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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毒殺

山泉從巖石的縫隙之中流淌出來,被一隻銀質的水壺輕輕接住。

將水壺盛滿,卜哥先喝了一口,那清冽的泉水帶著一絲甘甜,一口喝下去彷彿連心靈都清澄了許多。重新將水壺灌滿,把水壺系在腰間,他輕手輕腳地從山巖上爬了下來。

莫姆就站在山巖邊上,看到卜哥下來,連忙上去搭了一把手。

除了莫姆之外,邊上還有幾個士兵,這些士兵正忙著搭建一條輸水管,這條輸水管一直延伸出去一百多米,盡頭是一片山崖,此刻山崖的四周上下全都搭滿了鷹架,一片叮叮噹噹的鑿石聲。

這裡離海濱別墅差不多有兩公里,整片山崖是由石灰巖構成,原本就佈滿了許多空洞,現在只不過是將這些空洞打通擴建罷了。

但即便是這樣,這項工程也要遠比之前的那些工程浩大得多,所以施工者的數量也達到了一千五百人。這些人全都是從法克各地僱來的工匠,除了工匠之外,還有專職的預算師、結構師和建築工程師。

爲了這座聖芳汀修道院,卜哥又揹負了一萬金幣的債務,不過並不是只有他一個人出錢,由教會出面總共募捐了十二萬三千七百金幣,用來建造這座修道院。

和之前的那幾個工程不同,卜哥這一次並不打算趕工,他確信自己這輩子是別想看到修道院落成了,這可不是什麼鄉村的小教堂,這類大型的宗教建築,能夠在一百年之內建造完成已經算是快的了,很多都是拖延一個半世紀或者兩個世紀之久。

這座修道院的建造,算是平息了之前的那件事情,教會沒有丟面子,最終還是在這片海邊建造了這座修道院。

至於爲什麼不把修道院建造在主島之上?理由非常簡單,那片月牙形的主島之上根本放不下這麼龐大的建築物。

同樣買下那些海濱別墅的上流人物們,也用不著擔心會被窺探。修道院離他們有兩公里遠,這個距離絕對可以讓他們放心。

原本的紛爭變成了皆大歡喜,對買下別墅的人來說,附近有這樣一座修道院也有好處,萬一生個病什麼的,用不著擔心得不到治療了,再說一座恢宏的教堂本身,就是繁華的象徵,這裡再也不能算是荒僻的鄉下了。

“唯一沒有得到好處的恐怕就只有我了。”卜哥嘆了口氣。

卜哥說的是實話,不算那一萬金幣的債務,接受六戒加持本身就意味著他將放棄已有的一切。才穿了一年都不到的那些華麗衣服,全都已經被他送人了。還好這些衣服大部分是前任甹浦男爵的遺物,他只花了很少的錢請裁縫改了一下,所以送人也不可惜。

現在他整天都穿著一身銀灰色的袍子,喝的是清水,吃的是連奶油都不塗抹的乾麪包,最多在裡面夾兩片乾肉;那張胡桃木貼面的牀也不能再用了,居然連睡在牀上也算是奢侈,這是他原本怎麼也沒有想到的,現在的他只能睡地板,頂多可以在地上鋪一張毯子。

幸好那些清規戒律裡面有很多空子可鑽,他現在只要有機會就會想方設法尋找其中的空子,到現在爲止,他至少找到了兩個漏洞。

一個就是職業如果是廚子,那麼在烹調食物的過程中,稍微品嚐一下滋味不算是犯戒;另外一個就是隻要揹著鉅額債務,再怎麼拼命賺錢也不算犯戒,這裡面的漏洞可就大了。

卜哥在工地上巡視了一圈,作爲修道院的設計者,他絕對算不上稱職。除了提供了一個思路,其它的事情都是別人在做,他聘請的那個結構師原本就是一個有名的建築師,所以就算卜哥什麼事情都不做,修道院也能夠被造起來。

