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三組會議室,案情分析會。
劉世明不動聲色地聽著徐愛軍關于案件的報告。
在大多數的案情分析會上,劉世明都是金口,基本上都是在最后總結發言的時候才張開。大家都習慣了這一點。
而簡潔現在也越發地秉承了這點。
這倒不是因為沒有可說的,而是做刑警做得久了,簡潔越發感覺到這個擔子的沉重。畢竟面對的是一條條人命,任何一個思維的偏差都會影響到辦案的進行,如果沒有考慮徹底就口無遮攔的話,小到使偵破走上彎路,大到冤枉一個好人。所以,現在簡潔也每每都深思熟慮以后才開口發言。
早上來到辦公室向劉世明匯報了一下案情以后,簡潔就直奔法醫室。
回來以后一直都未發一言。
現在更是全神貫注地聽著徐愛軍的調查報告。
“1、9月23日星期日,早五點,在芙蓉歌廳正門前發現一句女尸。死者被包裹在睡袋中,全身**。被害人死狀很慘烈,整個前胸被利器剖開,心臟不見。
由于現場圍觀人眾多,足跡已無法辨別。尸體上和尸體周圍沒有發現作案工具、遺留物品、毛發、精斑等。
2、經查,死者名叫蘇月,女性,21歲。市師范大學舞蹈專業的學生,也是芙蓉歌廳的小姐。
3、對芙蓉歌廳的調查:蘇月在這里做小姐已經有一年了。在歌廳里屬于比較“紅”的小姐,找她的客人很多,也包括進行**易的客人。可以說,蘇月的人際交往很復雜。
4、對蘇月學校的調查:蘇月是師范大學舞蹈系的二年級學生。在學校沒有什么劣跡,也沒有太要好的朋友。而且在一年前就搬到外面自己租房子住,和同學來往也不是很多。所以在學校沒有調查到什么有價值的東西。
5、對蘇月住處的調查:沒有發現可疑之處。
6、尸檢報告:被害人的死因是被利器切開胸壁,摘除心臟致死。此外,還曾出現急性出血的傷害。尸體體內沒有發現中毒跡象,**內沒有發現**斑。死亡時間確定在晚上十點到十二點之間。”
聽完這些,劉世明點了下頭,示意徐愛軍接著說下去。
“從現場的勘查,結合已有的線索,我覺得這是一起惡性蓄意仇殺或情殺案件。兇手可能是一個人,也可能是合伙作案。
第一、作案手法。
被害人被如此殘忍的殺害,痛苦應該是很大的,但身上卻沒有廝打、掙扎的痕跡。而且在尸檢后沒有發現被害人體內有麻醉劑、鎮定劑的成分。頭部也沒有鈍擊傷的痕跡。這就排除了被害人是在昏迷狀態下被殺害的。
而且,在尸體的肢體和腹部有類似皮帶形狀的壓痕,初步估計死者是被捆綁以后殺害的,只有身體被固定住了才不能出現反抗的跡象。而且被捆綁也沒有經過掙扎,否則身體上不單單僅有皮帶的痕跡,其它地方也會留下掙扎的痕跡。
可見死者和兇手是認識的、甚至很熟悉。
第二、第一現場
尸體被發現的地方無疑是第二現場。
我認為第一現場應該是在室內。因為死者的身體非常干凈,沒有任何的泥土或花草,可以排除是在野外被殺。
第三、作案動機。
從作案手法來看,可以排除是搶劫殺人。因為搶劫殺人的目的是殺人謀財,殺人手法一般以快速致命為主,決不會費這么大的力氣去摧殘被害人。
那么剩下的動機就有可能是仇殺或者情殺。結合死者的職業,結交人非常多,而且大多都有性關系,難免會結下怨仇。我認為這兩種可能是最大的。
第四、兇手。
我認為這個案子的兇手可能有以下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