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喪的期限是“賢者俯從”。“俯從”就是不能夠超過,也要服從這三年的限制。
因為一個賢者,孝心真切的人,他對父母報恩心特別重,思念哀戚的情特別深,如果不限制三年停止,他可能一生都會這么做,這樣可能會讓他的身體受不了。所以圣人制定這個節度,不能夠超過三年,以防賢者、孝子哀心過切,損壞身體,這也有虧孝道。也就是不能太過分的用這種情執,要用理智來行孝,“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這樣才是真正、圓滿的大孝。
邢昺《注疏》:“圣人雖以三年為文,其實二十五月而畢。”制定三年為期的喪禮,不是足足的三年三十六個月,而是二十五個月,頭尾三年,就已經可以結束喪禮了。
有人會問,行孝三年,當官的要辭官回家,三年不出來為國家服務,所有社會上的人,工作人員都這樣,父母去世,回去奔喪,一奔喪就三年,社會生產力、經濟發展不就都遭到損害了嗎?難免會有人這樣疑問,特別現在是信息時代、科技時代,社會的步伐非常的快速,爭分奪秒的,三年又不工作又不貢獻,是不是太落后了?是不是有點兒屬于封建禮教的糟粕?這個問題,兩千五百年以前,孔子有個叫宰我的弟子就問過了。宰我在言語方面是相當有成就的。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文學。言語排在德行之后,換言之,在德行基礎上才會建立好的言語,否則即使能說會道也不一定有益,所以德行是第一。
◎宰我請問夫子釋疑
宰我在《論語》中問夫子:“三年之喪,期已久也?”宰我問三年的喪禮,是不是“期已久也”,時間太長久了?他后面還講出一些道理,證明自己的提問是有根據的。因為東周末年的春秋時代,很多人都不守喪禮了。有的人還提出一年就夠了,要三年這么久嗎?宰我問的就是這個問題。他說:“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孔子很嘆息的就是當時禮崩樂壞。如果三年守喪,“言不文、禮無容、服美不安”都不講求這些禮節,不講求樂,“聞樂不樂”,三年下來不就禮崩樂壞了嗎?宰我很懂講話,講得也有他的道理。他拿孔子平時嘆息的話來提問,不是擔憂禮樂斷掉嗎?君子就該復興禮樂,怎么能三年不講求禮樂?下面又講了另外一個理由:“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這是講到種糧食,舊的谷物已經盡了,“沒”就是已經沒有了,“新谷既升”,新的谷物已經長出來成熟了。一年一年都有新的谷物成熟,所以一年為期也就夠了,這才是自然之道。
下面講“鉆燧改火”,這個是取火的時候,用鉆木取火,有點像我們現在擦火柴,古時候沒那么先進,要鉆木取火。一年當中用的木有很多種,所以常常改換不同的木。春、夏、秋、冬用的木都不一樣,性質不一樣,所以用的材料常常改,叫改火。一年都要改好幾次,所以奔喪這個禮是不是也應該改呢?“期可已矣”,“期”(讀機),三年能不能改成一年,一年就終止,這也就足夠了。他的提法聽起來好像有道理,孔子怎么答復他?“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于汝安乎?’”孔子問宰我,父母過世守喪三年,你此時吃稻谷(稻米),夫子是山東魯國人,北方稻米比較少,是珍貴的糧食;“衣夫錦”,穿錦衣美服。即在服喪三年中享受生活,吃的好,穿的好。“于女安乎”,你能心安嗎?宰我“???,安”,宰我說我心安。夫子這時候就呵斥他:“女安,則為之!”你要是心安那你就去做吧!
“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真正的君子,守喪三年,“食旨不甘”,吃到美味都不覺得甘美;“聞樂不樂”,聽到美好的音樂都不快樂;“居處不安”睡在自己原來的床上都覺得心不安,要去守靈,所以不會去享受生活,“故不為也”。一個君子,父母不在了,自己很哀痛,有一點點享受心都不安,怎么能夠“食夫稻,衣夫錦”的去享受呢?怎么能夠心里還念著世間名聞利養、生活享樂、五欲六塵這些享受?君子不會這么做的。“今女安,則為之”,現在你覺得心安你就去做吧。“宰我出”,宰我就出去了。
“子曰,予之不仁也!”“予”,是宰我的名字,孔子對著大家批評宰我不仁不義,心中沒有孝道。“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孝心是仁的本,沒有孝就沒有仁了。為什么人會失掉孝心呢?社會的污染。宰我為什么這樣問夫子?也是因為當時禮崩樂壞,大家都沒有能夠做到守喪三年。雖然夫子倡導、希望嚴格守禮,但是宰我也難免有疑問。既然大家都沒這么做,我們還要墨守成規嗎?這是受到社會污染,再加上五欲六塵享受的誘惑,才會把孝心蒙蔽了,故而問出此話,招致孔子的嚴厲批評。
