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不做“太平天國”
一個公司建立之初就要開始排座次,在我們創立公司時董事長的位置不是特別重要,法人代表、總經理比較重要,這兩個職務是大家關注的焦點。我們成立了董事會,最初董事長不是我,因為當時必須要有投資主管單位,讓一個公家人來做董事長。我是副董事長,但我給自己印名片寫的是執行董事長,強調我是干活的,自己給自己定位了。當時大家一致認為功權當法人代表、總經理是比較合適的,沒有爭議。一個執行董事長,一個總經理,剩下是三個副總,排完之后大家的心理有了一點點的變化。潘石屹1992年初剛來時是總經理助理兼財務部經理,后來變成副總。6個人就湊齊了。
雖然都是副總,但權力是沒有辦法詳細規定的,所以形成“權力大鍋飯”和“感情大鍋飯”的局面,所有事情都要6個人在場討論決定。這時情況變得比較微妙,最后誰說了算呢?名片、職務不同,但心理是平等的。后來功權說他是法人代表,要承擔責任,得他定,但如果大家不開心,以后可能就沒責任可負了,所以多數時候他會妥協。
我是執行董事長,那時沒有《公司法》供參考,不知道自己應該干什么,但我認定身先士卒一條,遇到爛事就上,沒錢趕緊找錢,不用揚鞭自奮蹄。
我們自己把自己當干部用。因為群眾少,印完名片只有兩三個群眾,一個是功權老婆,一個是王啟富的哥哥。創業之初4個月不發工資,吃飯大家都湊在一起吃,這樣的情況下只能把自己人當干部了。這段時間組織基礎是熱情,大家齊心協力干勁最高。比如借第一筆錢時,投資人要來看項目,就是我們做的8棟別墅。我們平時沒有正經衣服,于是翻翻每個人口袋里還有多少錢,現買襯衫和領帶。當時金利來領帶比較高級,我們忍痛割肉買了領帶送給投資人。最后,我騎著自行車去亞運村和他們簽了協議。1991年年底拿到了公司的第一筆大的借款——500萬,功權去東莞取回來時,我們興奮得都要跳起來了。
我想強調的是,組織進化階段的排座次沒有實際意義,只是一個心理概念,賺取第一桶金靠的完全是集體決策,集體承擔責任,在組織中的角色是自然分工,但越往后越重要。
1992年上半年賺了第一筆錢后,我們把欠大家的工資都發了,把家屬也請出去了,開始吸收新人進來,生人一出現,就有了真正的上下級關系。此時出現了一個問題,上面的人誰也制約不了誰,讓底下的人非常難做。由于上面的座次排得很含糊,進化得不夠,最后公司形成了派系。這種派系形態和傳統江湖的派系很相似,組織效率極低,上面通過下面控制一些點,下面通過上面謀取自己的局部利益。所以在合伙人中間一直存在這樣的情況:股權變成第二位,控制權變成第一位。東北的項目,功權的影響力是最大的;西北的項目我說話的分量更重一些。
于是,組織被分割。因為排座次有名分與事實上的不同,不同位次卻有相同的權力,所以權力系統事實上沒有合法性基礎,在運行中又被分割成不同系統。資本構成權力合法性的基礎在于你真出錢,沒有出錢就沒有當董事長的權利。但我們一開始的股東層面是虛擬的,主要靠人力資本出資,這就造成權力合法性基礎是個空殼。在這種組織中贏得權威,完全像中國歷史上任何一次農民起義,要靠勇于犧牲、高瞻遠矚、克己奉公,才能成為實際權威。無論最初合伙人有幾個,最后都會出現一個這樣的人,而這個人是靠時間、靠犧牲、靠不斷做正確的事情,帶領大家從一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勝利,最后奠定權力合法性基礎。結果這個權威早晚會變成神。
中國民營企業早期出現這種組織分化,是極其傳統的江湖組織建立的過程,沒有任何創新。
看《水滸傳》梁山英雄排座次。非契約性組織排座次有三個標準。第一,自然標準,年齡大的吃飯坐上座,長者為尊。如果合伙人中有一個人四十多歲,其余都二十來歲,一般來說他可以當老大。第二,曾經的經歷會使大家形成對某人在組織當中的依賴和尊敬。比如,創業前有一個人是局長,其余的是處長,一般局長當老大。這點在《水滸傳》中可以看得很清楚:林沖上山沒有朱貴早,排位卻很靠前,因為林沖起點高,在朝廷里做過官。所以體制內的經歷在體制外仍然起作用,決定排座次的順序。第三,君權神授。這一點跟權謀有關。
《水滸傳》里,天王晁蓋被史文恭射中,臨死之前說,誰抓到史文恭誰就是梁山泊主。盧俊義抓住了史文恭,按照遺囑肯定是他坐第一把交椅。結果,宋江假意不負晁蓋遺言要把主位讓與盧俊義,吳用以目示人,眾人皆表不服。后來,宋江玩了個“天意”,與盧俊義梵香對天祈禱后,各拈一鬮,分別帶領兵馬攻打東平府與東昌府,先破城的做梁山泊主。得勝回來后,吳用又如此這般安排一番。第二天喝酒的時候,有人報信說外面突然塌了一大坑,有兩塊石頭,刨出來一看,上面寫得清清楚楚,“天罡地煞一百單八將”,第一個就是宋公明。這是上天的安排呀,趕緊拜他當大哥吧。吳用真是聰明,埋兩塊石頭就改變了形勢。
人少的時候前兩個游戲規則起作用,人多的時候第三個規則就啟動了,把上天的旨意當做改變規則的依據。民營企業在其發展初期是按中國傳統文化低水平運行的,組織發育得非常不成熟。后來舞臺大了,資源多了,越往后排座次的事兒就越發敏感。
1993年,我們完成產權的改革,海南農業高技術聯合開發投資總公司變成萬通集團公司,成立新董事會,這次我就是董事長、法人代表,當時總資產有一億多,也有負債。我們成立常務董事會,決策時一人一票,所有大事都得一致通過才能辦,每個合伙人都有否決權,最后也是沒法繼續,獎懲考核不能正常進行,造成組織效率低下、是非多樣性、苦樂不均,周邊的能人很惱火。
前面的規則基礎是情感、倫理;要解決組織進化問題,變成實際出資以及創建利益基礎上的新規則,勢必面臨著分裂。這時組織裂變是最正常的,但裂變有兩種可能性,高水平的做法是按程序、按法律進行重組;另一種是在低水平上的惡斗與裂變,一人帶一撥人走,重復以前的故事,過幾年又掰一次。所以中國民營企業組織進化總完成不了,就是因為這樣的低水平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