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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爲了報仇

沒有唱詩班在一旁詠頌安靈的禱文,沒有神父主持儀式,只有一羣人圍攏在墓碑旁邊默默祈禱著。

棺材的蓋板上寫著“伊莎貝拉。安格路西恩。莎爾瑪。格里斯多夫”。這是瑞麗僞造的身份所擁有的名字。墓碑上不能夠留下自己的真名,這不能不說是卜哥這幫人的悲哀。

葬禮是秘密進行的,爲的就是不引起別人的注意,要不然還有一大堆的麻煩,單單身份查實和血緣譜系的記錄,就會暴露很多事情。畢竟瑞麗不像卜哥那樣,擁有完美無缺的僞造身份,只是密偵處製造出來的假貴族。

只有劇團的人,纔會參加這個秘密葬禮。隨著一蓬蓬的泥土將棺材填沒,瑞麗這個名字將永遠地只存在於一些人的記憶之中。

人羣漸漸散去,只有三個人沒有離開。

托爾木然地半跪在地上,他的臉上看不出一絲憂傷,自從瑞麗死了之後,他就像是一具失去了操縱者的木偶,經常一整天都一動不動。

留下的另外兩個人裡,無論是卜哥還是坎妮小姐,看上去也不像其它人那樣悲傷,特別是後者,臉上充滿了一種茫然。

“以前的生活雖然辛苦,卻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坎妮喃喃自語著。

卜哥沉默著沒有什麼話可說,確實是他將其它人從過去的生活中拉了出來,當時的他隱約有一種拯救衆人脫離苦難的感覺,但是此刻對著已經埋在土裡的瑞麗,剩下的只有一絲苦澀。

他並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錯了,或許對其他人,他可以說自己是正確的,但唯獨對瑞麗,他沒有那麼大的把握,瑞麗將一切都看得很淡,奢華的生活從來都不是她的追求,她需要的似乎只有和諧、安寧和一點點愛情的滋潤。

瑞麗活著的時候,沒有人注意到她的重要性,現在她死了,卜哥突然間感覺到,缺少了她絕對不行,如果說劇團就像是一頂帳篷,坎妮小姐是正中央的那根支柱,那麼瑞麗毫無疑問就是讓整個帳篷支撐起來的那些繩索。

現在繩索斷了,整個帳篷肯定會坍塌。

輕輕長嘆了一聲,卜哥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他現在能夠做的,恐怕就只有將托爾從這種行屍走肉一般的狀態之中拉出來了。

走到托爾的身後,卜哥將右手輕輕搭在托爾的肩上:“你認爲像現在這樣,瑞麗就會感到高興了嗎?與其讓哀傷毀掉你自己,還不如振作起來,替瑞麗報仇。”

這番話無疑是一劑猛藥,托爾的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了起來。

說完這些話,卜哥轉身離開,現在只有讓托爾安靜一下,他已經替托爾找到了一個活下去的目標,接下去就要看托爾自己,什麼時候能夠想通了。

看到卜哥走遠,坎妮小姐走到托爾的身邊:“瑞麗一直想讓你幫她一個忙,但不是讓你現在就去做,而是等你擁有了一定地位之後再幫她實現。”

“是什麼事?”連著幾天不吃不睡,托爾的聲音沙啞得如同破鑼一般。

“瑞麗並不是她的真名。”坎妮小姐輕輕嘆息了一聲,劇團裡面的人大多用的不是真名,瑞麗不是,密特、都克和蕾盈也不是,就連她自己真名也不叫坎妮。

“瑞麗的家境其實不錯,她家原本經營著一個小農莊,她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弟弟,生活原本過得很平靜,可惜後來出了一些事情,具體的情況瑞麗沒有對我說,似乎是她的哥哥一時衝動得罪了什麼人,災禍轉眼間落在了她們一家的頭上。”

“我一定會替她報仇。”托爾的聲音裡帶著一絲陰狠。

坎妮小姐看著托爾沉默了好一會兒,最終嘆了口氣:“這並不是瑞麗的本意,她原本希望你能夠幫她尋找失散的弟弟,她的父母讓她帶著弟弟逃跑,可惜那個時候弟弟才只有兩歲,她自己也才十一、二歲,所以她將弟弟留在了一家專門收養幼兒的修道院門口。

“一直以來,這件事都是瑞麗心中最大的痛。這一年來,她給那家修道院寫了好幾封信,想要找回自己的弟弟,可惜修道院一直沒有回覆。”

托爾立刻就明白了。卜哥曾提過一些兒時的舊事,其中就有教會對那些孤兒的態度,教會將這些孤兒看作是自己的財富,絕對不允許那些孤兒尋找親生父母,同樣有人找上門來想要領回孩子,也幾乎不可能。

當然這個世上沒有絕對的事情,如果想要找回孩子的人有相當高的地位,讓教會不得不考慮是否有必要翻臉的話,教會還是會退讓的。

給托爾同樣找到了一個活下去的目標,坎妮小姐也轉身離開了。

在百米之外的地方,卜哥靜靜地站著。他聽到了兩個人的對話,雖然他的耳朵還做不到像光頭巨漢扎克那樣靈敏,卻也練過一段時間,駝子教的那些東西里,就有專門提高感知能力的方法。

他也是今天才知道,瑞麗用的不是真名,不由得發出了一絲苦笑,他自己的名字又何嘗是真名?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卜哥”是英勃瑞修女嬤嬤替他取的。或許,讓他降生到這個世界來的那兩個人,根本就沒有想過替他取什麼名字。

看到坎妮走過來,卜哥靠了過去:“依你看,托爾能不能重新振作起來?”出乎卜哥預料之外的是,坎妮一把抓住他的領子,自從擁有了新的身份以來,這位小姐還是第一次這樣粗魯地對待他。

“同樣是爲了讓托爾振作,爲什麼你要用復仇來刺激他?”坎妮顯得異常激動,她那漂亮的臉,因爲激動而完全變形了:“你難道沒有想過,這會導致他死亡嗎?”

