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
報告工作制度,是黨支部日常工作的準則和規范之一。《黨章》規定:“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因此,黨支部要定期向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報告工作,黨小組也要根據這一精神,定期向黨支部和本小組全體黨員報告工作。
報告工作制度的主要內容: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完成中心工作任務的情況;黨支部自身建設的情況;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事項的情況;需要報告的其他工作和問題。報告中要總結實踐經驗,查找存在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的用力方向和意見措施。
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圖示
報告工作制度實施應注意的問題:(1)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要嚴格執行、認真落實,加強推動檢查,列入工作考核。一般情況下,黨小組每月向黨支部和全體黨員報告一次工作,黨支部每季度向上級黨組織和支部黨員大會報告一次工作。黨支部工作報告應由黨支部書記主持起草;報告的內容應經過支委會會議充分討論。(2)工作報告要實事求是,不說假話、大話,對成績給予肯定,對問題敢于暴露,對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確具體的意見措施;要抓住工作重點,每次報告應注意對一兩個重點問題講深講透,不走形式。(3)通過黨支部報告工作制度的實施,推進黨支部提高組織效能和工作效率。黨支部領導班子成員要切實轉變作風,對重要工作的推動,要經過調查問題、研究方案、科學民主決策、明確責任、積極推進、反饋報告等程序,形成閉環的運行模式,使各項工作都做到有布置、有落實、有檢查。重大事項的工作成果,還應進行分析、評估,完善決策措施,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并取得實效。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