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收購意向書(1)
第二天上午,姜處長來到市政府體制改革委員會。向分管企業解困的付主任胡文斌匯報了近來本局解困企業工作進展情況及急需解決的問題。重點匯報了湖江市塑機廠的情況。
在匯報湖江市塑機廠的過程中,姜處長詳細地介紹了中鼎企業的基本情況和該公司對湖江市塑廠的破產收購要約要求,征求體改委對企業破產的具體意見。
胡付主任首先明確地表明了體改委對企業破產的意見:“破產清算、收購兼并既是當前企業制度改革的辦法和措施,也是企業解困的辦法和途徑。政府在這方面對企業是沒有干涉和要求的,只要是對企業改制、解困有利的辦法和措施,體改委都是支持的。采取哪些具體的方法和途徑關鍵在于各主管局。現在有些主管局愛面子,覺得一個好端端的企業在自己手上破產了、消失了,沒有面子,不好交待。這種想法實際上妨礙了企業改制,也妨礙了企業解困工作。。”
隨后,胡主任對破產清算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目前我國的《破產法》還處于試行階段,適用于資不抵債、到期不能償還債務的國有企業。湖江市塑機廠目前是負資產,債大于資10000萬余元,顯然是不能償還到期債務的國有企業,屬《破產法》的適用對象,在《破產法》的適用范圍內。如果確定了破產收購有二點是必須注意和引起高度重視的:一是必須落實了收購企業,才能進入破產程序,宣布破產。否則,企業將會出現更大的混亂和困難。二是在企業破產清算程序過程中的具體操作要認真地對待,因為我們還沒有這樣大規模的企業破產清算的實際操作經驗。”
體改委的意見對姜處長觸動很大。他覺得:建立社會主義市場機制就是要按市場規律辦事,優勝劣態。象塑機廠這樣的企業如果不啟動破產機制是不可能解困,重獲新生的。他要將這些道理和個人意見向局領導講清楚、講透徹,做好工作,促使局領導對湖江市塑機廠啟動破產機制,徹底地解決塑機廠的困難。
姜處長從體改委回到局里后,將體改委的意見向劉付局長進行了匯報,并結合體改委的意見向劉付局長詳細地闡明了自己對湖江市塑機廠破產清算、中鼎企業收購破產企業資產的觀點和態度。試圖首先做通分管局長的工作。
姜處長和劉付局長經過慎重地商量和探討,統一了意見,決定下午向局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