如果是在以往,卜哥可能會毫不在意地承受,但是此刻他的心中同樣也燃燒著熊熊怒火,提議復仇的他,腦子裡面裝的也只有“復仇”這兩個字。

猛地掙開坎妮小姐的雙手,卜哥往後退開了幾步:“我曾經犯過一個錯誤,那就是替別人安排人生。

“對劇團的很多人,我都有些慚愧,但是對托爾,我沒有任何可以慚愧的地方,他自己選擇的就是一條充滿了危險的路,他想加入軍隊,他想靠軍功擁有更美好的生活,他更想成爲騎士,擁有屬於自己的家族和封號。”

“但是,那會死很多人!”坎妮大聲地叫喊起來:“你們全都沒有經歷過這一切,沒有經歷過躺在牀上不敢睡著,害怕什麼時候刺客出現在眼前的那種生活。沒有經歷過那種一場葬禮接著一場葬禮的日子!”

發泄了一通之後,坎妮似乎也發現自己泄露了很多不打算讓別人知道的秘密,她輕輕地捂住嘴巴,踉踉蹌蹌地朝著遠處走去。

卜哥仍舊站立在原地,回味著坎妮剛纔的那些話。

一直以來他就有一種感覺,坎妮的身份絕對不簡單,她時而表現出來的強勢和高高在上的感覺,並不完全是因爲劇團團長的身份纔會擁有,更像是一種本能或者天性。

現在看來,事實真的是那樣。

在首都魯普奈爾,很少有兩個家族殺來殺去的事情發生,原因是十幾年前國王頒佈過法令,禁止一切買兇暗殺的行爲,一旦被發現就會遭受重罰,因爲觸犯這條法令而遭到毀滅的名門望族就有好幾個。

但是在外地,這類仇殺時有耳聞,畢竟其它地方的執法,沒有首都魯普奈爾那麼嚴密,更沒有那麼錯綜複雜的勢力交織在一起,也就不存在所謂的勢力平衡,往往某一個地方就只有幾個家族說了算,這些家族爲了掌權,本身就經常使用暗殺的手段。

毫無疑問,坎妮出身豪門,哪怕不是大貴族,也至少是某個地方的名門望族,另一個非常有可能的推測是,坎妮是擁有繼承權的直系後裔,要不然再怎麼暗殺,也暗殺不到她的頭上,只有當事人會對這種暗殺感到恐怖;旁觀者最多隻會感到血腥和殘酷。

首都魯普奈爾郊外的那座監獄,那如同地獄一般的所在,此刻正迴盪著陣陣聲嘶力竭的喊叫聲,更可怕的是,時而會有一聲特別悽慘的嚎叫聲響起,然後再也聽不到那種聲音。每當這個時候,關在牢房之中的那些犯人,就會忍不住縮緊了脖子,有的人甚至會瑟瑟發抖。

這些慘叫聲是從監獄的最底層傳來,這裡是真正的地獄,那麼大的一片空間,居然放滿了各種各樣的刑具,這些刑具樣子看上去就異常猙獰,上面還全都沾滿了血跡,空氣中更是散發著陣陣臭氣。

在刑訊室的角落,一個看上去頗爲斯文,戴著單邊眼鏡、穿著黑底白邊公務員制服的中年人,正和典獄長聊著天。

那個公務員打扮的中年人,是第二法庭的公證員,第二法庭是專門處理貴族事務的法庭,隸屬於長老院管轄。

納加小鎮發生了駭人聽聞的投毒和劫殺貴族事件,而且是發生在狂歡節過去之後不久,這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去年狂歡節發生的那件事。不管是治安署還是密偵處,對此都必須有一個交代。

投毒的兇手雖然還沒有調查出來,好在抓了一幫埋伏劫殺的土匪,撬開這些土匪的嘴巴,就成了當務之急。

這些土匪裡倒是沒有什麼硬骨頭,將近二十個人,一看到那些刑具,大多都已經軟了,可惜他們知道的東西實在太少。

投毒的並不是他們,他們甚至連要對付的是誰都不知道,只知道有一個人會在那天晚上匆匆忙忙趕著馬車前往首都魯普奈爾,至於是誰讓他們這麼做,被抓住的這些人根本說不出來。

魯普奈爾附近的土匪,全都有幕後代理人,這些代理人替他們收集情報,有的時候也給他們找活幹,就像這一次,就是他們身後的那個代理人幫他們找來的買賣,他們剛剛出事,代理人那邊就得到了消息,那個最爲關鍵的代理人當天晚上就跑了。

審訊到了這裡,無疑碰上了一個死結。

監獄的典獄長是個胖子,腦滿腸肥以至於身上的制服釦子一個個緊繃著,彷彿只要一動,這些釦子就會全部彈出來似的。

只要看他那一身肥肉,就可以知道,這個傢伙佔據典獄長的職務,撈到了多少油水。

胖子典獄長聊著聊著,有意無意地用手裡拿著的活頁夾擋住了別人的視線,刑訊室裡其它人看不到的那一側,緊緊的貼著一張地契。

法庭公證員心領神會地將活頁夾連同地契,一起接了過去,他知道今天肯定會有所收穫,要不然他也不會來這種臭氣熏天而且陰森逼人的鬼地方。

做這一行那麼久,什麼樣的案子會有好處,已經瞭如指掌,這種案子,上面的人肯定希望早一些完結,最好的辦法就是找一羣替死鬼。

找替死鬼這件事裡面,就有名堂了,很多人都希望能夠藉此機會除掉仇敵,不過栽贓陷害也是有等級的,這個等級的案子能夠用來對付的目標絕對不小,所以相應的酬勞也不會少。

趁著別人不注意,公證員翻了翻手裡的地契,那是一幢位於皇后區的房子,皇后區是小商人和像他這樣的低級公務員聚居的地方,和他現在住的環境差不多,房價大致也瞭解,二三十萬總是有的。

“要是真金白銀就好了。”公證員試探著說道,拿地契的話,他還要過戶,實在不太方便,而且不動產很容易被查出來,密偵處只要有心的話,稍微一查就知道他收賄,遠不如直接拿錢乾淨。

“老弟。”胖子典獄長耐心不錯,笑著將地契塞進了公證員的手裡:“做事情要有擔當,又想拿好處,又想讓自己顯得乾乾淨淨是不可能的,對方開的價錢,你也已經看到了,應該知道對方圖謀不小,既然給你這麼多錢,自然是希望你能夠幫忙幫到底。”

那個中年公證員也知道,典獄長讓他幫什麼忙,無非是將報告寫死,不留任何鬆動的餘地,除此之外就是等到這些人殺人滅口,讓所有的土匪都死在刑牀上之後,他能夠代爲隱瞞。用地契作爲賄賂的手段,就是爲了能夠留下一個把柄。

“這個……”中年公證員沉吟道:“這樣做恐怕不方便吧。”他怕的是給人捏住把柄,以後的日子不好過。

胖子典獄長明白這位的意思,輕輕拍了拍中年公證員的心口:“放心,沒人會算計你,別忘了還有我這個中間人在,對方如果坑你的話,豈不是把我也拉下水?如果會出這種事,我怎麼可能有興趣加入進來?”

