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歲那年夏天,葉林舒站在林安夏面前,夜色朦朧,月光籠罩下的景色朦朧寧靜。路邊的燈光影影綽綽,林安夏臉上的眼淚泛著淡淡的白光,葉林舒摸摸她額前的碎髮,抹去她眼角的眼淚:
“夏,我們交往吧,我想要保護你。”
他俯身,輕輕的在她脣角落下一個輕如蟬翼的吻……
她的初吻。她的曾經。
夏,我們交往吧……
我們交往吧……
夏天的夜空清涼而美好,微風將一切浮躁吹掉,林安夏耳邊迴盪著最後那句話:
我想要保護你,
保護你……
再擡頭,面前已經空無一人……
猛的睜開眼,引入眼簾的是有些刺眼的白光,新晨下了一整夜的雨,第二天清晨,有些微冷的天氣裡卻可以見到初生的朝陽,林安夏照例在被窩裡打了個滾,懶洋洋的爬起來開門,叼著牙刷甩著毛巾,吊兒郎當的走到洗漱間,一起合住的室友蘇莎莎突然搶在了林安夏面前:
“小夏,我先來,我上班要遲到了!”說完一扭腰身把林安夏擠到身後開始不停的刷刷洗洗。
蘇莎莎的聲音如同她的人一樣,帶著風吹過紗簾一般動聽的聲音,不是沙啞,而是空靈的聲音。林安夏不知道有多羨慕蘇莎莎,人長的又高又漂亮,還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在城裡的電臺當主播。
“蘇主播,今天要錄什麼節目啊?”林安夏看著鏡子裡的蘇莎莎,賣萌的眨眨眼。
“還不是老樣子。”哐噹一聲,牙刷飛進杯子裡,蘇莎莎擦了擦嘴,照例坐到小小的陽臺上對著鏡子化妝,對於蘇莎莎來說,不化妝她是死也不會出門的:
“如果那天我死在這屋裡了,你可要先幫我畫畫妝在擡出去。”
有一天,蘇莎莎對林安夏說過這樣一句話,當然,林安夏有時候就會覺得,估計自己纔是最先死的那個人。
呃,不知不覺就悲觀了,林安夏看著鏡子裡的自己,兩個永遠也消不掉的黑眼圈還有一張好像一直都不會變的正常起來的病態般的白色面容,怎麼越看越覺得自己命不久矣?想到這裡,林安夏連忙拍拍自己的腦袋示意自己不要悲觀……
這邊在發著呆,那邊蘇莎莎已經畫好了妝,走到門口穿上高跟鞋,朝林安夏露出絕殺技——勾魂笑:“安夏,我先走了,加油!”
“嗯,加油!”
林安夏點點頭,聽著蘇莎莎高跟鞋的聲音消失在門口的走廊上,轉身對著鏡子,林安夏摸摸有些凌亂的頭髮走回自己房間,打開窗子坐到電腦面前,開始自己一天的工作。
林安夏的工作,便是令蘇莎莎很吃驚的網絡撰稿人,每天林安夏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坐在電腦面前,敲擊那些短暫美麗的夢境,林安夏的名聲不大,來來回回也只出過三本小說,但是林安夏很喜歡寫文這個工作,剛準備開始一天的工作,桌邊那個一個月響個五次就不得了的手機響了起來,林安夏不耐煩的按下接聽鍵:
“喂……”
“小夏,出來玩好不好?我在你家樓下。”駱晨曲的聲音從裡面響起來,林安夏走到陽臺,頂著一頭亂哄哄的頭髮朝下看去,駱晨曲穿著一身白色的襯衣站在樓下,朝自己招手,林安夏對著手機的說道:
“不去了,晨曲你自己去吧,還有事不?不然我掛了?”
“唉唉唉,小夏,別掛,你不覺得,你的零食櫃需要加零食了嗎?”駱晨曲在電話那端怒吼:“你妹啊,一天呆在家裡你不怕發黴啊?”
