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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學者在樓蘭考古的歷程

中外學者在樓蘭考古的歷程

一、樓蘭古城的發(fā)現(xiàn)

清光緒二十六年(1990)春,瑞典人斯文赫定在羅布泊地區(qū)考察,他的一名中國嚮導——維吾爾族農(nóng)民艾爾迪克,在一個偶然的機會晨,發(fā)現(xiàn)了這座已被人們遺忘了的、埋在渺無人煙的沙漠中達1000多年之久的樓蘭古城。斯文赫定在古城中進行考古發(fā)掘,得到了一批盧文和漢文木簡及文書,以及一些陶片、中國古錢幣、絲綢殘片、毛織品殘片、銅裝飾品、玻璃器殘片。他將古城中出土的漢文書和盧文木簡帶回了瑞典,交給威斯巴登地方的卡爾·希姆來先生進行研究。希姆來先生在研究盧文木簡時,發(fā)現(xiàn)簡文中有數(shù)處提到“KRORANLA”這個地名,他認爲這就是古代樓蘭的音譯。他在研究報告中提出這座古城就是古樓蘭城。古樓蘭城被發(fā)現(xiàn)的消息發(fā)表後,震驚了世界,被西方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譽爲“沙漠中的龐貝城”的再現(xiàn)。

二、斯坦因在樓蘭

馬克·奧里爾·斯坦因,英國人,原籍匈牙利,清光緒二十六年至民國5年(1900~1916)間三次深入我國新疆、甘肅一帶,爲英國印度殖民政府進行非法測量和偷竊文物的活動。清光緒三十二年至三十三年(1906~1907),他從喀什到和田,沿著崑崙山北麓,經(jīng)且末來到若羌,然後從阿不旦向北到樓蘭古城。他在樓蘭古城對兩個較大遺址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發(fā)掘,發(fā)現(xiàn)了大量精美的絲織品、石器、陶片和青銅製品,以及漢文、盧文木簡及文書。民國3年(1914年),斯坦因第二次跑到樓蘭,不僅對古樓蘭進行了大規(guī)模的發(fā)掘,而且還發(fā)現(xiàn)了許多新的遺址和墓地,他將這些遺址都編了代號,其中以LA(樓蘭——爲中心的一級和LK(距樓蘭城南50公里處)爲中心的另一組是主要遺址集中區(qū)。斯坦因這一次在LA遺址上發(fā)現(xiàn)了許多石器、青銅器和漢代絲織品、五銖錢幣與新莽時期的貨泉錢幣等文物。

三、桔瑞超在樓蘭

桔瑞超是日本帝國海軍軍官,他受日本佛教淨土宗主教大谷光瑞的指派,組織了中亞探險隊,於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和清宣統(tǒng)二年(1910),兩次到羅布泊地區(qū)進行考察。清宣統(tǒng)二年(1910年)桔瑞超第二次到達羅布泊地區(qū)後,曾在樓蘭城區(qū)和距樓蘭城南50公里處的一片遺址上(即斯坦因編號爲LK的地方),組織了考古發(fā)掘工作。探險隊回到日本後,宣佈他們在古樓蘭城中發(fā)現(xiàn)了一份李柏信件,共四張殘片。(後據(jù)日本學者森鹿三考證,李柏信件出土地點不是樓蘭,而是海頭)。

四、1979~1980年的樓蘭考古

1979~1980年,新疆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和中央電視臺“古代絲綢之路”電視攝製組聯(lián)合組成考察隊,考察絲綢之路和樓蘭古城。這次考察重新測定了古樓蘭城的準確地理位置,對孔雀河下游的古墓溝,以及樓蘭城區(qū)和古墓葬進行了考古發(fā)掘,出土了各種石器、漢代錢幣、銅器、絲毛織物和東漢魏晉時期的盧文木簡,以及用金銀銅等製作的各類裝飾品等文物。

附:樓蘭古城址調(diào)查與試掘簡報

一、古城遺址

1、位置與環(huán)境

樓蘭古城遺址位於孔雀河下游幹三角洲南部,羅布泊西北岸上,西南距若羌縣城220公里,西北距庫爾勒市340公里,北距孔雀河干河牀的最近點16公里,東距羅布泊北岸28公里,其具體位置經(jīng)重新覈定,爲東徑89°55′22″、北緯40°29′55″①由孔雀河北岸乘飛機至古城遺址,其間有4條幹涸的大河牀,河牀兩岸密佈許多幹涸的河汊和水塘。這些自然遺址表明,古代的樓蘭,水利資源是比較豐富的。樓蘭城遺址就座落在和四條大河牀的兩條分汊之間,這兩條河汊在古城以東16公里交匯,然後再注入低窪的羅布泊。這裡地勢西南東低。在樓蘭城郊西北至西南2~3公里處,發(fā)現(xiàn)大片枯朽的胡楊林,有的枯乾合圍達2米多。在城址東北部也有成片的枯樹林。可見古代這裡的植被是比較好的,這些樹木是當時城市建築的好材料。