一邊說著,典獄長已經將地契折迭了幾下,折成個小團塞進公證人的口袋。做完這筆交易,典獄長朝正在行刑的人,打了個並不引人注目的手勢。

隨著一陣比以前悽慘得多的嚎叫聲,監獄一下子變得安靜了起來。

三天之後,一份審訊報告輾轉落到了卜哥的手上。

看到那份報告,卜哥首先是鬆了一口氣,不過緊接著又皺起了眉頭。

兇手是雙頭龍。

這是他最希望看到的結果,同樣也是他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他曾經猜測過,有哪些人可能是幕後的兇手,不管斯賓塞一家,還是那家珠寶行的老闆,都擁有著貴族頭銜,想要對付他們比較麻煩,先要通過長老院這一關,然後才能夠向貴族法庭起訴。

而長老院和貴族法庭都是很會扯皮的地方,一場官司打個十年八年很正常,中間萬一再來一個特赦什麼的,復仇只可能是一場空。

如果幕後兇手是那個神父拉托爾,情況只會更加麻煩,教會抵死不會承認這件事情,因爲那投毒的手段實在太邪惡了,簡直可以稱得上是魔鬼的行徑,教會的神職人員居然是魔鬼,爲了阻止這種傳聞的蔓延,教會什麼手段都拿得出來。

最容易對付反倒是雙頭龍,這種幫會就算背後有人做後臺,也用不著在乎,平民毒殺貴族,絕對是一條天大的罪名,誰敢跳出來說話,誰就會當作異類受到排斥。在法克恐怕就只有謀反的罪名,比這更重了。

不過最難對付的同樣是雙頭龍,其它那些可能的幕後主使者,最多就是一個家族,卜哥如果真的打算不惜代價復仇,殺掉他們並不困難。但是雙頭龍就沒有那麼容易對付了。

連同審訊報告一起交到他手裡的,還有關於雙頭龍的厚厚一迭資料,原本以爲自己招惹的只是一個小幫會,沒有想到居然是這樣一個龐然大物。

首都魯普奈爾第一幫會的名頭不是那麼容易得到的,卜哥完全可以想象,這個位置是用多少鮮血和生命換來的。更令他感到頭痛的是雙頭龍這個幫會的結構,這哪裡是雙頭龍?簡直就是傳說之中的魔獸九頭蛇啊。

九頭蛇絕對不是最強的魔獸,但它卻是最難以對付的魔獸,遠古時代的神話之中成功屠龍的英雄有很多,成功殺掉九頭蛇的英雄卻沒有多少,九頭蛇難以對付的地方就是,想殺它只有同時斬掉那九個腦袋,要不然只要有一個腦袋留下,其它被斬掉的腦袋就會重新生長出來。

雙頭龍還恰好有九個頭目,爲首的是明暗兩位執政官,這學的是千年帝國時代的雙執政官制度,不過比千年帝國的雙執政官制度還要穩固。雙頭龍的兩個執政官,一個在明,一個在暗,互相之間沒有絲毫職權上的衝突,絕對不會像千年帝國時代的那些執政官一樣,出現不團結的問題。

更麻煩的是,迄今爲止都沒有人知道,那個暗執政官是誰?

除了兩個執政官之外,還有七個頭目。這七個頭目之中每個人都管著幾片街區。按照雙頭龍的規矩,明執政官如果死了的話,二號人物順位上臺,而七個頭目有人死了的話,就從候補頭目裡面挑一個補上。

不管怎麼看,雙頭龍都像是一條披著龍皮的九頭蛇。

最近這段時間,每當他鬱悶的時候,他就用練習射術來調劑心情。

被神父拉托爾激怒的那天他含怒而發,實力無意間越過了好幾個層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境界,只不過事件之後,他再也沒有進入過那天的狀態。

這段時間以來,他一直都在尋找相同的感覺。

他記得當憤怒達到了極點的那一瞬間,他的腦子反倒變得一片空明,只有對毀滅和殺戮的渴望。

箭如雨,半空之中同時有好幾波箭飛舞著,後面的一波箭矢追趕著前面那波箭矢,真可以稱得上是如雨絲一般連綿不斷。

雖然還達不到那天怒極之下百矢齊發的程度,比之前幾個月的技藝卻高了不止一點半點。

“你今天是怎麼了?吃錯了什麼藥嗎?”陪他練箭的那隻兔子一邊操縱著漫天飛舞的紙鏢,一邊問道。

四周飛舞著的那些紙折飛鏢,很多都已經千瘡百孔,有的甚至釘得像是一隻刺蝟,那樣密集的箭矢,根本就用不著在意什麼命中率,只要方向大致不差,肯定會射中。

卜哥現在也已經想通了,乾脆放棄命中率,劍走偏鋒專攻速度和連續性,把他的箭術那欺軟怕硬的特性推到極致。

“有什麼事情就說出來嘛,你不說,我怎麼會知道?我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又如何能夠幫得了你?”那隻兔子停了下來,往日和卜哥練習箭術,它就當作是遊戲,但是今天感覺完全不同,它沒有玩的興致了。

“如果有一條九頭蛇在你面前,你會怎麼做?”卜哥也停了下來,沒有目標他總不可能射空氣吧。

“逃啊。”兔子的回答非常簡單:“九頭蛇皮糙肉厚,而且不將它那九個腦袋全都剁下來,就殺不死它;但是它跑不快又不會飛,我一心想逃的話,它肯定追不上的。”

“如果不能逃呢?一定要把那條九頭蛇幹掉。”卜哥問道。

“那就去找一種叫噬蒔蘿的藥草,噬蒔蘿是一種魔性植物,特性是污染,用它來對付九頭蛇這類再生能力極強的魔獸最合適不過,只要在九頭蛇的身上切開一道傷口,在上面灑上噬蒔蘿,被污染的傷口不但不會癒合,還會反過來吞噬旁邊的好肉,再生能力越強,噬蒔蘿對它的效果就越明顯。”

