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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密室殺人,是“不可能犯罪”的一種,也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種。是在表象和邏輯上都不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爲。指兇手通過一系列手段,使被害人被殺的證據全部指向被害人所處封閉的空間內。沒有第二者,而又非被害人自殺的殺人方法。

密室殺人通常是偵探類懸疑小說的常用題材,而在現實中,犯罪分子較少採用。關鍵問題在於,其策劃和實施的難度比較大。從本案來說,真兇敢於設計這樣的密室殺人案,從中也可看出,他較好的心理素質和嚴密的邏輯推理能力。

從犯罪手法上進行分析,密室殺人案的類型無外乎以下幾種:

第一種,門房鑰匙型。

要造密室,關鍵在於鑰匙的處理。通常的情況是,只有一把門房鑰匙能打開“密室”,但這把鑰匙要麼是被放在密室中、要麼就是好像罪犯沒有機會拿到,由此造成了密室效果。可以說這是大多數密室案的情況,但各有巧妙不同,現舉幾個例子:

1、掉包計。如森村誠一的《高層的死角》,表面看是拿著自已房門的鑰匙,但其實是已經掉過包的其他人的房門鑰匙,然後做案後再找個機會換回來。

2、拓撲學。例如日本偵探漫畫《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中的《露西亞人偶殺人事件》中看到的,表面看鑰匙被套在鐵環上沒法取下來,其實利用空間上的巧妙變換非常容易就拿出來了。

3、和門鎖較勁。把鑰匙丟在密室中,然後在門鎖上下功夫,使得在不用鑰匙的情況下也能讓門在裡面反鎖,也會因爲那些門構造比較奇怪。

4、密室外歸還。即在密閉的室外,再想辦法把鑰匙送進去。例如利用住戶家的貓洞,讓貓幫兇手完成了放鑰匙的工作。或者利用氣窗上的小孔,拉一根繩子從小孔穿過,在密室裡用一本書把繩子壓住,另一端則放在上一層樓面同一位置的屋子裡,然後鎖掉門,在上一層樓的屋子裡通過繩子把鑰匙滑下後,再用力一抽收回繩子即可。

第二種,心理作用型

這種密室不是真正的密室,只是利用人的心理、再加上兇手的膽大和手腳利落,從而造成了密室效果。要達到這樣的密室,可以用採取以下的方法。

1、偷樑換柱。先找個證人和自已一起來到現場,把門砸開後發現屍體,首先衝過去,然後支開證人,與冒充屍體的同夥人趕緊把真正的屍體搬出來。

2、當場扔鑰匙。這種做法最簡單也最大膽。即在衆人闖進密室亂作一團時,把鑰匙扔在現場。

3、潛伏於密室。也屬於大膽做法,即作案後一直躲在密室裡,直到許多人進入現場後,也是趁著一股亂勁,悄悄出來。不過有一點,兇手一定要是一個出現在這個地方而不會受人懷疑的,換言之,是內部人士。

4、門前演戲。明明不是密室,沒有上鎖,卻拿著鑰匙假裝開鎖的樣子,或許多扭兩下、再冒出點急汗什麼的,效果更佳。不過這種情況比較特殊,限制也大,被使用的次數還比較少。

第三種,逆向思維型

例如羅納德?諾克斯在《密室裡的行者》中原創的詭計,密室中無法從上面下去殺人,而把被害者吊上來。

第四種,特殊技巧型

要達到這樣的密室殺人的目的,往往會用到鏡子、胃鏡、煤氣等物品,利用特殊的技巧以達到殺人目的。

經過整整一日的勞動,我們並沒有破解本案中的密室殺人手法,每當提出一個假設,都會被現有的證據和疑問所否定。但是,通過對於所有可能的密室殺人案的研究。我們發現,本案的密室,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屬於心理作用型的密室。也許是什麼地方,被我們固有的觀念所影響,無法找到事情的真相。或許,這個密室,根本就是一個假密室,或者是一個假的雙重密室,事實上只是一個單重密室。我們感覺快要觸摸到案件的真相了,但是卻又突然發現,仍然有一個重要屏障沒有突破。

