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這事兒似乎還沒那么簡單,第一次在腐敗小樓受傷后進醫院,我就比醫生估計的提前了一個星期恢復了行動能力。雖然在華香阿姨和小悠姐姐等人的強烈要求下我又住院觀察了一個星期,但實際上,我自己感覺傷勢早就恢復了。
我的自愈能力似乎要超過正常人那么一些,這是我不敢相信、卻又好幾次驗證過的事情。冥冥中,我似乎能夠感覺到,發生在我身上的這些事情,是某些“事件”即將到來的預兆。這是一種很奇妙的直覺,說不清是為什么,但是我卻切切實實的感受到了那股力量。
不過現在處于險境之中,我也沒有閑心去想那么多以后的事情。目前最關鍵、最緊要的,就是如何救助其余的人質。
原本我是打著傷一好立刻離開的想法,但是出乎計劃外的事情,就是我身上的傷恢復的相當之快。如果堅持原先的計劃,原本今天就可以找方法嘗試離開這座島,但是想到那幫匪徒的兇殘,我突然感覺放不下那些人質。
他們……他們被匪徒劫持,多多少少都有我的責任在里面。雖然這份因果看上去并不應該和我扯上主要關系,我卻控制自己想要為他們做點什么的想法。
龍玉嬌現在已經離開了人魚島,敵人沒有海上追擊的手段,基本可以確定她能夠成功回到市里。我沒有了需要保護的人,行動起來可以說是完全沒有后顧之憂。現在行動,正是大好時機。
好吧,既然決定了,那就不需要再猶豫了。我動手拆掉窩棚,然后抓起背包倒出所有的物品,做一次臨戰前的清點。我的背包里有不少工具,我把野戰飯盒、保溫杯、防風火柴、移動電源、充電器、USB接線、多余的兩套換洗衣服、安全鎖扣、一瓶老干媽、一包紅棗、凈水藥片……等等沒用的東西全都扔掉了,背包瞬間輕了不少。
槍支和彈藥我也清點了一下,武器有一支手槍,一把霰彈槍,一把十字弩,弩箭三十發,全部都是三棱箭,對沒有盔甲的活體動物效果拔群,獵兔子用過兩次,都已經成功回收。手槍是M1911,二戰名槍,后坐力稍大,彈容7發,膛內一發,通常情況下槍里是七顆子彈。霰彈槍的型號是雷明頓,也屬于老式槍械,運作原理和操作方式都挺簡單的。除此之外還有一把瑞士軍刀和一把求生刀,還有一把工兵鏟,這就是我全部的武器了。
彈藥的情況還算樂觀,霰彈槍有四十多發彈藥,肯定是用不完的,手槍是三個彈匣以及零散的六顆子彈,恰好昨晚我的手槍已經打光了,我就拔下彈匣把那六顆零散的子彈按進了彈匣,插回槍里。現在最慶幸的事情就莫過于我身上穿的是軍裝了,身上有著不少口袋,裝彈匣真是再方便不過了。昨晚在水上摩托艇俱樂部里面時,我在兩名匪徒的身上還看到了武裝帶,是背帶和腰帶一體式設計的,腰帶上能裝各種口徑彈藥的彈匣,背帶上則有可以放置霰彈槍子彈的布質子彈帶,如果當時能夠順手拿一條就好了,一定可以幫上我不少忙。
其實昨晚我還在想能不能找到步槍或者沖鋒槍,這兩種武器的射速很快,掃射又頗具殺傷力和覆蓋范圍,威懾力可比手槍和霰彈槍這種點射武器強得多。不過看上去敵人也并不像我想的那樣富有,至少摩托艇俱樂部的敵人就沒有配備這種自動火器。
背上背包,我把窩棚拆掉,又把背包里翻出來的東西全都放在了上面,又撒了不少雜草,然后用鎂棒和打火石點燃了這一堆東西。看著濃煙冒起,我知道不能久留,轉身離開。
敵人們似乎因為我的襲擊而提高了警覺,我再回到水上摩托艇俱樂部附近時,發現有兩人正在一艘接一艘的在這些載具上動手腳。不用想也知道,必然是在搞破壞,好讓我用不了這里的船逃生。昨晚我把所有的鑰匙都拿走了,敵人沒有鑰匙,這些船他們也不能再用了,所以干脆就直接全都毀掉。
“真是符合身份的行為。”我呸了一口,然后起身離開。我來這里原本就是為了看看船只是否有變化,現在已經沒有再留下去的必要了。
我按照記憶里的路線,向沙灘方向走去。一路上,我都盡量保持安靜,以防萬一運氣不好遇到敵人的搜索隊伍。路上還順手抓住了兩條蛇,我把它們剁掉蛇頭,剝皮放血剔除內臟后就裝進了袋子。下一步要進行清洗和剔除骨頭、水煮等步驟才能上火燒烤,我準備把這些工作留到吃飯的時候,現在沒時間。
