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期間,大明總計發行了三筆外債,總共三億英鎊。
第一次是戰前以鐵路公司名義的借款,第二次是戰爭剛剛爆發的時候,第三次是戰爭爆發第二年,也就是1887年發行的債券。
其中第一筆的利率高達六厘,而第二筆的利率近一步提高到了七厘,可到了第三次的時候,利率反而跌倒了四厘五,原因有兩個,一個是大明軍隊在戰場上取得了優勢,讓大明債券升值,大明國家信用提高,第二個原因則是因為大明的財政狀況不斷改善,戰爭期間,大明財政收入一度高達兩億大明兩,折合8535萬英鎊,同期英國財政收入不過13億英鎊,大明財政收入高達英國的六成以上。
看似驚人,但赫德卻認為大明政府的征稅能力和稅收水平還是太低,以大明超過一億人口,是世界最大的生絲和茶葉出口國,并且發展起了相當規模的工業產業的水平,財政收入竟然比不上英國,赫德認為很不合常理。
這不是赫德有意夸大其詞,這是歷史事實,因為作為被英國瘋狂壓榨的印度,其財政收入都有英國本土收入的一半,大明作為一個獨立發展的大國,竟然還比不上印度,顯然大明政府的征稅能力還太差,連西方一些二流國家的征稅能力都比不上。
一個先進的稅收制度,能夠帶來的稅收征收能力,是傳統社會的文人無法想像的。
歷史上,甲午戰爭時,滿清的財政收入是8867萬兩白銀,日本財政收入7585萬兩白銀,小小的日本,通過建立完善的財政制度,在征稅能力上,竟然能與龐大的滿清相當,而滿清最大的財政收入來源,恰好是赫德主持的最完善的機構海關,每年能為清政府帶去的收入,占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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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日本還小的暹羅,建立了完善的財政收入之后,到1909年的時候,財政收入竟然能達到480萬英鎊,相當于當時清政府收入的39%,人均納稅是滿清國民的173倍,暹羅盡管富庶,暹羅人的生產水平也不可能比滿清高十七倍,因為那時候的暹羅依然是一個農業國。
如果說暹羅窮刮民脂的話,事實證明,當時暹羅百姓的生活條件相對較好,吸引了大批中國移民前往暹羅謀生,這說明在現代財政制度之下,政府提高了征稅能力,將大量的財富集中在政府手里,并沒有將老百姓的生計逼到破產,可滿清以低稅率文明,不是不想征,而是征不上來,結果是滿清的國民不斷的破產,滿清的低稅率顯然沒有讓老百姓受益。
真相就是,中國傳統的征稅制度落后,盡管政府官方名義的稅率很低,可事實上老百姓繳納的稅收遠高于官方稅率,多余的部分全都被貪官污吏給侵吞了,享受政府低稅率帶來好處的,不過是一群蛀蟲。
如果大明的人均稅率,能夠達到暹羅的水平,以大明目前的人口規模,應該是歷史上滿清財政收入的四倍,滿清的財政收入以八千萬兩計算的話,大明就應該收到兩億兩。
但大明的工業水平,顯然要高于暹羅,因此征稅能力應該比暹羅更強才對,所以赫德認為大明的征稅能力還有待加強。
可是朱敬倫真的不敢任由赫德進行歐洲化的改革了。
因為赫德要大力度的觸動中國社會的根基:地主的土地。
赫德強烈建議應該對土地征稅,因為任何國家土地稅都是最重要的稅種之一,英國是如此,英國在殖民地的制度也是如此。
一戰之前,印度的財政收入達到了10億盧比,相當于1億英鎊,其中土地稅是321億盧比,主要是英國投資者繳納的公司稅和所得稅只有029億盧比,關稅113億盧比,消費稅133億盧比,鹽稅052億盧比。