那片山崖已經被掏空成了一道很深的溝壑,將來這裡就是主禮堂,山崖最高的地方有將近一百五十二米,他打算在那上面再加上一個高十五米的尖弧形天頂,總共一百六十七米的高度,足夠讓他名列史冊。

如果這座修道院真的能夠完成的話,絕對是有史以來最高的建築物,只不過他的做法有點類似於作弊,這座最高的建築物並不是從平地建造起來,而是用一座原本就有的山崖挖出來。

和平時一樣,檢查了一下工程進展的情況,卜哥就下了那片山崖,海邊停著一艘小船,自從海中的那片別墅被建造起來,船就成了這裡用得最多的交通工具。

這也讓造船成了一筆非常重要的收入,鎮上的那個造船廠名義上是十幾個家族集資建造的,事實上卻是卜哥的私產,其它人的股份加起來還不到百分之二十,在沒有還清鉅額債務之前,他用不著擔心受到戒律的懲罰,完全能夠享受擁有財富的快感。

乘船上島,一條蜿蜒曲折的木橋將散落四周的別墅全都連接在一起,木橋和主島相連的地方是這裡唯一的一片商業街,也是這片海濱人氣最旺盛的地方。卜哥遠遠地就看到一羣女士聚攏在一家茶室中,他看到那些女士的同時,那些女士也看到了他,只見其中的一位夫人朝著這邊招了招手。

拒絕女士的邀請是不禮貌的,更何況卜哥知道這些女士叫他過去,肯定是爲了送錢給他。

“安德雷西伯爵夫人,很榮幸在這裡見到您,夫人,您看上去越發美豔動人了!斯蒂芬妮小姐真是很少見到您出來走走,感覺怎麼樣……”卜哥和這些夫人小姐們一個個打招呼,順便親吻了一雙雙柔嫩的小手。

“可憐的苦修士先生,我們已經有好幾天沒有看到您了,說說看,最近有什麼有趣的事情?”安德雷西伯爵夫人指了指旁邊的一個空位置,示意卜哥坐下來,卜哥的身上有著一切吸引她們的東西——年輕、英俊、精力旺盛以及一大批迷人的珠寶,所有這一切都是女人的最愛。

平時卜哥和這些女人之間一直很隨便,經常會說些笑話來逗她們開心。

“有趣的事情倒是有一件,我第一次來這個小鎮的時候,是一個人來到這裡,旅店的夥計看到我只有一個人,就和我說‘往前走十米有一家酒館,那裡的酒只要一個金幣就可以暢飲’,然後他又非常神秘地告訴我‘酒館裡面的小姐也是一樣’。

“你們知道我是個正人君子,所以只能夠回答‘哦,那裡簡直是男人的天堂,你肯定經常去’,沒有想到那個夥計朝著我搖了搖頭‘我可沒有那個膽子,我的妻子整天都在那裡’。”

卜哥話音剛落,身邊就響起一陣“嗤嗤”的笑聲,不管是夫人還是小姐,都羞紅了臉掩著嘴。

“您居然還敢稱自己爲正人君子。”安德雷西伯爵夫人微微有些慍怒地說道,不過卜哥能夠感覺到那絲慍怒是刻意裝出來的。

“我們想什麼辦法懲罰他一下。”旁邊的一位小姐湊趣道。

一邊說著,那位小姐一邊拉開了手提包,從裡面掏出一條項鍊來,那是一條粉紅色的項鍊,吊墜是一朵用金鑽拼接而成的鬱金香。

卜哥當然認識這東西,項鍊就是從他的手裡流出去的。

金鑽其實只是一種色澤淡黃的鑽石,在自然界出產的鑽石中數量並不少,只是這類鑽石大多雜質和瑕疵比較明顯。

對卜哥來說這並不是難題,把那些雜質和瑕疵煉掉,只要稍微費一些精力罷了,幸運的是這居然並不算是作僞,六戒加持對此連一點反應都沒有。

“真漂亮。”

“能夠讓我看看嗎?”