“這管用嗎?”卜哥有些不敢肯定,傳說之中殺掉九頭蛇的英雄可不是這樣乾的。

“當年教會抓捕異教徒和魔法師的時候,遇到過不少兇悍的魔獸,教會花了幾個世紀的時間把這些魔獸全部殺光了,別說九頭蛇,就連龍都被屠了好幾條,所以現在人類各國的版圖,比千年帝國時代擴展了許多倍。”

噬蒔蘿?卜哥牢牢記住了這個名字,他並不是真的想去弄這種魔性植物,雙頭龍並不是真正的九頭蛇,只不過他的那隻魔寵兔子剛纔所說的那番話,令他產生了一點靈感。

讓那隻兔子躲在雜物間裡,卜哥將埃德老頭叫了過來。

“我想聽聽自己現在的財務狀況。”卜哥說道,他現在越發清楚,想要做事沒錢沒人脈可不行。

埃德老頭看上去有些精神萎靡,雖然他是第一個服下解毒藥的,但是他的年紀畢竟是所有中毒的人中最老的一個,遠比其它人恢復得慢。

“你的財務狀況還不錯,雖然總體來說仍舊是負債,負債總額高達一萬七千五百五十二金幣……其中一萬金幣是捐獻給教會,用來建造修道院……八千金幣是和鎮上的其它人一起向伯爵借的,你已經歸還了……不過其中產生的利息是……您的收入是……其中……是職務津貼……爵位津貼……”

老頭的腦子並沒有因爲健康狀況的原因而變差,將卜哥的財務狀況說的清清楚楚,當然他也有不知道的事情,比如卜哥和馬爾海姆男爵那些人的生意,以及賣首飾的收入,就沒有算進去。

即便是這樣,卜哥的財務狀況也仍舊算是不錯,這片海濱度假別墅經營的狀況出乎所有人的預料,連芭瓦德維伯爵也沒有想到,這個聚寶盆有如此巨大,不算賣別墅的那筆錢,一個月也有將近七萬金幣的收入,而這七萬金幣之中有千分之五是屬於卜哥的。

老頭現在說的這些還只是明面上的收入,還未算上從那些走私販手上拿到的分成,那要到年底纔會結清,不過可以肯定,絕對會比明面上的更多。

“如果我想借錢的話,按照你的猜測,伯爵肯借出的上限是多少?”卜哥問道,反正已經背了一屁股債了,也不在乎欠更多,他以前並不知道,借錢也會上癮。

老頭沉吟了半晌,不太肯定地給了一個數字:“兩萬。”

卜哥微微皺了皺眉頭,這數字比原本猜想的要小得多,這點錢可不夠。

他迫切需要錢,因爲他打算再去一趟那個只屬於魔法師的集市。

巴米爾只是在幻術和製作傀儡方面比較擅長,製作武器的水平就不怎麼樣了。卜哥打算訂做一些裝備,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念頭,是因爲幾個月之前巴米爾和兔子之間的一番爭執。

那隻兔子身爲魔獸,不用魔導器也可以施展魔法,卻偏偏是一個堅定的唯魔導器論者,用它的話說,如果替它量身訂做一套神器的話,它甚至敢去屠龍。

巴米爾絕對不認可這種觀點,他的反駁很有針對性——龍就算什麼裝備都沒有也仍舊是龍,兔子就算渾身戴滿神器,也只會成爲一堆龍糞。

爲了這場爭論,一個人和一隻兔子差一點打起來。

卜哥並沒有捲入這場爭論,不過他的觀點比較傾向於他的那隻魔寵。

當初只是聽聽罷了,但是現在卜哥卻把心思真的放在武器裝備上面,雖然不敢奢求什麼神器,弄幾件強悍的裝備卻是必要的,只有強悍的裝備能夠在短時間裡,讓他的實力飛速提高。

強悍的裝備等於一大堆金幣!

賺錢成了眼前最重要的一件事!

最賺錢的當然是賣珠寶了,一枚戒指除去成本和珠寶匠的手工費可以賺幾千金幣,項鍊賺得更多,雖然每一次都會煉廢掉幾塊寶石,利潤仍舊非常豐厚,唯一的煩惱是產量太低了。

雖然沒有籌到足夠的錢,集市那天卜哥仍舊早早地前往首都魯普奈爾。

有了上一次的經驗,卜哥沒有忘記將佩劍放在家裡,他只是帶上了那隻兔子和巴米爾一起悄悄地從別墅裡面溜了出來。

溜出來的時候,他們走的是一條隱秘的地道,地道從那個密室直接連通到數百米外的一個馬槽下面。

這條地道是那隻兔子打通的,前後花了一個月時間,這隻冒壞水的兔子故意把地道弄得很小,像巴米爾這樣的大塊頭只能躺在一塊滑板上滑進滑出。不過小也有小的好處,就算另一頭被人發現,想要爬進來也絕無可能。

作爲出口的馬廄,原本就放著兩匹馬,卜哥和巴米爾正好一人一騎。

兩個人進城的時候,清晨的迷霧還未曾散去,之所以這麼早來,就是爲了不想引起別人的注意,經歷過下毒和埋伏之後,卜哥變得小心了許多。

輕車熟路找到那家名爲“七月十五”的酒館,酒館這種地方二十四小時開門,不過這麼早根本沒有客人,只有幾個一宿沒有回家的醉鬼橫七豎八地躺著,看店的酒保靠在櫃檯上不停打著哈欠,看到兩個人進來也不打招呼。

和上一次比起來,卜哥放開了許多,也不扭扭捏捏故弄玄虛,徑直朝著那個過道走去。

穿過過道盡頭的牆壁,他再一次進入了那個神奇的集市。

進來之前他看了一眼外面的天空,現在和頭頂上的這片天空一對照,可以肯定是同一個地方。

巴米爾緊跟著他穿了過來。

“怎麼?今天不打算喝一杯了?”卜哥感到有些稀奇,這個粗魯的魔法師以前都要喝兩杯才肯進來。

“先把該做的事情做完。”巴米爾往四周掃了一眼,看到那隻劣魔就站在不遠的地方,立刻一把抓了過去。

可惜這次卜哥手比他更快,那隻劣魔還來不及逃開,就被倒拎了過來。

隨著一陣用力猛抖,從那隻劣魔的身上倒出來五六件東西,卜哥一腳把那隻劣魔踢飛到了十幾米外的地方,彎下腰將掉出來的那些東西全都撿了起來。這裡面居然有兩件東西是他的,還有一件似乎是巴米爾的,只是這麼短短的時間,那隻劣魔居然連續偷了三把,真是夠厲害的。

