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入黨介紹人意見”的撰寫規范
入黨介紹人應本著對黨、對被介紹人高度負責的態度,實事求是地在被介紹人的《入黨志愿書》上填寫自己的意見(見附例)。
(1)“入黨介紹人意見”應寫的內容
①對被介紹人的基本看法和評價。這是“入黨介紹人意見”的主體內容。填寫時,應根據黨員條件,對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工作表現等方面進行認真分析,作出全面評價,不能只寫工作表現。
②指出被介紹人的主要缺點和不足。對其缺點和不足應當實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點,也不要籠統地寫幾句“贈言”。
③表明自己對被介紹人入黨的態度。如“我認為×××同志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愿意介紹其入黨”。
(2)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應注意的問題
①應把在培養教育和考察過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紹人的表現情況,具體地寫出來,不能籠統地寫“該同志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同意介紹其入黨”。
②兩名介紹人應分別填寫自己的意見,不能兩人合寫一個意見。也不能在一名介紹人意見填好后,另一名介紹人只簡單地寫“意見同上”或“意見下同”。
③介紹人的“現任職務”,應填寫目前擔任的黨內外職務,如擔任的職務較多,可填寫最高或主要職務。沒有擔任什么職務的,可填寫職業,如工人、售票員等。
附例:入黨介紹人意見
×××同志自提出入黨申請后,能經常向黨組織匯報思想,入黨愿望迫切,并能自覺地以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平時,該同志不僅重視學習黨的基本知識,不斷提高對黨的認識,而且刻苦鉆研技術,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從而出色地完成各項任務。該同志入黨動機端正,思想作風正派,善于團結同志,樂于助人,有無私奉獻精神和為黨的事業奮斗終身的決心。主要缺點:開展批評不夠大膽。我認為×××同志已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愿意介紹其入黨。
介紹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入黨介紹人意見撰寫圖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