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不這次人事變動,楊杏佛說,與“革命勢力已達長江,黃炎培、丁文江相率辭職”有關,其目的是為了“和緩各方之空氣”。他還說,當年北京各團體選舉中基會時,蔡元培和汪精衛得票最多,但是郭秉文卻“藉口孟祿、曹錕之反對,不使入選”,從而使中基會淪為“少數私人壟斷中國文化之工具”。楊的話是1928年6月在寫給外交部長王正廷的信中講的,當時楊是大學院副院長(院長蔡元培),大學院是管理全國學術教育的最高行政機關,因此這封信見報后影響極大。盡管任鴻雋也承認“杏佛所說有許多并非事實”,但這件事表明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中基會所面臨的嚴酷處境。
1928年6月底,醞釀多日的中基會第四次年會還未召開,社會上已經是滿城風雨、謠言四起了。當時不僅郭秉文、丁文江等人不能為新政權所容,就連胡適也好像要大禍臨頭。
7月上旬,朱經農寄給胡適一份剪報,內有北京市民大會電請國民政府通緝段祺瑞等人的消息,大會還要求將胡適作為“三一八”慘案的“附逆黨徒……一體拿辦”。
7月27日,《民國日報》有消息說:蔡元培在“國府席上,提出的改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案,即任命胡適、貝克、貝諾德、孟祿、趙元任、司徒來登(即司徒雷登)、施肇基、翁文灝、蔡元培、汪兆銘、伍朝樞、蔣夢麟、李石曾、孫科、顧臨等為董事,……還提出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章程修正如下:原章第三條‘董事由大總統任命’,以后缺出‘由董事會自選繼任董事’,改為‘……董事任期三年,期滿由大學院根據全國學術界公意,提出人選,呈請國府另行任命’。”
胡適將此類剪報保存在日記中,還在上述“章程修正”后加了“此條最無道理”的眉批。
為什么說“此條最無道理”呢?胡適在8月11日寫給蔡元培的信中做了解釋。
他說:“文化基金董事會章程的基本原則為脫離政治的牽動,故董事缺額由董事會自選繼任者。前年我們在上海所擬英國庚款董事會的組織,即依此原則為標準。今忽廢去此條,改為董事三年期滿由大學院呈請政府任命,便是根本推翻此原則了。”
這就是說,按照原章程規定,董事會一旦成立,其人事變更以及各項事宜就應該脫離政治,不再被政府左右。這個“基本原則”不僅保證了中基會及其教育文化事業的獨立,也為其他國家退還庚款樹立了榜樣。然而由蔡元培提出的章程修正案,卻從根本上推翻了這個原則。
胡適還對蔡元培說:提出這種建議的人也許是“以為當日政府不良,故須防政治的牽動;今為國民的政府,不應防御其干涉了”。這種想法看似有理,然而“事實上政治是否完全,是否盡如人意,誰也不敢擔保”。何況“先生在大學院,能有幾年,大學院自身能存在幾時,都不可知”。因此學術文化教育事業對于政局的變動和政治的干涉,“似亦不可不防”。此外,胡適還為張伯苓、周詒春等董事作了辯護。
為此,胡適在當天日記中說:“寫了一封信給蔡先生,討論中華文化基金會的事。此事我若不開口,別人更不開口了。故我不能不說幾句話。”
第二天,胡適還就此事與傅斯年作了長談,并表示準備辭去大學院委員和中基會董事。對此,傅斯年當即進行了勸阻,后蔡元培得知后,也來信好言相勸。只是,這兩個人對這個問題都沒有胡適敏感,也沒有看到問題的嚴重性。
8月31日,胡適在日記中寫道:“中華文化基金會事,我本想辭了不干,但叔永(任鴻雋字叔永)力勸我勉強不要辭,將來或可盡點維持之力。我不忍太堅持,只好暫擱起來再說。”日記之后,還有一份大學院公函、一份剪報、一通周詒春致任鴻雋的信。前兩份材料證實上述改組方案已獲國民政府批準,后一封信則談到貝諾德、顧臨和司徒雷登等美方董事對修改章程的擔憂。