“我真是渴望能夠戴一下,親愛的羅拉,求你了。”

“……”

女人是最見不得這些亮晶晶珠寶的動物,立刻便七嘴八舌地吵嚷起來。

那位羅拉小姐倒是大方,將項鍊遞給了坐在她旁邊的安德雷西夫人,其它的幾個女人頓時圍攏了過去。

“我父親的生日就快要到了,我想送他一件禮物。”羅拉小姐說道。

這位小姐的父親是盧夫斯侯爵,身爲長老院六位理事之一的他,在法克是數得上的人物,這樣的人,連芭瓦德維伯爵都要巴結,更別說卜哥這種小人物了。

對卜哥來說,什麼樣的首飾都不難弄到,讓肖恩做出來就是了,不過敲定這筆生意之前,他總是把事情說得很難。

“但願您的父親盧夫斯侯爵大人的生日不要太近,要不然時間上肯定來不及,好一些的寶石都是從國外弄進來的,如果有特殊要求的話,甚至要到出產寶石的產地去挑,就算一切順利,來回的時間再加上加工的時間,恐怕需要好幾個月。”卜哥說道。

這不是撒謊,只不過很少有哪家珠寶行會這麼做,在法克有很多寶石商人,從他們的手裡肯定能夠買到讓人滿意的寶石。

誤導顯然並不屬於欺騙,至少加持在他身上的戒律沒有任何反應,不過只要想到教會整天在乾的事情,這十有八九是給他們留的後門。

“我要一枚戒指,鑲紅寶石的,我的父親喜歡紅寶石,除此之外他還喜歡粗獷一些的風格,比如——龍的眼睛。”這位侯爵千金說道。

卜哥感到自己要昏倒了,他知道這位小姐說的是什麼,那是他無意間煉製出來的一塊紅寶石,那塊寶石內部原本有一塊菱形的雜質,被他煉過之後,雜質沒了,卻留下了瞳孔一般的深色區域。

這東西原本應該算是次品,只是樣子看上去太像是一隻通紅的眼睛了,所以他還是將這枚紅寶石,扔給了肖恩去製作,這纔有了龍眼血戒。

這已經是第二十二位提出類似要求的顧客了。

卜哥苦笑著指了指天空:“只有住在上面的諸位,纔有能力接下您的訂單。”

“噗哧”一聲,周圍的那些夫人小姐們全都輕笑了起來。

“你手上有些什麼珠寶?”羅拉小姐輕笑著退讓了一步,想要龍眼也只是開個玩笑,很多珠寶可遇而不可求,這種道理她還是懂的。

卜哥隨手掏出了一個拳頭大小的袋子,裡面裝的全都是珠寶,每一件珠寶都用一團羊皮包著,爲的就是怕珠寶互相摩擦,擦花了表面。

那些女人一下子將項鍊扔回給了羅拉小姐,迅速圍攏到桌子前面,七手八腳地將羊皮拆開。

珠寶總共有十五件,其中有三條項鍊、五副手鐲、其餘的全都是戒指,這是肖恩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做出來的,在此之前已經賣掉了三件。

