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在官面上充滿正能量,又紅又專,暗地里卻和各種乞討集團、黑社會勾結,把我們一些小伙伴賣給他們做乞丐、打手、小姐,老陳自己就在這些交易里拿到很多鈔票。
我們上歷史課,講得是19世紀美國人、英國人會從非洲把當地黑人給抓過去賣給其他人,從中可以獲得很多金子,這個對于現在來說就是人口叛賣,是有罪的,我覺得老陳把我們賣給這些地下團體也是有罪的。
證據!還是證據,到底到哪里去找這些證據,我該用什么辦法 去收集證據,并且保護它們能安全地叫到高正他們手里呢?
我想啊想啊,怎么也想不出來。
“你到底要這樣到什么時候?”我被一個聲音驚醒,從繁雜的思緒中抽了出來,只見高正打開了拘留室的大門,皺著眉頭,看著我。
“高警官……”我叫到,不知道他為什么要過來。
“你在這邊簽個字。”我看到了那張紙,上面寫著我犯了扒竊罪,我拿起筆,又看了一遍上面的敘述。講真,要是可以選擇的話,我當然是拒絕簽名的,我本就是被迫,如果說被我扒竊的那些人是受害者的話,那么我這個被迫實施扒竊的人也是受害者,逼我犯罪的老陳才是最大的罪。
“高警官,我簽了以后會怎么樣,你們會處罰我嗎?”我拿著筆,天真地看著高正,問。萬一我一下筆,在這里要待個一兩個月,影響了我的學習,那就不好辦了。
“當然會罰你了!你這可是扒竊!是犯罪你知不知道!”高正說:“你怎么連這個都不知道,老陳是怎么教你的?沒教過你不能亂拿別人東西嗎?”
“老陳他……”我抿著嘴唇,不敢做聲。是啊,高警官,老陳不但沒有交過我不能扒竊,還要叫我扒竊,還要我每天都要上交一定數目給他,不然就要被他罰。我心里默默地說,自然,高正他是不可能聽到我的心聲的,即便是聽到了,沒有證據,高正也是不可能相信的。不過也是,一個沒爹疼沒娘愛的小孩子,偷了東西被抓了,只會讓人覺得是這個小孩子不行,然后責備那個小孩,告訴他們要好好學,不要跟不好的人混在一起。而不去考慮小孩子背后的家長們是不是稱職,也許,他們也是這樣子不稱職的家長。大人,就是喜歡互相包庇。
我緊張了嗎,也不再說什么了,我的右手握著筆,手一直在發抖,高正見我怎么也寫不下去,以為我害怕處罰,就跟我說:“你偷的數額不多,又是初犯,再加上年紀沒到14歲,我們不會對你怎么樣,你回去后別再犯了!”
“那……留下這個以后,這個會放在檔案里嗎……我還能畢業嗎?”我知道檔案是個很重要的東西,它被藏在黑咕隆咚的柜子里邊,我們一輩子都見不到,卻會影響我們一輩子。
“當然會放進去的。”高正說:“不夠你年紀這么小這些對你來說的影響不是很大,書還是有的讀
的。”
聽高正這么說了,我想我讀書是沒有問題的,他們也不會對我怎么樣,于是,我就在這張紙的下邊寫簽上了我的名字。
“你以后不要在偷別人東西了,這是不對的,你現在最應該做的事情是學習,而不是考慮這些雜七雜八的,更不應該去犯罪!”高正見我已經簽下名字,就教育我。
我把東西給了他,說:“我認罪。但是,我有隱情。”
“還是想告訴我說你是被逼的?”高正還沒等我開口,就說出了我想說的話,他繼續教育我說:“好,就算你說的是真的,假設老陳確實逼你犯罪了,可是,沒有證據的話,我們也不能抓他。我不是不想幫你,只不過,我們也是照著流程來,不能隨便抓人的,除非有證據了才可以。”
“證據。”我重復著這個詞語。
“對,只有證據,才能讓我們可以抓人,就像是抓你,我們也是因為掌握了你偷人家錢包的證據才抓你的。”高正解釋說。
“嗯。”我說。我想到了在審訊室里的高正和陳警官說的話,以及我當時被高正抓到情形,發現他們警察在處理事情的時候,的確是口口聲聲把證據掛在了嘴邊。
“不然,我們警察亂抓人,不成黑社會了嗎?”高正見我木呆呆的樣子,打了個趣說。在我記憶里,高正年輕時候,在值班室里的時候,也總是這樣打趣,用來開導當時有點自閉的我的。
“只要有了證據,你們就能抓人嗎?”我問道。他怔住了,說:“對,不過不是有證據,我們就抓人,而是我們有證據才抓人。”
“不過,這不是你現在要考慮的事情。”高正把我的手銬打開了,說:“我送你回去。”
