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順王其人一
“父親放心,孩兒已請多位御醫會診,都說她只是身t虛弱,多調養兩個月就沒事了。”沈少奇回道。
“那她真的不記得自己是誰了?”沈庭仍是不放心。
“孩兒已經試過很多次了,她確是失去了記憶。這些日子,我讓彩兒對她講云伶以前做過的事呢!無論如何,我一定會讓她認定沈云伶這個身份。”
“怕是委屈她了。”
“孩兒覺得,她的命本就是云伶救的,她現在回報云伶,也是應該的,更何況怎么說嫁過去也是順王妃,會有什么委屈!”沈少奇這樣回答父親,也是這樣對自己說。
只是等到后來他心動的那一刻,對此時的決定卻是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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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京城東五十里便是順王府,這里山明水秀,風景如畫,原本是先皇為自己的妃子仙妃修建的行宮,卻沒等建完仙妃仙逝,先皇愛屋及烏,將此地賜于仙妃之子,順王。
仙妃是先皇出宮時偶遇的平民女子,不顧群臣反對,執意帶回宮,生性柔弱的仙妃雖有先皇寵信,但在后宮爭寵中仍是常常弄的自己遍體鱗傷,無奈之下,先皇為其在城東修建行宮,打算讓其遠離后宮,誰知行宮還未建成,仙妃卻已香消玉殞。
據聞,仙妃是難產死的,生下的孩子也是體弱多病,為了他能順順利利的長大,特取名天偌,百日時封其為順王。
為了延續他的生命,先皇為他尋來天下的各種奇珍異果,但在五歲那一年卻仍是一病不起,痛心之余,遍訪天下名醫,最后因緣際會之下被一隱居高人無心老人帶走。
十年后,龍天偌回到圣京,此時的他不僅練就一身高絕武功,而且完全承襲了他u親仙妃的容貌,先皇對他更是寵愛有加,達到了有求必應的地步。
因先皇過分溺愛,加之先前的糟遇,順王的性格漸漸變得孤僻、難以捉,手段也是狠絕無常,對于得罪他的人,絕不輕饒。
當時有一小國玉璃國前來朝賀,只因使臣將他當成女子稱贊了幾句,便一怒將人家殺了,仍不解恨,率領兵馬攻打玉璃國,從那以后,這世上就再也沒有這個國家了。
當時有人參駭他,不該妄怒,有失大國風范,誰知先皇卻贊他天生將帥之才,更將金圣王朝的三分兵權交給了他,當時還有意改立他為太子,誰知他卻不領情。
“如果我想要的話,你不給,我也坐的到;我不想要,若敢扔給我,我就毀了它!”
當順王在大殿上說出這句話時,很多人都認為先皇會大怒將其治罪,誰知,先皇看了他半晌,只是輕嘆了口氣,對他更加愛憐,反倒賜他免死金牌,見駕不禮的特權。
眼見順王得罪不得,一眾大臣便開始跟他諂媚討好起來,送金銀玉器的,送奇珍異寶的,送美人利劍的,絡繹不絕。
剛開始,順王來者不拒,有禮就收,有時還張口索取,當時有人傳言,順王府的寶貝,怕是皇宮大內也不及,后來,順王心煩,再來送禮的,禮照收,人照殺,誰也不敢來了。
對于女人,他從不知憐香惜玉,稍犯點錯,便受到懲罰,有的甚至被送到軍營,而那些被趕出王府的,不是瘋了便是自殺了,誰也不知在順王府她們曾受到了怎么對待,只是從那以后,大多數女子再也不想嫁入順王府了。
因此,盡管現今他已達二十五歲高齡卻仍無正妃,更無子嗣。
而這個爭議人物,此時正坐在圣京最大的酒樓謫仙居的二樓雅間內優然的品著茶。
長長的睫毛撲閃了下,丹鳳眼微瞇,輕抿了口茶,經過茶水滋潤后,薄唇更加紅潤,一頭墨一半用玉冠束著,一半隨意的披散在肩上隨風微揚,一身玄紫色的衣袍更袗著人美的虛幻。
“嗯,那個,阿偌啊,你就不要再笑了,再笑下去,青衣就要撲過來了。”對面的信王終于忍不住開了口,臉上笑嘻嘻的,眼睛卻沒有看向他,不受蠱惑的最好辦法,就是視而不見。
聞言,站在信王身后的侍衛青衣臊紅了臉,低著頭,再也不敢看向那透著無限風情的人。
龍天偌冷哼一聲,寒了臉,對于信王的話并不加理會。
“說吧,好好的,怎么會請我來喝茶?”對于他的冷漠態度,信王絲毫不受影響,仍舊笑嘻嘻的。
“沒事。”順王優雅的一笑,只是臉上依舊宛如千年寒冰,奇怪的是他那溫暖的笑與那冷硬的面容間奇跡般的融合在了一起,目光依舊盯著手中的茶,“請你看戲!”
