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活動一般總是由一定的動機所激發,并指向一定的目的。學習動機在學習活動中的意義是很大的,古今中外不少教育家和心理學家都對它特別重視。那么,什么是學習動機?它與學習目的的關系如何?有哪幾種主要的學習動機理論可資借鑒?學習動機有哪些重要的變化規律?怎樣激發、轉化和維持學習動機?
一、動機與學習動機
為了說明學習動機的涵義,先明確一下動機的性質是必要的。
動機是以內驅力和誘因為必要條件而存在的。有機體的內驅力可以分為生理和社會的兩種。生理的內驅力,如饑渴、休息、睡眠、等,亦可稱為第一級水平的內驅力;社會的內驅力,如認可、從屬、愛情、獨立等,亦可稱為第二級水平的內驅力。無論哪一種內驅力都與需要密切聯系,都是引起有機體活動的激活狀態。但需要和內驅力并非同一狀態,內驅力是當需要缺失時有機體內部所產生的一種能量或沖動,以激勵和組織行為去獲得需要的滿足。
人的動機不僅可由內部因素來激發,也可由外在刺激來引起,而所有能引起個體動機的外部刺激(或情境),就特別稱之為誘因。誘因按其性質可分兩種:凡是驅使個體趨向或接近目標者,稱為正誘因;凡是驅使個體逃離或回避目標者,稱為負誘因。從方法的角度,又可以把誘因分為三種,即理智的誘因,它通過調動理智而引起學習動機,如目標與反饋;情緒的誘因,它通過激**緒而引起學習動機,如表揚與批評;社會的誘因,它通過喚起社會刺激而引發學習動機,個人競賽與團體競賽、期望與評價等即屬于此類。誘因和內驅力是緊密聯系的:一般地說。既沒有無內驅力的誘因存在,也沒有無誘因的內驅力存在。可以先有內驅力而后選擇行動目標,也可以先有誘因誘發出需要,然后喚起內驅力。由此可見,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的行為及其動機常常是由內驅力與誘因的相互作用來決定的。
我們可以把學習動機界說為激發個體進行學習活動、維持已引起的學習活動,并導致行為朝向一定的學習目標的一種內在過程或內部心理狀態。
學習動機與學習活動可以相互激發、相互加強。當學生缺乏學習動機時,可以先組織他們開展學習活動,然后通過學習活動逐步地引發和形成其學習動機。學習動機一旦形成,它就會自始至終貫穿于某一學習活動的全過程。因此,學習動機可以加強并促進學習活動,而學習活動又可以激發、增強甚至鞏固學習動機。
二、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
學習動機和學習目的是緊密相連的。一般地說,在學習活動中沒有無學習動機的學習目的,也沒有無學習目的的學習動機。
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的區別是十分明顯的。學習動機是學習活動的原因、出發點,學習目的則是學習活動所追求的結果、歸宿。更通俗地說,學習動機回答的是“為什么”學習的問題,而學習目的則回答的是“為了什么”學習的問題。
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的區別雖然如此顯而易見,但在日常生活中,卻往往是不易截然分開的。二者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某一種較復雜的學習活動往往可以劃分為好幾個階段,其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的變化情況是,在這一階段是學習動機的東西,在下一階段卻成了學習目的;同樣,在這一階段是學習目的的東西,在下一階段又成為學習動機。例如,一個學生為了要精通某一門外語,就必須記住大量的外語單詞。這樣,“要精通某一門外語”就成為“要記住大量外語單詞”這一學習目的的學習動機。進而言之,他為了掌握現代的科學知識,就至少要精通一門外語。這樣,“掌握現代科學知識”又成了“至少要精通一門外語”這一學習目的的學習動機。正是由于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相互轉化、共同推進,二者才貫穿于學習活動的全過程,保證學習質量,提高學習效率。
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的關系是錯綜復雜的。它們之間的關系正如原因和結果的關系,不是一對一的,一個學習動機不只指向一個學習目的,一個學習目的也不只由一個學習動機出發。實際生活中的一種情況是,某一學習活動可能只有一個學習動機,但可以有若干局部的或階段的學習目的;某一學習活動只有一個總的學習目的,卻也可以有若干局部的或階段性的學習動機。另一種情況是,在同一個人或不同的人身上,同樣的學習動機可以指向幾種不同的學習目的;圍繞同一學習目的展開的學習活動也可以包含幾種不同的學習動機。在學習活動中,考慮學習動機與學習目的的這種錯綜復雜的關系,對于搞好學習、提高學習效率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