本案殺人的過程,可以分爲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犯罪嫌疑人用賣酒的紙條將唐建國、趙海洋等人引到草垛,並將他們迷暈。隨後將三個人運到K村糧倉的密室中。第二個階段,唐建國、趙海洋、段英在密室中醒來之後,發現伸手不見五指。在密室中摸索,見無法逃離。由於段英說有人要害他,於是爲確保迷暈他們的人不進入密室殺害他們,段英用小木棍插入插銷,將門從內鎖死,形成了雙重密室。唐建國和趙海洋依次確認,插銷已插上,無法從外打開門。第三個階段,當晚三人並排睡著之後,進入了昏睡狀態。第二天營救人員趕來時,唐建國從內打開門,確認小木棍插在門上。營救人員打開門後,發現段英已死。

但是這個三個階段卻有以下幾個奇怪的地方需要解決。

第一,密室中未發現段英指紋;第二,段英用來插入插銷的小木棍,不翼而飛。第三,段英當晚告訴唐建國和趙海洋,說自己是被賣酒紙條引到草垛被迷暈這一事實,與段英先行殺害兩人之間心理態度不相符合。第四,三人到達第三個階段後,爲什麼會進一步進入暈睡。第五,密室櫃子後方用釘子釘成了長方形是否與案件有關。

除此之外,我和楊瑞一起進行了偵查實驗。我們模擬了一個與糧倉類似的密室,告訴前來營救的人密室中可能會有人困在裡面,看看當時的實際會是什麼樣子的。我們經過了十組實驗,發現十組來營救的過程與本案的實際情況存在一些不同。

“如果是一個假密室,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我看著數據報告,問道。

“是不是我們開的腦動不夠大?”楊瑞用手撓著頭髮,唉聲嘆氣地說道。

“難道,兇手當時就在密室裡?那他是如何躲過三個人摸索的呢?他又是如何從密室逃走,而又保證小木棍繼續插在插銷上呢。”我自言自語地說道。

我喝了一口茶,眼睛不經意地在專案組辦公室內掃射了一遍,發現黑板上的數字已經變成了“4”。此時已經是6月20日下午4點過鍾了,不知道方楠對於犯罪嫌疑人的排查結果怎麼樣。

這時,我的手機突然響起。

我一看,是楊鐵新打來的。電話那頭的他語氣中明顯帶著一分著急和興奮:“吳老師,通過幾天的排查,那個犯罪嫌疑人找到了。”

“什麼?”我大吃一驚,問道。

“那個神秘人找到了!”

“怎麼找到的?”

“這也還多虧了你,根據你給我們的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畫像,我們重點在村子裡進行了排查,就已經找到了與你心理畫像相同的人。這一次啊,村主任田勝秀以及村兩委的工作人員、駐村幹部都非常配合我們的工作。從目前的種種跡象來看,這個人是兇手的可能性非常地大。我們可能已經破案了。”

我好奇的問道:“那個真兇是什麼樣子的?”

“他就是本村的人,通過排查,有殺害段英等人的動機,我們已經到了他的家裡搜查,並且找到了關鍵證據——氯仿!”楊鐵新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我們之前就說,氯仿可以作爲修理電器產品的清潔劑。這個嫌疑人,他剛好是修手機的。現在已經被押到X縣的看守所了!”

“他承認段英是他殺害的嗎?”我問道。

“具體的情況還不清楚,我也正趕回縣裡的路上,到了之後,有什麼信息,我第一時間和你聯繫。”

掛斷了電話,我又一次陷入沉思。隨後,我撥打了方楠的電話,但是電話沒有人接。

警方這一次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名叫李強,男性,33歲,是m村的一位普通村民。他之所以進入警方視野,正如楊鐵新所說,還真是多虧了村幹部的幫忙。經過幾天的排查,M村各家各戶的基本情況已經被警方掌握了,該問的人也問了,該查的也查的,沒有找到符合犯罪嫌疑人特徵的人。正當民警們快要宣佈放棄的時候,村主任田勝秀提供了一個信息,村裡面還有一個人,但是他的戶籍不在村裡面。這個人便是李強。李強是村裡面的一個孤兒,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習慣,經常因爲一些小事情與別人大打出手。後來村裡面集體出錢讓他去縣裡面讀了書,戶口便遷到了學校。但是,李強到了縣城後就如同大魚入海,更是無法無天。16歲時,因爲盜竊被判了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出獄之後,又多次因爲和別人打架,被行政處罰。剛滿18歲時,因爲與女朋友吵架,在路上見到無關人員,感覺不順眼,將對方打傷,以尋釁滋事罪被判決有期徒1年。21歲時,因爲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6歲時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徒刑4年。31歲時提出將戶口遷回村中,由於無法落實其爲農業戶口,從而可以分到山林土地而與村兩委的工作人員大打出手,將當地駐村幹部打成了輕微傷,被行政處罰。

