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說:
終於回到現實世界了哦!今天三更,大家好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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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花江區警署審訊室破舊的方椅子上,林曼卿感到頭昏腦脹,從45度將這個女人帶回來直到現在,這個坐在她對面,習慣了夜間工作的小姐喋喋不休地講了三個鐘頭,她的故事低級、荒謬、破綻百出,到處充斥著自我臆想的謊言和自我吹捧以博取關注的噱頭,連只是默默聽著她的“傳奇經歷”都讓林曼卿覺得筋疲力盡。
這個女孩子叫做邦妮,當然只是藝名,至於原名是什麼她自己也不知道,她曾是這條街上走紅的**,只是這些年過氣,名氣已大不如往夕了。
“喂,你!”邦妮用翹起的二郎腿踢了踢面前的桌子,“我說,你們沒有權力抓我,這都一晚上了,算是個什麼意思!”
她搖了搖依然戴在手腕上的金屬手銬。
“在花江區,我幹得可是再正經不過的營生,不偷不搶,光明正大!”
“昨晚在店裡發生了什麼,怎麼會打起來?”林曼卿問道。
“怎麼會打起來?還好意思說,提起這個老孃我就來氣,老孃正在臺子上跳地起勁兒,正趕上有客人找我,我還正高興呢,結果不知道從哪兒躥出那麼個鬼影,嚇死人了,啥都沒看清,老孃的客人就全他媽都被他打趴下了。”
邦妮只是作爲目擊證人需要被傳喚而已,況且目前**開膛案還並未處於公開調查階段,按照楚江威一貫縝密的行事作風,他斷然不會如此大打出手打草驚蛇,況且依他一向冷靜的性格,也實在犯不著這樣衝動。
“該死的,那個白臉鬼,”邦妮咒罵道,“搞砸老孃的生意,非得讓他十倍賠償我損失不可,喂!他死哪兒去了,只有你一個人?反正你們是一夥兒的,你在也行,你賠我!”
默默注視著邦妮不停叫罵,林曼卿突然發現雖然臉上畫著豔俗的濃妝,可那仍舊是一張稚嫩的臉。
“邦妮,”林曼卿開口問道,“你今年多大了?”
“老孃25了!”
“是嗎?”
“……*……你不信我……”邦妮顯得有些侷促起來,罵罵咧咧了一會兒才嘟噥著道,“15還是16,我也記不清楚了……”
果然是這樣,林曼卿想她明白了楚江威的想法,他一定在見到這個女孩兒的時候就洞悉了這一切。
邦妮……還只是個十幾歲的孩子。
“老孃10歲就出來混了,你去打聽打聽,當年老孃的身價,100塊錢都未必看他一眼,要不是那幾個蹄子,老孃會淪落到這個地步?挨千刀的那殺豬的,就老孃就收30塊錢還讓老孃打8折。”
“邦妮,關於目擊兇手殺人的情景,請你再描述一遍。”
“還說,我都說了八百遍了!”
“請再描述一遍,想清楚再說,不要有遺漏。”
“那天晚上,我從‘爆點’出來,一個人喝完酒正準備回去,路過巷子口的時候就遠遠看見兩個人影糾纏在一起啊,一個大高個兒壯的跟牛似的,一個矮點,還在不停地叫,我也沒看清,反正她也沒叫多長時間,不一會兒就倒下了。”
“然後呢?”
“那個男的就丟了魂兒一樣跑了啊!”
“你確定是個男人?”
“廢話,那男的比那殺豬的還他媽壯。”
“兩人糾纏的過程大致是怎樣的?”
邦妮繪聲繪色地描述一番,卻看林曼卿臉上沒有絲毫面部表情變化,氣急起來大叫道:“你幹嘛這樣看老孃,難道你又不相信我說的話?”
“邦妮,你講的故事是挺精彩,可是我讓你講了5遍,每一遍都不一樣。”林曼卿將手中的筆放在桌上,現在她基本可以斷定繼續訊問已沒有任何意義了,這個孩子什麼都不知道,她不知從哪裡得知了**開膛手的事,所謂目擊過兇手行兇只不過她是用來招攬客人的噱頭,但是這樣一來,經過她的大肆宣揚,警方再想對案情保密已是不可能的事了。
“嘿,你什麼意思,你不信我?我可告訴你,你不要小瞧我,不就是開膛破肚麼,我見的多了,我還見過幾個女人把人的肚子直接剖開,什麼腸子肚子弄了一地,還有一回……”
“好了。”林曼卿站起來走到邦妮身邊,打開了她手上的手拷,“邦妮,訊問已經結束了,很抱歉採取了這種方式,現在你可以離開了。”
“離開?”邦妮揉了揉手腕,身子往後面的椅背上一躺,“老孃不走,你們不相信我說的話,還不賠我錢,我就賴在這兒了,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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