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黨支部組織委員的職責
黨支部組織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黨支部的組織建設工作。
黨支部組織委員的職責:(1)熟悉和掌握黨支部的組織狀況,管理黨員登記、統計,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檢查和督促黨小組過好組織生活。收繳黨費,辦理轉移組織關系。(2)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狀況,協助宣傳委員、紀檢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收集和整理黨員的先進模范事跡,檢查黨員遵守黨紀情況,向支部委員會提出表揚獎勵黨員的建議和對違紀黨員進行組織處理的意見。(3)管理發展黨員工作。按照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方針,及時了解和掌握要求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黨員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對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具體辦理接收新黨員的手續;組織對預備黨員的考察教育,提出預備黨員轉正意見,提交支委會和黨員大會討論,辦理預備黨員轉正手續。(4)做好黨員組織管理工作。例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黨費的收繳與管理,定期完成黨員統計、黨員登記和鑒定等工作。(5)不設紀檢委員的黨支部,有關紀檢方面的工作,一般也由黨支部組織委員負責。
黨支部組織委員履行職責應注意的問題:(1)要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把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強化組織紀律、嚴格組織生活作為工作的用力點,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2)健全黨支部組織建設制度,凡是有利于嚴格組織管理的各項制度要逐步建立,并不斷改進和完善,探索民主集中制在黨支部落實的有效措施,引導和促進黨員按時參加組織活動,如確有正當原因不能參加,向黨支部請假。(3)按照上級黨組織要求和黨支部的工作安排,組織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促進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的落實。
黨支部組織委員的職責圖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