2、史前人類活動遺物

 考古隊在城市中和城址附近調(diào)查時,發(fā)現(xiàn)和採集了許多細石器標本。從製造技術(shù)上分,有打製的,有琢制的,也有打琢兼施的;從形態(tài)用途上分,有石核、石葉、石核式石器,琢背小刀、刮削器、錐鑽、石鏃、石矛等;從色相質(zhì)地上分,有灰綠、黃褐、絳紫等玉髓,也有燧石質(zhì)。此外還有磨製石器。這說明,早在新石器時期,樓蘭地區(qū)就有人類在活動,如果將這些石器標本與解放前斯坦因、博格曼等人在孔雀河下游三角洲中其他地點蒐集的石器標本比較,無論數(shù)量、還是形狀質(zhì)地,這裡的都顯然居於突出地位。由此判斷,這裡應(yīng)是本地區(qū)遠古居民的重要聚居點②。他們的活動,爲以後此地城鎮(zhèn)的形成奠定了基礎(chǔ)。

3、城市範圍與結(jié)構(gòu)

 由於千百年來,主要受強勁東北風的侵蝕,古城與附近環(huán)境一樣,變成了破敗不堪、高低不平的“雅爾丹”地形③。古城城牆就混雜在這種風蝕臺地中。古城基本呈正方形,按其復(fù)原線計算,東面長333.5米,南面長329米,西北兩面各長327米,總面積108240平方米。由於南北兩邊的城牆比較順應(yīng)東北風勢,故相對保存得較多一些。北城牆僅東西兩端還殘存一些,東瑞殘長約35米,殘寬約8.5米,殘高約22米的缺口,缺口兩面暴露出0.8至1.2米不等的板築夯土四層,此缺口似爲北城門。東城牆保留較少,只剩兩段,中部偏南一段長約20米,寬約5米,殘高約3.3米,有厚0.7米~0.95的夯土四層;靠東南角的一段,長約1.5米,寬約2.5米,殘高約3米,夯土層同上。南城牆的中部東端殘存約60.5米、寬約8米、殘高約3.5~4米的一段,有厚0.45~0.9米不等的夯土5層;中部西端一段長約9.5米,寬約5米,殘高約3米;最西的一段殘長約4.5米,寬約6米,殘高約2.3米,夯土層與東端相同;在中部,東西兩端之間有一寬約13米的缺口,基本與北城牆的缺口相對應(yīng),似爲南城門。西城牆中部南端殘存長約13米、寬約5米、高約1米的一段,有厚0.15~0.7米的夯土三層;中部北端有東西錯列的土墩兩個,靠東的殘留在塊風蝕高地上,南北長約6米,東西寬約5米,殘高約爲2.4米,有厚0.4米~0.48米的夯土6層,靠西的一個土墩城牆復(fù)原線16.5處,南北長約7.5米,東西寬約5.5米,殘高約5米,有厚0.6米~1.2米的夯土5層。東西兩墩相距約4米,似爲甕城遺址。以上所見,應(yīng)是此城最繁華時期的建築遺蹟,從各面夯土層厚薄不等的現(xiàn)象分析,此城是多次分築而成的。

4、古水道

古水道從城西北角三間房宮署遺址背後轉(zhuǎn)而伸向城的東南角,基本成對角線穿越而過。水道北端與流經(jīng)古城以北附近的幹河牀相接,南端與流經(jīng)古城以以南附近的幹河道相通。從水道比較平直規(guī)整的走向看,應(yīng)是人工開鑿而成的。水道褶皺帶十分顯著,由於長年流水,在褶皺帶上還殘留許多小水螺殼。從水道在場東南暴露的橫剖面上測得水道面寬16.8米,從面至底垂直深度4.5米,底部淤積而成的褶皺剖面深度爲1.9米,與現(xiàn)在灌溉乾渠相類似。當時城中居民用水,應(yīng)是由些水道供給。

5、城內(nèi)遺址

城內(nèi)的佈局,以古水道爲軸線分爲兩區(qū):一爲東北區(qū),殘存遺蹟較少,主要有佛塔及其附近的建築;一爲西南區(qū),保存遺蹟相對較多,除三間房遺址區(qū)外,西部和南部還有一些大小院落。東北區(qū)的北邊已無遺蹟,東邊殘留四個點,這四個點與斯坦因當年在些考察描述的情況基本一致。在這一區(qū)裡,最突出的是佛塔建築,斯坦因編號爲LA·XA,現(xiàn)殘高10.4米,暴露跡象可分爲九層:一至三層爲夯土築,在第三層中殘留有碎陶片。斯坦因認爲這三層爲塔的基座,他說在基座之上爲“一符合傳統(tǒng)的八邊形建築。”現(xiàn)在,已很難看出其形狀。在第四層夯土中夾雜有土塊。五層以上全系土塊壘砌,在每層土塊間還夾雜10~15釐米厚的紅柳枝。在第六層中有長約1米的方木暴露於外,方木上有卯孔。緊靠塔身右側(cè)有土塊壘砌的小土臺,高度與塔身第五層齊,土臺與塔身之間有緩坡可以上下,土臺中橫壓著直徑約30釐米的圓木和一些長方木,似爲建築物。

