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黨支部流程
根據黨章的規定和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實踐經驗,黨支部的設置和支部委員會的產生,一般是按照黨員人數設置。黨的基層組織的機構和設置,應根據工作需要和黨員人數來確定。在一般情況下,黨員超過10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的委員會批準,可以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基層委員會下面可分設若干總支部或支部;有黨員50人以上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委批準,可建立黨的總支部,總支部下面可分設若干個黨支部;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層單位,經上級黨組織批準,可成立支部委員會。
基層委員會由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選舉產生。基層黨委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一般每年召開1次,決定本委員會的重大問題。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出的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基層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至5年,對黨員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負責,并定期向它報告工作情況。基層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總支部委員會由總支部黨員大會選出。總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年召開2次,決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項。總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出來的總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總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對總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定期向它報告工作情況。總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支部委員會由支部黨員大會選出。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3個月召開1次,決定本支部的重大事項。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由它選出來的支部委員會負責領導和處理日常工作。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并定期向它報告工作情況。支部委員會選出的書記、副書記,應報上級黨組織批準。
建立黨支部流程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