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陽市西山縣山根鄉的王家川和劉家坪兩個村,本是親如一家的友村。但隨著三道嶺鉬礦開采的火爆,王家川村民越來越富,劉家坪村的村民越來越感到心理上不平衡。這不,因為一座面積只有100畝的山林,兩村斗得不可開交,還打起了官司。
只因為劉家坪的村民們聽說這座山林同樣有著儲藏豐富的鉬礦,宛如一座“金山”。這片山林位于銅鳳嶺的核心區,據專家分析,這一帶有可能是鉬礦品位最高的區域。
這樣一來,雙方各執一詞,多次對簿公堂。由于兩村的爭議未停,這座“金山”至今仍未能得到開采。近日,K省高院提審這起糾紛案,山林的最終歸屬也將敲定。
不過,在這場劍拔弩張的爭斗中誰才是贏家?有沒有“中間道路”可以走?這確是值得雙方深思的問題。
兩個村緊緊相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從山根鄉前往兩個小村,約有十公里路程。在阡陌交通中,外人很難區分彼此。
由于是鄰居,兩村經?;ネㄓ袩o,村民多是親戚關系。每年春節,兩個村還經常串門表演舞龍、舞獅,以示友好。劉家坪村高西金的舅舅就在王家川村的楊百萬。如今兩個村為礦山相爭,高西金都有些不好意思去舅舅家,怕說起這些事情尷尬。
高西金所說的礦山,嚴格來說其實是一座小山林。
這座長滿馬尾松的小山林,劉家坪村叫林琴石,王家川村叫白草垛。王家川的人講,早在解放前就一直由王家川村管理和使用。在上世紀70年代,他們便修建了一條公路用于開采白石礦和硫黃礦,并辦理了采礦安全證,劉家坪村一直未對此提出異議。
自打2008年長風鉬業入駐到銅鳳嶺后,礦上和王家川村簽訂的開采合同,就涵蓋了這片山林。但劉家坪提出異議,說這片山林是他們劉家坪村的。
王家川村的村支書上老何對人們講:“祖祖輩輩這地頭就是我們的,要是被別人占了去,我們的臉往哪里放?”
對于王家川村楊百萬的這些說法,劉家坪卻給出了截然相反的說法:爭議的山林自古以來就屬于該村,他們也要“討一個說法”。劉家坪村的很多村民表示,王家川村發現該山頭有鉬礦后想霸占山林。劉家坪村養殖大戶劉春華憤怒地說:“這個山頭自古以來就是我們的,叫林琴石?!?
劉春華還告訴前來采訪的記者,之前那座山被王家川村偷偷盜采,村民們沒說什么。如今山上有礦,就不能再由人隨便開采。
如果說礦山之爭是根源,導火索便是劉家坪村換發山林權新證。
2008年2月,劉家坪村向西山縣林業局申請林權核查登記,要求對該村所持有的1981年西山(山根公社)山字第0303號《西山縣山林權證》核查后換發新證。西山縣林業局受理申請后,組織雙方到現場進行了勘查,但行至半途時,雙方認為山場界限很清楚,不用到達界限上,對劉家坪村所持的0303號山林權證范圍沒有異議。
6月9日,西山縣山根鄉人民政府等部門同意換發新證。隨后,林業部門進行了公示,劉家坪村于6月15日領取了新林權證。
按照新的山林權證范圍,白草垛,也就是林琴石屬于劉家坪村。
王家川村的委托代理人謝子奇則表示,這次換發山林權證時,并未按發證程序經兩村村民小組到現場簽名確認。為此,王家川村村民找到山根鄉林業站站長劉偉玲,要求按照劉家坪村1981年的山林權證的范圍予以更正。原因在于,山根鄉林業站當初到劉家坪村公示準備換發新證時,劉家坪村群眾扣留了林業局的車輛,強迫林業部門按原來的公示換發山林權證,林業部門迫于壓力,換發新證把王家川村一直經營的礦山劃給了劉家坪村所有。
山林之爭,最后還是鬧上了法庭。王家川村7月初就向西山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當年不久作出行政裁定,維持劉家坪村的新證。但王家川村不服該裁定,提起上訴。山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7月25日撤銷了西山縣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指令該院繼續審理。
王家川村在起訴中表示,白草垛山林歷來是該村所有。西山縣政府1981年為劉家坪村頒發的0303號山林權證中并未包括白草垛。西山縣政府今年年為劉家坪村頒發新的山林權證時,受到脅迫,把白草垛強行劃給了劉家坪村。西山縣政府的該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證據不足。
作為被告的西山縣政府答辯稱,縣政府曾組織雙方代表到實地勘踏,雙方一致認定以火界路為界,一直沒有爭議過。王家川村認為白草垛自古屬該村集體所有,僅憑部分人員的證言是不足。