把東西拿出來,卜哥就悠閒地退到一邊,他並不擔心這些女人會偷拿珠寶,這種地位的人絕對不會做偷盜的事情,唯一要擔心的就是兩個女人搶一件東西,到時候調解起來非常麻煩。

同樣他也不打算費心去介紹每一件珠寶的妙處,在珠寶方面這些女人個個都是行家,她們只會看花眼,絕對不會看漏眼。

卜哥耐心地在一旁等著,沒有幾個小時,別想完成這筆交易,女人是最肯花錢,也最會浪費時間的生物。要不是現在走開顯得非常不禮貌,卜哥早就四處去轉一圈了。

茶喝了一杯又一杯,看著海水漲潮又落潮,看著太陽從頭頂上漸漸滑向西面,直到太陽快要碰到地平線了,卜哥這才走了過來。

珠寶差不多已經被瓜分了一空,只不過對其中幾件的歸屬權還有一些疑問,所謂給父親的生日禮物顯然只是藉口。

“各位難道不感覺餓嗎?非常抱歉,我可要去廚房工作了。”卜哥把空袋子塞進口袋裡,包珠寶的羊皮上面寫著價錢,所以他也用不著廢話。

“我們還沒有分配好呢。”芭瓦德維伯爵夫人埋怨道,不過她本人倒是很利落,從提包中拈出幾張金券來。

卜哥離開的時候,一袋子珠寶已經換成了一卷紙。那全都是一張張大面額的金券,用這東西付帳比拎著一袋袋沉重的金幣要方便多了。

晚餐之前巡視一遍廚房是卜哥每天的工作,沒有想到剛剛到門口就遇到馬爾海姆男爵。

“我找不到您,只好在這裡等著。”馬爾海姆老頭顯得有些焦急。

自從教會開始提供聖油、寧神香這類東西以來,老頭總算是從苦力一般的生活中解脫了出來,不過這並不意味著他們的財路就此斷了。

不能夠再仿造聖油,就想辦法稀釋,把八瓶聖油稀釋成十瓶,一點都看不出效果有什麼差異,裡面再摻入一些他們自己製造出來的藥劑,這樣做花費的精力比以前少,賺的錢卻差不多。

讓卜哥感到佩服的是,這樣幹居然也不算犯戒。

想出這個辦法的是那隻兔子,這傢伙似乎對作奸犯科的勾當瞭如指掌,絕對稱得上是“犯罪百科全書”。

馬爾海姆那幫人同樣感覺到他們似乎上了賊船,可惜到了這個時候,再想跳下來已經不可能了,他們和卜哥一樣背了一屁股的債。

“似乎有人從我們手上買了東西,又往外賣,拉蘭薩爾在魯普奈爾的一家店鋪看到了我們賣的東西。”老頭湊到卜哥身邊輕聲說道。

鬱悶,卜哥別提有多鬱悶了,教會的東西難道那麼好?價錢如此高,竟然也有人倒賣?要知道自從教會加入進來,聖油和寧神香的價格已經提高了很多,並不比從教會弄來便宜,只是沒有了那些麻煩罷了,有人轉手倒賣的話,價錢肯定更貴。

“這個世界上有那麼多有錢的白癡嗎?”卜哥忍不住嘟囔了一句,話剛出口,他的心臟就一陣疼痛。

卜哥驟然變色,這樣都會引來警告?釘在心口的那根聖釘,戒的是嫉妒,難道說剛纔那句話被認爲是嫉妒有錢人的表現?

看來話不能夠亂說。

馬爾海姆老頭似乎比他清楚其中的關鍵,把卜哥拉到旁邊:“您難道不知道,聖油這類東西,第三等級的人是不能夠享用的嗎?再有錢也沒用。”

卜哥的臉變得有些難看,他原本也應該算是第三等級的。

“我們能不能自己賣?這種錢沒有必要給別人賺。”卜哥問道。

老頭看了看卜哥,他知道卜哥完全領會錯了意思:“這不是錢的問題,恐怕有人想要找我們的麻煩,能夠從我們手上買到貨的,全都是住在這裡的上流人物,這些人絕對不缺錢,就算缺錢也不會倒賣教會的物品,更別說是這類和貴族特權有關的東西。”

聽到這樣一說,卜哥的神情變得凝重了起來,他已經明白有人要對付他,貴族特權是絕對不允許冒犯的禁忌,誰碰誰倒黴。

他有一堆仇人,斯賓塞一家、神父拉托爾、肖恩原來工作的那家珠寶行和被他殺掉十幾個手下的幫會,這些仇人裡面任何一個都可能搞鬼,更別說暗地裡可能還有人看他們眼紅,嫉妒和仇恨一樣,會引導人走向罪惡。