在佛塔南面約60米的土臺上,散佈著許多大木材。斯坦因把這裡編號爲LA·I,他在此進行了挖掘,清理出漢文木簡3枚,盧文木片2枚、木牘3枚,以及漢文、盧文文書14件。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斯文赫定也在這裡挖獲了盧文文書。此外,他們還蒐集到一些絲織品和生活用具等物。我們在這裡除採集到絲、毛織品外,還獲得五銖銅錢和玉髓質(zhì)、玻璃質(zhì)各色飾珠,以及來自異域海岸的海貝、珊瑚等。這些物品顯示了早期“絲綢之路”上的貿(mào)易中繼城鎮(zhèn)的特點。

 在佛塔南面土臺南約80米的臺地上,有倒塌了的房屋遺蹟,房屋牆壁系用蘆葦束串扎而成。斯坦因把這裡編號爲LA·Ⅷ,他在這裡蒐集到木梳、木碗、銅鐵箭鏃和名色絲、毛織品。我們在此除採集到絲、毛織品外,還獲得玉髓質(zhì)飾珠和鐵鏃。

在佛塔東面約30餘米處,也有一小臺地,上面堆放著散亂的木材。斯坦因把這裡編號爲LA·Ⅸ,他在這裡蒐集到盧文木牘1枚,日本長澤和俊判定此處爲僧房⑧。我們在木材下試掘,發(fā)現(xiàn)堆積著黃燦燦的糧食,堆積層厚約70釐米,寬約100釐米。糧食標本經(jīng)四川農(nóng)學院顏濟、楊俊良教授鑑定,確認爲糜和裸大麥。

 西南區(qū)殘存建築遺蹟呈冂形,正中的三間房址,斯坦因編號爲LA·Ⅱ。從三間房的房基線測得東西長12.5米,南北寬8.5米,總面積爲106.25平方米。其中東西兩間較狹小,中間一較寬大,用兩種大小不等的土塊壘砌,一種爲42×23×10釐米,另一種爲17×27×10釐米。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斯文赫定在東面的一間小房中掘出漢文紙文書36件、木簡120枚⑨。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斯坦因在此又獲得了許多漢文紙文書和木簡⑩。我們清理時,東面這一間編號爲F1,發(fā)現(xiàn)紙文書一件和一些絲、絹、棉布、波紋錦和小陶杯等物。

三間房的東西兩廂房是用大木材作框架、紅柳枝作夾條、外塗草泥的牆壁建築,西廂房的大小框架至今猶存。斯坦因把這裡編號爲LA·Ⅲ,他在這裡獲得了大約37枚漢文木簡和2枚盧文木片等物。東廂房可見大木框架、散亂木材和紅柳枝牆壁,在大方木上我們發(fā)現(xiàn)了紅色的漆皮。三間房東北面,在斯坦因編號爲LA·Ⅱ·Ⅵ·Ⅶ的地方,東西並排兩個房間,隔牆用土塊壘砌,在這兩個房間的前面,斯坦因在民國3年(1914)曾掘出“許多有價值的寫在紙上的漢文文書和兩片粟特文文書”。我們在這裡重新進行了清理,編號爲F3,發(fā)現(xiàn)木簡1枚,以及骨鞘、毛布和毯殘片、麻鞋、破毛袋、棉布、墨綠色絲絹等。

三間房西廂房之西,緊相連接的同一臺地上,有一片垃圾堆積,主要爲蘆葦稈和廄肥。我們在此開探溝一條,編號爲T1,長2米,寬1.5米,西南深30釐米,東北深80釐米。探溝中出土木簡一枚,以及方格毛布、棉布殘片、毛繩、毛帶、殘漆杯、木梳等物。

 在三間房西約35米的地方,是一大片垃圾堆,橫寬約30米,縱寬約15米,最厚處約1米,東南邊與西廂垃圾堆相連。斯坦因把這裡編號爲LA·Ⅵ·Ⅱ。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他在此挖掘,獲得了最豐富、最重要的收穫,“其數(shù)量最多的就是寫在木頭上和紙片上的漢文文書,我當時數(shù)了一下,約有170件,其中有121件發(fā)表於M·沙畹的《文書》中,其餘是小的殘片或由於某種原因不能辨認的文書。”在這裡,他還搜尋到盧文木片4枚、紙文書4枚和早期粟特語殘片1枚。民國3年(1914)他再次來此,又獲得了40多枚寫在木片和紙片上的漢文文書和1枚盧文木牘。我們重新清理,編號爲T,發(fā)現(xiàn)殘木簡60枚、紙文書1枚。

