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天空飄著濛濛的細雨,她穿了一件白色連衣裙靜靜的坐在椅子上聽我唱歌。其實我不大喜歡雨天,一是本來就不喜歡,二是雨天來捧場的人總是更少。她聽的很認真,還對我微笑著,她的微笑里面有某種我熟悉的東西存在著。我不知道那具體是什么,但是就此,我記住了她,只是那時還不知道她的名字叫做陳妙。
我是Jenny,中文名高羚,大家都叫我J,91年出生的短發妹子。如果說唱歌這個活兒不算職業的話,那我就是無業游民。在圣路易斯留過幾年學,知識學的不怎么樣,樂隊倒是玩得不錯。為什么不繼續念書呢?不是因為窮,事實上我家還挺有錢。不念書呢是因為不想念書,唱歌呢是因為喜歡唱歌。但我的偶像并不是什么歌星,我的偶像是一名哲學家。這位哲學家首先承認了我的想法:生命本來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他比我高明的地方在于,他的下一句是:所以我們就要為它創造出一種意義來。由此,他成為了哲學家,而我依然是個無人問津的小市民。
2008年,我從圣路易斯回到了B市。
09年年初,我遇見了鯊魚,后來跟他組建了樂隊。下半年我們開始在各大酒吧之間跑場子演出。最令一個新興樂隊頭疼的事情不是技術不夠好,而是不停的有人走,又不停的有人來。但所幸的是,我們樂隊的4個人就像是一段孽緣似的,深深地糾纏在了一起,吵架的時候恨不得滅了對方,可靜下心來又是一個一個的爭著承認錯誤。
就這樣一路打打鬧鬧的,不知不覺地,銀杏葉子就開始泛黃了起來。那一年夏末秋初的時候,在一個細雨朦朧的日子里,我遇見了陳妙。
陳妙,真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樣,是一個很奇妙的女生,文藝,外冷內熱,敏感多疑,但又特愛假裝灑脫。
其實,促成我們認識的那次聚會真的很平凡。那天,說起來還是奧巴馬獲得諾貝爾和平獎的日子呢。相信全世界人民的下巴都掉到了地上吧。當然,我們的聚會跟偽善的奧巴馬沒有任何關系。那次聚會是一個生日Party,壽星是我們樂隊吉他手鯊魚的不知道排幾號的女朋友。而陳妙恰好也去了。之前在酒吧就見過她一次,印象深刻,所以在聚會上,我就主動去認識了她。她還算安靜,齊劉海配長發,眼神清冷。這算是我對她的第二印象吧。
那個時候,我剛回國沒多久,還不怎么會用QQ。朋友老說我的那個頭像就是只企鵝,太沒辨識度了,一直催我改。我不好意思告訴他們我不會,剛好她在線,于是我就求她幫助我。這算是我們自上一次聚會后,第一次聊天吧。她非常熱心的問我想要什么頭像,我說隨便,只要換一個不一樣的就行了。她發給我一張圖片,上面是一只深海里的魚,看起來很孤獨。我問她:“你喜歡魚?”她說:“恩,你不喜歡嗎?”我回復她:“還好。只是這只魚看起來好孤單。”她發過來一個悲傷的表情,“哦,是嗎?那我換一張吧!”我說:“不用了,其實也還不錯。”
慢慢的,我們在網絡上熟悉了起來,偶爾也會開一些玩笑。
J 2009-10-15 14:20:15
今晚有空嗎?我在你們學校旁邊的酒吧里有演出,你要不要來?免票喲~
-M 2009-10-15 14:30:10
今晚有課哎,實在對不起,下次一定來!
J 2009-10-15 14:30:25
(難過)
-M 2009-10-15 14:31:39
這樣吧,等老師點完名,我就翹課過來。你要等我哦~
J 2009-10-15 14:20:15
恩!