“先停止交易。”卜哥說道。

馬爾海姆男爵同樣也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只能先這麼做了,但願能很快把事情查清楚。”

老頭離開了之後,卜哥仍舊在猜想,到底是什麼人可能在算計他。

心裡有事,吃什麼東西都不香,原本卜哥都會在這個時候,趁機每樣食物都嘗一下味道,一圈下來肚子也就飽了,但是今天他只是轉了一圈,就回去啃他的乾麪包去了。

別墅仍舊是原來那幢別墅,毫無疑問卜哥的新家離奢華還有很長一段距離,所以接受六戒加持的他,沒有任何的反應。

但是今天一切都顯得有些不對頭,還沒有靠近別墅,卜哥就感覺到他的別墅有些太過安靜了一些,往日這個時候,大家都在享用晚餐,原本是劇團的那些人全都喜歡在餐桌前閒聊,偶爾還開個玩笑,說些笑話,沒有一兩個小時,晚餐絕對不會結束。

卜哥沒有走大門,而是從直通二樓的那扇門悄悄地溜了進去。

剛剛走過長廊,就看到蒂芬妮坐倒在地板上,她的臉上泛著一層淡淡的青色,嘴脣微微發紫。卜哥連忙跑了上去,探出食指湊到蒂芬妮的鼻孔下方試了試——呼吸非常微弱,有些時斷時續。

他一下子急了,蒂芬妮雖然有時會和他搗亂,不過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一向都很密切,當年就是蒂芬妮讓他不再是一個男孩。

自從擁有了新的身份之後,坎妮小姐不知不覺和他保持了一段距離,瑞麗是屬於托爾的,所以他孤獨的時候,最常陪伴他的就是蒂芬妮。

卜哥朝著自己的房間狂奔而去,他完全忘記了密偵處受到的訓練,完全忘記了這個時候最需要的就是保持行動的隱秘。如果這個時候,有一個殺手隱藏在別墅某個角落的話,卜哥毫無疑問必死無疑。

幸好這種可能性,沒有出現。

還沒有進入房間,卜哥就看到了第二個倒在地上的人,是執事老埃德,老頭同樣臉色發青,或許是上了年紀的緣故,情況看上去比剛纔的蒂芬妮還要糟糕。

卜哥來不及一個個檢查下去了,他懷疑別墅裡面的人全都變成了這樣。

衝進自己的房間,卜哥迅速將門反鎖上。

牀已經沒有了,原來放牀的地方現在變成了書架,卜哥在其中的一本書上輕輕一按,書架無聲無息地移開了。

卜哥急匆匆地衝進地下密室。

密室裡面一切正常,巴米爾正在搗鼓一具說不出用途的傀儡,那隻兔子則擺弄著兩根試管,似乎在做實驗。

“快,上面出事了!”卜哥急得心頭冒火,他一把揪住巴米爾的領子,另一隻手拎住兔子的耳朵,就往外拽。

也不知道是因爲著急的時候力氣變得特別大,還是因爲接受六戒加持之後實力增強了,巴米爾這個大塊頭居然被拽著,毫無抵抗地往樓上跑去,至於那隻兔子就更別說了,耳朵被拽著,掙脫不開,只能在那裡不停地翻白眼。

“輕點,輕點!”巴米爾連連求饒。

把一個人和一隻兔子拽到樓上,卜哥指了指躺在地上的老埃德,該怎麼做已經用不著他多說了,他必須把整幢別墅都檢查一番,看看其它人出了什麼事情,第一個檢查的當然是客廳,晚餐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會在那裡。

果然他闖進客廳一看,就看到圍著餐桌,一圈人東倒西歪地躺在地上。

把躺著的人一個個拖到旁邊的空地上,除了蒂芬妮和老埃德之外,還少了凱斯、坎妮、都克、伯尼、艾伯特和比利。

卜哥連忙跑到廚房,伯尼、艾伯特躺在那裡,他們的身份是僕人,所以在廚房裡面用餐;凱斯肯定不在別墅裡,他很忙,已經兩天沒有回來了,比利作爲車伕,肯定和凱斯在一起;都克根本就不住這裡,坎妮大多數時間都混在鎮上那些破落貴族青年當中,總是很晚回來,十有八九也不在。

