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黨內表決制度
黨內表決制度是黨內決定重要問題時必須遵循的規則,《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都規定了黨員有權在黨組織討論和決定問題時按照規定參加表決。
黨內表決制度的內容: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主要形式有口頭表決、舉手表決、記名表決和無記名表決等。黨支部在決定重要問題時要召開黨員大會或支委會會議進行表決,表決時每個表決者不論是贊成還是反對,都只有一票的權利,實行一人一票表決制。不論是黨員領導干部還是普通黨員,不論是黨支部書記還是支部委員,權利都是平等的。
黨內表決制度圖示
黨內表決制度實施應注意的問題:(1)黨支部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會議決定重要問題進行表決時,對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做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把爭論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求裁決。(2)表決權是黨員的民主權利之一。在黨員大會上,正式黨員有表決權,預備黨員和正在留黨察看期間的黨員沒有表決權;在黨的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上,正式代表有表決權,候補代表沒有表決權;在黨的各種委員會中,正式委員有表決權,候補委員沒有表決權。(3)黨員權利是黨內民主的具體體現,也是黨員更好地發揮作用必需的條件。黨支部要把保障黨員的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作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黨員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嚴格按照《黨章》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規定辦事,切實保障黨員權利的正確行使,充分體現黨員的意志,從而激發廣大黨員積極參與黨內事務、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主動負責地完成好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