盡管英國在印度執行的稅率,確實照顧了英國白人利益,但土地稅遠遠超過其他稅種的結果,也不完全是壓榨印度的結果,因為這一年英國的土地稅也很高,該年英國本土財政收入198億英鎊,其中關稅033億英鎊,消費稅04億英鎊,而土地稅、財產稅和所得稅加起來達到05億英鎊,土地稅為主的收入稅達到了四分之一的稅收收入。
可是之前,大明卻一直都沒有對土地征稅,濫觴于當年朱敬倫為了安撫地方,不斷的免除稅賦,久而久之商稅收上來后,就徹底放棄了重新對土地征稅的做法,這是巨大的稅收損失。
日本明治維新期間,進行了徹底的土地稅改革,讓土地變成徹底的私產,允許交易,按照地價征稅,結果讓明治政府從農民身上搜刮到了最大的一筆工業化資金,明治政府時代,日本農民攻陷的財政收入長期超過政府收入的一半。
就算跟印度比例相當,大明對農村土地的免稅,也損失了三分之一的稅收。
可是當赫德要求對土地征稅的時候,直接就驚動了朱敬倫,不是他有心保護地主利益,而是他知道動農民的地,那相當于動宗法社會的根基,遇到的反彈將比任何一次反彈更大,不修鐵路和辦教育更大。
事實上,中國社會在清末,土地兼并遠沒有宋代時期嚴重,日本占領華北期間做過一個調查,發現擁有百畝以上土地的地主占有的土地,不到全部土地的三成,超過七成的土地都集中在自耕農,小地主的手里。
中國南方比北方的宗法制度更強大,因此這種土地分散的情況更嚴重,將近八成的土地都是小資產。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很簡單,源自于明朝時候推行的分家制度。
中國漢代之前的財產繼承制度,基本上也是嫡長子繼承制,跟西方一樣,能夠盡可能的將財富傳承下去,漢初,漢文帝采納名臣晁錯的建議,在諸侯中推行推恩令,要求諸侯將封地平均分配給每一個兒子,目的是想通過這種辦法分散諸侯國的國土,削弱諸侯國的國力。
結果諸侯國很清楚朝廷的陰謀,紛紛起兵,打出了“清君側誅晁錯”的旗號,最后漢文帝被迫不得不殺了晁錯,平息諸侯國的憤怒。
晁錯是死了,但是中央王朝通過要求諸侯分割財富的辦法,卻慢慢推廣開來。歷代朝廷利用這種方法,不斷的削弱民間的強大勢力,始終讓中央王朝擁有絕對的力量。
到了明代,朱元璋做的更徹底,將這種原本用在諸侯和大宗族身上的權術,向整個社會推廣,在法律中規定了,每一個男性子嗣都有權力平分家產,包括私生子也不例外,結果就是大地主的土地根本無法傳承下去,傳承的越久,分割的就越多,最后都變成了小塊土地。
清代繼承了明代的制度,這種對大家族土地的分割制度繼續執行,因此很難出現土地兼并集中現象。而宗族社會對抗這種法律的方式就是,各個家族大量購買公產,將土地掛名在祠堂名下,作為祭祀產業,相當于把土地掛在某一個祖先名下,于是就不用分割了。所以宗族力量強大的南方地區,鄉間土地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宗族公地。因此土改的時候,有些農學家認為江南不需要土改,認為江南并沒有北方式的地主階級,結果就是政府還是收走了公堂土地,將宗族族長當地主打擊了,至于那些農學家,一個個死的很慘。政府要收地最大的目的,本就是要打散宗法社會制度,同時為工業化集中資本。農學家看不到這一點,死的并不冤。
廣東的宗法制度也是很強大的,大部分土地都集中在宗族手里,不但是公地,即便私人持有的土地在出賣的時候,宗族也有權力干涉,約定俗成的傳統是,土地應該優先轉賣給同宗、同族、同村的親戚,甚至在地契上都必須申明,問過血親無異議等字樣,買主才能完成合法的交割,不問過同族賣出去的土地,都能給要回來。
