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我,你能把我怎么樣?”冷嚴靠在門旁,在看到夏莎的一瞬,臉上浮上了一絲玩味。
夏莎是背對著冷嚴方向的,在聽到冷嚴聲音的時候,她很有回頭的沖動,去掐死這個讓她丟盡臉面的家伙。
只是最終她還是惹住沒有動,“我不想看到你,所以我們還是不要碰面。”夏莎的聲音很冷,沒有溫度,也沒有如冷嚴預想的那樣轉過身對著他咆哮兩句。
夏莎走向電梯旁,冷嚴追上去,一把拉住夏莎的胳膊,將夏莎剛要邁進電梯的身子生生的拉了回來。
“你干什么去?”
“我們已經結婚了,我當然是去上班。”夏莎甩開冷嚴的手,厭惡的撣了撣自己的衣袖。
“你不是說要裝恩愛的嗎,蜜月還沒有度,你就去上班,非要將那些謠言坐實嗎?”冷嚴將自己的身體橫在電梯門前,一面夏莎沒有聽他說完就跑掉。
夏莎冷笑一聲,像是聽到了一個天大的笑話,“什么謠言?我們不合的謠言?你不愿意和我結婚的謠言?還是我自甘屈辱也要成為豪門太太的謠言?這些是謠言嗎?這些不是,我們確實不合,你也確實不愿意與我結婚,至于豪門太太,沒錯,你的表現,已經是對此最好的證明了。”
“昨天我……”
“什么都沒有必要說,因為我們之間,不需要任何解釋,任何解釋也都是在浪費唇舌。只是我很失望,我以為在這段關系面前,你至少會像一個男人一樣的面對,可事實是,我高看了你。”
夏莎試圖推開冷嚴,她不想面對這個男人,哪怕只是一刻,都讓她覺得惡心。
冷嚴的眼眸微微瞇起,任由眼前的女人指責他,他沒有讓開,反手又將夏莎的胳膊抓住,將她向自己的公寓中拖拽,夏莎向后用力,與冷嚴別扭著,冷嚴短短的幾秒就失去了耐心,一下將夏莎的身體扛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混蛋,你要干什么。”
冷嚴并不說話,任憑夏莎的粉拳毫不留情的捶打著他的背
部,將房門反鎖,夏莎被重重的扔在了沙發上。
“你昨天不是說我覺得自己丑,不敢與你同框出鏡嗎?如果不想被別人笑的太徹底,就跟我去度假吧。”
“我不需要你同情,更不需要你事后做什么好人。”
“我雖然不知道你為什么答應了老頭子,可是如果你肯去,老頭子應該會很高興吧。”
夏莎不得不承認,冷嚴找到了一個最好的說服她的理由。
看著夏莎的眼瞼低垂,冷嚴知道自己的話奏效了,“你的行李呢,再過幾個小時,我們就要去機場了。”
“我已經將隔壁的房子租下來了,以后我們都不用看著對方覺得礙眼。”
“動作還真快,我怎么沒有想到呢,不然早就將你請出去了。”冷嚴看著夏莎,覺得這樣甚好。
“既然東西就在隔壁,那么現在給我做點吃的,我餓了。”
“我不是你的保姆,以后這種事情我不會管。”
“我們是有協議的。”
“那是我住你房子的前提下,現在我不住你的房子了。”
冷嚴撥通李敏書的電話,“李秘書,聯系一下我隔壁的房東,把我隔壁的房子買下來。在我從馬爾代夫回來之前,把這些事情給我辦好。”不給李敏書詢問的機會,電話就被冷嚴掛斷了。
“你以后還是住我的房子,這個條約依舊有效。”
夏莎看著這個紈绔子弟的典型作風,不屑的白了冷嚴一眼,卻也是無可奈何。
“去做飯。”
“你現在還沒成為房東,等你手續辦好了,再對我說這些話。”
“你——”
…………………………
“喂,你說過要好好演戲的,你能不能來點上鏡的表情。”冷嚴對夏莎提醒道。
“和你站在一起,這個表情就已經很對得起廣大看客了。”夏莎冷著臉,拽著皮箱,原本輕巧的皮箱現在卻增加了分量,只怪冷嚴不喜麻煩,竟然將他的衣物也
塞進了她的箱子。
夏莎只覺得自己上輩子一定是造了什么孽,否則怎么會遇上這個渣男。
冷嚴看著夏莎憤懣的臉,竟有些得意的吹起了口哨,在他臉上根本就找不到一點兒對昨日逃婚事件的歉意之色。
路過昨日黎昕走過的安檢口,冷嚴站了下來,臉上帶著一絲憂傷,沒了剛才的痞態。
夏莎不知道冷嚴在看什么,隨著他的目光向里忘了一眼,“喂,呆子,用不用給你做成標本立在這。”
冷嚴不與夏莎說話,有些沉默的走在前面,即便如此,冷嚴撩人的身高,俊美的容顏,惹來不少人的回眸,夏莎只能在背后輕輕的搖頭,輕輕的念叨,“請大家不要被他的外表蒙蔽。”
…………………………
從馬累機場出發,夏莎與冷嚴坐著快艇到了李敏書為他們預定的酒店,此時的天色已晚,兩個人互相翻了個白眼,就各自回房睡覺去了。
清晨醒來,夏莎看著周圍的環境,不禁感嘆,如同身處天堂一般。
獨特寬敞的別墅享有海洋全景,有獨立的私人游泳池,夏莎負手踩著直達海灘的大型陽光甲板,任憑海風吹動她微卷的長發。
白砂糖般的天然沙灘,綿柔的在她腳下,帶著暢然的藍,讓人心情舒暢,只覺得自己是渺小的,心中的一抹憂傷,在這遼闊的海前,就如腳下的海沙一樣的渺小。
冷嚴遠遠的看到夏莎光著腳踩在沙灘上的背影,喝著手中的咖啡。
在這一個月中,夏莎與冷嚴將馬爾代夫最有名的十大美島全部轉了個遍,或乘快艇,或是水上飛機,潛水、風帆、日光浴、垂釣,可以娛樂的活動兩個人一個也沒有錯過。
只是雖然相處了這么久,但是一見面還是掐架,從來都沒有好好的說上一會兒話。
就連吃飯也秉承能分桌絕不同席的原則,即便是兩個人都喜歡的音樂,也一定要換掉,因為哪怕有一點兒相同之處,都是一種罪過,是絕對不可以存在的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