要不是這傢伙惡名遠揚,卜哥真的有些心動了,一隻兔子魔寵就給他帶來了那麼多益處,那隻深淵的魔物肯定可以給他更多。

晚了一步的巴米爾並沒將手縮回來,掃了一眼卜哥的戰利品之後,他的眼睛一亮:“運氣不錯,居然有好東西。”一邊說著,一邊將自己被偷走的那件物品取了回來,順手還拿了另外一件黑漆漆、如同煤塊一般的玩意兒。

“把那東西還給我,那是屬於我自己的東西。”被遠遠踢飛出去的劣魔彷彿瘋了一般,往這邊衝了過來。

剛剛衝到一半,一個巨大肥皂泡泡似的東西憑空冒了出來,那隻劣魔一頭撞了進去,肥皂泡轉眼就成了一個牢籠,任憑劣魔在裡面又踢又打,根本紋絲不動。

巴米爾根本不打算搭理這隻魔物,將“煤塊”塞回卜哥的手裡:“說不定這東西真是它的,你看得出嗎?這是一顆心臟,一顆被施加了詛咒的心臟,我猜這顆心臟原來的擁有者,可能就是這傢伙的某位主人。”

卜哥一陣噁心,差一點將那個煤塊扔在地上。

“小心,別摔壞了!”巴米爾眼疾手快,搶先扶了一把:“這絕對是好東西,你以後如果有機會認識精通暗黑魔法的黑魔法師的話,可以請他幫忙舉行一場黑彌撒,就用這顆心臟作爲祭品,肯定可以換到很多東西。”

巴米爾說話的時候,那隻兔子一直在旁邊撇嘴,此刻終於忍不住插嘴:“和黑魔法師打交道有那麼容易嗎?那些傢伙可不是善良之輩,更別說用黑彌撒召來惡魔了,和惡魔做生意,十有八九好處弄不到,連命都搭進去。”

看了看巴米爾,又看了看那隻兔子,卜哥遲疑了片刻,最終還是將那顆煤塊收了起來。

除了煤塊之外,還有兩件不屬於他們的東西,可惜不是什麼很有價值的玩意,其中的一件對巴米爾來說有用,另外一件只能賣掉換錢。

還沒有開始購物,就已經得到了好東西,這絕對是不錯的彩頭,卜哥一直都顯得憂鬱的心情變得稍微好了一些。

和上次不同,卜哥一攤一攤看過去,他想看看有什麼對他有用的東西。

用鍊金術煉製出來的東西,五花八門什麼都有,卜哥只是一個門外漢,一件東西都不認得,所以只能問巴米爾。

攤子上擺的東西大部分都不實用。

被問得煩了,巴米爾忍不住抱怨道:“這是理所當然的了,到這裡來的人,大多是衝著別人出售的材料而來,真的想要什麼東西的話,肯定會找人訂製,至於扔在這裡等待出售的貨色,不是閒來無事製作出來的小玩意,就是意外得到卻有些雞肋的物品,大多數人都是抱著賺一點是一點的心態,才把它們放在這裡。”

“萬一貨物擁有者死了,東西仍舊沒有賣出去呢?”卜哥忍不住問道。

“那就把東西拆掉,回收其中的材料。”巴米爾毫不在意地回答道:“當然也有一些難以拆解,或者有些雞肋但並非一無是處的東西,就會放在一個公衆攤位上,當作垃圾來賣,十個金幣一件,非常便宜。”

聽到有便宜可佔,卜哥的耳朵一下子豎了起來,在劇團的時候,他們之中的每一個人都受過坎妮小姐的調教,有便宜絕對不放過成了一種習慣。

公衆攤子就在集市的中央,兩米見方的桌子上密密麻麻擺滿了東西,不過這並不是全部,只要輕輕拍一下桌面,上面的東西就會換一批。

“這些垃圾有幾千件呢。”巴米爾在一旁呻吟,一一解說的話他會累死的,他朝著卜哥怒目而視:“以後你還想再來,就先學會怎麼鑑別物品。”

卜哥翻了翻白眼,鑑別物品涉及到魔法理論、魔法陣構造、咒文識別、材料研究等等好幾個領域,而且鍊金術至少要達到中級,根本不是短時間能夠做到的,沒有五六年的潛心研究根本連想都別想。

他當然不會那麼傻,放著苦力不用,巴米爾只能抱怨兩聲,簽了精神契約的他,根本就沒有辦法拒絕自己的命令。

卜哥仍舊像剛纔一樣,一件一件東西點過去,當他的手挪到一根一尺來長的棍子上時,他聽到巴米爾用有氣無力的聲音說道:“這是點金棒。”

“點金棒?”卜哥叫了起來。

“別那麼高興,這東西雖然叫點金棒,卻是用來騙人的玩意。”巴米爾仍舊是那副有氣無力的樣子:“當初煉製這東西的傢伙,十有八九是個騙子,不知道底細的人真的會以爲,這根棒子能夠點石成金,其實那只是一種置換的手段。”

巴米爾隨手將點金棒拿了起來,調轉過頭,指著握柄的部位,那裡有一個黃豆大小的孔:“看到這個孔了嗎?有一種溶液可以把黃金溶化成爲液體,把液體狀態的黃金從這個孔注入進去,然後你就可以用這根點金棒去點石成金了。”

“也不錯啊。”卜哥說道:“就算不能夠真的點石成金,還可以用來殺人,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這根點金棒的原理類似於石化魔法吧。”

“呵呵呵。”巴米爾發出陣陣乾笑聲:“如果你想殺的那個人被牢牢地捆綁著放在你面前,並且你有耐心花上兩天兩夜的時間,和海量黃金的話,確實可以把一個活人點成巨型金塊。”

卜哥輕輕摩挲著那光滑的握柄,對他來說,能夠騙人也是一個不錯的用途,“那種藥水很難配嗎?”