之所以這么看重土地,因為土地就是農民的命,是宗法制度的根基,是宗族的基礎。
一旦要動這些土地,宗族勢必起來反抗,少不得要流血才能完成改革。
經過激烈的商討之后,朱敬倫部分同意了赫德的改革方案,他批準赫德可以對商品化程度高的土地進行征稅,這種土地往往收益也高,更容易接受征稅,所以遇到的抵抗相對也就會小。
英國之所以能在印度推行土地稅制度,主要也是因為英國把印度經濟,打造成了典型的殖民地經濟,農業生產高度商品化,用來生產棉花的土地超過一千萬英畝,種植煙草的有五六百萬英畝,種植甘蔗的也超過六百萬英畝,所以才比較容易推行土地稅。
日本能夠大量收土地稅的代價就是多達幾千次的農民暴動,光是從年,農民起義就多達499次。明治政府對這些農民,進行了殘酷鎮壓,不知道死了多少人,這種代價朱敬倫不打算承擔。
于是赫德只能在城市的商業用地、農村的桑園、茶園和甘蔗種植土地上征稅。
但這依然是一筆巨大的稅收,因為大明桑蠶面積巨大,廣東珠三角地區的桑蠶面積超過五百萬畝,廣西也發展到了兩百萬畝,每畝征收二兩,就高達一千多萬大明兩,茶園面積更是巨大,超過千萬畝的茶園,每畝一兩也有一千多萬兩。甘蔗則有三百多萬兩。城市商業用地則能承擔更高的稅率,征稅高達三千萬大明兩。
光是土地稅一項,大明就增收了六千萬兩,大大提高的大明的征稅能力。
但僅此還不足以讓大明稅收提高到英國六成的程度。
赫德還向特定人群征稅。
比較有特色的是,對蓄養小妾的富人征收納妾稅,對堅持女兒裹腳的父親征收裹腳稅,這兩項稅收朱敬倫是大力支持的,因為他歷來就反對裹腳和納妾的惡習。
別說這兩項稅收也是相當豐厚,大明這些年出現了大批富豪,有能力納妾的階層,至少有百萬人之多,政府登基的小妾數量高達四百多萬人,赫德對此征收重稅,每個小妾,每年必須繳納十兩銀子。而裹腳的女子,數量則無法統計,因為很難一家家清查過去,裹腳屬于保守的封建糟粕,而保守的家庭,女子是很少出門的,中國女人的腳相當于西方女人的胸,傳統文化中是一種**官,更是不可能讓人查看。
所以暫時裹腳稅收上來的還不多,一人一年只需要繳納五兩銀子,去年才征收到了五百萬兩銀子,而大明女人裹腳的何止百萬。
另外赫德還加征所得稅,但遇到了裹腳稅同樣的問題,那就是登基困難,大明百姓還沒有習慣將收入存進銀行,很多人更習慣持有現金,結果就是無從統計百姓的收入,對上億人口進行收入普查,需要的行政資源又太大,讓百姓主動申報,傻子才會報。只要有一個人偷逃這種稅收,其他人就會在“他都不交,我也不交”的公平心態下拒絕繳納,一旦人多了,就又會形成法不責眾的心態,更沒人肯交了,因此這項在英國最重要的稅收項目,在大明基本推行不下去。
說到底還是因為英國是一個高度商業化的國家,土地是作為資產高度流動的,買賣土地跟買賣棉花一樣,只是生意,而土地在中國則帶有濃厚的精神意義,土地往往無法跟金錢完全掛上等號,因為有錢也很難買到想買的地。
農業社會對個人素質的要求,也沒有商業社會那么高,在商業社會不講誠信所帶來的成本,遠高于講誠信所付出的代價,而農業社會對誠信的要求并不是必需品,而是一種高尚的道德,所以對于那些統計困難的稅收,基本上很難推行,因為老百姓肯定是能偷逃就偷逃,沒人愿意多交稅。
但赫德的目標是,將大明的財政收入,提高到英國同等級別,因此他還必須繼續推行各種稅收試驗,尋找到最合適中國人的稅收制度。
這時候他的目光盯在了高度增長的工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