把幾個人全都放平,卜哥回到二樓,他背起蒂芬妮去和巴米爾會合。

回到老埃德躺著的地方,卜哥就看到那隻兔子,正拿著一個小瓶子,往埃德的嘴裡倒。

“有人下毒。”巴米爾在一旁說道:“是河豚膽鹼和泌水精混合之後的合毒。”

“這種毒很難解嗎?”卜哥問道。

“馬馬虎虎。”巴米爾給了一個模棱兩可的答案。說這些話的時間,那隻兔子已經給埃德灌下了解毒劑,接下然是蒂芬妮。

“還有其它藥水嗎?”卜哥問道:“有很多人等著救呢。”

巴米爾翻了翻眼睛說道:“如果還有解毒劑的話,我會在旁邊看著嗎?這東西又不是經常會用到,留一瓶在身邊應急已經足夠了。”

“馬上配,來得及嗎?”卜哥問道。

巴米爾雙手一攤,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我幫你查一下這些人怎麼會中毒吧。”巴米爾安慰道:“用合毒害人,就是爲了讓人不知不覺中毒,這兩種毒藥分開使用,毒性並不強烈,只有合在一起纔會致命。

“這些人中毒應該不止一天兩天了,只不過之前中的只是其中的一種毒,只有等到兩種毒全都進入血液之中,在血液裡面混合之後,纔會出現中毒反應,我去檢查一下水源,河豚膽鹼和泌水精全都溶於水。”

“我和你一起去。”卜哥搶著說道。

別墅喝的水一口銅質的大水缸,水缸就放在廚房裡,龍頭一擰開,水就流了出來。

巴米爾非常小心地取了一試管的水,他掏出一條手指長的紙條浸在水裡,一沾到水,原本白色的紙條立刻變成了深紫顏色。

“可以確定,水裡有河豚膽鹼。”巴米爾將試管裡的水倒進了水溝:“你最好也服一點解毒劑,這幢別墅除了我和你的那隻兔子,喝的不是這裡的水,其它人肯定都中毒了。”

“我應該沒有中毒。”卜哥掏出自己的水壺晃了晃:“戒律規定我不能夠接受別人的服侍,連幫我打水都不行,所以喝的都是自己取來的泉水。”

“平日是誰負責運水?”巴米爾問道。

卜哥想了想,這種事情他一向都不太注意。

“應該是伯尼和艾伯特這兩人中的一個。”卜哥猜測道,他很清楚坎妮小姐絕對不會花錢請別人幫忙。

“這樣的話,可能是在運水的途中被投了毒,也可能有人溜進來直接在水缸投毒,這幢別墅根本就沒有什麼警衛。”巴米爾說道。

卜哥沉默不語,當初造這幢別墅的時候,就考慮過警衛的問題,所以才找了這樣一片高臺建造別墅,但之後一切都非常順利,也就不那麼在意了。

“你最好去找一個精通治療術的牧師來,我們雖然能夠把毒解了,卻沒本事讓那些人恢復健康。”巴米爾也顯得無可奈何,他雖然不喜歡教會和教會的牧師,但是說到救人,還是這些神棍比較內行。

卜哥微微一愣,突然間他心中一驚。

鎮上原來的那個神父拉托爾,已經被教會召回去了,新來的神父要三天之後才能夠到達,中毒偏偏發生在這個時候,這只是巧合嗎?