“並不難。你難道沒有發現,很多魔法書是用金色的墨水寫的?”巴米爾說著指了指旁邊的一個攤子,那個攤子上就放著一排墨水瓶,裡面五顏六色什麼樣的墨水都有,其中有幾瓶就是金色的。

掏錢從那攤子上買了一瓶金色墨水,和魔法有關的東西都很貴,一瓶墨水就要五十金幣,相當於卜哥好幾個月的津貼收入。

不過作爲點金液,墨水的濃度不夠,巴米爾又溶了十幾塊金幣進去。當然這些錢都是由卜哥來出。

讓卜哥感到驚訝的是,那根點金棒看上去非常纖細,一瓶子點金液注入進去居然沒有絲毫溢出,重量也沒有絲毫變化,真不知道那些點金液都到哪裡去了,這下子他就算不想買這根點金棒,也必須要買下來了,花在點金液上的錢已經遠遠超過了點金棒本身。

從地上隨意撿起一片落葉,卜哥用點金棒在那片樹葉上面輕輕一點,就看到點金棒的尖端冒出一點金色,這點金色就像是一個火點一般漸漸蔓開,仔細看的話,甚至可以看到那緩慢蔓延的金色邊緣,像著火一般騰起一圈青煙,不過那並不是真正的煙,而是被黃金置換出來的落葉碎片。

大概用了一刻鐘的時間,從地上隨意撿來的落葉,變成了一片亮閃閃黃燦燦的金葉子。

卜哥一下子被吸引住了,點化出來的這片金葉子和真正的葉子簡直一模一樣,無論是脈絡還是表面的紋理,都是那樣自然和清晰。甚至連那被蟲咬過的痕跡也顯得十分可愛。

突然間他想起了一直困惑著他的那件事,肖恩已經夠賣力了,但是每個月製造出來的首飾數量仍舊有限。

或許解決辦法此刻就在他的手上。

一件好東西到手,這讓卜哥越發振奮,他找回了一絲當年在便宜貨裡面淘寶的感覺。

按照卜哥以往的經驗,這種很少有人光顧的攤子,肯定能夠淘到很多好東西,果然,攤子上換了一批貨之後,那裡面有一副手套讓他產生了興趣。

那雙手套的名字很跩,居然叫“大師手套”,不過所謂的大師其實是盜賊大師,只要戴上這副手套,不管扒竊還是開鎖,都能夠達到大師的水平。

當年製作出這雙手套的人絕對是一個怪才,迄今爲止也沒有人能夠參透其中的原理,所以這副手套才躲過一劫,沒有被拆解成爲材料,不過扔在這裡也多少有點明珠暗投的味道,如果讓法克各地的小偷知道,這裡有這樣一件好東西,肯定拼了老命也要想辦法混進來。

反正只有十個金幣,卜哥把這副大師手套也買了下來。

這副手套薄如蟬翼,戴著手上就和沒戴一樣,他興之所至,在手指尖轉動起那根點金棒來,只見那根點金棒盤旋往復、上下翻飛,靈動的就像是多出來的一根手指一般。

卜哥以前看到一個小賊這樣做過,當時的他爲此眼饞了很久,還暗地裡練了整整一年,可惜他的手太笨,最多隻能讓一枝筆繞著拇指旋轉,其它的花樣一個都弄不出來,但是現在,戴上了這副手套,一下子就把那個小賊的表演給比下去了。

玩了一會兒,卜哥將兩件東西收了起來,以後有的是時間繼續挖掘這兩件東西的潛力。現在最重要的是繼續淘寶。

整整一個上午,卜哥就在“垃圾堆”中流連忘返。

好東西還真是不少,把所有的貨色都翻了一遍,卜哥又找到三件寶物,最有用的是一雙叫做“虛空疾走”的靴子,製造這雙靴子的魔法師肯定是從溜冰之中找到的靈感,只不過把溜冰鞋下面那把金屬冰刀,換成了一寸多高的風墊,只要地面的起伏不大,滑起來和溜冰的感覺差不多。

之所以會被扔在這裡,絕對和魔法師不擅長運動有關,像溜冰這種危險的運動,很容易讓人折斷手腳,按照巴米爾的介紹,當初製作這東西的那個魔法師,就是因爲它而摔死的,有這樣的前車之鑑,幾個世紀以來沒有一個人願意碰它。

三件寶物中最古怪的是一副眼鏡,戴上這副眼鏡,就可以用耳朵代替眼睛“看”到四周的東西,用眼睛代替耳朵“聽”到外面的動靜。卜哥把它買下來,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爲了好玩。

最後一件寶物是一條兩米多長的鞭子,這條不知道用什麼材料編織而成的鞭子非常纖細,最粗的地方也不過只有食指般粗,鞭子末梢綴著一個棗核大小的結,就是這樣一根纖細的鞭子,居然有一個顯赫的名字“裂山錘”。

卜哥並不知道這東西能不能將山裂開,不過他試了一下,地上鋪著的那塊巴掌厚的青石板,一鞭子下去就裂了開來,還裂成了十幾塊之多。

他買下這東西的時候,巴米爾在旁邊嘲諷了一句:“這倒是很符合你的建築師身份,用它來開石頭倒是不錯。”

“你想來一下嗎?”卜哥揚了揚那條鞭子。

“我不想。”巴米爾不是傻瓜,沒有人願意平白無故挨一鞭子,雖然他很清楚這東西用來抽人一點用處都沒有:“你最好別用它打架,當初製造這東西的人,就是爲了開山用的,它的巧妙之處就是可以將力量送進巖石縫隙之中,只要用一點魔力就可以將很大一片巖石崩開。用它來抽人的話,只是一根普通的鞭子罷了。”

聽到這番話的時候,卜哥已經將東西買了下來,不可能再放回去。

人漸漸多了起來,這裡也真正有了集市的氣氛。

當一個五尺多高的矮子穿牆而過的時候,巴米爾拉了拉卜哥。

“我們要找的就是那個矮子?”卜哥感到非常好奇,那個人實在太矮了,以至於顯得有些滑稽。

“你難道沒有聽說過侏儒嗎?”巴米爾板著臉警告道:“你如果想要弄到好東西的話,最好別得罪他們。那口魔法鍋就是從他們那裡買的,別說在法克,整個大陸的鍊金製造都掌握在他們的手裡,就連教廷都影響不到的那些異教徒佔據的地盤,也在他們的控制之下。”

“這麼大的勢力?”卜哥有些難以置信:“他們包括哪些人?”