駱晨曲比林安夏大兩歲,和林安夏相反,駱晨曲是個很有名的小說家,出過的書無不成爲全城熱點。
駱晨曲和林安夏的緣分,來自一次陌生的同城寫手交流羣,林安夏加了那個小說羣兩年,一直在潛水,突然有一天,羣主提議道:“不然來個同城寫手見面會好不好?”
於是乎,覺得無聊之極的林安夏準備繼續潛水,晚上刷牙的時候被蘇莎莎看到,結果可想而知,蘇莎莎代林安夏發了個同意去的信息,看到這裡的林安夏有一瞬間想要殺了蘇莎莎,那妞還在無所謂的笑著:
“小夏……去唄,去唄,你不是要在這裡宅一輩子吧?對了,順便看看有沒有你喜歡的對象啊?”
於是第二天,睡過頭的林安夏隨便梳了梳頭,穿了一件貌似是三年前買的雪紡衫,然後去到了傳說中的集合地……
去到集合地的林安夏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妹啊,個個穿的時尚非凡,唯獨自己像個村姑,正在林安夏準備狼狽逃竄不暴露身份的時候,羣主大人一聲尖利的叫喚使得林安夏不得不轉過身去:
“風吹過夏天?”
風吹過夏天是林安夏的網名,於是林安夏僵硬的轉過身去:“嗨,大家好,我是小夏。”後來才知道羣主大人之所以能認出林安夏,完全是因爲該死的蘇莎莎竟然發了自己的素顏照上去,這天,林安夏只有兩件事想做,第一件事,殺了蘇莎莎!第二件事,還是殺了蘇莎莎!
於是乎,懷著這樣氣憤又恐怖的想法,林安夏坐在KTV的角落,擡著面前的白開水獨自發愣,駱晨曲就是在這個時候走過來的:
“小夏你好,我叫駱晨曲,很高興認識你。”
林安夏擡頭,正對上駱晨曲充滿笑意的眼眸,面前是個大約二十出頭的少年,白色的T恤,卡其色的褲子,少年身材修長,正微微屈身看著面前的林安夏,林安夏的表現太過異類,這才得以讓駱晨曲發現她:
“我叫小夏。”林安夏擡眸,面前的少年一臉微笑,使得林安夏多看了那麼一眼。她喜歡這樣的少年,溫柔如風,白色將他襯托的如同林安夏小說裡那些美麗倔強的少年。林安夏始終對這樣的少年抱有好感。
“羣裡沒見你說過話?”
“一直在潛水。”
兩人的對話平淡無奇,林安夏覺得面前的場景無聊極了,擡著水杯裡的白開水晃來晃去,駱晨曲的目光突然落到了林安夏的杯子裡:“哇,你好厲害,喝白酒!”
額……林安夏頭冒冷汗,看著自己手裡酒杯裡裝著的白水:“是啊,是啊,白酒好喝嘛,呵呵。”
“看來我真的遇到勁敵了,我的也是白酒。”說罷,駱晨曲搖搖自己杯子裡的白酒:“不然我兩個比一比?。”說完,駱晨曲已經將手裡的白酒一飲而盡,沒錯,林安夏清清楚楚看到,一飲而盡,驚訝的睜大眼,駱晨曲看著面前的林安夏:“怎麼?”
林安夏連忙搖搖頭,擡起自己的酒杯一飲而盡,這下輪到駱晨曲驚訝的睜大了眼,男孩子心裡的不服氣被燃燒起來:“再來一杯!”說完,將旁邊的白酒倒進自己的杯子裡,一看到駱晨曲要幫自己倒,林安夏連忙拿起自己旁邊的酒杯,其實那裡面是白水,林安夏在服務員送上來之前就在暗地裡偷偷換了,自己慢慢的斟滿一杯,看著面前的駱晨曲。
於是乎,就在這樣的循環之下,駱晨曲成功被林安夏放倒,看到倒在沙發上不省人事的駱晨曲,林安夏得意的一笑,爲什麼突然有一種覺得自己很邪惡的感覺?
