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決策 減少決策隨意性
在實際工作中,決策失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決策的隨意性”。所謂“隨意性”,就是人的行為不遵循一定規則和程序,憑主觀愿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決策隨意性的主要原因,是不遵循“依法決策”原則。從實際情況看,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原則講了很多年,但決策失誤時有發生,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背依法決策原則。沒有依法決策作保障,科學決策民主決策難以真正做到,決策隨意性難以避免,決策失誤必然發生。
依法決策的含義和要求
“依法決策”中的“法”是廣義的。從廣泛意義上講,決策要遵循國家制度、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黨內各種法規。從狹義上講,在決策過程中,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和規則,包括決策主體(誰決策)、決策權限(決策什么)、決策程序(怎樣決策)、決策責任(誰來負責)等等,這些都要形成相應的制度并嚴格執行。在實際工作中,決策隨意性的表現是多樣的,包括決策主體隨意,這個來決策也行,那個來決策也行;決策權限隨意,想搞決策什么就搞決策什么;決策過程隨意,想怎樣決策就怎樣決策,不遵循決策程序;決策責任隨意,決策出現失誤,誰也不負責。這些現象的發生,根本原因就是違反依法決策原則,沒有建立嚴格有效的決策制度,或者有制度而不嚴格執行。
依法決策的實質是約束和規范決策權力
在權力體系中,決策權是一種十分重要的權力,權力的實際運行是從決策開始的。決策權是否能正確行使,決定著決策是否科學是否正確,也決定著各項工作的成敗。“決策失誤”是各種工作中的“根源性失誤”,決策錯誤可以說是“一錯百錯”。從一般意義上說,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會出現問題,從決策的角度說,不受約束的決策權也必然會出現問題。決策權不受約束,最大的問題就是會發生決策隨意性,必然出現決策失誤。習近平總
書記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其中也包含把決策權關進決策制度的籠子,有效約束和規范決策權的行使,克服決策隨意性現象,減少決策失誤。
依法決策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重要保障
強調依法決策,有人反問“依法決策能保證做出正確決策嗎?”我們說,做出正確決策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特別是在重大決策上,要保證決策的正確性,涉及很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都有一定的要求、規則和程序,要使得這些要求、規則和程序在決策中切實得到遵循,就必須使之制度化,嚴格執行,不得違背,這就是依法決策。如果不堅持依法決策原則,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原則,就會變成因人而異、因時而異、因地而異的彈性要求,想遵循就遵循,不想遵循就不遵循,最終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原則就會落空,必然出現決策隨意性,必然發生決策失誤。只有堅持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才能落到實處,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決策隨意性,最大限度減少決策失誤。
依法決策能保證決策效率
有一種觀點認為“依法決策影響決策效率”。這種觀點中所說的“決策效率”是片面的,只強調決策的“時效性”,就是要求“及時迅速做出決策”,而忽視決策的正確性。不論做什么事情,都要講效率,真正的效率應該是“快”和“好”的統一,只講“快”不求“好”,不是真正的效率。科學的“決策效率”,應該是時效性和正確性的統一,而且落腳點在正確性上,時效性必須服從于正確性。堅持依法決策,要遵循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其中必然有很多“制約因素”,決策過程會慢一些,但正是這些制約因素,使得決策權不能濫用,克服決策隨意性,避免決策失誤。在實際工作中,有些決策,正是因為片面強調“及時迅速”,不遵循決策規則和程序,決策不慎重,匆忙草率做出決策,結果造成嚴重決策失誤,這實際上是“迅速做出錯誤的決策”。實
際上,堅持依法決策,遵循決策規則和程序,決策過程一步一步有序推進,可以避免決策過程混亂,既能夠及時做出決策,也能夠保證決策的正確性。相反,決策隨意性,常常會導致決策過程混亂,浪費決策者的時間和精力,既影響及時決策,也會產生決策失誤。
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
上述講的“依法決策”主要是從決策過程來講的,就是在決策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國家制度、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黨內各種法規,嚴格遵循決策規則和程序。還有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從決策后果來看,要建立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黨的十八大報告要求,建立健全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凡是損害群眾利益的做法都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問責”就是發生決策失誤、造成嚴重損失,要追究決策者的責任。“糾錯”就是要糾正決策中的錯誤,包括決策過程中違反決策規則和程序的錯誤,以及決策實施后所造成的錯誤后果。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是建立在人的心理行為規律基礎上的一種制度,是從決策后果來“倒逼”決策行為的約束機制。從人的心理行為規律來看,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行為后果不負責任,對他的行為所產生的錯誤后果不加以糾正,不給予必要的懲罰,那么他的行為就會非常隨意、草率;而如果對自己的行為后果要負責任,發生錯誤的行為后果要加以糾正,要受到一定的懲罰,他的行為就會非常謹慎、非常認真。一個人、一個部門要對自己的決策后果負責,在做決策時,就會非常謹慎、非常理性,而不會隨意任意決策,反之就會出現隨意、草率決策。實際工作中,為什么決策失誤時有發生,而且屢禁不絕,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沒有建立嚴格的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或者即使有這樣的制度,也不嚴格執行。在調研中,聽一些基層干部說“現在決策要很小心,搞不好是要承擔責任的”。決策問責和糾錯制度,是一項有效避免決策隨意性、減少決策失誤的制度,這是堅持依法決策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方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