“什么戲?”信王有些好奇。
品茶的人卻不加理會,“這謫仙居的茶泡的還不錯!”
這時雅間的門開了,順王的暗衛冷魂走了進來,站在他身邊,面無表情的低聲道,“爺,她們出府了。”
信王真的很佩服冷魂,他似乎對一切都是冷冰冰的,既使面對絕美的主子,當下忍不住問道,“誰出府了?”
可惜一主一仆無人理會他,信王訕訕拿過茶碗卻不知是什么味道。
咽下一口茶,順王睜開無雙的鳳眸閃過一絲狠意,“都準備好了?”
“是!”
揮揮手,冷魂站到了一邊。
龍天信比順王晚了半年出生,他的母妃容妃與仙妃曾經很要好,后來仙妃過逝,先帝曾將順王托與容妃照顧,是以,自小他們之間就比別的皇子多了些親近感。
后來,龍天偌離宮,十年后再見面,早已不是當年那個病懨懨的可憐蟲,也許是念著當年的恩情吧,他找過很多人的麻煩,卻唯獨除了信王,滿朝文武,與順王說的上話的,也只有信王了。
可惜的是,二人對于皇位都無興趣,龍天信向往的是江湖自在的游俠生活,而龍天偌則更喜歡旁若無人的我行我素。
“天偌!”龍天信又開口了,他本就不是甘于沉默的人。
龍天偌挑起一邊的眉毛看著他,除了正事,他很少叫自己天偌。
“那件事謝謝你!”信王真誠的開口,“若不是你捎信給我,我怕是也像谷王他們一樣的下場了。”
“我幾時捎過信給你?哼,你以為你是誰?”龍天偌扭過頭,不屑的道,只是臉有些微紅。
龍天信淡笑不語,有時他比自己更像個沒長大的孩子,“看來,皇上終于忍不住要動手了。”斜眺了眼龍天偌,“聽說,他把沈庭的女兒送給你當王妃了?”
“王妃?哼,也要看她有沒有那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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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求求你,我們快回去吧!”彩兒焦急的喚著身前越走越快的身影。
“好不容易出來一趟,怎么能輕易的回去呢?”前面一身翠綠衣裙的少女回嬌笑著。
彩兒緊跑兩步,拉著少女的衣袖,低聲道,“小姐,再有三天你就要嫁給順王爺了,要是出了什么事就不好了,還是回去吧!”
“你也說了,我還有三天就嫁人了,所以現在我當然要玩個夠本啊!”女子咯咯一笑,又跑開了。
那女子正是沈少奇從慈云寺接回的“云伶”,據說她落水后燒了很長時間,所以不記得以前的事了,她看著周圍的人,聽他們說著以前的事,卻一絲印象也沒有。
而剛醒時見到的那兩人,更是讓她疑去叢生,卻再也沒有見到他們。周圍的一切,讓她感覺他們說的未必是真的,所以趁著這幾天的身t好一些,她要出來自己尋找答案。
“小姐!”彩兒終于在一個雜貨攤前追上了云伶。
這是一個賣樂器的小攤,云伶手中拿著一只竹笛在呆,有些遲疑的放到嘴邊輕聲吹奏起來,笛聲好似山澗的泉水,清澈而快樂。
“小姐,你好厲害喲,連竹笛都會吹。”彩兒一臉崇拜。
“怎么?我以前不會嗎?”云伶狀似不經意的問道。
“不會,不是的,會,小姐您自幼通曉音律,自然是會的,只是彩兒很少聽見你吹……”彩兒越說聲音越小,眼睛四處亂瞟,不敢看向云伶。
云伶笑了笑,也不說破,揚了揚手中的竹笛,“彩兒,付賬!”說完,便轉身朝另一個方向走了。剛走沒幾步,卻忽然聽到彩兒一聲驚叫。
回頭看時,只見彩兒指著一個急忙逃竄的背影,跺著腳喊了聲“抓小偷!”便追了上去。
“彩兒!”云伶喊了聲,彩兒卻絲毫沒有回頭的意思,猶豫了一下也追了過去。
那偷兒七拐八拐終于被堵在一處偏僻的死巷里,看著追過來的云伶和彩兒,嘴角浮現一絲古怪的笑,使得兩人俱是一愣。
云伶大病初愈,跑了這一段早已是大汗淋漓,彩兒一擦下頜上的汗,手叉腰,柳眉一豎,“你好大的膽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搶?”
那偷兒是個極瘦的人,除了皮便是骨頭,衣服穿在身上仿佛包著兩根木棍,他晃了晃手中的錢袋,沖著二人一陣笑。
“兩位小美人,這銀子嘛,我是要定了,人,我也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