其實我的舞臺表演經驗已經有好幾年,但那天晚上我的手心直冒汗,就像第一天上臺演出一樣緊張。
晚上八點半,老板已經催了我們好幾次。鯊魚問我,“J,你是不是嗓子不舒服?”我無精打采的玩弄著撥片,“沒,在等一個人。”鼓手KK拍了拍我的肩膀,湊過來一臉壞笑,“喲!男朋友?”我敲了一下他的腦袋,“不是,就一個朋友。”鯊魚不耐煩的掃了下吉他,抱怨道:“都等了半小時了,還等?”我踮起腳四處望了望,還是沒看到陳妙的身影,再等下去,可能就要被罵了,只得上臺開始表演。其實這次演出,我們根本賺不到多少錢,只是因為這家酒吧離她的學校近,我才不顧樂隊其他人的反對而答應的。那晚來捧場的基本都是些學生,他們未必喜歡我們樂隊,大概也只是想有個約會的背景音樂吧。
演出大概持續了一個半小時,我始終沒看到她出現。悻悻的打算坐車回家,她卻不知道突然從哪兒蹦出來,戳了戳我的后背,嚇我一跳。
她笑起來的時候眼睛是彎彎的,睫毛忽閃忽閃的,像個天真爛漫的小孩。我問她,“你怎么才來?演出已經結束了。”她不好意思的癟了癟嘴,臉紅紅的,“迷路了,找了很久才找到。”我嘆了口氣,真是拿她沒辦法。
陳妙一定是跟天氣有仇,每次見到她,都會下雨。而她好像也很了解似的,大晴天出門也會帶上雨傘。她從雙肩包里拿出傘來遞給我,微笑著說:“你拿去吧!我這兒離得近,你一會兒下車肯定還要走一段路。”一向大大咧咧的我竟然也不好意思起來,推諉道:“我不用,還是你打吧,要是你淋感冒了,我心里會過意不去的。”她執意要把雨傘塞給我,在推推搡搡中,261公車拋棄了我飛馳而去。她有點尷尬,我也有點手足無措,我說:“要不我先送你回宿舍,然后我再借用你的傘?反正也要等下一班車了。”她猶豫了一下,點頭說:“嗯。”
她的長發被風吹的四散開來,她只好不斷的的將它們撥到耳后,她的耳朵小小的,像一對可愛的海螺,不知道里面有沒有海浪的聲音。她見我一直看著她,臉又紅了起來,“短發真好,洗頭方便,又好打理。”我一邊撐開傘一邊對她說:“其實我以前也是長發,最近才剪掉的。”她指了指我們要走的方向,又轉過頭來看著我的頭發,“為什么要剪呢?不心疼嗎?”我笑了笑,“你剛剛不都在說短發好嗎?”她膽怯的收回視線,長長的睫毛舒服的覆蓋在眼瞼上,“呃………雖然短發很方便,但是女生還是長發比較好吧!”她的傘有一點小,所以我挽住了她的胳膊,“哈哈,逗你玩的。我是因為樂隊的朋友說短發比較酷,才剪掉的。其實我覺得長發短發都無所謂啦,舒服就好了。”她頓了頓,似乎想明白了我的意思,又微笑著點了點頭。
一路說說笑笑,很快就到了她的宿舍樓。真有點遺憾的感覺,這條路為什么不能長一點呢?轉念一想,以后還可以借還傘見她,不覺想趁雨還沒停,帶著她的傘飛奔而去。簡單的告別之后,我撐著她的傘回到了公交車站。雨淅淅瀝瀝的打在路面上,屋頂上,和她的傘上,仿佛我心里的節拍,噠噠噠噠……平生第一次愛上雨天。
接下來的時間里,我因為樂隊的事情忙翻了天,以至于陳妙的雨傘在我那里放了很久,我都沒空還。鯊魚總是因為約會而缺席排練,kk和我都不爽他很久了。我沒想到的是,第一個爆發的人既不是kk也不是我,而是一向沉默內斂的貝斯手馬克。馬克是混血兒,中文和英文都很好,所以那天他中英文夾雜的罵了鯊魚。兩個人扭打作一團,我跟kk好不容易才拉開他倆。
馬克說:“fu(河蟹)ck!你不干就他媽給我走人!”鯊魚在kk懷里掙扎著,“別以為你有個美國老爸,我就怕了你,有種今天你就別走!”眼看著,兩人又要打起來,我只好大聲的吼道:“shut?up!你們鬧夠了沒?大家在一起是吵架的還是排練的?鯊魚是有不對的地方,但是馬克,你也犯不著打人對吧?我們是因為熱愛音樂才走在一起的,如果有誰想放棄了,那是他的自由,搖滾是什么?是精神的革命,為什么要革命?為了自由!今天誰要走,就讓他走!”
大家都安靜了下來,馬克扭過頭,看著地面低聲說道:“我是不該動手,J說的對,誰要走,就讓他走。”鯊魚掙脫kk的手臂,也轉過頭去說:“是我不對在先。”kk把他倆拉到了一塊,大笑著,“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看看你們像不像鬧別扭的小情侶,還不敢看著對方了,哈哈哈哈……”kk一邊繼續調侃他們,一邊費力的逃跑著,最后還是被鯊魚和馬克按到了沙發上。我站在他們對面,雙手環抱,悠悠的說道:“這是3p的前奏嗎?”鯊魚跟馬克一臉嫌棄的看了看kk,又沖我搖了搖頭表示不屑。kk氣憤的說道:“你倆要是看不上我,就放開我啊!我都要被你們壓扁了!”剛剛還緊張的氣氛一下子煙消云散,接下來大家一起排練了兩個小時,便相約著下次一起吃飯了。
其實我未必知道搖滾是什么,只是那樣解釋或許對情形比較有利。這個問題,很多人問,也有很多人回答。但是誰敢保證他說的就一定是對的呢?人們常說的一句話,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搖滾大概也是如此。而我之所以會愛上它,是因為它讓我覺得很放松吧,釋放了很多壓抑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