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烈看著舒敏一臉疑惑的樣子,因此就沒有繼續兜圈子,而是直接對舒敏說道:
“那個服務生,給我上的那杯酒,竟然是李強生前寄放在酒店里面的酒,因為李強已經死了,所以他就把他的酒賣掉了,而我喝的就是李強的酒,這樣的話,這個酒就成了和兇殺案有關的東西?!?
“不過……”楊烈轉念又說:“我到現在也沒有搞明白這個東西到底是個什么?!?
舒敏一聽楊烈這么說,于是就把連忙安慰楊烈說道:“要我說的話,你就不用在這里白費力氣了?!?
“為什么說我是白費力氣?”楊烈對此感到非常的疑惑,因為覺得這個閃靈對于破案具有非凡的意義,絕對不是白費力氣,舒敏也曾經見證過很多次楊烈通過閃靈破案,但是他這次究竟為什么會這么說呢?
舒敏沒有做過多的隱瞞,他自己把白剛的事情告訴了楊烈,舒敏對楊烈說道:“因為那個殺了李強的人我們已經抓住了?!?
舒敏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非常的肯定,看起來并不像開玩笑,而且舒敏說這句話的語氣同樣非常的自豪,這也是不難理解的一件事情,楊烈費了很大的力氣都沒有偵破的案件,最后竟然被舒敏給偵破了,他當然非常的自豪。
楊烈聽說這個消息之后,頓時更加的疑惑,他沒想到重案組這幫草包竟然會在自己之前找到真兇,這在楊烈看來很明顯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議的事情。
于是楊烈連忙詢問舒敏說道:“兇手抓住了?”
楊烈本來是用這句話來表達驚訝的意思,但是舒敏卻以為他沒有聽清,于是舒敏點了點頭,然后對楊烈重復了一遍說道:“沒錯,兇手抓住了?!?
“是誰?”這才是楊烈最為關心的事情,楊烈想要知道這個兇手到底是誰,楊烈想要知道自己絞盡腦汁都沒有抓到的這個兇手究竟到底會是誰!
舒敏看著楊烈一臉疑惑的樣子,于是也就沒有兜圈子,而是直接對楊烈說道:“那個兇手就是白冰的弟弟白剛?!?
楊烈聽到這個消息之后倒也不是特別的驚訝,因為這個白剛本來就是在嫌疑范圍之內,只不過楊烈總是覺得這個事情不會這么簡單。
不過比起兇手到底是誰,楊烈更為關心的是,兇手究竟是如何被抓住的,因為楊烈不相信重案組的這幫廢物竟然會抓住兇手。
于是楊烈連忙問道:“你們是如何確定白剛就是兇手的?”
舒敏知道楊烈是不信任他們所以才這么說的,但是舒敏真的是證據確鑿才抓人的,而且舒敏非常的不喜歡別人懷疑他,尤其當這個人是自己的老公的時候。
于是舒敏義正言辭的對楊烈說道:“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找打了一名證人,證人證明白剛在案發當天曾經去過李強的家里,這是證人親眼看見的,而且李強對此也供認不諱,我們憑借這些理由就可以起訴他,只不過白剛雖然承認當天晚上曾經去過李強家,但是他不承認殺死了李強,也不承認曾經進過李強房間?!?
“哦……”楊烈一邊聽著一邊微微點頭,楊烈覺得這件事情似乎有點不太合乎邏輯,他為什么會承認當天晚上去過李強家,但是卻不承認進過李強的房間呢?如果真是真的,就說明他不是兇手,如果這是假的,他為什么要這么說呢?
這么想著,楊烈想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問題,楊烈詢問舒敏道:“那名證人親眼看到了白剛進入了李強的房間嗎?”
楊烈這個問題至關重要,因為現在只能確認白剛曾經去過李強的家外面,沒有辦法肯定他一定進過李強的房間,如果他不進房間的話,那么他是兇手的可能性就消失了。
舒敏搖了搖頭,支支吾吾閃爍其詞的說道:“這個嘛……那個證人確實沒有親眼看到?!?
