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後。
倫敦某機場,繁忙的人流,各式各樣鞋底與地面接觸的聲響,彙集盤旋,交織著現代社會特有的冷漠和匆忙。
經過十幾個小時的長途飛行,林菲疲累的揉了揉太陽穴,推著剛取出來的行李走的漫不經心,大大的墨鏡遮住了她大半張臉,極冷淡的樣子,整個人都透著一股生人勿近的氣息。
忽的,她眼前一亮,隨即扯開嘴角,緩緩露出一個真心的微笑。
來人穿著簡單的白襯衫,黑色A字羣,窄窄的上衣襯得腰身細細的,袖子只隨意捲到了手肘,露出一截雪白細嫩的小臂,就像是一陣清涼的風,靈動又養眼。
“晏晏,我來求你收留了。”
宋晏比起在國內的時候瘦了一些,可精神卻極好,聽到林菲的話,只嗔怪的睨了她一眼,就上前接過了行李。
“正好我那兒還缺一個煮飯的阿姨,你能做就留下,幹不了就去睡大街吧。”
林菲一手摘下墨鏡,另一手已經毫不見外的搭上了宋晏的肩膀,“嘖嘖,這麼摳門……”她打量著已經留學一年的好友,笑道,“對我摳就罷了,對自己也捨不得啊,瞧瞧你這一身,清湯掛麪的,比女高中生還高中生。”
順著她的目光,宋晏摸摸自己腦後隨意綰起的頭髮,滿不在乎,“學生就要有個學生的樣子知道不,我可一貫是好學生。”
隱約知道一些林菲出國的緣由,她心裡擔心,卻也不願馬上逼問,就像是從小到大玩慣的那樣打趣著,然後一起回了她在英皇附近租住的公寓。
房東太太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棕色捲髮。灰色眼睛,面容乾瘦,看著保守又古板。
宋晏她們進來的時候,她正在喂貓,聽到動靜,立馬擡起頭來,審視的目光如利箭一般射向來客。
林菲被那嚴苛敏銳的目光打量到寒毛倒豎,連上樓的步子都變得謹慎安靜了許多。
一直到進了宋晏的房間關上門,她才吐出一口氣,抱怨道。“怎麼找了這樣厲害的一個房東,活像中世紀教堂裡的老修女。”
“我還就看中了貝茨太太嚴厲才住在這兒的,要是門禁不嚴。什麼人都能進來,那多不安全。”宋晏把林菲的行李箱推到窗戶下立著以節約空間,又騰出手來給她到了一杯白開水,“把水喝了然後就去睡覺,晚飯的時候我會叫你起牀。”
“晏晏……謝謝你……”
謝謝你沒有問我離家的原因。謝謝你裝作毫無所知的樣子對我笑……
林菲輕輕嘆了口氣,沒有說下去。
她就知道,在她感覺無處可去,彷徨無依的時候,晏晏總不會讓自己失望。
牀很軟,房間又隔絕了暑氣顯得尤爲涼爽。加上離開了那令人窒息痛苦的環境,林菲這一覺睡得非常香甜,等她再一次睜開眼睛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打開手機看了下時間,估計宋晏還在做飯,林菲起牀穿上拖鞋,這纔有心情打量這個小小的房間。
和宋晏以前的喜好很像,牆上刷著奶油色的牆漆。稍微偏了點暖黃,在夏天不僅不顯地悶熱。反而浮動著一種特別的溫馨,窗簾極爲亮眼,應是手工的繡品,簾面素雅,四邊卻密密實實繡著繁複的折枝蓮花樣。
書桌上堆著厚厚的專業書,乳白色的衣櫃邊還有一個木製的小巧書架,同樣塞的滿滿當當不留空隙。西北角的一個小隔間被做成簡單的隔音室,透過雙層的玻璃,可以看到裡頭一架金色的 47SE豎琴正閃耀著迷人的光澤。
林菲懶懶的披散著頭髮,找到在公共廚房裡忙碌的朋友,靠在門口看著宋晏熟練的將平底鍋裡的食物倒進餐盤,忍不住有些看住了。
自一年前出國,她就極少得到宋晏的消息,加上自己那些時候被感情上的爲難糾葛弄得心力交瘁,倒也沒有怎樣接觸。沒想到一年不見,晏晏就似乎不是從前的那個晏晏了……難道國外的水土真有這麼大的影響?
“你醒啦?”宋晏一擡頭,忙著催促,“正好開飯,趕緊洗洗手來幫我端菜,我去把這盤子雞肉送給貝茨太太。”說罷就解了身上的圍裙,從碗櫃裡拿出兩隻乾淨的碗,示意林菲幫忙。
“做了什麼給我接風洗塵啊?”林菲瞄一眼菜色,瞬間喜上眉梢,“夠意思,喝了一年洋墨水,還記得我喜歡的菜。”
宋晏沒好氣的瞪了她一眼,自去送菜。
兩個人吃飯就是比一個人香,爭搶著很快就把幾個盤子吃了個乾淨。吃完後看著狼藉的桌面不由相視一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無憂無慮、無話不談的日子。
隔天林菲的情緒就高漲了不少,急著想見識一番——她對宋晏大老遠跑來倫敦學音樂很不理解,在她印象中,晏晏擅長的是古琴,豎琴什麼的,可從來沒有聽說過。
“這裡……”
地鐵站的過道里,林菲張目結舌的看著來來往往的人流,聲音都結巴了。
轉頭卻發現,宋晏已經把豎琴從便攜包裡取了出來,27弦的Juno小豎琴,是意大利Salvi公司的得意之作,大紅色的琴身在冷色調爲主的空間裡顯得尤爲亮眼。
現在差不多是上午九點,地鐵站里正是客流量最大的時候,很多上班族行色匆匆,還有不少揹著書包的學生。
地鐵站向來是流浪歌手的天堂,這裡迴音效果好,客流量大,所以好的位置早早就被佔去了。到處都能看到穿著或朋克或頹廢的流浪歌手,他們有的握著麥克風有的拿著樂器,肆意展現著自己。
林菲看著宋晏自在的調試琴絃,眼看著就要開始演奏,不由大急,“你瘋了,這種地方也是你演奏的地方嗎?”
