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哲冷笑:“資格?我纔不管那種東西, 我要的只是莫箏能夠平安地活著,無論她願不願意。只要她活著,什麼都無所謂, 我什麼都不在乎。”吳哲握緊拳頭, 狠狠地捶在桌子上:“無論是什麼方法, 我都要讓她活著!”
除他之外的幾人壓抑地對視, 不明白究竟是什麼樣的過去才能讓面前的這個男人如此執著。猶如一個可悲的角色, 不斷地輪迴著,只是爲了拯救某一個註定會死去的故人。
秦風搖頭,嘆氣:“你不懂她, 所以這麼說。你根本不知道她想要的是什麼。”
“她想要的?”吳哲微低著頭,看著順著自己手背蜿蜒流下的血跡, 喃喃自語道:“她想要的不是活著嗎?如果不是想要活下去, 當年爲什麼……她忘了我, 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不是。”秦風彎腰坐下,一手撐著額頭按壓太陽穴:“當年是當年, 但是現在她想要的已經和以前不一樣了。她想活著,比任何人都想。像一個正常人一樣生活,是她最大的願望。但是,”秦風沉默,放在太陽穴上的手指微微顫抖:“她已經不想一個人孤單地活下去了, 離開家人和朋友, 從頭開始的生活, 已經夠了。”
他放下手, 注視著吳哲, 一字一句地說道。那些年,一千多個夜晚, 每一個糾纏著莫箏的噩夢,以及無法逃脫的夢中恐懼感,秦風都記得清清楚楚。莫箏也許自己都不知道,她最初做噩夢的時候會發出怎麼樣淒厲的哭喊,渾然不似人類。那是沒有經歷過的人永遠不會理解的感覺,別人會覺得可笑,甚至厭煩,懷揣著高高在上的優越感看著噩夢中的人。
這樣的生活……秦風看著吳哲,認真的臉上看不出任何玩笑的意思:“已經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吳言一巴掌拍上秦風的後腦勺,臉上一副不耐煩的神色:“說人話不行嗎?搞什麼深沉?”又轉頭批評吳哲:“現在都什麼時候了,你們兩個在這裡打啞謎還有意思嗎?你們嘴遁的時候小箏都不知道被帶到哪裡去了!”
後腦勺被打了一巴掌的秦風差點把臉砸在了桌子上,雖然吳言說得對,但是下次動手的時候能不能告知一聲,不然很容易造成悲劇的拜託!秦風咬牙切齒地擡頭,看見方源笑呵呵的臉,怒氣值噌噌上漲:“廢什麼話!趕緊地去給我找人!認識的不認識的,全部給我動起來!要是莫箏被帶離了這個城市,那才真是大事不妙!”
一時間房間裡只剩下打電話的聲音,秦風不用說,把自己以前那些混得風生水起的老同學和工作後結識的朋友挨個電話拜訪了一邊,隱瞞了莫箏的一些不足爲外人道也的消息。那些半夜被吵醒的人如果得知自己要找的是一個非人類,不知道會作何感想。
吳言也是馬不停蹄地四處求助。畢竟他所在的是一所諮詢室,和同事們相處不錯,自然能夠找到派得上用場的人物。加上吳哲曾經和警察一起工作過,真要是論起來,吳言纔是最能夠發揮作用的人物。只是和吳言相熟的警察由於職責問題,無法私自行動,一切還是得看天意。
方源雖然不認識莫箏,但是一屋子的人都在找她,方源無所事事了半天覺得有些無趣,索性打開手機玩起了遊戲。吳言打電話的空擋揮手就劈:“你個不懂得讀空氣的!就不能幫幫忙嗎?”方源假裝無辜:“可是我都不知道你們要找誰,我有什麼辦法?”吳言氣急,使喚秦風去找張莫箏的相片。秦風連看都沒看他們倆,轉手又撥了個號碼。
“越到忙的時候越不給力!”吳哲恨恨地唾罵一聲,拉著方源的衣領徑直去了莫箏的房間。
燈一打開就看出了房間主人的一些小特點,比如桌子上亂得很有規律啊、窗簾的顏色啊、甚至是莫箏放在牀頭的雜誌,都被拿出來評頭論足一番。吳哲絮絮叨叨地埋怨著莫箏的懶惰,一邊麻溜地打開書桌抽屜,抽出一本相冊。
方源嘴角抽搐:“你怎麼知道這裡有本相冊的?這可是別人的隱私吧,你不要告訴我隨便找找就找到了我不會相信的。”
吳哲壓根就沒擡頭看他,手指靈巧地泛著頁:“小箏跟我說過這件事,不歸我估計她自己都忘了。再說了現在哪還管隱私啊,保命要緊!小箏要是能回來,保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就算你想還手也要看看外面那個人讓不讓你還手吧?即使認識的時間有限,方源還是看出了秦風對待莫箏的特別之處。不如說只要不是瞎子應該都看得出來,就是不知道衆人所說的莫箏到底有什麼特別之處。秦風也算是個不錯的人,能讓這樣的秦風心甘情願的女人,方源不相信會是個普通角色。
某方面來說,能夠重生這一點,就已經很不普通了。
“想什麼呢?”吳言不滿地叫著他的名字:“給我過來,指給你看。”
方源應著聲音走過去,心說這小子怎麼和在迎賓館的時候不一樣了呢?貌似冷豔高貴了一把呢?居然還敢指使秦風那傢伙,雖然沒有指使成功。之前不是嚇得要死?莫非這纔是真面目。方源稀裡糊塗地想著,突然又覺得自己似乎忘了什麼重要的事情。
吳言指著一張照片翻來覆去地強調:“看清楚啊,這就是小箏。旁邊那個是秦風,就在外面,不用管他。小箏就長成這樣,個子不高,長頭髮戴眼鏡。看清楚沒?”