孔子接著說:“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懷。”你出生三年之后,才能夠脫離父母的懷抱。即從剛出生到三歲,父母都是天天抱著我們、護著我們,餓了給我們喂奶,晚上尿床馬上給我們換被褥,白天陪伴我們成長,細心的照顧我們,吃的、用的、穿的,哪一樣不是父母的恩賜!這是最辛苦的三年,之后會好一點兒,但還不止。孩子的身體沒有那么脆弱了,父母雖然不再天天抱著,但是照顧的還是無微不至,一直到長大成人。古時候二十歲行冠禮,開始戴帽子,行了冠禮就表示成人。這時父母的心才放下來,然后還要繼續想著,給孩子安排學業,請老師、找學校;讀書完了,父母要操心找工作的事;工作之后,父母又要操心找對象的事,談婚論嫁,父母仍然要操心;生兒育女了,自己的孫輩,還要繼續看護。父母對我們一生的照顧,真的是“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古人講:“母活一百歲,常憂八十兒。”父母活到一百歲了,兒子也八十歲了,一百歲的老母親還在憂慮著八十歲的兒子。所以父母真的到死,對兒女的憂慮才停止,這種恩德無量無邊,比山高比海深,報答不盡。所以夫子說:“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達喪也。”三年的喪禮、守孝,“天下之達喪也”。《禮記》的教誨,天下人都要共同遵守,從天子到平民老百姓都必須遵守喪禮,這是緬懷自己的父母,感念父母的恩德,三年是一種報答,為父母守喪至少三年。我們從出生到長大,三歲之內父母對我們是什么樣的心?難道我們用三年來行喪禮、守喪,還算過嗎?所以夫子講:“予也有三年之愛于其父母乎?”“予”就是宰我,宰我對父母有三年之愛嗎?他對父母的孝心、愛心,能持續三年嗎?父母對我們的愛不止三年,是一輩子的。我們對父母呢?父母一走,這個愛能維持多久,能不能維持三年,有沒有孝心,從這里就可以看出來。所以圣人制定這個禮是要規范我們,讓我們遵守,不能吃好的、不能穿好的、不能聽音樂、不能夠享受生活,為什么會有這個形式?因為真正的孝子念念想著父母的恩德,他沒心思去享受。所以孝是人之本,沒有孝道,其仁德也不可能真實。
◎三年為制終竟有限
唐玄宗對“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還有一句注解:“夫孝子有終身之憂。”如果不給孝子一個三年的限制,他會終其一生都這樣守孝。真正有孝心的人,他憂慮父母時時念恩,終身不改,報恩的心很殷切,即終身之憂。“圣人以三年為制者,使人知有終竟之限也”。圣人周公制禮三年為期,是為了使孝子有個終盡、終結,有個期限。
三年之后心里依然是念著父母的恩,但是在形式上就要終止了。還是要恢復到正常的生活、工作,心中常念父母恩德,自己精進努力,立身行道,為祖國為人民服務,真正做一位有德君子,做一個圣賢人,利益萬民,讓萬民都能夠享受到自己的貢獻,這個貢獻就是父母對萬民的貢獻。百姓念著你的恩,就等于念著你父母的恩一樣,用這種方式來報答父母深恩。
四、棺槨衣衾舉之為禮
經文:【為之棺槨衣衾而舉之。】
這里是講如何下葬,有一個葬禮。唐玄宗注解“棺、槨、衣、衾”,“周尸為棺,周棺為槨”。棺是棺材,棺材裝尸體;棺材外面又有一層槨,槨裝棺材,等于有兩層,兩層的棺木叫棺和槨。在入殮的時候也要“為之衣衾”,就是給父母穿衣服,“衣,謂斂衣”是指入殮的時候父母要穿的衣服,壽衣。“衾,被也”,父母除了穿壽衣,外面身上還要裹著被子,被服。這是一種禮節,也是對自己父母的一種恭敬,即隆重的、恭敬的為父母入殮、下葬。“舉之”,舉父母的身體,把父母的身體舉起來。“舉尸內于棺也”,舉起來,然后入殮放置到棺材內,這些都要懷著一顆莊敬之心去做。
五、陳其簠簋以示哀戚
經文:【陳其簋而哀戚之。】
“陳”是陳放、陳列。唐玄宗注解“簠簋”,“祭器也”,是放祭品的器皿。一種叫簠,一種叫簋,簠簋這兩種器具,都是用竹子編的,是一種很樸素的器具。盛放著祭品,供奉在父母的靈前。唐玄宗講:“陳奠素器而不見親,故哀戚也。”盛放著這些祭品,為父母來做祭奠。“素器”,很樸素的器具,裝著祭品,但是只能夠供奉在父母的靈前,靈前的照片,父母樣貌依舊,而人子不能見親,內心非常酸楚,難免哀痛哭泣,“故哀戚也”。所以這里講到辦喪事要懂得注重實質,不能夠只搞形式,祭祀必定是樸素。簠簋都是用竹子編的器具,古來都是很樸素,不講究排場,現在好像有一種錯誤觀念,喪禮搞得排場很大,請很多人,浩浩蕩蕩,敲鑼打鼓,還放鞭炮請酒席,特別是高壽的老人家去世了,更當作大喜事,轟轟烈烈的大辦一場,好像不這么做就不能顯示出自己是個孝子。
◎生前無孝死后排場
2006年4月1日,《人民日報》報道,某地一位老母親有五個兒子,兄弟五人有的是公務員,有的經商,有的是汽車專業戶,都生活得不錯。但他們對老母親卻是一點孝心都沒有,誰都不愿奉養,互相推諉。最后他們商議,每人每月勉強拿出五塊錢人民幣,五五二十五,二十五塊人民幣供養他們的老母親。二十五塊錢一個月,吃什么呀?老母親年紀大了,遭受這樣的刺激,一氣之下服毒自殺。結果這兄弟五人在母親死了以后,就一起合計,大家都在看著,我們喪事要辦的有排場,不能讓別人說我們不孝順。所以他們五個人約定,每人拿出五千塊人民幣,五五二萬五,隆隆重重、轟轟烈烈的辦一場喪事。大魚大肉,請了很多人,在母親靈堂吃飯。結果很多親戚朋友,他們請都不來,唾棄這五兄弟,背地里罵他們,要真有這份孝心,你們的母親就不會死了。所以活著不孝,死了亂叫。父母在生的時候,一點愛敬之心都沒有,父母亡故后搞什么排場?如此對待生養自己的母親,這是虛偽的心,欺世盜名,這哪是孝敬?這是大不孝!一點真誠都沒有。這種心是顯耀自己,還是自私自利,不是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