在林菲心中。這種路邊式的演奏說得好聽是藝術,可其實就跟古時候的街頭賣藝沒什麼兩樣,她腦子裡總是想起小時候第一次見宋晏演奏古琴,焚香、淨手,琴聲嫋嫋,雅緻到不行,讓她瞬間明白了何謂陽春白雪。
她無論如何不能接受,宋晏在街邊演奏的樣子。
而且,即便她學過豎琴,基本常識還是知道的。豎琴聲音以輕靈純淨著稱,本就是從希臘神話中衍生出來的美麗樂器,又哪裡適合嘈雜浮躁。充斥著流浪歌手尖叫和高分貝吉他聲的地鐵站?
這不是胡鬧麼!
宋晏笑笑只不做聲,將注意力投放道身前的豎琴上。
在她雙手觸及琴絃的那一霎那,林菲就感覺到她變了,耳邊所有的嘈雜聲音再也不能侵蝕這片小小的空間。
一首從來沒有聽過的曲子,舒緩、寧靜。偶有活潑潑的音符調皮的穿插其間,猶如小孩子童稚的咿呀嬉鬧,讓人忍不住會心一笑。
從震驚中回過神來的時候,就注意到有人駐足了,人數不很多,不同的皮膚和瞳色。臉上卻都帶著微笑,像是想起了什麼叫人愉快的東西。
琴聲清越,又沒有音響。傳不了多遠就會被各種聲音震散,可是這音樂實在是太過奇妙,可以那麼輕易的穿透人們的心防,像是從心底響起來的一樣,尤能激起靈魂的共鳴。就連她自己也受到了影響。腦中不由自主想起童年被爺爺馱在背上,“威風八面”四處“巡視”的無憂無慮……
她一定讓他們失望透了吧……
鼻子一酸。林菲忙仰起頭,把眼睛睜得大大的,等心緒平靜下來,才發現不遠處一個氣急敗壞朝她招手的青年。
遲疑著走過去,“你叫我?”
青年穿著破破爛爛的骷髏裝,鼻子上還帶著鼻環,頭髮亂七八糟像是被狗啃過,實在不像個好人。見總算把人叫來了,他鬆了口氣,哼哼道,“你是那女人的朋友?”
順著他翹起的留著長指甲的中指,正是結束了一曲,正準備第二首的宋晏。
周圍聽衆紛紛鼓掌,不少人掏出了錢包,讓青年的臉色更黑了。
“是啊,我們一起長大的。”青年的話帶著頗重的考克尼方言口音,讓林菲頗不習慣,回答也就慢了一拍。
“一起長大啊……”青年嘀咕著點點頭,“看你穿的衣服,那女人應該也不窮吧。”隨著他的動作,渾身都傳來叮叮噹噹的聲音,不知道穿了多少環,聽得林菲汗毛倒數,謹慎道,“一般吧,富人誰會到這裡來,早去劇院演出了。”
不說還好,一說他反而更暴躁了,“騙鬼啊,她一看就是專業學音樂的,我他媽哪兒得罪她了,犯得著每次都在我旁邊的地方彈琴麼?說給上帝聽上帝都會站在我這邊!”
“她……經常來?”
青年抓了抓頭髮,撇嘴道,“也不是,就假期和週末常來……”說著說著他神色一變,瞬間怒了,“最可惡的是,她居然還在人羣中藏了保鏢,誰靠近她一點就要捱揍,你該爲有這樣的朋友感到羞恥!哦,看在上帝的份上,她來的那些時候可是最掙錢的,憑什麼……”
“嗶——”
對面一個吹黑管的黑人見他激動了起來,忙提醒似地重重吹了一聲。
成功給青年降了火,再想想因爲動手動腳,自上個月起就消失不見的大鼻子託尼,青年罵人的話戛然而止。
林菲見他突然變色的臉,不高興道,“你跟我說這些做什麼,我朋友來鍛鍊自己不行啊?!”雖然心裡也不贊同,但是在人前還是要挺晏晏到底的。
“……總之,你跟你朋友好好說說,一定要說啊,沒事不要來這裡,不然早晚被人迷昏了賣……”話還沒說完,就看到宋晏看了過來,他吃了一驚,臉瞬間憋得通紅,想要做出兇狠的樣子,卻是有所顧忌,只好訕訕回到了自己的攤子邊。
演出完畢,宋晏收拾好了琴,遙遙跟青年打招呼,“小吉米,你又在說我壞話了吧。”
吉米氣呼呼的撇過頭不去看她,手裡的架子鼓被他敲得幾要散架,這女人太可惡了,就知道逗他,他哪裡小了,小吉米也是她能叫的嗎?!
“晏晏你缺錢嗎?”離開了地鐵站,林菲終於忍不住了,“你是來學習的,這種地方魚龍混雜,什麼樣的人都有,安全哪有保障?”
宋晏呵呵笑著安撫,“我像是那麼要錢不要命的人嗎,放心,小侑那小傢伙比你還擔心呢,早幫我請了人照應。偶爾來這裡演奏,不僅能得到觀衆的迴應,還能夠掙錢,多好。”
不怪林菲驚訝,若是放在一年前,她也不敢相信,自己有一天會“奔放”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