 三間房是城中唯一用土塊壘砌的房屋,面局嚴謹,聯(lián)繫從這裡及其附近垃圾堆中出土的大量木簡和紙文書來看,我們推斷這裡當屬官署遺址。

在大垃圾堆的西面有一組大宅院,院落形制尚可辨認,斯坦因編號爲LA·Ⅳ。我們在這裡進行了測量和局部清理,編號爲F4。院落面向東,東西寬約16米,南北長約22米,其中心部位有一組房間建築比較堅固。斯坦因在這裡進行過清理,編號爲LA·Ⅳ·Ⅰ和Ⅱ,在Ⅱ中出土3枚盧文牘,他認定這裡是“土人政府”。在這組房間東北邊有一人大門檻,我們採集了門檻下的朽木,編號F4:2,請國家文物局文物保護科學技術(shù)研究所用碳14測定,樹輪校正年代爲距今1865+80年(從1950年起算),相當於東漢時期。由大門檻往裡再經(jīng)過一道門檻是大廳,大廳南北寬約7米,東西長7.5米。大廳兩側(cè)是南北兩列廂房。南廂房東西橫排三間,靠東的一間南面有側(cè)門可通院外。據(jù)足跡辨認,北廂房也是橫排三間。在靠西一間的北壁東端有一門檻,出門檻爲一轉(zhuǎn)角牆壁,在它的裡面清理出人形木件1個。這個轉(zhuǎn)角通向院外。整個宅院的牆壁,除經(jīng)斯坦因清理已非舊貌者以外,其餘都是用一束束直立的紅柳夾蘆葦捆綁在木框架上,外部抹上泥皮。大宅院的西部是用蘆葦作籬笆圍成的一道矮牆,似爲一個大庭院,從城牆復(fù)原線看,與西城牆相連。

在這座大宅陸軍的東部約9米處,又是一片垃圾,我們在此開挖溝一條,編號爲F2,長2米,寬1.5米,東南深0.3米,西北深0.5米。出土了一些小孩皮鞋、毛繩、毛帶和棉布等。

三間房的西南面是一些房屋建築,斯坦因編號爲LA·Ⅶ。從現(xiàn)存足跡看,房間矮小,我們選了一組保存得較好的建築進行測量和試掘,編號爲F2。F2距離三間房約100米,由南北兩間房屋組成,北間爲B(tài)間,長約4.6米,寬約3.5米,南間爲A間,長約4.8米,寬約3.4米。兩間房都是用紅柳與蘆葦編在一起作夾壁,壁厚約20~25釐米。在間清理出木門、骨雕花押、人形木件、羊下顎骨、門斗、殘木盤、木桶,以及桐、鐵渣等物。在A間清理出殘木臼、木罐、木紡輪、殘鐵塊,以及牛、羊骨等物。在A間的中心部位,我們開了一個長1.2米、寬1米、深0.95米的探方,發(fā)現(xiàn)地層分上下兩層,上層厚30釐米,系紅燒土,出土了羊骨、牛骨、馬骨、糜子殼、木炭等;下層厚65釐米,系灰土,出土物品除牛羊骨外,還有馬毛、毛繩和灰陶片。把F2和F4房址對比,從佈局到建築材料都迥然有異,F(xiàn)4顯然系官宦大賈的宅院,而F2則爲一般貧民所居。

 考古隊在城中及城址附近,還採集到許多不同種類的器物標本,統(tǒng)一以C編號。除前面已涉及到的石器外,還有紅陶、銅、鐵、鉛、木骨、玻璃器以及錢幣等。所屬時代,自新石器朝代至魏晉。

二、城郊遺蹟

1、東北郊小佛塔

小佛塔在距古城東北4公里處,我們將其編號爲F0。塔殘高約6.28米,由上下兩部分組成,下部爲塔基,似爲正方形,寬7.1米、高4.6米。基上是塔身,塔身中心是土塊壘砌的環(huán)形建築,內(nèi)有中心木柱。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斯坦因也來過此地,他認爲“這裡沒有什麼需要發(fā)掘的”。我們對環(huán)形建築做了清理,發(fā)現(xiàn)環(huán)形臺的周圍殘留有五彩斑斕的佛教壁畫,以土紅色爲色調(diào),輪廓以墨線勾勒,畫風古樸,與斯坦因在米蘭揭走的人首又翼像類同。在環(huán)形臺的通道中,我們還清理出佛塑像的一隻眼睛、三節(jié)手指、一段胳膊和塑像用的木花形飾件等物。在小佛塔西北約100米處,有一堆橫七豎八的木材,它表明這裡原來是一座建築物。在小佛塔和這堆建築材料附近,我們採集到許多細古器、銅鏃、兩漢五銖錢、王莽時期貸幣、銅鏡殘片和銅頂針、鐵釘、鉛紡輪、陶片、玻璃片等。