跋涉了四個小時,我繞了一段路,回到了那個曾經和龍玉嬌一起目睹一堆情人慘遭迫害的樹林里。這里已經變得空蕩蕩了,沙灘上還有一些血跡,但是一個人也沒有了。
我拿出望遠鏡仔細觀察,發現車輛全部都開走了,沙灘上還有輪胎的印記,應該離去的時間不是很長。曾經放著AK的那張桌子、遮陽傘等工具,也一律消失。我猜測可能是歹徒轉移了陣地,把人質和其余的東西全部都帶走了。
“好在留下了痕跡,要追蹤應該不難。”
我這樣想著。小心翼翼的爬出灌木叢,我檢查了一下地面上的痕跡。腳印大多數都亂七八糟的,很多擁擠在一起的腳印,還有一些是條理比較清晰的,圍繞在大團大團的腳印外面。
亂糟糟并且擁擠在一起的腳印明顯是那些人質的,其他的腳印自然就是匪徒的。從腳印的匯聚、出發點、分離點可以看出,人質似乎是被分成了兩撥,關在不同的地方看管。一波去了左邊,一波則去了右邊。
右邊就是我和龍玉嬌上岸以后立刻前往的方向,換句話說,沙灘右邊就是直接通往我們找到的那個山洞的。敵人也是發現了它的存在,會不會是利用山洞來看押人質呢?
我思考了一會,越想越覺得有可能。山洞沒有后路,里面也沒有什么多余的岔路,就是簡簡單單的一個大概十幾米深度的洞窟,只有門口一條路可以進出,只要往那站兩個持槍匪徒,那基本就一個也跑不了。不過這樣的話,我是否還有機會救出這些被困人質呢?
另一波則是前往了左邊。我沒記錯的話,左邊有一條很簡陋的商業街,不少小販在那里常年放著一些帳篷、簡易板房之類,賣一些小玩意兒、冰棍飲料什么的,還有一些就是比較堅固的兩層小樓,給駐守海島的一些工作人員當做宿舍。現在看起來,歹徒應該是把其余的人質都關押在那里了。
“應該先去哪邊?”我猶豫不決,叢林里應該比較好動手,但是我不能保證敵人會不會也考慮到這一點。但是在街道那邊呢?我可能會更沒有優勢。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愿意和敵人發生槍械交火。如果我不是天降大運一般撿到了一枚閃光彈,我昨晚早就被人射死在碼頭上了。經歷過槍戰后我才知道,原來對方哪怕就比你多一把槍、一個人,對射的危險系數也會陡增,不論是手槍還是其他武器,在互射的這種情況下想要擊中運動目標真的太難了,我幾乎是槍槍打空,純屬浪費子彈,但是又不能不打,不打的話對方就打你,壓制的你抬不起頭,你不還擊壓制住對方,你就只能被逼躲在障礙物后面不能動。如果這個時候敵人的隊友運動到你側面,一槍就能報銷你。
最終,我還是選擇了先去叢林。因為街道場景爆發交火,掩體的掩護能力并不夠。在敵人手槍步槍一應俱全的火力轟炸下,我很難活著逃出來。叢林里的樹木茂密,而且地形利于逃生,不利于槍械的攻擊,就算運氣不好被發現了,我活下來的幾率也會大一些。
轉身回到了叢林,我調轉了方向,往山洞走去。半個多小時以后,我來到了山洞附近。
距離洞口還有幾百米的地方,我就不敢再走了,而是趴下來在附近采集了不少藤蔓和枝葉、雜草,給自己做了一件簡易的偽裝網,慢慢往前挪。我的謹慎完全是出于一種本能,因為如果換作我是這幫匪徒的首領,得知島上還有這么個行動敏捷的家伙與自己為敵,那么我也不會一直采用老辦法防守,肯定得想點新花樣。
事實證明我的直覺是對的,挪動了不到二十米,我就聽到了一個人打噴嚏的聲音。我立刻停止了移動,慢慢的抬起頭四處觀察,在兩點鐘方向的一棵大概五米高度的樹上,我發現了一個隱藏在樹葉里的敵人。
“好險,幸虧我沒大搖大擺的直接過來。”我抹了把冷汗。他穿著一身墨綠色的衣服,躲在濃密的樹葉里,真的很難發現。如果不是他湊巧在我靠近時打了個噴嚏,我還真發現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