在此期間,孟祿和蔡元培等人曾通過函電往來討論此事。孟祿認為,中基會的組織管理應該相對獨立于政府,不受政局變動的影響;如果擅自進行改組,不僅無法保證董事會的連續性,還會引起不必要的外交沖突。蔡元培則強調:“因為中華基金會的中方成員是曹錕委派的,所以政府對此會的改組是必要的。”
10月4日,《時事新報》發表《大學院改組教育文化基金董事會說明》,內稱自國民政府明令改組中基會以后,大學院多次接到外交部來函來電,通報美國方面的反映。這些反映可以歸納為三點:一是改組董事會以及修改章程沒有得到美國政府同意,違背了原來的約定;二是董事會是非政治機構,不應該受政局變化的影響;三是原章程規定董事應該自選,如今由政府委派,違背了自選原則。
對于這些意見,大學院的解釋是:第一,美國退還庚款,本來是無條件的,因此這次修改章程和改組董事會不需要征求美國政府同意。第二,董事會成立時,曹錕政府曾拒絕學術教育團體推舉的人選,這說明此事一開始就無法脫離政治。第三,由賄選總統任命的這個董事會,是不可能通過自選方式來完成其更新換代的;只有對它進行改組,才能走上非政治的道路。而在此之前,蔡元培為了辭職已經攜帶家眷離開南京,由楊杏佛代行其事。這好像證明了胡適的先見之明。
盡管大學院的解釋振振有詞,但是早在9月13日,胡適就收到楊杏佛以大學院名義發來的一份公函,內有“現準孟祿來電,請從緩改組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等語,并請胡適、蔣夢麟“將這次改組理由及補救辦法”,向孟祿詳細解釋,以免引起誤會。可見楊杏佛等人雖然表面上嘴硬,實際上已經在尋求妥協和退路了。
問題是中基會的改組不僅引起了誤會,還涉及到兩個重要的問題。
第一是外交和法律的問題。
按照規定程序,美國退還的第二批庚子賠款,是在中基會成立之后,由美國總統簽署命令撥付的。現在中國政府對它進行改組,等于說原來的受款機構已經不復存在,即美國政府已經失去付款對象,不能繼續付款了。美國是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要想改變這種令人尷尬的狀況非常困難。可見南京政府改組中基會之舉,過于草率。
第二是觀念和影響的問題。
按照楊杏佛等人的想法,既然國民革命已經成功,國民政府已經成立,那就應該對中基會進行改組,因為它畢竟是由賄選總統曹錕任命的。但是他們沒有想到,越是一個好的政府,就越應該尊重學術文化教育的獨立。這是現代社會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何況政府的“好”“壞”是相對而言、不以個別人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因此,假如一個“好”的政府不能保護學術文化教育的獨立,那就很可能為“壞”的政府破壞這種獨立留下借口,甚至是開了先河。對于這個問題,孟祿教授有一句非常精辟的話。他說:“如果一個出于最善良動機的好政府可以干涉董事會的運作,那么一個帶有自私動機的壞政府也可以做同樣的事情。”
1928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因改制而取消大學院,并在行政院之下設立教育部。11月下旬,胡適收到新任教育部長蔣夢麟來信,討論中基會改組的事應該如何補救。蔣根據孟祿、任鴻雋的意見,提出由教育部召集原來的董事開會,讓政府不喜歡的5人辭職,再補選5名新的董事。至于修改章程的問題,可以由新董事會討論解決。蔣還說,等到孟祿抵達上海后,就可以開會。