2、西北郊烽燧

烽燧在距古城西北5.6公里處。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斯坦因把它誤認爲是“一座廢棄的小佛塔。”烽燧臺基寬18.7米,殘高10.2米,從縱剖面觀察,內(nèi)外結(jié)構(gòu)不一,內(nèi)部系夯土築成,略呈圓形,外圍用土塊壘砌,有的土塊間夾有小木條或紅柳枝,土塊尺寸與城中官司署建築的大土塊相同。由此我們判定,這些土塊建築,當是用來擴建或加固烽燧的,其建築物年代應(yīng)與官署遺址同時,其內(nèi)部建築應(yīng)早於外部。

3、北郊建築遺蹟

在古城北偏西5.2公里處有一小臺地,呈東北與西南走向,長約30米,高約6米,我們編號爲B(tài),臺地上有許多倒榻的木框架和小木件。由臺地向北約30米處,又有一堆房舍廢棄後的散亂木材。在這裡,我們採集到細石器、琉璃珠、夾砂粗陶片,以及銅族、王銖錢、銅釦、殘銅鼎等。此外,我們對城西北方向約14.5公里的佛寺遺址也進行了調(diào)查,此遺址斯坦因編號爲LB。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斯文赫定也在此作過挖掘。他們在這裡挖掘出佛殿遺蹟、佛塑像殘塊外,還搜尋到犍陀羅式的透雕飾板和浮雕藝術(shù)品,以及盧文木函、木印章盒等。我們把這裡編號爲XB,採集到的遺物主要有陶杯、陶罐和五銖錢。

三、文化遺物

這次調(diào)查採集到文物797件,依質(zhì)地分爲石器、陶器、木器、銅器、鐵器、鉛器、玻璃器、骨器、貝蛙器、紡織品和五銖錢幣等。

1、石器【石器共106件,以生產(chǎn)工具爲主。】

細石器82件。這些石器使用打製或琢製法製造,均爲生產(chǎn)工具,多爲玉髓質(zhì)和燧石質(zhì)。石核2件。石葉53件。銨開狀可分爲五種形式:單脊石葉,剖面呈三角形,不經(jīng)加工即可使用,在刃緣一邊或兩邊留有使用痕跡;雙脊石葉,剖面呈梯形,一般不經(jīng)過第二步加工,刃緣一側(cè)或兩側(cè)留有使用痕跡;截端石葉,石葉截去一端或兩端,可能是用來鑲嵌在骨木柄上使用;髮卡形石葉,背脊略拱,橫視似髮卡,裡面較平滑,一端葉面有顯著的貝狀斷品,刃口一般都有使用痕跡;不規(guī)則形石葉,背面單脊,葉面不經(jīng)修整,刃緣多有使用痕跡。石核石器3件,將石核的一端用衝壓法打下一角或一塊,略經(jīng)加工而成。

 石片石器16件,可分爲:琢背小刀,利用原石片較厚的脊,在脊上朝兩邊錯向琢成貝狀斷口,使兩邊刃緣勻整鋒利,有的刃緣經(jīng)過修琢;刮削器,刃緣多經(jīng)過第二步加工,有圓盤狀,直角狀和變角狀三種;錐鑽,底瑞較寬厚,向上逐漸收縮成尖錐,通體經(jīng)過修整。

 石鏃6件。通體經(jīng)過精工細琢,按形狀可分爲桂葉形石鏃和三角形石鏃兩種。石矛2件。磨製石器17件。主要有:石針1件;礪石8件,頭部正中穿孔,器身經(jīng)多次使用已經(jīng)殘斷,分圓頭和方頭兩種,方頭礪石基本上呈長方形,四面以過修磨;石杵4件,形狀不規(guī)則,有長方形、三棱柱狀,也有圓錐狀和柱狀;石磨盤4件,均經(jīng)使用,已殘,可分爲半圓形和長條形兩種。

 其他石器計5件。主要有:石權(quán)勺1件,蛇紋形石質(zhì),似將秤砣的一面挖空,可以作勺用,一邊有拱耳;石花押1件,質(zhì)地屬滑石化的蛇紋巖,正背兩面均有陰刻方框紋飾。上述兩件應(yīng)是漢魏以後的器物。

