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3法庭
站在法庭上的都是老朋友了。光頭法官坐在法官席上,我站在律師席上。唯一不同的就是御劍,他站到了被告席上。而他常站的檢控席站了一名五十多歲頭發全白手中還拿著一個鞭子的男人,應該就是那個宋默檢察官吧。
“現在,審理上官御劍的法庭就此開庭。”高高在上的法官嚴肅的說。
“辯護方已經準備就緒!”我高聲說。
“……”宋默檢察官并沒有說話。
“那個,宋默檢察官。準備好了嗎?”法官恭順的問。
“…………真是愚蠢……要是連準備都不做,吾當然不可能站在這里,不是嗎?”宋默檢察官說。
“是,是。對不起!”法官忙道歉。“啊,那么,請先陳述一下案件。”
“……決定性的證據,決定性的證人,除此之外還需要什么嗎?”宋默檢察官問。
“啊……沒有了。我覺得有那些就足夠了。那么,趕快傳證人入庭吧。”法官說。
“那個人,好象和別的檢察官地位不一樣啊!”珍珍悄悄對我說。
“真討厭,居然要和這種人進行爭辯啊。”我說。
“傳負責本次搜查的張喜軍警官。”宋默檢察官說。
張警官站到了證人席上。
“首先,把事情說明一下。”宋默檢察官看都不看張警官一眼。
“是……是!”張警官似乎很緊張。“那么,那個,請大家看一下這張俯視圖。”老樣子,他又拿出自己畫的俯視圖來做解釋。“事情是發生在圣誕節的深夜零點左右。在湖的中央,有一只小船。小穿上,有2名男子。大約在凌晨零點10分左右,一名在岸邊露營的女性聽到了2聲槍響。小船則向租船小屋的方向逃去。”
“恩,那么,對逮捕時的情況做證言吧!”宋默檢察官說。
“啊,等,等一下!宋默檢察官”法官忙攔住他。
“有什么事?”宋默檢察官問。
“在這個法庭上,我才是負責審理進程的……”法官說。
“你該做的,只有1件事。只要敲下那個木錘,宣布有罪就可以了。”宋默檢察官說。
“是,是。明白了!”法官忙唯唯諾諾的說。
“那時是零點30分多一點,那個男的向警察局報了案。我們就開著警車立刻趕到了現場。在那里,我們,遇到了御劍檢察官。根本就沒有覺得御劍檢察官有什么可疑。染;然而……第二天早上,在湖里發現了一名男性的尸體,……結果,還是將御劍檢察官逮捕了。”張警官為逮捕的情況做了證言。
“哦,那么……”法官剛想說什么。
“給我進行詢問吧,律師。”宋默檢察官說。
“是一個男的來報的案嗎?”我問張警官。
“是……是的。”張警官說。
“但是剛才,你是這么說的‘一名在岸邊露營的女性聽到了2聲槍響’”我說。
“反對!那個女性,和報案的男人不是同一個人。”宋默檢察官微笑著說。
“怎,怎么回事?”我故意問。
“目擊者,有2個人。因為2個人說的基本上是相同的內容。今天只叫那個露營的女性前來出庭作證。”宋默檢察官。看來那個露營的女性說的就是夏梅吧。
“哦!那么,從接到報案到趕到湖那邊為止,總共花了多少時間?”我接著問。
“這個么,大概3分鐘左右吧。”張警官說。
“還真是快啊。”我說。
“我們局這個月的標語是‘快速反應’!”張警官說。
“等等!刑警!局里的機密事項不要隨便泄露!”宋默檢察官說。
“是……是!實在是對不起!”張警官馬上道歉。
“明年的獎金評定,你有好戲看了。”宋默檢察官說。
“……好戲又增加了……”張警官沮喪的說。
“那么你們遇見御劍檢察官時,他是什么神情?”我又問。
“這樣一說……他看起來,很鎮靜。一點也不像是殺人……”張警官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等等!刑警!不要給吾說什么主觀的意見!你也算做了幾年的刑警了!應該知道,有意義的,只有客觀的事實而已!”宋默檢察官說。
“是……是……!”張警官忙點頭稱是。
可惡,真是個異議多得要命的檢察官啊。
“那你當時為什么不覺得御劍檢察官可疑呢?”我問。
“這個當然是因為我們和檢查官之間有著可靠的信賴關系。”張警官說。
“等等!刑警,不要胡亂作證。什么‘信賴關系’,少天真了!在說這些蠢話之前,還是先仔細考慮考慮吧!”宋默檢察官說。
“那么尸體方面,有沒有找到什么線索?”我問。
“從尸**找到了1發子彈。心臟被射中了,是致命傷。”張警官說。
“法官,現提交‘子彈’做為證據!因為正好避開了骨頭,所以很好的保持了原形。”宋默檢察官說。
“明白了……受理!”法官說,子彈的資料也發給了我一份。
“那為什么你們第二天逮捕了御劍檢察官?”我問。
“在小船上,發現了兇器。”張警官說。
“兇器?”我問。
“是手槍!”張警官說。
“證人,那是重要的證物,請重新做證。”法官說。
“明……明白了!”張警官說:“在小船里發現的兇器,是決定性的證據。”
“成堂!好象,張警官他說得稍微有些含糊呢!大概,是那個檢察官下的指示吧!”珍珍在旁邊提醒我。
“如果我們冒冒失失的就詢問的話,地雷就會爆炸吧。”我說。
“那怎么辦?”珍珍問我。
“只能做好接受爆炸的準備,使著進行詢問了吧!”我無奈的說。
“真有男子漢氣概哦,成堂!”珍珍說。
“為什么說那手槍是決定性的證據呢?”我問。
“哼哼哼!”宋默檢察官發出了和御劍一模一樣的討厭的笑聲。
“在小船上發現的手槍上提取的指紋,和御劍檢察官的右手指紋一模一樣。”張警官小聲的說。
“什……什么!”我大吃一驚。
全場嘩然!
“肅靜!肅靜!在兇器上,有御劍檢察官的指紋是嗎?”法官又問了一次。
“是的。”張警官說。
“法官,這是能夠說明一切的兇器。”宋默檢察官說。
“受……受理!”法官忙說。
“如何?這樣一來,兇器手槍和子彈都齊了。刑警!”宋默檢察官說。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