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曲 五 殘月軒 網
羅錦安今年25歲,活了17年。
他向來是這樣計算自己人生的。回到羅家前的8年,他不認爲應該出現在記憶裡。
然而羅錦安並不精通自我催眠,也不會無聊到爲了個人執念去動什麼消除記憶的手術。他只是拒絕承認與想起自己的貧民窟的日子,對他而言,25歲的羅錦安,活了17年。
只是現在他眼前不停回閃著那些應該不復存在的景象。曾經被他叫做母親的女人靠在門邊與男人調情,枯瘦的手搭上陌生人皮帶,無神的雙眼裡硬生生擠出幾絲媚意。
羅錦安站在門後。
那其實只是破爛木板,中間還有被斧頭劈出的空隙,足夠他將屋裡一切盡收眼底,看女人跪下,頭顱在陌生人腿間晃動。
他知道那是在做什麼。這裡是南區十七街,來這的男人只有一個目的,讓身下那根東西得到紓解與快樂。
羅錦安算不得早熟,然而對xing事他比同齡孩子要明白得多。
這不僅是因爲母親每日麻木的工作,還有樓上那個叫Gil的女人對他的教導。
那時的羅錦安還不姓羅,母親叫他安仔。Gil玩弄他還未發育的青澀xing器,眼中神采像極了街口垃圾箱中奪食的野貓。
羅錦安瘦小,個子只到那女人腿根。他容忍女人將舌頭伸進他嘴裡翻攪,廉價口紅的鉛粉味讓他皺起眉頭。
但他不反抗,從第一次因爲恐懼與疼痛推搡過女人而被狠狠抽了耳光後,他懂得順從可以讓一切變得簡單。
他甚至可以得到一些獎賞,比如錢,或者平日買不起的食物。
Gil比母親年輕,生意也更好些。在Gil家他可以把漂亮的草莓醬塗在麪包上,這讓乾硬的麪包頓時好吃不少。
後來羅錦安常想母親大約是知道的,在他從樓上戰戰兢兢的下來後,總能看到母親空洞眼中泛著厭惡神色。那種厭惡與日俱增,枯瘦如骷髏的女人開始尋找一切藉口打罵他,Gil便成了他理所當然的避難所。
被脫光,被親吻,被撫摸,好過母親狠毒的打罵。直到有天Gil從口中吐出他已挺立的xing器,坐了上去,瘋狂晃動起來,他才又一次感到恐懼。
女人纖長的手壓住他的脖子,眼裡盡是瘋狂的喜悅。
她說安仔,你好可愛,身上沒有一處不可愛,做我的孩子好不好,我們永遠在一起。
羅錦安困難的喘息,Gil的手越收越緊,他無法呼吸,覺得全身血液都朝囧囧涌了過去。
快要死了。
在母親用切肉刀狠狠扎穿Gil的脖子前,他以爲那是自己最後的念頭。
他朝母親伸手,那一刻他發誓不管母親再如何打罵,他一定會做個孝順兒子,照顧她,陪伴她,保護她。
然而利刃朝他落了下來。如果不是門外涌進的人羣,他的生命會在八歲那年就畫上休止符,在賦予他生命的女人手裡。
羅錦安厭惡女人,生理xing的反感。
在認祖歸宗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甚至不能容忍家中年長女傭的半點碰觸。那些神經質的尖叫躲閃讓在羅家幾十年的老僕們無所適從,羅澐灃不得不換了吩咐家中任何女xing不能接近自己這失而復得的兒子,包括他的妻子與女兒。
而那8年在南區的日子,也就隨著羅澐灃一句不要再提了埋藏在過往,8歲的羅錦安開始了他的人生。
羅錦安曾以爲自己此生再不會踏入南區。
他厭惡那裡的街道厭惡那裡的人厭惡那裡的空氣,他覺得那是會令肺葉腐爛的毒藥。可當被跟了他四年的司機用不知什麼針劑打進後頸時,他用僅剩的力氣的打到對方,玩命似的踩了油門,朝南區開去。
就是這樣無可自拔的廢物,厭惡著,卻依賴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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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他如此厭煩著自己,卻不得不對著鏡子一遍遍的強迫自己愛上這張臉,這副身體。
不能死,他的人生才走了17年,遠不是該終結的時刻。
那把刀沒能要了他的命,就再沒什麼可以。