俗話說的好,因果關係,因果關係,有因必有果。
林安夏吃到一顆爛果子,解散的時候,駱晨曲還沒有醒來,羣主大人眼淚汪汪的看著林安夏:“小夏,人是你灌倒的,你負責吧。”
“啊?”林安夏啊了一聲之後,便沒有下文了,大家坐車的坐車,走路的走路,離開了林安夏的視線,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的林安夏在心裡扇了自己一巴掌,林安夏,你活該!
於是,活該的林安夏將這個不知道什麼來頭的駱晨曲拖回了家,回到家,蘇莎莎竟然還一副崇拜的樣子:
“安夏,你好厲害啊,怎麼撿了個男人回來?”
“我怎麼知道,還不都是你!”十二萬分怨恨的看著蘇莎莎,林安夏苦笑著,將駱晨曲帶回自己牀上,自己和蘇莎莎擠牀鋪了,剛躺上牀就被蘇莎莎來來回回的鄙視了一番:
“我說你怎麼還不下手啊?來我這裡幹嘛?”
“蘇莎莎你還好意思說,你以爲我是誰?這種貨色,瞧不上,快點,你睡裡面,我睡外面。”說完,硬是硬著頭皮擠進蘇莎莎的被窩裡。
第二天駱晨曲醒來,一看躺在女人的房間裡,又看林安夏在廚房煮麪條,不由的大叫一聲:
“啊——”
“你幹嘛?叫什麼?”
“我叫駱晨曲。”駱晨曲看著還穿著衣服的自己,又看著面前神色淡定的林安夏,沒發生什麼吧?應該……
“我是問你,叫‘啊’幹什麼”
“我們沒怎麼樣吧?”
此話一出,林安夏豪放的仰天長笑一聲:“哈哈哈哈,你當我是弱女子嗎?”說完甩甩手裡的鍋鏟:“紅太郎是我偶像,你覺得呢?”
此話一出,駱晨曲安心的鬆了口氣:“謝謝小夏。”
“客氣什麼!”
於是,就這樣,林安夏和駱晨曲就算是認識了。
當然,雖然林安夏一直覺得自己和駱晨曲大概也就是這種聊友的關係了,半年後的某一天,林安夏還記得那天下雨,駱晨曲突然出現在林安夏家門口:
“小夏,我喜歡你,我們交往吧。”
面對此男大膽的表白,林安夏還沒沉醉其中,蘇莎莎就沉醉在了其中:“小夏,趕緊幸福的答應吧!”
可是林安夏接下來說的話,差點讓蘇莎莎炸毛,林安夏說:“爲毛?我又不喜歡你!”
爲毛?爲毛啊?
駱晨曲纔想在心裡大喊一聲爲毛?
小夏你說話是不是說的太直了……
可惜,駱晨曲是沒有那麼容易就退縮的,以後的時間裡,駱晨曲死死抓住林安夏不放,林安夏跑,他就在後面拼命的追,於是乎,便出現了今天早上的那一幕。
你不覺得你家的零食櫃需要加零食了嗎?
林安夏揚起嘴角,目光落到客廳的小茶幾下面,空空如也,林安夏在沉默了一會兒,將手裡的手機掛斷,對著樓下的駱晨曲喊道:
“你等我半個小時。”
說完,頭伸進窗子裡。
駱晨曲在樓下愣了好一會兒,突然開心的大喊一聲:
“好的,小夏。”
在駱晨曲的記憶裡林安夏每次答應自己出去玩,都是自己死皮賴臉求來的,這次小夏答應的還蠻快的,駱晨曲在心裡偷偷高興了起來,什麼叫做功夫不負有心人?
林安夏,你等著吧,我駱晨曲,一定要把你追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