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哲學概念并不是隨意生發出來的,而是在各種關系與親緣中相向而生的。帶著突如其來之勢與倔犟的性格,從思維的歷史中凸現出來。但正像某一地域動物界的組成部分一樣,幾乎都同屬于一個體系,并最終以下列的事實呈現出來:形形色色的哲學家們一再為可能存在的哲學套上某種基本模式,這一做法似乎是最保險的。在一股無形的魔力趨勢之下,他們總是一窩蜂地在一圓形軌道上奔馳,以為這樣就能夠以彼此相互獨立的批判與體系化的意志去獲得不同的感受;他們受到某種事物的引導,并被依次帶入特定的秩序當中,就像某種土著的概念與親緣的關系一般。
實際上,如果說他們的思維是一種再認識,不如說是一種發現、再回憶更準確;是一種向遠古的靈魂物質的回歸與認同,那種概念是從這種靈魂物質中萌芽的;從某種意識上來看,這些哲學家們的言論即是最高等級的返祖現象,這在所有古希臘、印度乃至德意志的哲學論述中都有著充分的體現。尤其是在體現語言親緣關系之處,下列情況更是無可避免的:幸虧有語法這一公共哲學——我想要表達的是,多虧了同種語法職能的無意識統治與引導——一切都為了促成哲學體系的相類性發展與排列而準備的;除此之外,通往世界觀的其他方式似乎都是走不通的。在上古與古代亞洲的語言領域(盡管對主體概念的闡釋糟透了)的哲學家們,則以相當大的概率另眼“洞悉世界”,并最終抓住了一條與印度日耳曼人或者穆斯林們所獲得的截然不同的線索:一定的語法職能所散發出的魅力,歸根結底就是生理學的價值判斷與種族條件所具有的魅力。如果和觀念的起源也扯上關系,那么洛克的膚淺論調也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自身的原因是迄今為止想出的自相矛盾的最佳范例,不僅違背邏輯學,也是一種非自然的東西;但是,人的過度自信與驕傲,已經使它淪落到與胡說八道相提并論的地步,高深得嚇人。遺憾的是,強烈要求“意志自由”的呼聲已經在那些形而上學的超強理智中——即在那些不學無術的頭腦中——占統治地位。如此一來,即是要求對其行為本身所產生的后果承擔全部乃至最終的責任,以減輕上帝、世界、祖先、機會和社會的責任。這一切所涉及的正是要充當這種后果的自因,以一種比探險家閔希豪森的冒險更大膽的設想:使揪著頭發往上拉自己成為存在,以脫離虛無的泥沼。假使真有人尾隨這著名的“自由意志”,像一名愚笨的農夫一樣姍姍而來,并從自己的頭腦中刪去“生存”一詞,那么,我將有理由敦促他,將他所理解的“啟蒙運動”向前推動一步,同時將那個“自由意志”的非概念從他的腦海中去除掉。
注意,我指的是“非自由意志”的概念,這一概念將他拖入了濫用因果關系的邪路之上。將“因果”關系具體化是完全錯誤的——正如同自然研究者的行徑(而今是誰在思維中將它們自然化的呢?),在占據統治地位的遲鈍的機械論的影響下行事,這種遲鈍使原因受到擠壓、沖撞,直至它“產生結果”為止;“原因”與“結果”應該被作為純概念來使用,即使它發揮描述、告知的傳統習慣職能,而非闡釋職能。在“自為”的概念中,不摻雜一點兒“因果聯系”。而“必然性”與“生理不自由”,無論如何是得不出“結果影響原因”的結論的,因為沒有任何“法則”可循。原因、先后、彼此、相對、強制、數目、法則、自由、基礎、目的等都是他們編造的,倘若我們將這一系列的符號作為“自為”填入事物,混雜事物的概念,那么務必再玩一次這種游戲——神話學式的——我們一直玩的就是這個。神話學就是“不自由意志”。
強意志與弱意志是現實生活所涉及的主要概念——似乎一直作為一種象征,將它置于不自由意志身上就變得不那么豐滿了。倘若某位思想家在所有“因果聯系”與“生理必然性”中有某種受強制的、不自由的感覺,那么這樣一種感覺就是背叛——自身受到了個人的背叛。假如我的觀察正確的話,從截然相反的對立面出發,完全能夠通過深刻的個人方式,將“意志的非自由”解讀為一項課題:某些人不管怎樣也不愿舍棄“責任”,不愿舍棄對自身的信任,不愿放棄自己的優越理應享受的權利(虛榮的種族即屬此類);另一些人則與此相反,沒有一絲的責任感,不求擔負任何責任,出于一種自卑感,將自我退縮于一隅。倘若后者想要寫作,則慣于站在今日罪犯的一邊,使自己具有某種社會主義式的悲天憫人,這即是他們慣用的偽裝。宿命論實際上是意志軟弱者的救命稻草,會令人自欺地美化自身。倘若真的將它歸為人性苦難的宗教并表現得善于引導自身的話,那一定是基于它的“善良的審美”這一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