2、陶器【陶器129件,紡輪29件】

絕大部分用陶片製成,其中8件利用陶器碎片敲砸成圓形粗坯,有的經(jīng)打磨,爲半成品。直徑最大7釐米,最小4.5釐米,最厚1.5釐米,最薄0.7釐米。有20件是在半成品基礎(chǔ)加工而成的。罐29件,均殘。主要有:短頸橋耳罐,品微敞,方脣,橋耳,弧戶,素面;長頸曲肩罐,敞口,斜頸;直口,圓脣,頸上或肩部有扳式耳。壺6件,均殘。主要有:長頸壺,喇叭口,尖脣,長頸,肩附橋形耳;短頸壺,敞口,尚外翻,頸羅短,頸肩間附橋形耳。鉢6件,均殘。多爲夾砂紅陶。甑2件,其中一件比較完整。甕1件,夾砂粗紅陶,沿外卷,雙脣,束頸,廣曲肩,下殘。杯19件,主要有:平底杯,夾砂粗紅陶,呈半球狀,口部有流,捏製。此外還採集到一些飾三角紋,圓圈紡,菱形紋,繩紋和藍紋的陶片。

3、木器【木器,共計55件】

其中,木建築構(gòu)成計18件,主要有:木樑墊2件,平面分方形和圓形,用作樑柱壇墊物;門及門斗各1件,利用一節(jié)圓木罐雕成長短相間的鼓形飾9節(jié),通長90釐米;木飾物8件,多是建築物上的附屬裝飾。生產(chǎn)工具計8件。主要有:紡輪1件;栓5件;呈凹字形;樁1件;刮梳1件。生活工具計20件,主要有:臼、桶、罐、盤、盆、勺各1件,梳2件。此外,還有木筷、木匕、漆耳杯、奶攪拌器具等。雜器件9件。主要有:人形件2件,墨點梭形木件1件。

4、銅器【銅器共121件。】

鏃15件。主要有:實體三棱鏃;廣翼三棱鏃,翼極鋒利,中空呈圓筒狀,可以納稿;扁體鏃,扁體有脊,剖面呈棱形,尖端圓鈍,鏃身與挺相連,相連處稍向內(nèi)收;小鏃等。釜1件,鏡9件,皆殘,鑷1件;飾件65件,品種甚多主要有戒指、扣飾、釘環(huán)、髮釵等、小鈴,最精緻提押花戒指,面均呈橢圓形,內(nèi)精該鳥草紋飾。

5、鐵器【鐵器共48件】

鏃12件。主要有:三棱鏃,鏃身三角形,棱間凹下,前收成鋒,鋌收成鋒,鋌與身相連,呈圓柱狀;四棱鏃,鏃身較長;扁翼鏃,身扁寬,前鋒圓鈍,兩翼後收,圓柱狀鋌;鏟形鏃,前鋒弧刃,身扁平,鋌呈方形。釘23件。主要有:鼻釘;方頭釘,方體,一端平齊,一端尖銳,長約3.6~5.1釐米,有的將兩枚方頭鐵釘與一條形鐵片相聯(lián),呈橋形;鉤釘,釘頭附加一彎鉤。

6、鉛器【鉛器共20件】

主要有:紡輪,扁圓體的計13件,中間有圓孔,圓徑1~1.65釐米;圓臺體的7件,中間有孔,圓孔1.2~1.5釐米。

7、玻璃器【玻璃器共6件,皆爲殘片。】

有半透明灰白色、淡紅色、草綠色和藍色玻璃殘片。

8、金、銀、骨器及其他飾件

金、銀、骨器及其他飾件,共23件。主要有:金戒指、銀戒指、骨骼和骨鞘各1件,骨骼刻飾件1件,料珠3串。質(zhì)地有玉雕、骨、琉璃等。形狀有圓、橢圓、扁圓、圓筒形、菱形、長方形等。顏色有藍黃、綠、靛青、銀白、金、灰等。此外,在城中還收集到海貝4枚、蛙飾4件、珊瑚2件,以及麥秸、麥粒、糜子、桃核和動物骨、角等。

9、紡織品【紡織品共58件。】

有絲、毛、棉、麻四大類,其中紡織品8件,主要有錦、絹、紇三種;毛織品39件,主要有毛布、毛繩、毛毯、毛辮帶和氈製品;棉織品6件,視織造疏密可分爲棉布與沙布,顏色有大紅色和素色;麻織品5件,主要爲麻鞋與麻繩,均以當?shù)厮a(chǎn)羅布麻爲原料。

10、錢幣[錢幣,共139枚,完整者134枚。]

其中屬於西漢時期錢幣有榆莢半兩1枚、五銖5枚、小五銖1枚、剪輪五銖1枚;屬於新莽時期的貨幣有大泉五十2枚、小泉直一2枚、貨泉3枚;屬於東漢時期的貨幣有五銖14枚(完整者10枚),剪輪五銖109枚、貴霜銅幣1枚。