個子不高?長頭髮戴眼鏡?方源扶額:這個世界上有多少女人是這樣的你知道嗎?這樣籠統的特徵,你們真的是想要找人嗎?照片上光線昏暗,背後是泛著月光的淺溪,似乎是在夜晚拍下的。裡面的莫箏也是模模糊糊的,像是刻意迴避著鏡頭一般。
“沒有別的嗎?”方源隨手翻著相冊:“這一張不好,有沒有更清楚一點的?”厚厚一摞相冊很快地從頭翻到尾,卻再也沒有第二張女人的照片。滿滿的都是屋外面的那個人——秦風。微笑的,皺眉的,生氣的,工作的,每一種都有。秦風似乎注意到鏡頭的存在,但也沒有阻攔。一眼望過去,就像是秦風的日常生活照一樣。
方源再一次無奈了,指著相冊不可置信地抖著手:“這是怎麼回事?偷拍?居然還有這種愛好?”
“去你的!”吳言舉起相冊打在方源頭上:“什麼偷拍?這是小箏一開始的記錄日記,爲了更加了解秦風,事先說好的。有的照片還有我呢!不過……”吳言也皺皺眉:“居然真的只有這一張,簡直就像是刻意不留下痕跡一樣。如果那一天不是秦風趁著小箏拍下來,還真的是找不到一點能回憶容貌的東西了。”
簡直就像是,知道自己會死,所以不會留下觸景傷懷的證據。吳言內心涌上不好的感覺,似乎這一次莫箏真的會就此離開再也回不來。
吳言猛地搖搖頭,拼命給自己打氣:“小箏怎麼會有事呢?小箏踩起人來可是要命的,絕對不會有事情!”方源衝他翻了個白眼,說:“自欺欺人。”惹得吳言揚起相冊又要打。就在厚厚的相冊揚起的瞬間,從鏤空的硬皮面和內側夾頁中飄飄忽忽地飛下一張紙來。白紙黑字,像是有人故意留下的。
兩人對視一眼,快速彎腰去撿已經落地的紙片。紙條只有一面寫了字,顏色很特別,是深色熒光藍。方源匆匆掃過莫箏的書桌,在筆筒裡發現了一隻深色熒光藍的筆。這種筆一般不會用很久,除非莫箏又買了另外一隻相同顏色的筆,不然這張紙條的時間大概可以控制在一個較短的範圍。吳言湊近紙條嗅了嗅,沒有聞到味道,說明這紙條也不會太新。
“一個星期前留的。”方源驀地出聲。
吳言看了一眼,果真是一個星期前留的,日期還標在上面呢。果真是小箏的風格,不管做什麼就要清清楚楚。不過這也意味著,小箏一早就發現了不對,不然爲什麼會留下這樣的訊息。
“最近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我說不準是什麼,但是總覺得有東西在逼近。越來越近,我開始害怕。
我發現了奇怪的人,我應該不認識他,但是我知道自己見過他,而且不止一次。這讓我不安。
如果我出了事情,也許會糟糕。但是,如果真的已經是有人會看到這張紙條的地步,秦風,你現在冷靜下來,不要冒失地來找我。打開右邊的抽屜,所有的U盤都被我標註了數字。找到你生日標註的那個,所有我想要說的都在上面。
實在是放心不下的話就去喝杯茶吧,如果是晚上就少喝一點,不然睡不著了。
我會盡力活下去的。拼命的,竭盡所能的。
所以,如果你永遠都看不到這張紙條,我該有多開心。你永遠都不會知道。”
再然後是莫箏自己的署名和日期,吳言捏著單薄的紙條,對著短短的幾行字竟足足看了幾分鐘。那一雙眼睛泛著紅血絲,手背上青筋畢露。方源默默地離遠了些,覺得這個時候還是不要說話的好。
果然,不等方源悄悄地離開房間,吳言就暴怒地大喊著秦風的名字:“進來,小箏留了東西!”話音未落,秦風和吳哲爭著擠進來,異口同聲:“什麼東西?”
兩人將紙條從頭到尾看了一遍,和吳言一樣,看了挺長時間。然後三個人你爭我搶地把方源撥到一邊,圍著小小的抽屜擠作一堆。秦風的生日號碼標註一個藍色的U盤,方源不禁嘀咕這個人到底是多喜歡藍色。
電腦打開後插上U盤,秦風惴惴不安地點開,U盤裡竟是一堆寫明瞭日期的文檔。從日期上看,這種日記竟是持續了四年之久!而最早的一次,就是莫箏被自己救回來的第二天。一天一天,密密麻麻的圖像晃痛了秦風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