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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王愛好體育且很希望有一個美好的宿舍集體生活。可惜,我們寢室顯然這兩個條件都不具備。恰好隔壁他很向往的寢室有空床位,于是他搬去了隔壁的寢室。當然,出于對班任老師的尊重,他事先向老皮說明了情況。
寫到這兒,我忽然氣憤的想起,有人說我們學校不正規,媽的我們的確不正規!人家正規的大學班主任都叫導員,就我們這兒還叫班任.怪不得我們自考紛紛不過呢?原因就在學校的不正規!
事實上我們所謂的學院,就是一個高級點、大一點的自考輔導班!意識到這一點,我很悲哀。
回到正題上來,章王走了。雖然還在一個班級,以后的關系肯定也不會象以前那樣緊密了。我想起了我們一起去看球,一起吃李連貴熏肉大餅,一起打15元一小時的臺球,累得氣喘吁吁象狗一樣的日子,心里很難受。
宿舍里其他人對章王的走麻木不仁,可能底下還在腹誹,“好端端的走什么走?破壞宿舍形象!”這再次充分地證明了章王地搬走是十分必要和完全正確的。
好多年以后,我和一個朋友聊天,他認為大學最重要的其實不是學習本身,而是一群二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第一次離開家門,在一起集體生活。是每個人由學生一步步融入社會的必由之路。
我認為他說的很有道理,如果從這一點說,我們學校也算勉強合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