在意識消失前,他終於積蓄最後一點力氣,把方向盤打向了左前方的路樁。
之後的事實證明羅錦安的直覺相當可靠。
當他在濃重的消毒水氣味中睜眼時程笙正靠在病房牀邊看風景。半長的發攏在耳後,露出光潔額頭與細長眉眼。
他緊抿著嘴,下巴尖削,因爲夕陽的浸染看上去像個安靜的學生,如果不是那半敞襯衫裡隱現的紋身太搶眼。
羅錦安靜靜看他,沒出聲,也沒轉頭。
他頭腦已漸漸清晰,自然明白這裡是南區的醫院,即便再消毒也不會有多幹淨的地方。而窗邊的人,自然是救了他的南區人。
程笙轉頭,看到病牀上的男人睜了眼,靜如水,似乎沒什麼需要他解答的疑惑。
他換了個姿勢靠在窗前,挑眉回望。
他想這傢伙長了張讓人舒服的臉,真不賴。
救人?幾根泡麪吊在路小天嘴邊,他瞪大眼睛看正給他八卦的明仔,筷子在杯麪裡無意識的攪和。
是啊,一公子哥,挺有名的,我聽大發說經常在財經雜誌上露臉呢。明仔說的得意,好像那上了雜誌的臉是他的一般。
路小天哦了聲,暗自嘀咕程笙那常常見死不救的傢伙何時成了助人爲樂好青年。
明仔像是表達還不夠明白似的在攤在角落的雜誌堆裡亂翻。那是大發研究馬經時順手買的,美其名曰關注城市經濟人人有責,其實誰都知大發那傢伙的發財夢一做經年,也只能在那些雜誌裡找找叱詫商場的感覺。
就這個!明仔指著內頁一張彩圖舉到小天跟前,上邊花花綠綠一堆男女,巨大黑體字寫著羅氏公子羅錦安與當紅男模舉止曖昧。
黃圈圈出的男人有張堪比明星的臉,一瞬間路小天以爲這纔是那當紅男模。
身材修長,髮型清爽,一張臉看來圓潤精緻,眼睛晶亮有神,睫毛纖長,想必少年時是個雌雄莫辨的極漂亮的人物。
路小天看著照片愣神,筷子上挑起的麪條又落回碗裡。
就是他,笙哥送他去醫院,還陪了半天。明仔食指點著那張臉,路小天推開他低頭吃麪。
他想起以前跟程笙看電視,那傢伙指著年輕的KeithRichards說要是這傢伙的話,讓我做基佬都成。
莫名的聯想,羅錦安跟那搖滾明星沒半點相同,從長相到氣質。
路小天搖頭,想停止自己那些怪念頭。程笙電話打來,他沒來得及調侃兩句就聽男人說把那輛蓮花處理了,別讓人找到。
路小天暗罵了聲,說你還覺得不夠亂是不,這種時候我們有空管別人死活?還是一大街上撿來的!
聽明白了就動手,乾爹那邊我會去說。
路小天盯著傳來忙音的手機想要一口吞進去般,半晌咬牙切齒的問明仔那車你們藏哪兒了?
看還能開放泰叔的車行裡了。
路小天抓起外衣朝外走,看著跟上來的明仔擺了擺手。
你一會去盯黑夢的場子,別讓阿成亂來,我一人行了。
天近黃昏,路小天沿著街邊慢慢走著,說不出的焦躁煩悶。
前邊有水果攤,穿著中式對襟衫的老人在攤邊用蒲扇趕著蚊蟲。路小天上去拿了個蘋果,在手裡掂量,另隻手去摸零錢。
不用了,給你吃。老人衝他咧嘴笑著,缺了門牙的嘴脣乾癟,哆嗦著說我記得你的,你是小天啊,跟阿笙一起的,很照顧我們的。
路小天瞇著眼笑,說謝謝忠嫂,下次叫兄弟照顧你生意啊。
把紅潤蘋果在衣服上抹了兩把,大口咬下去。
很甜,多汁,他微笑的臉卻黯然下去,口中果肉漸漸味同嚼蠟。
不遠處街角許家榮揹著手走來,穿著制服,腰間是警棍與配qiang。
他一步步靠近,兩眼緊緊盯著拿著半個蘋果的青年,像要戳穿他靈魂般銳利。
路小天很不爽。他想明明是個個頭跟他差不多的小子,還一張白嫩娃娃臉,憑什麼次次見他都有種喘不過氣似的壓迫感。
就算欠他情,就算這條命似乎都掌握在他手裡。
路小天又咬了口蘋果,挺直腰桿朝對方走了過去。
他又換上平日那帶著些許痞氣的笑顏,步履輕快。擦肩時他側身,避開許家榮探究的眼神,卻沒避開對方扣住他肩膀的手。
手掌壓在傷口上,用了力,極疼。
路小天抽了口氣,努力擠出一絲笑面對許家榮,說阿Sir巡邏啊,真盡職啊,有你這樣的警官真是我們市民之福。
說得假,笑得假,只有傷口的疼痛是真。
許家榮鬆了手,回了個沒什麼溫度的笑容,說沒什麼,職責所在,倒是希望今後能跟你多點警民合作。
象徵xing拍了怕路小天肩膀,又揹著手,不緊不慢朝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