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 掀開他的毯子,摸著他身上的每一寸皮膚,他穿了睡衣, 很瘦, 骨節分明, 視線往下移去, 林安夏的目光, 落到他穿著拖鞋的腳上,棉質的拖鞋,有一隻鞋子已經因爲他的睡姿而掉下來, 而就是這隻腳,讓林安夏的心一愣, 它穿著襪子, 可是, 腳裸處的部分,和正常人的腳明顯是不一樣的, 那隻腳,分明,分明和另一隻有千差萬別。
林安夏不是傻瓜,怎麼可能看不出來,假肢……
假肢, 那雙毫無知覺的腿, 是一隻假肢。
林安夏的內心排山倒海, 眼淚在一瞬間涌出來, 原來, 他脾氣突然變得那麼暴躁,完全是因爲他失去了他的腿, 原來,他坐在壁爐面前,也是因爲他的腿。
原來,她那麼狠心的要離開自己,也是因爲他的腿,他覺得自己配不上她,不能照顧他,所以他才離開自己。
林安夏向後走去,看著那抹依舊熟睡的身影,她突然想要嚎啕大哭,可是,她忍住了,她死死掐住自己大腿上的肉,她告訴自己,這是夢,這是夢。
就在這時,椅子上的身影突然動了一下,駱晨曲緩緩睜開眼……
空氣彷彿凝固了一般,林安夏愣在原地,眼裡還掛著未落下的眼淚,駱晨曲則是面無表情,他就這樣的呆呆的看著她,看著她泣不成聲,可是,這有什麼辦法?這本來就是要告訴她的事實,只是,早一點知道和晚一點知道而已。
“你,你的腿……”她終於顫抖著看著他漸漸變得灰濛濛的眼睛。
“林安夏,你覺得,這樣子的我,真的可以給你所想的一切嗎?”
他面無表情,眼神始終灰濛濛的,林安夏,不是我不愛你,而是這樣的我,無法給你想要的幸福。
“怎麼會這樣?”林安夏不敢看他的腿,怎麼會這樣?她竟然不知道這件事?只有木槿知道,所有的事情只有木槿知道,怎麼會這樣?怎麼會變成這樣?
林安夏搖搖頭,眼淚順著臉頰滑落:“晨曲,這有什麼關係?我想要的,你依然可以給予。”
她說,這有什麼關係?說的那麼毫不猶豫,那麼簡單。
“林安夏。”駱晨曲嘆了口氣:“林安夏,你要知道……我是殘疾人,你是個正常的女孩子,你應該找個可以照顧你,可以依賴的對象,而不是我。”
林安夏搖搖頭:“晨曲……爲什麼不可以?你怎麼會這麼想呢?”
“那你要我怎麼想?”駱晨曲站起來,看著面前的林安夏:“讓我當做什麼也沒有發生?讓我當做我還是正常人?我小腿截肢,如果不是假肢,我要躺在輪椅上,你知不知道,你跟著我,會有多累?”
“林安夏……你不是小孩子了,這些東西,你都必須要想到。”
“不要說了。”林安夏搖了搖頭:“駱晨曲,就因爲這樣,你要那麼狠心的離開我,就因爲這樣,你要說那麼傷人的話?你這樣有什麼不好,你還有手,還有身體,你還活著,你還活著,要是……要是你真的死了,我纔是真的不會幸福……駱晨曲,嗚嗚嗚,你這個傻瓜,傻瓜,爲什麼要這麼想?”爲什麼他要那麼想?她多麼希望,他受傷的時候,她可以在他身邊,可以照顧他,安慰他,給他鼓勵,給他力量,可是,這所有的幻想都被稱爲時間的東西禁錮了。
“你走,林安夏,馬上離開我的視線!”