之後,李強回到村中父母的房子居住,不肯搬離,併爲了將戶口遷入村中變成農戶,經常上訪。30歲的時候,李強找了一個女人結婚,現在生有一個兒子。也許是在監獄中學會的修理手機,自己在鎮裡的街邊開設了一家名爲“手機醫院”的手機修理店。看上去,李強似乎是浪子回頭,但是生活中還是動不動便與人大打出手。

李強的性格易怒,並且有很強的暴力傾向。一件很小的事情,都會引發他對對方施以暴力。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唯一能收服他的,便是自己的老婆。李強不但與唐建國和趙海洋發生過沖突,而且也曾因爲修理手機的費用問題與段英大打出手,很多人都能證實,李強當時用手指著段英的鼻子,發誓要殺死對方。這也是唯一一次所找到的,段英與其他人發生衝突的線索。

公安民警幾次通知他接受詢問,但是他都以各種理由推脫,並且還慌慌張張地收拾行禮,準備外出務工。公安民警只能親自上門找李強,對他進行詢問的時候,他眼神閃爍,回答得語焉不詳。當民警說道,有人看見他十多天前的一個晚上到過M村的糧倉,是去做什麼的時候,他突然跳起,將詢問的民警推倒在地,然後轉身就跑,被在場的民警當場抓獲。在抓獲過中,他還將其中一名民警打傷。

嗣後,通過物證排查,在糧倉的密室內,找到了李強大量的指紋。

我看著民警提供的報告,忍不住皺著眉頭,問道:“像他這樣的暴力分子,可能設計出這樣的密室殺人手法呢?”

“你可別小看他,他的智商可不低。”楊鐵新解釋道:“這個小子,在監獄服刑的時候,有一次是因爲自己做出了一個發明,申請了專利,解決了什麼機器生產的一個關鍵問題,被特批減刑提前假釋的。”

對於李強的審訊,正不分晝夜的緊張進行著。公安機關的案情報告也在第一時間向社會發布,宣稱,X縣警方在省公安廳的領導下和刑偵專家的協助下,終於抓住了糧倉密室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

我守在看守所的接待大廳內,看著民警們忙碌的身影,時刻關注著案子的進展。方楠斜靠在沙發的一角,臉上顯現出了深邃的疲憊,但是我可以看的出來,她的眉宇之間還是充滿了一絲興奮與激情。此時此刻,我已經不再關心案件子是否有結果,更擔心長期的熬夜,方楠的身體可能會就此垮掉。

我給她泡了一杯果珍,趁著還沒有涼,悄悄地遞到她身邊。果真是她最愛喝的飲料,她並沒有親口告訴我,而是我通過看她的微信朋友圈分析出來的。她睜開眼睛看了我一眼,略略感到有些意外,然後接過果汁,拿在手上,輕輕地嘬了一口。她臉上略帶一絲紅暈,將臉轉向了另外一邊,不肯看我。

“你這兩天都沒有接我電話。”我突然開口說。

“嗯。”她簡單地迴應了一聲,依然保持著對我到理不理的表情。我看不見她的表情,當然也分析不出他心裡在想些什麼。

“這個案子……”我想告訴他,我對這個案子的很多問題都還沒有想透,很多細節上面的關節點也沒有查明白。她突然接口,冷冰冰地說道:“謝謝你幫助了我們這段時間,實事求是的說,如果沒有你給的意見和建議,我們不可能那麼快就破了這個案子。”

我想提出來,見一見那個叫做李強的犯罪嫌疑人。但是聽出她話裡的意思,於是主動說:“這個案子已經結了,那我的工作也就結束了,下面的事就交給你們了。”

她忽然愣了一下,不置可否,將水杯放在面前的茶幾上,依然保持著那個傲嬌的姿態,沉默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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