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曾全和小柳氏很平靜,那天李萍已經說過了,這鋪子雖說是陳老爺給的,但她不想要,所以接手玩玩,一年之后她會還回去。當然,聽著心里還挺別扭的,他們把生意盤好了,結果也就一年的利潤可拿。
李彬看看下面曾全和小柳氏,有些話也不好說,只能點點頭。
“寫個東西,你蓋福興號的章,我蓋手印。”李萍再說明白一點。
“為什么?”李彬幾乎是跳了起來,現了東西,那就板上釘釘了,這鋪子他還是傾向于給妹妹,反正岳父也不要了,妹妹弄好了,就是妹妹的,多么合理。但寫了東西,這鋪子就得還給岳父,這個他都不樂意了。
“沒有這個話,我只要一年的利潤。對了,回頭得跟義父說說你們的淘汰制。我覺得過份了,而且這么做沒有必要。”李萍不想談那個,自己拿了紙筆,把自己剛剛所想一寫,簽上名,蓋上自己的手印,又寫了一份,也蓋了自己的手印,但讓大哥蓋上福興號的章,他現在坐的就是福興號總掌柜的位置,這章他還真有。
李彬無奈,只能蓋上了章。
李萍把單據收好了,再抬頭,“這么淘汰下去,你們還能剩下幾間店?都關了,把店鋪出租,真的比你們開店賺得多?若只是想讓下頭的人有緊迫感,換個法子,別把自己捆死了。”
“這個我與岳父說過,岳父會開新的鋪子,換人經營,如此一來,就會不停的有新鮮的血液加入。因為競爭很激烈,福興號的招牌才這么閃亮。”李彬說得有點無力,他若是同意,也不會這樣了。只是他是陳家的女婿,他還真的不能不執行岳父的政策。
“唉,你跟他說,他的生意里可有過樓外樓的老字號?福興號除了賺了錢,還有什么?”李萍翻了一個白眼,決定帶著曾全和小柳氏走了。陳福興這么做,不能不說是非常聰明的賺錢之法。他的錢永遠走得最快,下面的人也會瘋狂的努力把生意額推到最高,但是這樣其實會有拔苗助長的危險的。
人都不可能永遠瘋狂的在跑,生意也是。生意也會有起有落,這么做不好就淘汰,開個新的。萬一新的也不好怎么辦?
還有就是生意有時也是要守的,要耐得住寂寞,一夜暴富的事不是沒有,但這個不是陳福興該有的想法,他現在夠富了,他該培養自己生意的底韻了。
什么賺錢做什么,不賺錢就拋棄不要,那么人家想到福興號,會想到什么?什么也沒有,人家想的是,福興號,就是那個特別有錢的福興號。但是有什么是支持福興號的生意?
李彬連李萍走都沒去送,自己坐在屋里想了半天,他之前一直覺得岳父這么做太無情,但是現在才知道,妹妹性格上跟陳福興是很像,她壓根沒想到過無情這個事,而是覺得,這么做浪費。
所以岳父才說妹妹才是他們中間最像他的人,這些話若是妹妹跟岳父說,只怕岳父也是會聽進去的,一時間,他竟有些不舒服起來。
回家的車上,小柳氏訥訥的看著李萍,“大嫂,為什么一定要還鋪子?”
“我是我爹娘的女兒,我為什么要別人的東西。”李萍說得坦然。
“可是……”小柳氏覺得李萍這是無謂的堅持,她已經認了大太太為母,將來是要接手大太太身家的,這會說什么不要別人的東西。
李萍看小柳氏的表情也知道她在想什么,笑著搖搖頭,“我知道你要說什么,我接了大太太的東西,這會反不要陳家的東西,有點矯情,但你要站在大太太的立場想這個。大太太無子,她的東西將來要么給豪哥兒,要么還給娘家。若是你,你選哪個?”
小柳氏想想,有點想不出來,她家現在還窮得跟什么似的,哪有什么嫁妝給她。不過再想想,自己若有那么多嫁妝,會給小老婆的兒子?當然不行,這是不可能的。還給娘家的兄弟?想想也搖了頭,還了,他們也不會感激,只覺得是應該的。不過,這是大太太的想法,但非李萍的想法,她總不會是為了照顧大太太的情緒,于是才會接受吧?
“其實這也是生意,大太太無子,找一個陳家能接受的人做她的嗣孫,圖個老來有靠這是陳家所樂見的。她娘家現在又沒敗,也不想為了這么點嫁妝,跟著陳家鬧翻。才會答應此事。真的找個兒子回來,陳家能同意?找個女兒,陳家的二房又不會反對的,只能是我了。我接受也是因為我還挺大太太的性子,接受她的嫁妝,是體會到,她現在要的不是錢,而是一個挺直了腰板在陳家待下去的理由。我接受陳家的東西,算什么?讓人覺得大太太想利用我,搶二房的東西?何苦來哉!”
曾全一直沒說話,安靜的聽著,李彬瞧他不起,他知道。剛剛在總賬房里,李彬幾乎就沒正眼看過他,說的話也尖刻。那會他的心都跟油煎一樣了。
默默的聽著李萍和小柳氏的之間的對話,但腦子里卻一直都是李彬的樣子。好一會兒,“大嫂,你跟李掌柜只怕得再談一下了。”
“什么?”李萍看著曾全。
“大嫂現在是大房的人,縱是大嫂注意了,不樂意參與陳家的內部之爭,但二房的人還是會介意吧?您的大哥可是二房的女婿!枕邊人卻是二房的長女,沒事從陳家拿個房子,拿個鋪子,管著陳家所有的生意的大哥。”
李萍看著阿全,他想說什么?想挑唆自己和大哥的關系嗎?但她是二世為人了,阿全能看到的,她也看到了。但她一直當李彬是自己的親大哥,所以他無論做什么她都沒有多想。但現在,阿全讓她不得不回想剛剛生的一切。
自己之前說的都還好,一直到淘汰制時,大哥的臉色才微有變化,只用提醒一二,她就能知道生了什么事。(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