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和斯特里克蘭太太的見面不能說不頻繁。我時不時到她的公寓去吃簡單而可口的午餐,也參加那些更加美妙的茶話會。我們彼此很投緣。我非常年輕,她喜歡我,也許是因為可以替初步踏上艱難文學道路的我指引方向;而對我來說,能有個人愿意側耳傾聽我的心事,并且還會給出合情合理的忠告,總歸是值得高興的事情。斯特里克蘭太太天生很有同情心。饋贈同情是一種令人愉快的本領,但經常遭到那些知道自己擁有這種本領的人濫用:他們要是發現朋友遇到倒霉的事,就會迫不及待地猛撲上去施展渾身解數,這種勁頭實在是有點像食尸鬼。他們的同情宛如油井般噴涌而出,這種毫不吝嗇的揮灑有時候會讓被同情者感到很尷尬。如果別人的胸膛已經有太多的淚水,我就不忍心再灑上幾滴。斯特里克蘭太太在運用她這種特長時很講究策略。接受她的同情之后你會滿懷感激。當初年輕沖動的我曾向露絲·沃特福德說起這回事,結果她說:
“牛奶誠然非常好喝,加上幾滴白蘭地就更美味啦,但奶牛卻巴不得讓它趕緊流走。乳房脹著畢竟是非常難受的。”
露絲·沃特福德特別尖嘴薄舌。如此辛辣的話換作別人是說不出口的,但換作別人也不會說得如此漂亮。
我喜歡斯特里克蘭太太還有個別的原因。她家的環境布置得很淡雅。她的公寓總是干干凈凈,擺著鮮花,讓人看著心情就好;客廳里那些印花棉布的圖案略嫌呆板,但明亮又美麗。到雅致的小餐廳里用餐也是種享受,餐桌的款式很大方,兩個女傭苗條而漂亮,食物又是那么的可口。人們很難看不出來斯特里克蘭太太是個出色的家庭主婦。你肯定還會覺得她是個值得敬佩的母親。客廳里有她兒子和女兒的照片。兒子——名字叫做羅伯特——那年十六歲,正在拉格比中學念書,你能看見他穿著格子衣服、戴著板球帽,還有張照片是他穿燕尾服和豎領襯衫拍的。他和他母親長得很像,都有著飽滿的天庭和深邃的眼睛。他的樣子顯得干凈、健康又端正。
有一天,我正看著那張照片,斯特里克蘭太太說:“我覺得他不是很聰明,但我知道他是個乖孩子。他的性格很招人喜歡。”
女兒當時十四歲。她的頭發又黑又密,很像她母親,瀑布般落在肩上,那和藹可親的面容與淡定清澈的目光也神肖她母親。
“他們兩個長得都像你。”我說。
“是啊,我覺得他們像我多過像他們的父親。”
“你為什么不讓我見他呢?”我問。
“你想見他啊?”
她笑著說,她的笑容真的非常甜美,她的臉有點紅;到了她這個年紀還如此容易臉紅的女人是很少見的。也許這份天真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
“你知道嗎,他根本不懂文學,”她說,“他是個庸俗的小市民。”
她說這句話時并沒有責怪的意思,反而充滿了憐愛的口氣,仿佛說出他最大缺點的用意,是希望他免遭自己朋友嘲笑似的。
“他在股票交易所做事,是個典型的經紀人。你可能會覺得他無聊透頂的。”
“你覺得他無聊嗎?”我問。
“你知道的呀,我嫁都嫁給他啦。我非常喜歡他。”
她羞澀地笑了起來,我想她可能擔心我會調侃幾句,這種真情流露的話讓露絲·沃特福德聽到肯定是要大肆嘲笑的。她猶豫了片刻,眼睛里滿是柔情。
“他從來不冒充天才。雖然在股票交易所上班,可是賺的錢也不多。但他的為人非常善良。”
“我想我會非常喜歡他的。”
“等改天人不多的時候,我請你來吃晚飯,但我要提醒你,是你自己要冒這個險的,如果那天晚上你覺得非常無趣,那可不能怪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