“不是人。”巴米爾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知道卜哥不可能明白,連忙解釋道:“他們是大部分非人類的組合,有侏儒、矮人和精靈,據說還有龍,只是從來沒有人見過。”

“這些非人類的鍊金天賦有那麼高嗎?”卜哥嘖嘖稱奇。

“談不上什麼天賦。”巴米爾的怒氣又冒了出來:“這要歸功於教廷,大批的煉金術士被送上了火刑柱,大量的鍊金書籍被焚燒掉,千年帝國時代就已經存在的那些魔法學院,也被洗劫一空,很多鍊金技術就這樣消失了。

“我們現在還掌握著的鍊金技術,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從古代流傳下來的,大部分是最近幾個世紀研究的結果;那些非人類裡面,精靈和龍都擁有漫長的生命,教會肆虐的那幾個世紀,對他們來說,可能只是生命中的一個片段,他們的損失遠比我們要小得多。”說到教廷,巴米爾就滿腔怒氣。

“那個侏儒叫什麼?”卜哥連忙打岔,他可不想將時間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發泄之中。

巴米爾注意力確實被轉移了過來:“不管是侏儒或矮人的名字都很長,所以沒有人會去記憶他們的真名,連他們互相之間也只叫外號。那個侏儒的外號叫鎖眼,是個非常實在的傢伙,和他打交道千萬不要用貴族的那套方式,說話最好簡單直接。不過有一點你要記住,侏儒做生意和我們完全相反,他們說出口的絕對是底價,你只要一砍價,這趟交易就到此結束。”

卜哥已經無話可說了,這個侏儒到底是真的實在?還是扮豬吃大象?做生意能夠做到絕對不讓買家討價還價,說得難聽一些根本就是霸道。

“這裡各種貿易的價格,恐怕都是參照他們的定價吧。”卜哥猜測道。

“沒錯。”巴米爾說道。

明白了,卜哥的心中雪亮,芭瓦德維伯爵也喜歡這麼幹,沒有比擁有定價權更快的賺錢辦法了。伯爵經常將一句話掛在嘴邊:三流的商人蔘與交易,二流的商人進行交易,一流的商人操縱交易,只有站在頂層的商人能夠控制交易。這個非人類聯盟的背後,肯定有一幫老奸巨猾的智囊團支撐著。

一想到這些,卜哥越發小心起來。

“對了。”巴米爾一拍腦袋:“把你的魔寵留在這裡,侏儒和矮人都不喜歡寵物,精靈一族雖然也有魔寵,不過他們把魔寵當作是生死與共的朋友,所以對我們籤魔寵的習慣一向都挺反感。”

對這樣的警告,卜哥當然不會置若罔聞。

“和你的那些老朋友一起去玩吧。”卜哥將兔子放在了地上。

“它們不是我的朋友。”兔子嘟囔著,跑到了一個角落裡面。

將魔寵安頓好,卜哥和巴米爾一起走了過去,首先和那個侏儒打招呼的是巴米爾:“嘿!鎖眼,很久沒有看到你了,我請你喝一杯怎麼樣?”

“是你這個傢伙啊,走,我們去酒館。”那個侏儒倒是不客氣,拉著巴米爾就往外走。

卜哥跟著兩個人穿牆而過,此時酒館裡的人已經很多了,所有的座位上都坐著人,這些人有的是首都魯普奈爾的居民,更多的卻是來集市的魔法師,不過普通人根本分別不出其中的差異。這個破舊的酒館只有那麼小的空間,卜哥感到奇怪,巴米爾請客喝酒,哪裡還能夠找到座位?

“跟緊我,別走散了。”就在這個時候巴米爾回頭叫了一聲,卜哥連忙疾走了兩步。兩個人和一個侏儒徑直朝著門口走去。

就在卜哥猜想,巴米爾是否打算另外找一家酒館的時候,剛剛跨過門坎的他,突然間眼前一亮。

他並沒有站在首都魯普奈爾的大街上,而是進了另外一個酒館,這裡簡直就是剛纔那個酒館的翻版,只是地方寬敞了很多,酒吧檯就有七八米長。

“不錯吧,我第一次被別人帶進來的時候,也和你一樣。”巴米爾拍著卜哥的肩膀,將他從呆愣之中驚醒了過來。

“好像魔法師都很喜歡玩這一套,當初你的那座鐵匠鋪也是如此,這是怎麼做的?我也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卜哥說道,有這樣方便的東西,哪裡還用得著搞什麼暗道機關,隨便弄一扇假門就可以了。

“這沒什麼,有錢就可以弄到。”巴米爾指了指那個侏儒。

“那麼原理呢?是空間魔法嗎?你不是說,到現在爲止,空間魔法仍舊只是理論嗎?”卜哥疑惑不解,這半年來他對魔法多多少少有了一些瞭解。

“我也不知道。”巴米爾無可奈何地聳了聳肩膀:“這並不屬於魔法體系,而是東方陣法師的傑作。”

“陣法師?”卜哥問道,他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而且從巴米爾的話中,他隱約感覺到,這個世界並非只有魔法師和教會掌握了神秘的力量。

“你應該看看威廉詹姆斯寫的《力量之源》。”

已經找了個座位坐下來的侏儒忍不住插嘴說道:“你現在學習的魔法,和教廷的神術只是在這片地域比較流行,被你們稱作爲異教徒的那些沙民,就擁有屬於他們的魔法和神術,再往東是瑜伽力量的領地,而極遠的東方則被一種稱作爲‘道’的力量所控制。陣法師就是那些修煉‘道’的人。

“不過他們修煉的體系和你們完全不同,根本沒有什麼空間不空間的概念,他們之中也沒有人願意去研究這方面的理論。”

卜哥這一下算是大開了眼界,他以前一直以爲除了南方的那兩個古國,法克就是這個世界上數一數二的國家,那些異教徒沙民是野蠻人,再遠就只剩下一些未開化民族了。

“我如果想弄一個這樣的密室,需要多少錢?”卜哥問道。

“先給我來一杯怎麼樣?”那個侏儒已經有些等不及了。

卜哥無可奈何地朝酒保打了個響指:“兩杯歐伯斯堡再加一杯冰塊。”

“你自己的呢?”那個侏儒問道:“沒錢的話,我來請好了。”

卜哥微微有點意外,這位居然是個慷慨的主,看來巴米爾說得沒錯,這個侏儒確實很實在。可惜這樣的好意,他不能夠接受,卜哥掏出了銀質水壺晃了晃:“我只能喝這個。”

