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忻望著蒼老了許多的父親,想著很快又要離開高堂雙親遠走高飛,心底生出了許多離別的惆悵,眼圈不由地潮紅起來,吶吶自語道:“探親吏目要提早準時赴任,這是朝廷綱紀,為官之人誰個不知?
而那日朱知府卻說,希望我留下來,助他一臂之力,看來并非應酬之言,另外,正遇家鄉遭此大難,兒子想,得為城防略效綿薄之力呀!”
張孔教很贊賞兒子的大義之舉,父子倆商量一番,達成共識,雖朝廷綱紀難違,但也要盡力為萊州縉紳士人帶個好頭,做個榜樣,決定捐重金一千銀兩,父子倆各出一半,然后再離城赴任,也算為張家保留一絲希望。
張忻已經做出了決定,三日后,他直接從北門夜遁,然后留下一封信,由父親交給知府朱萬年。
吃過午飯之后,張忻手捧一卷閑書在客廳里打發時光,就有家丁前來稟報,說府前街府衙旁新張貼了一張告示,內容是褒獎張大人帶頭回歸故里,舍身倡義,共守封疆的事。
“什么?告示,與本官有關?帶我前去一觀。”張忻放下茶盞起身,在家丁引領下,很快來到了府前東街的一面
“告示墻”下,只見墻下圍滿了觀者,大家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張忻身著便服,并不顯眼,就擠進了人群,抬頭看著上面的榜文:
近日,孔有德作亂登萊,登城失陷,萊城危急!張忻張郎中聞信,連夜返萊,共守封疆!論身家性命,張宦與爾等自有輕重,張宦乃舍身倡義,為萬民所仰望,為本府所仰重!萬望全城士民以張宦為榜樣,大敵當前,誓與萊城共存亡!知府朱萬年。
張忻看著,倒抽了一口涼氣,忖道:“好個朱萬年!這一軍將得實在高明,明修棧道暗度陳倉!倒是應了將在外君令有所不受的古訓。”
他一轉身,對家丁說:“打道回府!準備上城墻巡查去!”
朱萬年這一招,其實就是釜底抽薪,他張忻沒有半點還手的機會,人家都給你帶了高帽子,全程通告,把你好一同夸贊,結果你還跑了,你讓萊州城的父老鄉親們怎么看你啊,當官的基本都比較在乎名聲,張忻自然也不例外。
從此之后,張忻絕口不再提赴任之事,留下來與朱萬年一同,專事城守。
至此,在朱萬年鐵腕治理下,欲逃城的各路官宦鄉紳暫時放棄了逃跑的幻想,混亂的局面得以有效控制。
青羅觀內,巡撫行轅。
有兩個人正在商討事情,正是剛剛被從南門打跑的范復粹,和山東巡撫余大城。
說起來,這范復粹之所以能從余大成這拿到出城令箭,并不是因為他是皇親國戚,余大成畏懼這個身份,而是因為他們兩人,早就有著深厚的交情。
范復粹是萬歷四十七年進士,后來在河南開封府擔任推官一職,掌管行名,計典,由吏部銓選,別稱推府、豸史、司李。
曾經出過一個比較出名的推官,就是蘇州府推官袁可立,天啟二年擔任第二任登萊巡撫,在他主政登萊的兩年,毛文龍在他的指揮下經常突襲后勁腹地,收復了少量的地盤,搞得努爾哈赤苦不堪言,而且還成功的策反了后金大將劉興祚,從后金手中拿回了旅順,在遼東半島建立了據點,只可惜他苦心多年,支援建設的東江鎮,被袁崇煥毀于一旦。
崇禎元年的時候,范復粹被調入京,成為督察院下屬監察御史,也是在此期間,他結識了時任兵部職方司郎中的余大成。
他們結識的原因,就是時任兵部尚書兼薊遼總督的袁崇煥,他們都對袁崇煥推崇備至。
當時袁崇煥極力想把毛文龍調往內地,上書進言崇禎皇帝,范復粹作為監察御史,也列舉了毛文龍的一些‘不法行為’,贊同袁崇煥的主張,但是后來崇禎皇帝沒有同意。
后來袁崇煥矯詔擅殺毛文龍,范復粹也作為袁崇煥的忠實擁護者,上書為袁崇煥辯駁,說毛文龍是‘國之大賊’,殺之不光沒有錯,而且是大功一件,再加上其他一些既得利益群體的附和,年幼無知的崇禎皇帝,并沒有處罰袁崇煥,還賜予了一些獎勵。
余大成同樣也是袁崇煥的崇拜者,甚至為了吊祭袁崇煥,專門為他寫了一篇《剖肝錄》,試圖洗白袁崇煥。
原本歷史上,范復粹在這場事變之后,因功升至江西巡按御史,一路高升,到了崇禎十三年,官至大明朝的內閣首輔。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人,大敵當前,只想著拖家帶口的逃跑,最后居然還能當上首輔,可見崇禎后期真的是沒什么人可用了。
“集生(余大成的字),這朱萬年真是目無王法,簡直不把你這個山東巡撫放在眼里啊,我還聽說,他當著你的面摔了官帽,依我看啊,你的招撫之策,他定然不會執行。”范復粹和余大成是多年的好友,說話很隨意。
余大成也是氣憤不已,這個朱萬年也忒不懂事了,整天嚷嚷著要發兵剿賊,殊不知這剿賊要糧要餉,打起來沒有幾個月是停不下來的,這登萊兩府之地,也要被糟蹋的不成樣子了。
你朱萬年是無所謂,無論跟叛軍打成這么樣子,都沒你什么責任,可我是山東巡撫啊,聽說孫元化已經自盡了,我連找個幫忙承擔罪責的人都沒有,倒是全部罪責都落到我頭上了,怕是丟官去職的下場了。
想到這里,余大成也是恨恨的說道“這朱鶴南真是不知好歹,若是讓他這么弄下去了,我的招撫大計恐怕要被他弄得一團糟了,現在叛軍不過是占領了登黃兩地,招撫他們比較容易,若是叛軍被他徹底激怒了,想要招撫可就沒這么難了。”
范復粹也附和道“是啊,集生,這朱萬年這么不懂事,依我看,不若暫時將他拿下,讓同知寇化暫代知府一職,這樣也好繼續推行你的招撫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