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囚衷腸(1)
黎明本來打算再到看守所看看栗致炟,把他調查的小白的真實情況親口告訴栗致炟。可是,作為汴陽市法院一把手的他,要辦的事情太多了,一件接一件急辦、必辦的公務,使他難以擠出空兒,只好讓他的秘書去看栗致炟了。小白確實是他與韓秀清的私生子,這是小白現(xiàn)在的母親親口講的。為了抓第一手資料,黎明親自尋覓到小白的母親與姐姐居住的寒舍。經過誠懇又善意的溝通交流,對方弄清了黎明的好意,終于向他吐露了真情。歷經滄桑的女人道出的收養(yǎng)小白的時間、地點,以及小白的那對年輕的父母,無一不證明小白就是栗致炟與韓秀清的親生兒子。特別是孩子右肩上的泛青色的胎記,更使這個事實不可置疑。小白的養(yǎng)母回憶道,當時送來孩子的父親開玩笑地說,如日后有緣再能相遇,請不要拒絕他們來看孩子,讓親生的父母與親骨肉見見面。當時那男子還將上衣脫去,指著自己右肩上的那片胎記說,這胎記與兒子右肩的胎記一模一樣,再過多少年,這個記號都是不會變的,到時候可以憑胎記辨認他們……
得知這個隱瞞了幾十年的故事后,黎明頓時充滿了復雜的情愫。這不僅使他想到青春時期的栗致炟和韓秀清,同時也回憶起那種磋跎歲月所釀造的辛酸往事。特別是小白這孩子,太命苦了。生母僅因書寫了幾句實話、心里話,和對現(xiàn)實現(xiàn)狀的質疑,就被以現(xiàn)行反革命罪處以極刑。而她的罪行敗露,又是其戀人栗致炟的揭發(fā)舉報所致。在那個時候,栗致炟也只不過是個涉世不深的毛孩子,他想進步,當然就依靠組織、相信組織,在組織的誘導下,他把韓秀清寫給自己的情書交給了組織,那情書中流露著女孩子對現(xiàn)實對社會的諸多質疑和不解。栗致炟,不,當時名字叫栗衛(wèi)紅的他當然想不到,僅僅依靠這點東西,就可以將一個人置于死地。如今,苦命的小白又以“轉移銷毀證據(jù)罪”被逮捕審判。黎明只是覺得,小白的犯罪,客觀的原因太多了,社會應該為他分擔一部分責任。
黎明的秘書在看守所見到了栗致炟,只是寒暄了幾分鐘光景,就匆匆離去了。不過,他交到栗致炟手中的黎明的親筆信,卻使栗致炟的心房無法平靜。簡短的信札告訴他,小白正是他與秀清的兒子,如今小白養(yǎng)父下世,尚有養(yǎng)母和一個姐姐,生活拮據(jù)清貧……
就在讀過黎明的短信的第二天,汴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宣布栗致炟故意殺人案的判決。
法官讀的判決書中的語句,栗致炟似乎什么都聽不清楚。只是最后幾句,他聽清楚了,根據(jù)所犯罪行,經過審判,認為事實清楚,證據(jù)確鑿,根據(jù)刑法……判處死刑,立即執(zhí)行。
聽了判決,栗致炟并沒有驚慌,因為他已有思想準備,這種結果是他預料到的,而不判死刑,則是他期望的僥幸結果。他也清楚,在當下世風日下、腐敗滋生、積怨頗多的大環(huán)境中,一個高官的犯罪,是可能得到更為嚴厲的懲處的。因為高官的犯罪,更會被世人關注,成為人們衡量“社會裁判”是否公正執(zhí)法、是否官員與庶民一個待遇的“標尺”。想到這些,他欣然同意了判決,當即就決定放棄上訴。甚至想,盡早到另一個世界,也許是當下最佳的解脫……對栗致炟的死刑判決經過鐘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復核,執(zhí)行死刑的時日很快來到了。
按照慣例,被拉進刑場伏法的死刑犯的最后晚餐,是要改善改善生活的,特別是對一個原任市長的死刑犯。可是,當看守所負責人好心地去詢問栗致炟想吃點什么時,他卻說,什么都不想吃了,只是要求為他準備好筆和紙,他要在最后的一個夜晚,道出最后的心聲。
夜深了,栗致炟還在寫著他的遺言。同住一間號房的幾個犯人,因為他不休息,也都強打起精神,陪他坐夜,其實是在監(jiān)護他。此刻,他不忍心看著大家為他“陪罪”,就很真誠地說:
“我走到這一步了,到了人生盡頭,我還能再做出什么傻事嗎?那樣做就太對不起大家了。你們休息,我要熬個通宵呢,伙計們,你們都睡了,我也好平心靜氣地把該說的話留下來。真的,我不騙伙計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