四、結(jié)語

樓蘭是漢代西域三十六國之一,據(jù)《史記·大宛傳》記載,張騫第一次出使西域(公元前139~126年)後,上書漢武帝說:“樓蘭、姑師邑有城郭,臨鹽澤。”鹽澤,即今羅布泊。樓蘭古城是樓蘭古國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中心,也是早期“絲綢之路”上的交通要衝,它在我國漢、晉時期對西域的經(jīng)營和開發(fā)上,起過重要作用。魏晉至前涼均在此設(shè)置西域長史。但此城在繁榮了幾個世紀之後,隨著羅布泊自然環(huán)境的變遷而逐漸湮滅了。據(jù)北魏酈道元《水經(jīng)注·河水》記載:“故城禪國民耳。”由此可知,在北魏時期,樓蘭古城早已廢棄。通過這次調(diào)查,我們?nèi)〉昧艘慌Y料,對研究樓蘭古城的產(chǎn)生、發(fā)展和衰廢有一定價值。

1、將古城及其附近採集的許多細石器文化標本,與孔雀河下游三角洲其他地點的細石器文化遺址相比較,這裡可能是史前人類的重要聚居點。

2、現(xiàn)存古城應(yīng)是歷史上繁榮階段的建築。古城中出土的木簡、紙文書的紀年,大多在曹魏後期和西晉前期,可推測古城最後形制的形成也應(yīng)在這個時期。從古城大宅院採集的門檻朽木碳14測定年代表明,大宅院建築可上溯到東漢時期。城中大佛塔第三層所見碎陶片表明,三間房及其附近大垃圾堆中出土了相當數(shù)量的木簡、紙文書,這說明三間房當是官署遺址。

3、古城及其附近採集和試掘到的大量器物,除生產(chǎn)工具和生活用具以外,還有來自中原的絲織品和錢幣,來自西方的玻璃器和錢幣,以及來自異域的海貝、珊瑚和蛙飾件等。這些物品說明這裡當是早期“絲綢之路”上的重要中繼城市之一。

4、樓蘭古城的衰廢,與這裡自然環(huán)境變遷有著重要關(guān)係。城中出土木簡的最晚年代是前涼建興十八年(330年),據(jù)此推測,樓蘭古城的廢棄,應(yīng)在前涼時期,較大可能在前涼後期。調(diào)查:候燦吐爾遜呂恩國邢開鼎執(zhí)筆:候燦器物繪圖:吐爾遜哈斯也提器物攝影:劉玉生註釋:①關(guān)於樓蘭古城的經(jīng)煒度,以前的資料主要有斯文赫定的,黃文弼先生《羅布淖爾考古記》緒論轉(zhuǎn)引,標爲經(jīng)度89°40′、煒度40°30′。斯坦因1912年出版的《沙漠古代中國廢墟》三十萬分之一(英文版,下同)附圖中,標爲東徑89°55′北緯40°31′。斯坦因《亞洲腹地》所附根據(jù)1906~1907和1914年考察編繪的五十萬分之一《羅布荒原地圖》(1918),1926年版中,標爲東徑89°45′,北緯40°30′22″。而在1922年出版的《亞洲中心古代蹤跡》(即中譯本《斯坦因西域考古記》)的六百萬分之一附圖中,又定在東徑90°06′、北緯40°29′34″。這次的數(shù)據(jù),主要是由羅布荒原附近駐軍某部測繪工程師張佔民同志和本文執(zhí)筆覈定。②候燦:《論樓蘭城的發(fā)展及其衰廢》,《中國社會科學》1984年第2期。③“雅丹爾”系維吾爾語,意即風蝕地形。這個名稱已被地於理學界引用。④斯坦因《西域》。斯坦因測得此塔長寬各51(折15.55米),可能是按經(jīng)柳枝範圍計算的。⑤長澤和俊《樓蘭王國》,日本第三文明社1976年版。⑥斯文赫定著,孫仲寬譯《我的探險生涯》,《西北科學考察團叢刊》,1933年出版。⑦沙碗《斯坦因在東土耳其斯坦發(fā)現(xiàn)的漢文文書》一書,牛津1931年法文版。

人們對樓蘭的探索始於1900年,當時瑞典人斯文·赫定組織的探險隊,在羅布泊地區(qū)發(fā)現(xiàn)樓蘭古城遺址,揭開了古樓蘭文明的神秘面紗。隨後,英國人斯坦因、美國人亨廷頓、日本人橘瑞超相繼到樓蘭古城遺址考察;20世紀30年代,中國考古學家黃文弼也曾到達樓蘭地區(qū);新中國成立以後,新疆考古專家相繼進入羅布泊地區(qū),對樓蘭古城進行科學考察。

樓蘭是中國古代西域地區(qū)一個城邦小國,位於絲綢之路的重要地段。古代絲綢之路從長安向西,經(jīng)河西走廊,進入新疆境內(nèi),沿塔克拉瑪干沙漠的南北兩緣,向西越過帕米爾高原,通往中亞、西亞和南亞,是通往地中海和歐洲各國的唯一通道。樓蘭古國就在絲綢之路塔克拉瑪干南北兩道的交匯處,往來的商隊都要經(jīng)過樓蘭。

