人,隨著“砰”的一聲爆炸,就在屏幕上粉身碎骨了。
歐美的這些職業歹徒搞刺殺時,非常擅長在汽車上安放炸彈,即使現在的科學技術還不夠發達,還沒有傳呼和手機,歹徒們無法借用信號塔進行遠程引爆,同樣不能掉以輕心。
因爲引爆汽車炸彈的方式實在是多種多樣,很多方法都非常簡單易行,讓人根本防不勝防。
比如用航模無線電遙控器就可以改裝的,幾十米外操縱的遙控爆炸,或者直接把炸彈線路接到汽車電線上,車一打火通電就爆炸。
最簡單的就是純機械裝置的,類似壓髮式地雷原理,製作一個利用槓桿原理的壓力裝置,人坐到汽車座椅上的壓力,就會啓動藏在座椅下的炸彈,人起身時裝置復位就會引爆炸彈。
類似以上種種方式的刺殺手段,個人能力和警戒心理再強也是無法防範的,這TMD就太恐怖了。
所以這纔是他防範的重點,始終會很小心的安排人,看著自己的座駕和卡特公園的家。
就和現在吃飯時的佈置一樣,埃裡克帶著人跟在他身邊的時候,泰勒就會帶著人看著他們在停車場的車子,目的就是爲了防止有人神不知鬼不覺的,給他們的車子安炸彈。
與已經放飛自我超越現實的喬治不同,查德威克的靈魂不是兩世爲人,自然不會像他那樣疑神疑鬼,而是完全將注意力放在眼前的案子上。
聽完喬治解釋的前因後果,查德威克皺著眉頭認真想了一會,有些疑惑的問道:
“按照你剛纔說的,除了還沒研究明白的鑰匙和那串數字之外,你們從最開始的時候,就認爲漢斯是主使者滅口目標的嫌疑最大。
我對此有些疑惑,就是因爲他的行爲,好像是主動被警察抓麼?這種行爲雖然不常見,但也不是絕對沒有吧?
而且,還是存在其它可能的,也許他根本不是主動被警察抓,雖然犯事的地點離警車很近,但警車停在拐角的街道上,他從另一側走過來,砸商店玻璃時就是沒看見警車。
或者他嗑藥了,當時滿腦子都是幻覺,根本顧及不到警察在身邊,你們的論據好像不夠充分啊,相反從職業角度講,那個會計師的概率好像還更大些,你們到底是根據什麼推斷的?”
喬治回答著說:“你說的有一定道理,單純從他被抓的角度看,當然存在他沒看見警察這種可能,還有你說的嗑藥問題也是有可能的,李斯特警督也安排了對他的血液進行藥檢。
但是分析這個案子,不能孤立的看他貌似主動被抓的行爲,還要結合其它案情,研究這起槍擊案件的本質。
案件最後傷亡了很多人,社會影響很大,但這其實並不是案件的重點,包括行兇者盧西恩警官也是一樣。
他進入奧查德分局時,如果拘留室裡面只有一位犯人,或者有更多犯人,盧西恩一樣會槍擊他們。
分析槍擊過程和受害人的中槍情況,尤其是每個受害人中槍倒地後,頭部都被他補了一槍,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
接到威脅電話時,主使者並沒有告訴他,具體要滅口的目標是誰,只是籠統的要求他,殺掉拘留室內的所有人後,就會依照交易的諾言釋放他的家人。
從邏輯上說,這就是一件很簡單的案子,案件的本質是殺人滅口,整個案件過程中,最關鍵的因素其實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