“什么?”我很吃驚,問:“這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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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年紀沒到14歲,我們一般批評教育一下就好了。而且,我剛好下班了。”高正說。
于是,我就坐上了高正的車。
高正開著的是一輛私家車,這是我做過的除了警車以外的第一輛私人四輪轎車。高正就讓我坐在他旁邊的副駕駛座上。
這個車椅很軟,坐著很舒服,比學校體育課做仰臥起坐訓練時的用的墊子還要柔軟、并且還很有彈性。原來交通共具的座位也可以變得這么說服。這還是我第一次知道。
我覺得很新鮮,就這摸摸,那瞅瞅,雙手怎么抱著也不是,放邊上也不是,像個猴子一樣的。
“怎么,第一次坐車?”高正見我這么個窘迫樣,就問我說。
“對啊,我是第一次坐小汽車。”我折騰了很久,終于還是決定把兩只手疊起來,放在大腿上,就像是學校老師教我們的一樣。
“你隨便做,怎么舒服怎么來,不用這么緊張。”警察高正說。哦,我還是沒有忘記他的警察身份,而且這個警察剛剛還把我給抓起來審訊了,要說不緊張是假的。
“高警官。”我小心翼翼的問道。
“叫我高大哥就好。”高正看著路,開著車說:“在外面不用這么拘束。”
“嗯……高大哥。”我很別扭,老覺得這么叫怪怪的。
“你小時候也是這么叫我的,你忘了嗎。”高正笑起來了,說:“怎么現在就叫不出來了。”
“高……大哥。”我趕緊岔開話題,不是我忘了小時候的經歷,只不過,現在高正剛剛把我給教育了一頓,我這心里頭確實很難接受。而且,又是這么多年過去了。我過得又不好,跟高正說了,他又不相信我,自然是叫不出來了。
“高大哥,我想,問你一個事。”我小心翼翼地說。
“你問好了。”高正說。
“那些,我們福利院里,除了我,還有一些人做扒手的時候也被人抓了,每次,都是老陳把他們給撈出來的。”我問道:“為什么他們要叫老陳來撈,我不用……”
“你的這些室友有多大。”高正問。
“有的比我大,有的比我小。”我回答說。
“像你們這樣,沒有爸媽的,犯了事,我們就會通知你們的監護人,而老陳是院長,就是你們的法定監護人。我們有必要讓他知道的。”高正解答完我的疑惑后,又開始教育我了,他說:“潘雪,你不要跟這些人在一起,每天小偷小摸的,好的不去學,專門學壞的,要是發展下去,我也救不了你。”
“你要和好點的人在一起。”高正說。
“什么是好點的人。”我問高正。
“好點的人是什么都不知道。你看看你,再這樣下去,就真的變壞了!”高正瞟了我一眼,又繼續說:“好點的人就是那些好好學習,好好工作,不做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去危害社會,不危害別人的人。這是最基本的要求。然后,在這個基礎上,給國家做貢獻,奉獻自己的智力和體力,能給這個社會創造價值,并且在這之中實現自己的價值。最高境界的話,為了他人犧牲自己,就像是一些偉人一樣,這些,應該你們課本里有講到的。”
原來,在警察高正的眼里,一個好的人應該是這個樣子的。首先是遵紀守法,不去害人;然后再是創造價值;最后是為了他人犧牲自己。
“不過,作為普通人來說,最后一點犧牲自己成就他人一般是不可能做到的,也不會要求你們去做到。”高正說。
我把我現在和過去做的,照著高正說的標準一條條去對,發現自己連第一條都沒有做到,雖然我不害人,也算是好好學習了,但是在老陳的逼迫下,我做了違反法律的事情,我恨老陳。
“我一點也沒有做到。”我支吾著,說。
“呵呵。”高正笑了,他說:“像你這個年級,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就好了。還有,不要再和那些不好的人混了。不要再由下次了。”
“嗯。”我應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