“是男人的話,就應該喝酒。”侏儒規勸道,侏儒和矮人一樣無酒不歡,越是好朋友越是喝得起勁。

幸好旁邊有巴米爾可以解圍,巴米爾指了指卜哥的額頭,那裡有顆金色的痔,這顆痔並不起眼,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

侏儒叫嚷起來:“你傻啦?沒事找罪受。”他的眼光何等了得,當然知道這顆痔意味著什麼。

“有個白癡惹火了他,以至於不小心生出戾氣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巴米爾隨口說了一句。

“是這樣啊。”侏儒點了點頭,很顯然他的見識比巴米爾廣,一聽就明白卜哥爲什麼這樣做。

兩杯酒很快就上來了,巴米爾和侏儒根本就沒有品酒習慣,端起酒杯就一口喝乾,喝完了還在那裡直搖頭:“這不是男人喝的,軟綿綿的沒有一點力。”那隻侏儒更是拍著桌子叫嚷著:“上烈酒。”

卜哥看了看那隻侏儒的身材,心中暗想,應該很容易灌醉,灌醉之後生意或許會好談許多,不過也可能這傢伙三杯就倒。

“門有好幾種。”侏儒看到烈酒還沒有上來,乾脆先做生意:“一種比較簡單,只是顛倒方向或者將距離錯開幾米,這種比較便宜,當初這傢伙也買過。”侏儒指著旁邊的巴米爾:“看在你請我喝酒的分上,我給你便宜一些,這種門一扇兩萬金幣。”

卜哥暗自高興,這正是他想要的,和當初的巴米爾一樣,他也打算弄一個陷阱,當然他絕對不會畫蛇添足弄什麼迷境怪出來嚇人,萬一有人也像扎克那樣爆發一下,豈不是反而害了自己!

“另外一種是什麼樣的?”卜哥還想聽聽,有沒有其它的選擇,就算沒用,長見識也好。

“還有一種是兩扇門一起賣,這種是按距離算價錢,最短的是十米,五萬金幣,之後每增加五米,價錢也增加一萬,最遠不超過五百米。”

這個價錢讓卜哥的臉色頓時有些發白,這也太貴了,門的事情或許應該以後再談,還是先辦正事要緊。隨手將左側護臂解了下來,放在了桌子上。

“有辦法幫我把這件東西改成魔導器嗎?”卜哥問道。

看到那條護臂,侏儒立刻產生了興趣,侏儒一族對精巧機關的喜愛非常有名,幾乎能夠和矮人對武器鎧甲的喜好,以及精靈對藝術的喜好齊名。

“嘖嘖……”侏儒翻看的時候,還不忘記評論兩句:“結構倒是很簡單,構思令人讚歎,只是這手藝實在差了點。”

“這樣看來,你不是一個魔法師。”侏儒擡頭瞄了卜哥一眼:“這東西可以算弩,同樣也可以算是暗器,玩這個的人可以算是射手,也可以算是刺客。”他嘟囔了一聲:“全都是魔法師的剋星。”

“他最怕的同樣也是射手和刺客。”巴米爾一針見血道破卜哥的弱點。

“是啊,這東西射程肯定不遠,如果碰上強弓硬弩就慘了,同樣如果被刺客近身也慘了。”侏儒喃喃自語著,他在想自己如果戴上這樣的護臂會怎麼樣,這種武器不需要力量和技巧,對侏儒倒是很合適。

“對付強弓硬弩要麼躲開,要麼用盾擋住,如果是魔法師的話,最有效的就是弄一面冰壁或者冰盾。”侏儒盤算著。

“還有幻術。”巴米爾顯得異常不滿,射手是魔法師的剋星,但是像他這樣的幻術師卻是例外,侏儒居然把這給忘了。

“那是因爲你沒有上過戰場。”侏儒不屑地說道:“在戰場上箭矢如同飛蝗,總有一隊人專門盯著魔法師,一旦有人被發現是魔法師,等著他的肯定是一排箭矢,除了用冰壁抵擋沒有其它的辦法,幻術再高明的傢伙也會被射成馬蜂窩。”

“用不著那麼麻煩。”卜哥已經想了好幾天,早有了答案。

“幫我在上臂裝一副能夠伸縮的護盾就可以了,護盾不需要很堅固,我並不打算擋住勁弩,只要能夠讓箭矢偏開,別射在身上就可以了。”

“偏轉反彈?”侏儒想了想,最終點了點頭:“這倒是一個辦法,不過用這種護盾的人,必須身手足夠敏捷才行,普通的魔法師恐怕做不到。”

“我還需要一套附體魔甲。”卜哥說道:“別給我那種帶詛咒,穿上去就脫不下來的。”

“這用不著你來提醒,附體魔甲我們又不是沒有做過。”

侏儒感到自己有些被輕視了:“這類東西雖然不多,七八種總是有的,聽說過精靈一族的‘劍詠’和‘戰弓’嗎?他們穿的就是附體魔甲,這種魔甲用特殊的樹葉、樹皮和蔓藤製造,穿上這樣的樹甲,在有樹木的地方不但行動自如,還可以隱匿藏身,要來一套嗎?”卜哥搖了搖頭,他要對付的雙頭龍就住在城裡,他到哪裡去找大片的樹林?

“我幫你弄一套北海魚人的鱗甲怎麼樣?穿上它,你可以行波踏浪,魚人鱗甲的特點是滑,不管是刀砍還是劍刺,都很容易被滑開,只要不碰上斧頭或者戰錘之類的重武器,魚人鱗甲都能夠應付。”

這下子卜哥有些心動了。

看到卜哥沒有回答,侏儒又說道:“如果你不怕噁心的話,還有一種用吸血鬼的血漿和食屍鬼的皮煉製而成的赤血皮衣,這東西剛剛穿上的時候沒什麼好處,但是你如果殺了人,赤血皮衣就會變強,殺的人越多,那件衣服越強。”

卜哥倒抽了一口冷氣,與此同時,他的心狂跳不已,那正是他需要的。

但是轉念間,他又想起了教會,如果讓教會知道,他手上有這種東西的話……後果不敢想象。

更何況這種邪惡到極點的東西,上面沒有一點詛咒是絕對不可能的,就算詛咒被暫時驅散了,也很容易再一次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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