“我到首都魯普奈爾去請一位牧師來。”卜哥說道:“你幫我照看這裡的一切。”

巴米爾點了點頭,等到卜哥快要走到門口的時候,他突然提醒了一句:“你自己小心一些,這一路上聽說有土匪。”

卜哥停住了,他站在門口,身體微微有些僵直,巴米爾提醒的正是他最擔心的一件事,那就是眼前這一切,只是一個連環陷阱的一部分,真正的殺招還在後面。更何況,巴米爾還是這裡的地頭蛇,這番話與其說是提醒,還不如說是意有所指,巴米爾肯定有所發現。

從小鎮通往首都魯普奈爾,只有唯一的一條大道,這條路以前並不平靜,時常有土匪出沒,只是自從去年狂歡節之後,平靜了一年。不過今天似乎有些不太平,夜色之下,可以看到這條大道其中的一段人影攢動。

隨著一陣叮叮的輕響,許多細小的金屬物被灑在了道路中央,緊接著幾條繩索從道路的這頭拋到了另外一頭。

“快,都給我動起手來,只要做成這票買賣,我們就又可以悠閒一年了。”黑暗中一個尖細聲音叫喊著。

“把傢伙分發下去。給我把弓弦扣上,但是別裝箭矢,以防萬一弓弦脫鉤傷到自己人。”

“再綁兩道繩索。”

這些人影忙了將近十分鐘,才漸漸平靜了下來。所有的人全都藏在了兩旁的草叢中,像是一個扇面一般,傾斜著展開。

這些人手裡全都握著雙弦弩,雖然是打獵用的弩弓,威力卻也不小。這種能夠連續發射兩枝箭矢的弩弓,差不多成了法克王國土匪的標準裝備。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炎炎夏季躲在草叢之中絕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身上穿的衣服少,草稈顯得格外扎人,更別說成羣結隊跑出來的蚊蠅蟲豸了,這些討厭的東西還不能隨意驅趕,所以只是埋伏了一刻鐘,那些人就已經在心底罵成了一片。

也不知道過了多少時間,遠處拐角的一塊巖石後面,亮起了一點火光,那是事先約定好的信號。

爲了這筆買賣,崗哨設了有兩公里遠,每兩百米就是一個哨兵。

看到火光,那些埋伏的人用不著吩咐,全都把弩箭舉了起來,將箭矢安放進發射槽裡面。

這邊剛剛做好準備,那邊已經響起了急促的馬蹄聲。

兩點微亮的燈光朝著這邊疾馳而來,那是掛在馬脖子上的兩盞馬燈,走夜路,讓馬跑得那麼快,絕對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就算沒有埋伏也很容易出事,不過這也證明了,趕馬車的人有多麼焦急。

“正點子到了。”夜色中一個極力壓低的聲音響了起來。

隨即草叢之中一片窸窸窣窣的聲音,橫在路上的那幾根繩索,一下子全都繃緊了。

兩邊的速度都非常快,轉眼間那匹狂奔的馬就已經到了眼前。

夜色中頓時響起了一陣馬的嘶鳴,那匹馬絆到了繩索摔了下來,嘶鳴聲在如此寧靜的夜色之中顯得異常悽慘、痛苦和恐懼。

緊接著就是撲通一聲,那匹馬重重的砸在地上,沉悶的撞擊聲中還隱約聽到骨頭折斷的聲音。

一跤摔倒,那匹馬就再也站不起來了,除了發出一陣淒厲的嘶鳴,那匹馬甚至連掙扎的力氣都沒有了。

幾乎在那匹馬摔倒的同時,兩個稍微小一些的黑影飛了起來。那是一個人和一輛馬車,又是一陣沉悶的撞擊聲,人同樣重重地摔倒在地上,馬車緊隨其後掉落下來,在一陣稀里嘩啦的刺耳聲響之中,散成了一堆碎片。

“繃繃繃!”兩旁的草叢中弓弦聲此起彼伏,隨之而起的是一陣雨點擊打地面一般的“啪啪”聲。

一輪弩箭發射之後,又是一輪弩箭,埋伏在道路兩旁的人,一定要將駕馭馬車的人置於死地不可。

連續幾輪弩箭射過之後,纔有人喊了一聲:“夠了,別再射了,點一根火把,看看是不是我們要殺的那個人。”