舒敏說道這里的時候語氣已經有些猶豫了,因為舒敏覺得這件事情很可能有些蹊蹺,不過舒敏可不希望自己所有的努力都白費,所以他現在只能拼命的解釋,只不過無論如何解釋,楊烈恐怕也不會相信。
作為一個偵探,楊烈只相信兩點,其中之一就是自己的直覺,第二個就是證據,沒有證據他是不會相信舒敏的說法的。
于是楊烈有些疑惑的問道:“現場是否找到了有關白剛的證據,比如說指紋什么的。”
楊烈這個問題同樣的至關重要,因為只有找到了證據才能說明白剛真的是兇手,現在唯獨有一種東西不會說謊,這種東西就叫做證據。
楊烈這么想著,長長的噓了一口氣,如果不是他聰明謹慎的話,重案組可能就要抓錯人了,很明顯這個白剛不是兇手,雖然他又充分的作案動機和又非常充足的線索證明他在案發現場去過李強的家,但是他真的不是兇手。
楊烈經常會說的一件事情就是,查案子不要用左腦,要用右腦,因為左腦是邏輯思維,右腦是發散性思維。
眼睛看到的都不一定是真實的,還有什么可以相信的東西呢。
不過楊烈的這個問題卻讓舒敏想起了一個非常關鍵的線索,這個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這么想著,舒敏當即就對楊烈說道:“事情是這樣的,我們還在李強的門上以及門把手上面發現了白剛的指紋,這已經是非常充足的證據了吧?”
舒敏說出這句話的時候非常的得意,因為他覺得楊烈現在根本不是為了破案,舒敏覺得楊烈只是因為她比較快破案,而對她感到嫉妒,這是一件非??赡艿氖虑?。
于是楊烈表現出來的情緒就是不斷的找茬,不斷的從舒敏的證據確鑿之中找到一些不那么確定的東西,來把舒敏的整個調查全部推翻,舒敏當然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
楊烈一聽舒敏這么說,當即微微點了點頭,楊烈心想,門把手上面有指紋的確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但是這和白剛的供詞非常的吻合,白剛的說法就是他一直在外面敲門并沒有進去,而舒敏的發現也恰恰證實了這一點。
除非在李強家屋里發現白剛的指紋,不然的話還是不能夠將白剛定罪,于是楊烈連忙詢問舒敏道:“你們是否在李強的家里發現了白剛的指紋。”
雖然楊烈看起來像是有點吹毛求疵,但是這個問題也是相當的重要的,如果只是在門外發現指紋,但是卻沒有在屋子里面發現指紋,這就是一件非常蹊蹺的事情了。
舒敏聽到這里的時候,一臉疑惑的對楊烈說道:“對了,楊烈,這個是最為奇怪的事情,我們雖然在屋子外面發現了指紋但是卻沒有屋子里面發現早指紋?!?
“對,這是最為蹊蹺的一件事情,如果這個事情不搞明白的話,我們就不能給李強定罪!”楊烈一聽舒敏這么說,當即義正言辭的如此說道。
楊烈的想法是這樣的,就是說,如果僅僅能夠證明白剛曾經去過李強家,但是不能證明白剛的確到了室內,那么也就不能抓白剛,應該給他放了。
其實楊烈的想法非常的有現代法律意識,許多現代的法律都是根據四個字推導出來的,就是疑罪從無,那些被懷疑有罪,但是事情蹊蹺的案子,應該按照無罪來做處理。
按照俗語來說就是,寧可放過一百,也絕不錯殺一個,這才是法律的意義,法律的意義不在于懲罰,而在于監督。
楊烈一直認為,人是神性和動物性的總合,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也有你想象不到的壞,但是法律就是起這個意義的,他不限制你究竟應該有多好,只是限制你不能有多壞。
可以這么說,每個人的心底都有那么點臟東西,都有那么點邪惡的念頭,不過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那做,法律就是要監督你,就是要限制一個人不能越界。
大自然里面普遍應用的是弱肉強食叢林法則,其實從某種程度上面來說,人類也是如此,但是人類已經沒有那么野蠻。
舒敏當然知道這些,但是他仍然有些不甘心,畢竟這個案子上面他的確耗費了很多的心血,如果就這樣被楊烈推翻了,那之前所有的努力豈不是都白費了?這是一個舒敏不愿意看到的事實。
于是舒敏對楊烈解釋說道:“我覺得可能是這樣,可能是那個白剛在殺完了人之后把所有的指紋都擦掉了,這也不是一個不可能的事情,畢竟沒有人不知道殺完了人之后應該擦掉所有的指紋吧?”
舒敏認為自己的說法非常的不錯,因為的確有很多人都知道殺人之后不能留下指紋的。
但是這個說法卻引起了楊烈的再次懷疑,那就是為什么他會擦掉屋子里面的指紋,但是卻不擦掉屋子外面的指紋,這是一個非常的不合乎邏輯的地方,楊烈有一種天分,他天生就對這些不合乎邏輯的地方特別的敏感。
于是楊烈連忙對舒敏說道:“可是他為什么會擦掉屋子里面的指紋,但是卻不擦干凈屋子外面的指紋呢?難道他故意留下線索讓我們去抓他?”