作為“第三人”的劉家坪村代表在答辯中表示,西山縣政府1981年向該村頒發山林權證時,王家川村未提出異議。其實,最近兩年,西山縣政府便將該爭議山場劃歸劉家坪村所有,且將公益林補償款歸該村領取。
西山縣人民法院認為,王家川村提出爭議的白草垛山場,實際上就是劉家坪村所說的林琴石山場,而林琴石山場是在劉家坪村合法持有的1981年山林權證內,王家川村對舊證沒有提出異議,而新證又是在舊證的基礎上換發。西山縣林業主管部門組織兩個村到現場勘查、公示、登記造冊、換發新證的整個程序合法。遂作出判決,維持西山縣政府頒發給劉家坪村的新山林權證。
這場礦山之爭遠未結束。王家川村不服判決,遂向山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村列出了新證據,第一,“新證在舊證范圍以內”是認定事實不清,體現在兩方面。
首先,一審法院沒有對新舊林業權證中的四至比較,單純從面積來判斷“新證在舊證范圍內”是不負責任。因為舊證中的山林面積沒有經過科學測量,舊證山林面積為1310畝,與新證中913.5畝不相符。
其次,新證中“白草垛”的四至界限與舊證中的“林琴石”明顯不一致。
第二,劉家坪村換發新證的依據存在嚴重瑕疵,因其填寫的《林權核查登記表》等三份書證都有被篡改的痕跡。
而劉家坪村則針鋒相對地提出,新證四至包含在舊證范圍內。既然王家川村對舊證無爭議,而新證又是在舊證基礎上換發,則其否定新證是沒有依據的。
2008年8月,山陽中院認為,由于舊證記載的面積和四至地名沒有經過測繪和附圖,登記內容可能與實際使用狀況有出入,加上舊證發放后經歷了20多年,因此,換新證時不可能簡單地將舊證登記的內容照搬在新證上。王家川村主張對白草趙本山山場有所有權,但只能提供證人證言和承包合同,證據不足。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至此,王家川村討回山頭的愿望再度落空。
近日,山陽日報社的記者宋小梅從山腳下的村道攀登一個多小時,來到雙方爭議的這座山林。她發現樹木陰翳,山頭上有不少裸露的黑色石頭,其中還有一個深約10米的礦洞。高西金告訴宋小梅,這些黑色的石頭是白石礦和硫黃礦,山洞是之前采礦時留下,表面的硫黃礦下面就是鉬礦。他指著一條寬約5米的防火線說,這就是當年兩村山林的分界,防火線以北屬于該村,以南屬于劉家坪村。不過,按照劉家坪村新的山林權證,這條防火線往北移了幾十米,爭議山林將屬于劉家坪村。
對于高西金的這一說法,劉家坪村的劉春華予以否認。他給宋小梅講,王家川村所謂“舊防火線”是雙方山林界限的說法,劉家坪村從來都沒有承認過。宋小梅翻閱了劉家坪村的林權證,發現東、西、南、北四至的確有修改痕跡。為何申請表有修改痕跡?西山縣林業局王局長表示,自己當時并非局領導,對情況并不熟悉。為何新舊山林權證顯示的山林面積不一樣,差了400畝?王局長表示,20多年前沒有精確的測繪技術,當時的山林面積很多靠林業員目測,也沒有圖紙,所以不是很準確。而近些年來換發新證時有了精確的測繪技術,在面積測量上就比較準確了。
王局長還強調,雖然山林含有鉬礦,任何個人和村集體也不能私自開采,礦產資源屬于國有,必須經過嚴格審批。村民們想把這個山頭當“搖錢樹”,短期內恐怕也很難實現。
王家川村依舊不服,申請再審。山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縣政府換發林權證的行政行為程序上符合規定。在所發林權證內容方面,新證與舊證界限地面的差異,是把兩個小地名山場合并成一個來寫。
對于爭議地,劉家坪村有1981年西山縣政府頒發的山林權證作為證據,而王家川村沒有任何權屬依據可以證明爭議地屬其所有。因此,縣政府將爭議地確認給劉家坪村的行為不違法。因此,仍維持原判。
不過,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決定提審該案。這座“金山”的最終歸屬究竟屬于誰?一切都還未知。
因為這塊山林有爭議,長風鉬業無法進入開采,這為一些人提供了方便。這些小礦主就通過私下做通兩個村村支書的工作,到這片山林大肆偷采。要知道,白草垛這個地方的鉬礦礦石品位極高。有人說,這些小礦主,一天開采下來,就差不多是一個百萬富翁了。
兩個村一邊在打官司,一邊也在明搶暗奪。目前的狀況是,這100畝山林,從中間劃出了一條不規則的線,兩個村各占據了50畝。
這樣一個局面,是雙方付出了血的代價才換來的。王家川村的楊百萬被打破了頭,而劉家坪村劉春華的胳膊則被打斷了。
現在,兩個村對各占50畝的事實都不滿意。楊百萬說,還得打,不打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