12月3日,蔣夢麟電邀胡適抵達南京,并于當晚宴請胡適、蔡元培、任鴻雋、王寵惠、羅家倫、孫科等人。胡適曾對孫科說,事已至此,最好由新董事致函原董事會,情愿放棄董事資格,請原董事自由選舉,這才可以減少政府干涉之嫌,又能讓他們重新當選。
幾天后,胡適又在信中對孫科說:也可以“由新董事向政府辭職”,然后“讓舊董事會自由選補。”這兩個方案的共同點是尊重董事會獨立的原則,區別在于前者是讓新董事“放棄”董事資格,后者則是讓他們向政府“辭職”。在這封信中,胡適還用英文引述了孟祿所謂好政府、壞政府的話。
12月中旬,孟祿如期到達上海,中基會第三次常會也準備在半個月以后舉行。經過一番接觸和胡適的反復解釋,蔡元培等人終于明白問題的嚴重性。與此同時,孟祿卻發現一個新的問題:由于政府的命令在前,如果以教育部而不是國民政府的名義召開會議,還“不能使舊董事會有法律根據”。
這時已經是12月23日,距國民政府本年度的最后一次行政例會只剩下兩天時間了。在這種情況下,胡適急忙與蔣夢麟聯系,并為他起草了呈請國民政府批準開會的文件,然后讓他帶回南京。
直到28日傍晚,胡適從蔣夢麟來電中得知,“前案已通過國民政府”,他才如釋重負。為此,胡適在當天的日記中感嘆道:“其實此次所提之案即是我以前為孫哲生(孫科字哲生)擬的辦法。而我的原辦法比今回所通過的辦法,冠冕堂皇的多了。他們一定不采用我的辦法,卻一定要等到一個外國人來對他們說,‘不這樣辦是拿不到錢的’,他們然后照辦!說起來真可羞!”
1929年1月3日,中基會在杭州召開會議。胡適在當天的日記中抱怨說:“此次大家都是很難為情的。楊杏佛放了一把火,毫不費力;我們卻須用全部救火隊之力去救火!”胡適認為大家忍辱負重、顧全大局,不過是“給這個政府留一點面子,替一個無識的妄人圓謊”。為此他又氣又恨,非常痛苦。
會議開始后,又出現兩個棘手的問題:一是原定由汪精衛接替周詒春擔任董事,但是有人反對汪當選,美國董事也“怕他搗亂”;二是5名舊董事的辭職表面上是自己提出,其實仍有政府脅迫之嫌,何況原來由政府任命的5人如果全部當選,也給人以做戲的感覺。
當天晚上,胡適遲遲不能入睡,他覺得“實在沒有面孔留在基金會,遂決計辭職,提出任叔永為繼任人。”
第二天一早,胡適拿起周詒春交給他的一個董事任期名單,仔細看罷,“忽然想到一個絕妙的解決方法”:第一,由于郭秉文到六月份就要任滿,如果讓汪精衛接替郭,汪的任期就沒多久了。屆時只要不推選汪連任,第一個問題就解決了。第二,為了避免有政府脅迫之嫌,董事會應批準他辭職,并選舉任鴻雋為董事。這樣一來,改選名單由5人變為6人,既可以證明缺額“由本會自選”的原則,又可以表明董事會并沒有按政府的意圖辦事。此外胡適還認為,他主動辭職對于被迫辭職的張伯苓、周詒春等人來說,也是個安慰。
第二天一早,他將這個絕妙的方案介紹給大家,并在會上獲得通過。大家本來不同意他辭職,他說:“今年六月便有缺額,你們要讓我回來,可以再舉我。”董事改選后,新一屆董事會又選舉蔡元培和蔣夢麟為正副董事長,任鴻雋為秘書兼干事長,翁文灝、趙元任為執行委員。
會議結束后,有人給胡適寄來一份雜志,內有一篇《胡適之掃興而回》的署名文章。文章說:胡適對“收回庚子賠款運動頗為賣力,故得歷任委員,其公費聞每月有千金之巨”。最近胡適因為落選,“如青天霹歷,懊喪異常,……在杭盤桓一夕,即掃興而回。今后胡博士生活上恐將大受影響矣。”胡適看了之后哈哈大笑,隨即給雜志主編回復一信,信中解釋了他們“不支俸給,也不支公費,只有到會時可支旅費”的事實,指出了文章中的其他錯誤,還表示他辭去董事以后,心情非常高興。
這一年6月,中基會在天津召開第五次年會,“全體一致票選胡適君繼任汪兆銘董事之任”,至此,中基會改組風波才算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