樓蘭人在中國西漢時期已經(jīng)建立國家並擁有城池。公元前77年,西漢王朝爲保證絲綢之路的暢通,派遣平樂監(jiān)傅介子前往樓蘭,刺殺前王,另立新王,改樓蘭國爲鄯善國,另遷都城,原樓蘭成爲鄯善國的一座城市。公元4世紀,樓蘭國消失。據(jù)新疆文物考古所研究員穆舜英說,目前發(fā)掘的樓蘭文物中,時間最晚的是一支東晉建興十八年(公元330年)的木簡。史載東晉隆安三年(公元399年)高僧法顯途經(jīng)羅布泊時,這裡已經(jīng)淪爲“死亡之海”。法顯描寫此地“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四周都看不到邊際,旅途找不到任何參照物,死人的枯骨成爲路標。

新中國成立後,人們對樓蘭文明的探索取得進展。從1979年起,新疆文物考古人員多次進入樓蘭古城遺址,獲得一大批考古成果。樓蘭古城周圍是一片密集的風蝕“雅丹”地貌,古城佔地約10萬平方米,城中有官署、民居、佛塔、寺廟遺蹟;城郊有乾涸的河道、枯死的胡楊林和水渠田陌遺址;古城東、北兩面有古墓羣、佛塔、烽燧。樓蘭地區(qū)還發(fā)現(xiàn)大量的古代文物。考古人員在樓蘭附近的一座古墓中,發(fā)現(xiàn)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屍,被稱爲“樓蘭美女”;還在樓蘭古城遺址發(fā)現(xiàn)大量的漢文和佉盧文木簡文書、漢代錢幣、華麗的漢代漆器、精緻的木陶雕刻器皿等。(完)

第5部分傅介子定樓蘭樓蘭考古百年下第3部分血漸王宮第5部分傅介子定樓蘭第二 部分傳說中的神秘隱士第4部分臧宗之死第一 部分森林之子狼孩第七 部分嚴照的36字真言關(guān)於樓蘭歷史考古文獻資料第4部分樓蘭佛教第二 部分傳說中的神秘隱士一千多年後的發(fā)現(xiàn)第2部分閃回第1部分靜安寺第5部分傅介子定樓蘭西域三十六國第六 部分初見端倪第三 部分再現(xiàn)的天山雪人第一 部分古城長安第七 部分嚴照的36字真言第2部分閃回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第四 部分如坐鍼氈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樓蘭考古百年下第二 部分傳說中的神秘隱士第一 部分森林之子狼孩2第4部分樓蘭佛教關(guān)於樓蘭歷史考古文獻資料關(guān)於公告哀傷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第六 部分初見端倪第1部分傅介子隻身擒樓蘭樓蘭古國之謎第1部分靜安寺歷史文獻資料關(guān)於傅介子樓蘭消失之謎初探樓蘭消失之謎初探中外學者在樓蘭考古的歷程第七 部分嚴照的36字真言第一 部分古城長安一千多年後的發(fā)現(xiàn)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第5部分西域酷刑樓蘭·殤九大劇情看點第四 部分隱士收徒第5部分西域酷刑第六 部分初見端倪中外學者在樓蘭考古的歷程第二 部分冊封樓蘭王關(guān)於公告哀傷第四 部分如坐鍼氈第一 部分森林之子狼孩2一千多年後的發(fā)現(xiàn)第4部分樓蘭佛教第一 部分古城長安第五 部分天降大任於斯人樓蘭考古百年上第1部分靜安寺第1部分傅介子隻身擒樓蘭第四 部分隱士收徒第2部分負重第2部分負重第五 部分天降大任於斯人第四 部分隱士收徒第5部分西域酷刑第4部分樓蘭佛教第五 部分天降大任於斯人歷史文獻資料關(guān)於傅介子第4部分樓蘭佛教關(guān)於公告哀傷中外學者在樓蘭考古的歷程第2部分閃回第四 部分如坐鍼氈第一 部分古城長安第一 部分遷都樓蘭消失之謎初探關(guān)於樓蘭歷史考古文獻資料第5部分西域酷刑第四 部分如坐鍼氈第二 部分傳說中的神秘隱士第六 部分初見端倪一千多年後的發(fā)現(xiàn)第2部分負重第五部分火燒ダ紀豕第5部分西域酷刑第2部分負重第4部分樓蘭佛教第三 部分再現(xiàn)的天山雪人第二 部分冊封樓蘭王第1部分靜安寺關(guān)於公告哀傷第四 部分如坐鍼氈一千多年後的發(fā)現(xiàn)西域三十六國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第二 部分傳說中的神秘隱士第六 部分初見端倪第3部分普度衆(zhòng)生歷史文獻資料關(guān)於傅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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