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02點0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3候審室
“…………成堂!怎么樣了?珍珍她怎么樣了?”御劍焦急的問。
“……胡家門那家伙……似乎又逃跑了。30分鐘內…………是不大可能找到的。”我說。
“嗚…………恩~~”御劍咬牙切齒沒說一句話。正在這時,我的手機又響了。
“…………報告情況!”御劍對著手機大喊。
“啊!這聲音,是御劍檢察官嗎?”電話另一邊傳來張警官的聲音。
“沒時間了。…………快報告!”御劍急切的說。
“是…………是!他們似乎和我們擦肩而過了。似乎走得很匆忙,留下了很多遺留物。”張警官說。
“遺留物?”御劍問。
“那…………難道就不能當證據嗎?”我忙問。
“哈哈哈…………就知道你會這么說。”張警官爽朗的笑道。
“什么?”我問。
“就是這樣,我現在正帶著遺留物趕往法庭!”張警官說。
“真的嗎?”我問。
“…………奇怪!遺留物應該先拿到鑒定科去…………”御劍說。
“不可能的,來不及了。我瞞著他們偷偷拿出來了。”張警官說。
“哎?”御劍問。
“……哼,反正我已經不再是警察了。現在紀律已經束縛不了我的行動了。”張警官氣呼呼的說。
“有、有夠麻煩的…………”我心想。
“這輛破車,再有20分鐘就能到法院了。請你們安心等待!”張警官說。
“好、好的…………路上注意安全。”御劍囑咐道。
“好了,不管什么人,現在都阻止不了我。搞什么?紅燈!無視!”張警官大喊。
“…………兇手的遺留物…………或許…………這就是決定性的證據…………!”我心想。
“乒!乓!淅瀝嘩啦!”電話里傳來撞擊聲。
“喂!怎么回事?張警官,回答我…………”御劍忙喊。
“………不管什么人…………都…………我…………”張警官斷斷續續的說,接著通話就中斷了。
“怎…………怎么?”我忙問。
“…………應該是…………交通事故…………手機似乎也摔壞了。”御劍說。
“他…………他在搞什么鬼啊…………總之,不趕快救人的話…………”我著急的說。
“但是…………我不清楚他的位置!手機也壞了,巡邏車上也沒有無線電!而且…………要是不能趕在警察之前到達,遺留物也會被收繳。”御劍說。
“怎、怎么會…………”我問。
“恩…………要是有能查出他現在的位置的方法就好了…………”御劍說。
“張警官…………你究竟是在幫我們,還是在害我們啊?有什么辦法能準確確定他現在的位置嗎?”我心想。“對了…………有一個方法…………”我說。
“你、你說什么!”御劍問。
“那家伙能告訴我們…………張警官現在的位置!就是宋冥!”我說。
“…………你怎么會突然提起宋冥來……?啊,對啊…………我馬上和她聯絡。…………雖然希望不是很大…………”御劍說。
“那家伙…………肯幫我們嗎?”我心想。“…………御劍…………”我說。
“干嗎?”御劍問。
“我…………真不是個東西。”我說。
“………”御劍沒說話。
“明知委托人有罪。可是,我現在的所作所為…………讓無辜的證人來頂罪,依賴敵人的證據………律師陳成堂,也許真的該去死。”我委屈得快要哭出來了。
“…………成堂!我可沒興趣和你抱頭痛哭。你所做的辯護究竟是否正確…………要弄清這個,要等到判決下達的瞬間。”御劍說。
“……判決……”我喃喃的說。
“御劍檢察官在嗎?”書記官突然進來問道。
“什么事,書記官?”御劍問。
“有您的電話,據說有急事!”書記官說。
“…………也許是筆跡鑒定已經完成了。…………那么,我要走了。好好想想吧,你究竟該做什么。”御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