話音落下之後一會兒,黑漆漆的夜色之中點亮了一支火把,將周圍一圈照亮了起來。

湊著那搖晃不定的火光,可以看到大道正中躺著一匹馬和一個人的屍體,兩具屍體的身上像是刺蝟似的,插滿了箭矢,再加上摔在一片鐵蒺藜中,身上釘滿了這種有著四個銳利尖刺的兇器。

“撓鉤,撓鉤在誰的手裡?快用撓鉤把這個人翻過來。”那個發號施令的人再一次喊道。

正在喊話的時候,這邊已經有兩根撓鉤伸了出去。

撓鉤剛剛搭到那具屍體的身上,地上的那具屍體突然間放射出一道刺眼的白光,那道白光絕對比太陽還亮一百倍。

大道兩邊的人頓時發出聲聲慘叫,再強的人,一雙眼睛總是脆弱的,漆黑的夜晚驟間看到這樣強的亮光,根本來不及反應,就被強光刺瞎了眼睛。

到了這個時候,就算是再蠢的人,也已經明白,他們上當了。

遠處傳來了嘈雜的馬蹄聲,這一次不止是一匹馬,馬蹄聲中還夾雜著狗的狂吠。當土匪的,絕對不會對這種聲音感到陌生,騎兵隊加上獵犬,這是效率最高的搜捕組合。

如果是在平時,這些土匪還可以鑽入密林,依靠對地形的熟悉來擺脫追兵,但是現在眼睛什麼都看不見,又是在晚上,逃跑的可能微乎其微。他們倒也不笨,知道逃不掉,把弩弓往地上一扔,高高舉起了雙手。

那隊及時到來的騎兵,當然是莫姆和他的手下,整個要塞只有二十個騎兵,平時負責沿著岸邊巡邏,緝捕土匪並不是他們的工作。

卜哥跟著那隊騎兵的後面,臨出門時巴米爾的那句話,讓他不得不有所準備,現在看來這個選擇是正確的。

那匹倒黴的馬是向旅店老闆安德魯借的,那是一匹老馬,走這條路已經十幾年了,就算沒有人駕馭並且在夜間狂奔,那匹馬也不會出意外,駕馭馬車的人,則是巴米爾製作的一具傀儡。

刺眼的閃光則是卜哥唯一的絕招,自從練成之後,他和好幾個人試過,不知道底細的人,全都中過招,就連密偵處訓練室的那個農夫,也在那道刺眼的閃光面前吃過苦頭,不過卜哥最後還是輸了,就算雙目失明,那個農夫仍舊像什麼事情都沒有一樣,一下子就把卜哥打倒在地。

投降的土匪總共有十七個,還有十個放哨的居然逃脫了,莫姆已經讓手下的士兵放狗去追趕。

卜哥撥弄著地上的那些鐵蒺藜,這實在太狠了,只要想象一下摔在這堆東西上面的慘狀,他就感到毛骨悚然。

“學過怎麼審訊犯人嗎?”卜哥問了莫姆一句。

“學過,不過肯定沒您熟悉。”莫姆隨口回答道,話剛出口他的臉就僵住了,一個不小心居然說漏嘴了,卜哥從來沒有向他透露過密偵處的身份。

莫姆在那裡滿頭大汗,心中撲通撲通直跳,而卜哥本人卻絲毫沒有在意,他好像根本沒有發現話中的破綻一般。

“什麼事都有必要嘗試一下,反正有十幾個試驗品,你可以一個一個試過來,死掉十個八個的也沒有關係。”卜哥的話讓那些土匪個個瑟瑟發抖。

“遵命。”莫姆連忙說道。

“給我五個人,我先去請牧師。”卜哥說道:“你可以在這裡慢慢玩。”莫姆當然不會拒絕,他拍卜哥的馬屁都來不及,要不是作爲隊長的他不可能離開,他甚至打算親自擔當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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