駱晨曲閉著眼睛:“你走,我不需要你的同情,不需要你的照顧。”他那麼傷心,那麼難過,他心裡的傷口再次被翻起來撒鹽,他纔不要她因爲這個原因留在她身邊。他不要她看見他血淋淋的傷口。
“我不,駱晨曲,我就是不走!”林安夏固執的搖搖頭:“我纔不會走,我要留在這裡,直到你肯接受我的那天起。”
“我永遠不會接受你,林安夏!”駱晨曲怒吼著,他雙眼紅紅的,看著面前眼睛紅的像只兔子的女孩子,她固執的看著自己,努力不讓眼裡的淚落下來。
小女人,她就是個小女人,無論怎麼掩飾,始終是個需要溫暖的女孩子,自己並不適合他,她那麼弱小,那麼需要照顧。
“林安夏,愛一個人,也是需要尊嚴的,你走!不要連最後的尊嚴都不要。”
“駱晨曲!”林安夏突然跪下去:“讓我留下來,讓我留下來。”
駱晨曲轉過身去。從搖椅上拿起自己的電話:“上來把夏小姐帶走。”
一分鐘後,傭人們已經出現在門口,駱晨曲打開門讓他們進屋:“不管你們用什麼辦法,把她帶走。”
“我不走!駱晨曲,我纔不走!”林安夏跪在地上:“駱晨曲……你們不要拉我,我纔不走,我纔不走!”
林安夏掙扎著始終不肯起來,她看著面前的駱晨曲:“駱晨曲,沒有人能一帆風順,偶爾會有大風大浪,翻船了不要緊,重新制造一艘就好了,駱晨曲那張船,我幫你製造,我幫你。”
“你走!”駱晨曲怒吼一聲:“不要在這裡恩情氾濫,我不需要,不需要!”
“你們不要拉我,不要拉我……”
駱晨曲轉過身去,不像再看身後的女孩子,林安夏的叫聲,哭聲斷斷續續的響起,最後,傭人們全都住了手,呆呆的看著面前的彆扭女孩,林安夏的固執讓人折服,駱晨曲的狠心又讓人嘆息。
駱晨曲轉過身:“你們都幹嘛?我也是這屋子的主人!”
“駱先生……”
駱晨曲不聽傭人們的解釋,索性將目光落到桌上的水果刀上,他突然以極快的速度抓住水果刀抵住自己的脖頸:
“林安夏,你給我走!”
“晨曲!!”林安夏睜大眼,看著面前神色冰冷,目光冷漠的男人:“你,你要幹什麼?”
“你走不走?”駱晨曲抵住自己的脖子:“第一,你走,我活著。第二,我死,你活著。”
林安夏愣在原地,他這是讓自己選擇?自己……不,他只是想多了,想多了。
林安夏雙眼紅腫的看著他,緩緩起身:“我走,駱晨曲,我走,你放下刀。”
“永遠不要再來找我,永遠!”
駱晨曲握緊刀,雙眼血紅的看著她。
林安夏顫抖著點點頭,向後退去:“再見,晨曲。”
說完,依依不捨的轉身出門,她強忍著再也沒有回過頭來。
就這樣滿是傷痕的離開充滿悲傷氣息的大宅,走到門口的時候,木槿靠在門口:
“我送你。”
林安夏看著他,眼淚突然不爭氣的落了下來:“兩天,三十四個小時的相處,一百零一句對話,是我付出的不夠嗎?”
都說天道勤酬,可是,什麼時候,纔是真正的天道勤酬呢?
“你比她媽媽好,她媽媽,五個小時就被他轟出門,他是個習慣寵溺的孩子,你知道,他家庭很好,從來都是一帆風順,這樣的孩子,突然從天堂掉到地獄,你要他怎麼爬出來?”
“爲什麼你就可以?”林安夏嫉妒的看著他:“你可以那麼近距離的接觸他?”
“因爲我是他男人,夏祭。”木槿環抱雙手,看著面前的女人自嘲的表情:“夏祭,這是依賴,有了身體上的依賴,就可以憑藉這一點抓住所有。”
林安夏愣了許久,想起昨天晚上和駱晨曲的溫存,竟然又悲傷的流淚,這樣啊,這樣啊,他從來不曾依賴過自己。他知道駱晨曲不是真的喜歡木槿,他只是在找一個依賴,幸運的是,木槿成了他的依賴。不幸的是,林安夏,自此,失去了她的依賴。
駱晨曲,你真的,那麼那麼希望我走嗎?
林安夏拒絕了木槿的好意,臨走時,林安夏看了一眼駱晨曲的陽臺,陽臺緊閉,沒有任何敞開的痕跡,駱晨曲,再見。
轉身,林安夏的身影漸漸蒙上歲月的塵埃。浮光將一切掩埋在軌跡裡……
自此,塵埃落地。
林安夏不知道,在陽臺的某個地方,一雙潮溼的眼睛目送她走到很遠很遠的地方,直到看不見那抹身影爲止。
林安夏,這一次,真的不會再見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